第291章 超级宠物(1 / 1)

枪魔霸 狼牙怪 5511 字 4天前

第二百九十一章超级宠物

对于斗圣以后的境界的具体情况,林锋并不是很清楚。仅知道斗圣之间的境界区别,与斗圣以下的境界区别完全不一样,等级与等级之间的差距,变得非常之大,而斗圣晋阶为斗神,斗神晋阶为真神,差距就更大得离谱了。但详细情形如何,就不敢肯定了。

“那个傅亭柳的精神力量才被我吸了不到五成,就能让我以力证圣,强行突破斗圣境界,显然,那个傅亭柳比一般的斗圣要强大得多了。”

林锋可以感应得到,自己的识海里,还藏着大量的精神力量,自己现在运用到的,不足十分之一,甚至可能还不足百分之。如果全部爆发出来,那精神力量的强度绝非一般斗圣可比拟。

略一沉吟,林锋将心思收回来:“当务之急并不是先试验我的实力如何,而是先想办法闯入第二层,找到离开这个地方回去的办法。这个世界的神兵利器和圣域魔兽多得是,以后再回来一一炼化。或是看看能不能带着部份离开。

“这里的东西虽然非常好,但别人利用不了,不需要在这里浪费时间。而外面的恶魔尸体却可召唤愿望之门,而且大多数武者都在抢夺,是稀有资源……两相比较,孰轻孰重,可想而知……”

林锋心中虽对这里的庞大圣域魔兽尸体级神兵利器感到心动,但还是能忍得住贪婪,决定先离开这里再说。

至于这里最最珍贵的,比恶魔尸体和低级愿望之门都要珍贵的神格碎片,林锋现在可不认为自己就有能力收取。这个世界强者这么多,在这里呆了数千年,都没能得到神格碎片,他林锋何德何能,敢说得到那神格碎片?除非他有本事降伏阴阳造化炉当中的那支神剑,那才有可能。

想着,身形一晃,回到阴阳造化炉旁边,便要将炉收起来。

“等等。”那黄金史莱姆史克莱喊道:“锋锋,精血,精血,我要你的精血。”

林锋无语。

“你现在还打算要我的精血?”

“当然。”

“可是,我晋阶斗圣了,似乎不大需要你的帮助了啊。你拿什么来换取我的精血呢?”

“啊,你,你你怎么可以这样啊……”

那黄金史莱姆一阵气结,很是气愤地挥舞着拳头,然后,道:“你说你晋阶斗圣了?斗圣又怎么样?斗圣也打伤不了我。而且,如果得到你的精血,我会更强大更强大,更强大的斗圣也伤不了我哦。”

“哦,这样啊……”林锋想了想,道:“那么,做个交易吧。我雇佣你,你这段时间跟在我身边,在需要的时侯保护我的身体,好让我能全心全意跟敌人战斗,这样,我就会把我的精血给你……不过,是一滴一滴地给,不会一下子给完,怎么样?”

那黄金史莱姆眨眨它的那双大眼睛,问:“你是要把我当冒险者和佣兵雇佣啊……”

林锋道:“差不多是这样,不过,我们是合作关系。你付出你的劳动,我支付我的精血,以此作为代价,等价交换,怎么样?”

那黄金史莱姆想了想,便蹦了蹦:“嗯,好,我保护你,你给我精血。不过,你现在要先给我一滴,这个是定金。”

林锋暗暗好笑:“这个黄金史莱姆还懂得要定金?”

