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亲情观:人之常情与党性原则对共产党员的考验(1 / 1)

16.亲情观

人之常情与党性原则对共产党员的考验

亲情观,是一个人对亲情的看法和观点,表现为对待亲情的态度、方式和方法等。人都是有感情的,而亲情则是感情中最重的一种,讲亲情是人之常情。古语云:“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讲的大概也是“人情难却”之意。但是,对于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不徇私情,秉公办事,却是最基本的要求。近年来查处的许多腐败案件表明,错误的亲情观是引发腐败的一个重要诱因。因此,共产党员“基本观”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树立正确的亲情观。可以说,树立正确的亲情观是对党员、尤其是党的干部的一项政治要求。

(一)错误的亲情观是引发腐败的重要诱因

亲情,是人类与生俱来的特性,是维系人类社会不断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精神慰藉。亲情在人的思想情感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直接影响着人们的思维和行为。亲情观念,人皆有之,共产党员也不例外。但是作为共产党员,我们首先要以人民利益为重,正确对待亲情,切不可把党和人民给予的地位和权力,当作为自己和家庭谋取私利的手段。

应该说,我们的绝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对待亲情是有正确态度的,他们不仅严于律己,而且对自己的家属子女也能够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在树立正确亲情观方面为全社会做出了表率。但是,也有少数党员干部的亲情观确实存在不少问题,有的甚至很严重,已逐步成为腐败的重要诱因之一。有的人只讲亲情,不讲原则,甚至于把亲情看得高于一切,大于一切,把亲情凌驾于人民利益和党纪国法之上;有的人对家属子女的情况不过问,不教育,听之任之,不加约束,甚至对他们的所作所为一味装糊涂,在大是大非面前丧失原则立场;有的人自身就不过硬,不但自己违法乱纪,还纵容唆使家属子女胡作非为;还有的对家属子女发生的问题不是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处理,而是百般包庇袒护,帮助开脱责任,等等。从近年查办的许多腐败案件中可以看出,不少领导干部之所以腐化堕落,就是从自己的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干违法违纪勾当的事开始的;一些不法分子拉拢腐蚀和利用领导干部,往往也是从他们身上打开缺口的。错误的亲情观使不少领导干部自己甚至他们的配偶、子女也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给党的事业造成了恶劣影响和不应有的损失。

某省人大原副主任于某就有着错误的亲情观。他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子女开办的公司在非法受让、转让土地使用权中牟取私利。在1991年底到1992年10月间,于某多次出面为子女的公司要地3300多亩,并施加影响,将地价由让方要求的每平方米最低不低于200元压到180元。此后,于某又提示其女儿将土地尽快出手,并亲自出面找地方和有关部门领导,指令他们优先为女儿的公司办理购地手续,使该公司很快拿到了由有关部门核定的红线图,并以每平方米380元的价格将土地使用权迅速转让,于某子女个人从中获利2800多万元。于某身为党的高级干部,应该运用手中的权力来为人民群众谋福利,但错误的亲情观使他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利的宗旨,置国家、人民的利益于不顾,打着为公家要地的幌子,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为子女所办的公司谋取私利,损害了国家的利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某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兼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马某也很看重“亲情”。他利用职权及影响,使他的妹妹、女儿、女婿等三人插手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项目,三个亲属先后收受的不义之财竟有220万元,而他本人直接受贿达13万元和5000元港币,4人受贿总数已达230多万元之巨。马某于2002年5月被判无期徒刑。马某的犯罪是从1995年开始的,这离他1999年退休,仅差4年。他在狱中的反省书中,认为导致自己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错误的亲情观。他写道:“在对待亲情问题上,我忘记了自己入党时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庄严宣誓,临近退休时,为自己和家庭、家族的利益考虑得太多,当亲属中有利用我的职权和职务影响捞取钱财的苗头时,我没有用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态度去及时制止他们,用正确的观点去教育、引导他们如何对待理想、前途、幸福,没有用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亲属应该比别人有更高的要求去管束、鞭策他们,为他们指引一条做人的正确道路。相反,有的只是亲情至上、儿女情长。对亲属的要求,满足多于教育,以感情代替原则。家庭、家族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为亲属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自己,正是由于我这种错误的亲情观,导致我必然利用自己的职权和职务影响做出一件件违反党纪国法的事,害了一家人,也害了自己。”

