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父亲贷款的事情让我想起了早年,人们经常讨论贷款利率应为多少的问题。很多人抗议说10%简直是暴利,只有丧尽天良的人才会收如此高的利率。但我认为这么高利率的贷款是物有所值的——如果贷款不能带来更大收益的话,没有人会多花10%,5%,或者3%的钱贷款。当时我一直是借钱的一方,但我从来不会质疑利率过高。
我曾和别人进行过无数次热烈而持久的讨论,其中和一位房东太太的讨论让我印象深刻。她是我和威廉上学时寄宿的房东。我很喜欢和她谈话,她是个能干的女人,也是个优秀的演说家。她每周收我们的食宿费才一块钱,但把我们照顾得很好,所以我更喜欢她了。当时,在一些小镇里,食宿费基本上都是这个价格,所有食品几乎都是寄宿家庭自家种的。
这位可敬的女士强烈反对放高利贷的行为。我们经常讨论这个问题。她知道我经常向父亲借款,并且利率是10%。但就算我们讨论得再多,利率也不会因此而下降,利率只有在现金十分富足的情况下才会下降。
我发现,在商业问题上,公众的意见很少会受既定的经济理论影响——匆忙制定的条规条例并不能够提高公众的认知。
现在的人们很难想象当时为企业筹集资金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在西部一些边远的地区,甚至有人放更高的利率,而这些贷款通常都由个人承担风险。今天的商业环境与过去相比已是大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