想了想,就问:“我现在晋阶斗圣,体质改变,一滴精血足够你晋阶了吧?而且,说不定更强大。所以,我就先给你十分之一滴吧……”

“什么?这不可能我最少要三滴才能晋阶。”

“你骗人,我晋阶斗圣,比原来强了十倍不止。原来你要我十滴精血,现在一滴精血,足够了,肯定足够了。”

“没够没够,你虽然晋阶了斗圣,但我需要的那些东西,并没有多少改变啊。”那黄金史莱姆急了,蹦蹦跳跳地道:“你们人类晋阶,跟我不一样,我要的东西跟你们的不同啊。”

林锋听着,就道:“这样啊,这么说,我要给你最少三滴精血你才能进化……”

“嗯,还要去吸收大量的天地之力和别的生物的生命力量才可以……”

“那既然你要三滴才能进化,那我现在给你一滴和给十分之一滴精血,还不是一样,你不一样都不能进化?”

那黄金史莱姆愤怒了:“一滴精血,足够我先强化一些了。就像……就像有冒险者想买一把剑,做任务得到十个金币可以买一把剑,那拿一个金币的定钱跟拿一个银币的定金,一样吗?”

林锋呆了呆:“你最后这句话,说得倒是清楚,比你之前表现要聪明得多了。”

“你什么意思?你这个坏蛋,你是说我原来不聪明了?”

黄金史莱姆显得很愤怒,它最讨厌别人对它说什么傻蛋傻瓜直线条死脑筋之类的话了。因为,它本来就是这样的生物,怕人揭短。

林锋听着,笑道:“我的意思是说,你本来就很聪明,你现在变得更聪明了……嗯,肯定是因为跟我呆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得到我的气息的滋润,所以连脑袋都变得更灵光了。”

“你……”黄金史莱姆傻眼了:“你比我想象的还要臭屁。”

林锋无语。

那黄金史莱姆眼睛转了转,心想:“不过,这家伙身上的气息还真的对我有用,他修炼的时侯散发出来的气息,是让我变强了一点呢。”

但是,它却没说,只问道:“那现在,你可以给我一滴精血了吧?”

林锋点点头:“好吧,我相信你。但是,希望你也要信守承诺。”

“放心,最有信誉的史莱克,那就是我的称号,你难道没听说过吗?”

林锋嘀咕道:“还真没听说过。”

说着,右手一指,一缕血丝被真气从自己的手指头处逼出来,并不断散发着浓浓的紫色气息和淡金色气息。

那血丝凝成一滴血珠,迅速旋转,渐渐地,绽放出了深紫淡金色泽的光芒。

“金色……不朽之光?”那黄金史莱姆吃了一惊。

“什么不朽之光?”林锋耳尖,就问道。

黄金史莱姆看了林锋一眼,道:“金色为不朽的颜色,拥有了金色的灵魂和血液,就拥有了迈向不朽的资格,可以接近长生不死了。而且紫金比一般的金色更高贵,一般的金色纯粹,只能自身不朽,而紫金中蕴含着杂质而不朽,所以拥有紫金之色的强者可以带着别人一起不朽,一起长生不死。”

林锋皱眉:“什么乱七八糟的理论?那你们黄金史莱姆一族,那只黄金骷髅,还有其它天生金黄色身体的种族,岂不是天生拥有接近长生不死的特性?而且,其它斗圣,鲜血不也都是带着淡金色泽吗?”

“那不同。”黄金史莱姆摆摆手,想了想,道:“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

林锋笑道:“你耍心眼了吧?是不是担心把我的血说得太好,担心我不肯把精血给你了?”

黄金史莱姆一阵尴尬,变幻出来的小手摸摸自己头顶,道:“那个,我知道的也不是很多,只能感觉出你这金色跟别人的金色不同,有种很特殊的气息……这些都是我从那圣域血族的记忆碎片中知道的,并不全,而且它知道得也不多。”

林锋点点头,没再多说,只屈指一弹,那指尖凝炼出来的一滴精血飞向黄金史莱姆。

这滴精血,差不多蕴含了林锋全身的百分之一的生命精华,以他现在的修为,凝炼出十滴精血也不算什么,只要多吸收别的能量补充回来,或是利用天地之力修炼几个月也就补回来了,但他不想就这么便宜了黄金史莱姆。

“好了,这滴就是定金。”林锋话说着,那黄金史莱姆兴奋得蹦了起来,一口就将那滴精血接住,吸进体内。然后它就迅速变成一滩黄金液,停留在地上,如同一滴巨大化的金色水滴。

只感到一股奇妙的气息在它体内流转,然后,它猛地变回原状,跳了起来:“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说着,盯着林锋:“你,你是不是在精血里动了什么手脚?”

林锋摇摇头:“说话要讲良心,更要讲证据,你怎么说我在精血里动了手脚呢?”

“那为什么精血里只蕴含着一股对我有用的气息呢?我根本就不能让自己获得那种对我有用的力量的特性啊。”

林锋怔了怔:“你说的什么?我怎么听不明白?”

“我的意思……我的意思……嗯,就是大米饭跟种子的区别。”

“大米饭跟种子的区别?”林锋摇摇头:“我怎么听着糊涂了?”

那黄金史莱姆道:“你的精血,就跟一颗种子一样。一般人得到了种子,只能用来煮饭吃,获得里面的能量。但我得到了种子,慢慢培育,种了之后,就能得到很多很多的稻米。而且,我还可以变成种子,像种子一样成长起来。但是,我现在得到你的精血,就像是得到一粒米饭,只能吃,不能种,而且就算变成这粒米饭,也不能再成长了,因为这米饭已经熟了。”

“哦……”林锋点点头:“我似乎有点明白了。可是……这精血我真的没动手脚,我是直接从体内提炼出来的精血,甚至没用精神力量祭炼。就跟直接从田里稻穗上采下来的稻子一样,连煮都没煮,怎么就变熟了呢?鲜血里的特性,我完全没有改变。”

那黄金史莱姆愣了愣:“要不,你给我吸一口血?”

林锋道:“随便你。”

右手在左手食指一划,渗出一滴鲜血,血中带着淡淡的紫金光泽,一甩就飞射出去。

那黄金史莱姆张嘴一吸,就吞进肚子里。

然后,两只眼睛一瞪:“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林锋道:“又怎么了?”

“为什么你刚才没动手脚呢?为什么我吸收不了你的鲜血的特性呢?”

林锋无语。

顿了顿,道:“这该问你才对,我怎么知道?”

黄金史莱姆一阵有气无力:“我知道了,只有一种可能。”

“什么可能?”

“你身上的气息,根本不是自然发散的。”

“呃,什么意思?”林锋问。

“就是说,你修炼的某种功法,对我的进化有用。但我感应到你的气息在你身上,就以为是你的身体散发出来的气息。但其实不是,只是你修炼的功法散发出来的气息。所以不论是吞噬你的身体还是吸收你的精血,都没有用。”

林锋听着,正在沉吟,那黄金史莱姆就道:“就好像有人修炼了斗气,斗气藏在体内,别人吸了他的血,或是吞噬掉他,却不能直接获得他的斗气修为……”

林锋想了想,似乎有点明白了。

就像古人修炼真气,体内存在着真气,那真气能让人拥有强大的实力,强健的体魄。但除了真气之外,就是个普通人。

那就算有什么生物把那人给吃掉了,也只像吃个比较健康健壮的普通人,大补倒是大补,却不能获得人类的真气。

嗯,大概差不多应该就是这种情况。

林锋就道:“那你的意思是说,你想要进化,就不能吞我的身体或我的精血,只能吞我的斗气,或让我把辛辛苦苦修炼出来的斗气输入你体内?就可以让你进化?”

那黄金史莱姆点点头,又摇摇头:“一般情况来说,应该是这样的。可是,我的身体有古怪,只能接受别人输进来的精神力量,接受不了别人输进来的斗气……”

林锋无语了。

“而且,我可以感应得到,你修炼的那种功法,所有气息和力量,都直接作用在身体上,绝大部份有效的气息都被身体吸收,让身体变得强化了。你斗气中蕴含的这种气息非常少,我就算能接受,也没多少用处。”那黄金史莱姆说着。

林锋听着,点点头:“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我修炼的功法,就像榨果汁,但在榨果汁过程中,我的身体就像个贪嘴的饕餮,不管榨出来多少果汁,都喝掉了。那你就算把饕餮给剖开了,也找不到多少果汁……”

“果汁?”这回轮到黄金史莱姆不解了。

林锋笑道:“不说这个,我现在问你,那你打算怎么办?你可是拿了我一滴精血还有一滴普通的鲜血哦,不管你是否能借助它们来进化,你都是拿了订金,是肯定要接受我的雇佣。”

“我知道,我是有信誉的史克莱嘛……对了,我能不能跟商量一件事?”黄金史莱姆满脸希翼之色。

林锋道:“怎么,你是想要我修炼的那种功法?”

林锋现在是猜出来了,对黄金史莱姆有用的就是那份“紫金之躯”的修炼之法,那可是某位远古神灵的炼体之法,而且经过龙族观摩后重新创造,变成只适合拥有龙族血脉的才可以修炼的特殊功法。这功法之神奇就不用说了。那黄金史莱姆又偏偏是身体强大,而且进化的目标与方向,就是让身体更强大,让那近乎不死之身的变态体质变成真正的不死之身。

但是,黄金史莱姆都这么牛B了,几乎可称同阶无敌。起码跟它修为相差不大的敌人,没人能破得了它的防的。这种情况下,想要进化,就只能吸收比它强大许多还专门炼体的强者。否则,就是需要一份强大到极点的神级炼体功法才行。

而林锋这份功法,对黄金史莱姆来说,简直不吝于金币制造厂见到了大金矿脉,岂会不动心?

只是,事情似乎有些出乎林锋的意料之外。那黄金史莱姆摇摇头:“我感觉得出,你这功法根本不适合我修炼,甚至不适合人类修炼,可是,你修炼那功法散发出来的气息,又对我非常有用。这个……这个……”

说着,就有些不好意思地道:“我不要你的那份功法,但是,我可不可以……可不可以在你修炼的时侯,呆在你身边啊。”

林锋一怔:“什么?你要吸收掉我修炼出来的功法,让我白白修炼,专供你进化?”

“不对不对。”那黄金史莱姆晃出来的两只小手不断地摆着,道:“不论是谁,修炼时都会有气息散发出来白白浪费掉的,我就是吸收那部份。”

“这样啊……如果是这样,那就好吧。”林锋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但心里却是早已乐得找不着北了。

这黄金史莱姆想要吸收他修炼时散发出来的气息?嘿嘿,这上了贼船,想下来就没那么容易了。以后只要林锋修炼时散发出来的气息多一点,让这黄金史莱姆见到好处,以后是赶它都赶不走。而且,一旦遇到了危险,就算林锋不要求,那黄金史莱姆在力所能及之下,都不可能不保护住他。

因为,随着林锋的修为见涨,日后对黄金史莱姆的作用越来越大。想当于林锋的实力一路提升,那修炼时散发出来的气息对黄金史莱姆的进化就一直有作用,它不可能轻易放弃这一座“金矿”。

如此下来,时间长一点,两人关系熟络了,平常的战斗都让它贴在身上,那都不是不可能。如此一来,身上就多一道护身符,多出一个强力护盾了。哪怕面对比自己强许多倍的强者,那打不过,也总还能逃出生天。

至于修炼时提供一点能量给黄金史莱姆会不会影响自身的修炼,这根本不成问题。首先是,为了这护身符,浪费一点修炼出来的力量,非常之划算。哪怕是普通的武者这样做,都非常合算。修炼的速度再快,也要先保住命才能有强大的天天。

其次,林锋修炼的速度实在是骇人,还有许多能量等着他吸收呢,他只担心黄金史莱姆跟不上他的进度,怎么可能会担心自己的能量不足够呢?眼前这上古战场,就是最大的宝藏。

林锋越想越是开心,还得努力控制自己心头不要在高兴,还得努力收敛精神波动,免得那黄金史莱姆感应出来,会坏事。

“这样啊,那就太谢谢你了。”那黄金史莱姆不好意思地道。

林锋嘿嘿一笑:“这不算什么……嗯,等下我就先修炼一下,看看是哪种功法对你最有效。”

“那,那真是太麻烦你了。”

“不麻烦不麻烦……反正我也是要尝试斗圣境界以后的修炼会有何不同的。”

林锋虚伪的说着。其实,他现在根本不想就静心修炼,而是想赶紧去做几件很重要的事。但为了让这黄金史莱姆彻底上勾,他得修炼一次,把这黄金史莱姆的胃口给吊上来,给吸引住,那才能彻底放心。

此时,那黄金史莱姆迟疑了一下,道:“其实,斗圣以后的境界,我也是了解一点的,但了解得不多……都是那圣域血族的记忆。”

“哦?能不能跟我说说?”林锋忙问。

黄金史莱姆就点点头,道:“斗圣也是分十级,从斗圣一级到斗圣十级,然后再晋阶斗神。

“但是,斗圣的修炼跟斗圣境界以前的修炼,是不同的。斗圣境界以前,一阶与一阶之间,差距比较大,但一级与一级之间,实力相差还不是很大。比如大斗师一级跟大斗师二级之间,如果有一个拿着神兵利器,另一个兵器普通,都能够越级击杀。甚至,大斗师一级击败大斗师四五级也不是不可能。”

林锋听着,点点头。

然后,那黄金史莱姆又道:“但是,斗圣境界之间的区分却不是如此,斗圣一级跟斗圣二级之间,就跟天地之间的差距一样,双方实力,一个比之巨龙,一个就跟小狗差不多……”

“嘶~~怎么会相差这么大?”林锋大吃一惊。

“否则,怎么叫一级一登天?斗圣的修炼,难如登天,每提升一级,都比普通人从斗气士 境界修炼到伪领域境界还要困难。实在是……太难提升太难提升了……”

林锋一听,心都凉了半截。

那黄金史莱姆又道:“所以,因为差距极大,所以斗圣十级,每一级都有一个特定的境界称呼。

“斗圣一级叫凝域境,又叫结域境,意思是从伪领域晋升为真正的领域,获得天地之间的天地之力,力量源源不断,几乎永无止境。这种境界之间的战斗,就是阻止对方吸收外界的天地之力,然后压制对方的领域,从而重创对方的心神,导致对方领域失常乃至无法发挥,最终获得胜利。

“而斗圣二级叫千军境,又叫千将境,意思是领域当中的精神体,至少有千名是完全具现呈形的,以天地之力凝聚而成的躯体,实力堪比大斗尊颠峰,拥有相当于大斗尊颠峰境界强者的一千倍的实力……甚至还有超越……”

林锋听着,一阵哆嗦:“这么变态?”

黄金史莱姆点点头:“ 当然。千军境的斗圣,每一个精神幻化体,只是纯粹的天地之力所凝聚,没有什么经脉窍穴,没有特殊的能力,所以不能分神化念。但是,却可以围拢住对方的领域,强行吸走对方领域之外的天地之力,让对方没有天地之力可以吸收,领域没有持续力,自然化解,退化为伪领域。

“而且,这千名由天地之力实质化具现化的精神体,还可以轻易入侵斗圣一级凝域境武者的领域,可以轻易击溃斗圣一级凝域境武者的精神幻化体,导致对方精神力量大幅度受损,乃至灵魂或元神受伤。

“精神力量大幅度受损就没办法运用领域了。而灵魂或元神受伤,不仅没办法运用领域,还没办法再提升实力。灵魂与元神未修复,那精神力量就永远也无法提升。甚至,严重的,昏迷不醒,精神错乱,神智失常,行为怪异,疯疯颠颠,种种情形都有可能。而想要调用天地之力,就更不可能了。”

林锋无语,斗圣二级跟斗圣一级之间,简直就是压倒性的胜利。

“至于斗圣三极,听说是叫‘点兵境’,据说是将实质化的精神幻化体提升到一万个,拥有千军万马之势,冲杀起来,斗圣二级不过弹指间,灰飞湮灭。而且因为斗圣的领域范围很大,又能不断从外界获得天地之力补充损耗,再加上斗圣三极的速度比二级的要快许多,所以实力绝不是以一当十,而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甚至,不用正面战斗,只需要释放万名精神体强行吸纳走周围的天地之力,就能让对方短时间内没有天地之力吸收,已不战而溃……”

黄金史莱姆的某些成语用得并不恰当,但那意思林锋却理解了,当即问:“那斗圣四级呢?斗圣四级是不是能将实质化的精神幻化体提升到十万个,比斗圣三极再强十倍?”

“那倒不是。”黄金史莱姆摇摇头:“对斗圣四级以上的境界,我不怎么了解,只知道那级并不是注重于增加实质化的精神幻化体,但实力却比斗圣三极强了许多倍。再往上的境界,就更不了解了。但可以肯定,每一级之间,实力天差地别,到了斗圣十级,才能晋阶斗神……”

林锋听着,禁不住再次倒吸凉气。

斗神……原来斗神竟然那么强大?初入圣域的斗圣跟那斗神比起来,简直就是蝼蚁跟巨龙之间的差距啊……

那跟斗神之上的真神境界比起来呢?

林锋暗暗摇头。一枚神格碎片,就能让斗转星移,两者之间,实在是不好比较。

想了想,就又问:“那,从斗圣一级到斗圣二级,该如何修炼?”

“我也不知道,应该是将天地之力融入精神幻化体里面吧。但是,斗圣二级又不像是弄出精神幻化体才注入天地之力的,具体情况,你要自己摸索才行。”

林锋听着,微微点头。

如果斗圣二级真这么容易,那岂不是只要精神力量足够强大,足以操控大量凝成液态化或固态化的天地之力?

不会这么简单的……

林锋想着,暗道:“看来,还得去问问那个木逍,他似乎连斗圣八级都不看在眼中,似乎还有机会踏足斗神,对斗神境界的赵云都不怎么尊敬,显然实力强得离谱……最起码,以前的实力强得离谱。那见识必定极广,能给我提点。

“只是,有些奇怪。如此强大的木逍,却跟卢棱打得不分上下,那卢棱岂不是也很强大?而那傅亭柳,相信也不会弱到哪里去……”

想到这里,林锋一阵暗暗后怕。那傅亭柳如果不是想要夺取完好的林锋的身体,再加上对林锋的轻视,以及因为林锋释放的伪领域没破掉,他还不能动手强烈手段……如果不是这种种机缘巧合,那林锋根本没办法从傅亭柳手下逃生,更别说将傅亭柳困住并灭杀了。

这就好比一只巨龙盯上了一只蚂蚁,想要一只蚂蚁的身体,却不要它的灵魂,给果一不小心,被这蚂蚁一口咬在非常软的鼻息肉或牙龈肉上,而非常巧合的是,这蚂蚁的牙齿还不知道什么时侯误沾了一点足以让巨龙一下子挂掉的剧毒神经药剂,一下子让巨龙神经麻痹心跳停止并陷入昏迷,最终造成了“蝼蚁屠杀巨龙”的史上最大惨剧。

“运气……真是运气啊……”

再想到自己得到了一把斗神的佩剑,那剑中还蕴着那斗神的执念所化的剑魂,居然到现在还安然无事。

“没想到,我居然会有这么逆天的运气?还真是命大啊……亏我还用阴阳造化炉来把那剑祭炼成雷光剑,简直就是找死啊……”林锋心惊后怕不已。

不过,那也怪不得他。别说他当初还不到大斗尊境界的修为,就算是斗圣十级,想要从剑中找出藏起来的斗神元神,也难找得到。

就像有人在路边捡到一块金子,想藏回家,谁想到那金子里面开辟有一个空间,有一头暴龙藏在里面呢?

林锋长长吁了一口气,收拾心情,就道:“好了,我慢慢摸索着修炼,大不了再次积累实力,以强大的实力硬生生地突破,再现以力证圣的手段。好了,我现在修炼了,你过来。”

林锋说着,跳入阴阳造化炉当中,就运转起紫金之躯的修炼功法来。

说来也怪,以前修炼就是强化体质的功法,现在修炼起来,林锋发现,就连自己的元神,似乎也能有所强化……这不是增加精神力量,而是让自己的精神力量更坚韧,让自己的元神更凝固。如同把一堆绕指柔的锡,慢慢向精钢转变,再向精金秘银转变……

这种改变本质的功法,已经不是“神奇”二字可以形容了。一般只有修为升级或晋阶才有一次提升本质的机会,现在一修炼就一真不断提升本质,那功法之强大,足以让人不断地升级晋阶下去,几乎不会遇到瓶项。

林锋发现了这秘密,心中大喜,不断用紫金色真气和斗气,用那紫金之躯的功法来祭炼自己的身体和元神。同时,还不忘释放出部份气息到体外,让那黄金史莱姆吸收。

那黄金史莱姆一开始就只趴在林锋身边舒服惬意地吸收着林锋身上散发出来的紫金色气息,还不断感叹:“果然是能让我进化啊,我感觉我的身体又强大了许多……”

但是,才没感叹几次,就突然跳了起来:“不对,这气息,这气息……居然不止强化我的身体,就连我的灵魂都一起强化了……哦,天哪,如果我的灵魂能强化到一定程度,岂不是连雷电都不害怕?那时侯,精神力量的攻击对我无效,而物理攻击斗气攻击也绝大多数对我无效,并且随着我精神力量提升,闪避能力变强……哦哦哦……那岂不是无敌了?”

黄金史莱姆兴奋得哆嗦了起来,更加努力地吸纳着林锋身上涌出来的紫金色气息,越吸越觉得爽快,而且这气息涌入灵魂让灵魂强大,还有种精神上的快感,身体轻飘飘的,说不出的舒服。

“太美妙了”那黄金史莱姆一下子扑到林锋身上,迅速化成黄金色的溶液,渗透秘银重甲和里面的衣物,贴近林锋的身体肌肤,将他全身都包裹起来。

这黄金史莱姆虽然皮肤是金属光泽,但却能让这金属柔软,可以让人摸起来光滑如缎,温软滑腻,也可以让人摸起来觉得硬如铁石,种种变化,能模拟世间大多数事物的表面特质。

于是,修炼当中的林锋便感到身上有种古怪的感觉,只觉自己全身陷入了一团温软光滑的东西的包裹当中,有种微微的紧凑感。可以说,全身上下,除了两个鼻孔和眼睛及耳朵孔开出来的位置,其它地方,不管什么隐秘之处,全都被这黄金史莱姆给包裹住了。那种触觉上的强烈刺激感,令林锋一个激零,不自禁中断了修炼,清醒了过来。

随后,一声怒喝:“史莱克,你这是在干什么?”

良久之后,林锋收起阴阳造化炉,满脸不善地走出来。而黄金史莱姆则是一脸沮丧地跟在他屁股背后,一蹦一跳地:“林锋,林锋,别这样嘛,我又不知道这样会吵醒你,我以为你物我两忘了呢。没想到你那么**。”

“你闭嘴……还有,以后如果遇到敌人发生战斗,在没经过我同意之下,就只可以包着我的铠甲,不可以贴身包裹到我的皮肤上”

黄金史莱姆委屈地点了点头,觉得有些郁闷,本想不甩林锋,直接开闪离开,但一想到之前那种紫金色气息带给它的好处,便忍了。

“哼,我先忍着,等我变强了,一定要把你狠揍一顿,打服你,让你成为我的人宠,天天修炼,把所有那种气息都供给我使用……”那黄金史莱姆心中咒着。

林锋摇摇头,本想把身上的秘银重甲去掉的,毕竟现在斗圣境界了,这秘银重甲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意义。但现在想来,还是先穿着吧。

想了想,觉得这样对这黄金史莱姆斥责,万一这只超级肉盾溜走了,就可惜了。

就道:“好了,我还有要事,不能在这里磨蹭。你会飞吗?会飞就快点跟上,要不然,你就像之前那样,坐到我肩膀上来好了。”

那黄金史莱姆脸现喜意,点点头:“我会飞的……我可以变成别的生物,使用它们的领域。”

说着,身形一阵扭曲,就变成一只仿佛黄金铸造的美女,衣着暴露,背后长着两只蝙蝠翅膀。只是,由于这黄金史莱姆的体型不大,很是小巧玲珑。

那黄金史莱姆很不满意地道:“嗯,可惜我的身体就这颜色,变得不像。而且小了点。早知道当初不把身体里面的杂质全都排掉,那就能变得跟真正的圣域血族一样了。”

林锋呆了呆:“你还可以改变身体的颜色?”

“嗯,体内有杂质就可以。只要把那些杂质堆到身体表层就可以了。不过,要让身体皮肤跟真的别的生物一样,那杂质的要求就比较高,而且不能直接受到超出大斗尊境界的强烈攻击,否则身体表层的杂质去掉,就会露出本来的颜色。而且,杂质多了,对我的实力也有不小的影响。”

林锋又不禁呆了呆,心想:“不知道让这黄金史莱姆变成我或变成冰雁的样子,用来迷惑敌人,那怎么样呢?”

想了想,便摇摇头:“好了,你就先保持这形态……不对,把背后的翅膀收起来,身上的衣服也弄多点……”

“可是我以前吞噬的那个血族圣域强者,就是喜欢副模样啊。根据她的记忆,好像这样还能勾引很多雄性的生物,骗得他们团团转呢,很有好处。”

林锋差点被口水噎住了:“你吞噬的那个圣域血族居然是女的?”

“对啊,是只雌的。”

“我……我一直还以为是公的呢。”

“有吗?我是不是什么地方说得让你误会了?”

林锋摇摇头:“好了,现在你要跟着我出去,就按我的要求改变样子,否则就呆在阴阳造化炉里。”

于是,黄金史莱姆只得变成一个小小的金甲人,不过,仍是女体之身。只不过穿着严实的黄金甲,满头金色长发飞洒,如同真头发一般,显得很是飘逸。同时,手中还拿着一把黄金剑。

“这生物,还真是神奇啊……”林锋摇摇头,便朝上古战场飞去。

路上,看到在地面的圣域魔兽的尸体,包括种种神兵利器,凡是合用的,里面蕴含有斗圣级别器魂的,或是有可能藏有强者的器魂的,就全都统统收了起来,尽数抛到阴阳造化炉里。

以前不敢收,但现在里面有那把恐怖的神剑在,林锋胆子就大了。不管什么乱七八糟都往里塞,只要那神剑不想自己被打扰,不想让这些器魂把强者引来并让它暴露,那就必定会帮林锋压制。

那等到以后,林锋就可以慢慢处理这些东西,哪怕很长一段时间没机会再进来,也不吃亏了。

林锋打着这样的主意,就一路收刮,如风卷残云一般。

收拢了一大堆,再拐个弯,朝木逍的山谷飞去。

在离开之前,无论如何,都是要向木逍问出,如何收伏这些器魂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