无数实例已经证明:能不能正确处理公事与家事、权力与亲情的关系,能不能从严要求子女、家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带头树立正确的亲情观,是对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严峻考验。现实生活中的一些情况表明,领导干部的家事是与其所拥有的权力和地位紧密相连的,如果把握不准,就容易出问题,甚至会酿成家破财空、身败名裂的悲剧。这些被揭露的违纪违法案例说明,由于缺乏对权力和亲情的正确把握,有的领导干部在亲情和廉政的考验面前失去了理智,擅自动用手中的权力,把对儿女和亲属的血缘亲情演变为对权力的滥用,为子女经商批条子、出国捞票子、升官通路子,等等,以致触犯党纪国法,既毁了自己,也误了家人。

(二)树立正确的亲情观是对共产党员的一项政治要求

如何对待亲情,表面上是个人生活细节问题。但切莫小瞧了这个“亲情观”,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不同的亲情观既反映了不同的立场、感情、胸襟和志向,也预示着不同的境界、思路、行为取向和结局。纵观历史,大凡偏私的亲情观都会不同程度地偏离公法公义,导致荫亲私友、泽被裙带,以至“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党同伐异、损公害国。

处理好亲情的问题,对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来说,非常艰巨和迫切。几千年自给自足的温饱农业经济和佛儒道合流的文化积淀形成了中国人的明哲保身、重友谊、重亲情、重邻

里、讲礼仪、能忍耐、不逾规、避邪恶的立世保身思想,亲情文化主要表现是感恩戴德,唯上司是从、唯长者是从,在同辈之间是哥们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不正确的亲情文化是腐败产生和蔓延的文化温床,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硬性的法律、法规、制度、条例都变成了弹性的东西了。一张无形且无边无际的关系网让公平、公正、正义、法律望而却步。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大凡处理违法乱纪者时,总是说情者络绎不绝,有朋友、有亲戚、有领导、甚至有执法执纪的领导、一阵糖衣炮弹过后,结果是以权代法,以法代刑,党政纪处分代替司法追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久而久之,关系网下的腐败分子愈来愈胆大,拉下水的人愈来愈多。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怂恿了违法乱纪、不法之徒有恃无恐,从而形成了不好的官场风气。这也是导致我国政令不通,反腐不力的根源之一。因此,对广大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而言,树立正确的亲情观的要求尤为迫切。

重视处理好公与私、国与家、法律与亲情的关系是古代中国从政者的一个传统。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从古人的这些话中,可以看出正确处理亲情问题对治理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性。中国古代将治家与治国联系在一起,因为在以家族为本位的社会里,家国同构,治家就是治国。对我们今天的领导干部而言,家庭伦理与政治伦理依然是互相影响而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一个人对伴侣、对子女、对亲属的态度能够塑造出他的政治品格;而一个人在政治上的大是大非也足以反映出他在处理家庭关系时的对与错。同时,家庭关系又每每与政事公务关联牵扯,一个人若不能处理好家事,也难以处理好政事、国事。如果党员干部连自己的配偶子女都不能管住管好,又怎么能担负起执政为民的历史使命呢?即使党员干部自身廉洁奉公,如果配偶子女严重违法乱纪,党员干部自己也难以挺直腰板,其从政为官的形象也会在人民群众中大打折扣。因此,作为领导干部,仅仅独善其身,管住自己是不够的,还必须管好自己的子女、配偶、以及其他家属,还要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树立良好的亲情观。

能否管住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能否管住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不是小事,而是党对领导干部的一项政治要求,它关系到党的形象,关系到人心的向背。因为群众对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一直是十分关注的,他们常常通过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言行来判断领导干部是否严格要求自己,是否清正廉洁,并以此来衡量我们的党风。党员干部只有牢固树立正确的亲情观,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自己、为子女、为亲友谋取私利,才能当好人民的公仆;只有把对子女亲属的关爱之情,用于关心他们的成长和进步,教育他们遵纪守法、奋发有为上,才是经得起时间检验的亲情;只有以坚强的党性和高尚的人格培育清正廉明的家风,与家人一道筑牢夯实拒腐防变、抵御不正之风的坚固防线,才能战胜“糖衣炮弹”的进攻,建设真正温馨幸福的家庭,从而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起到表率作用。

(三)共产党员要树立正确的亲情观

我们共产党员也讲亲情,也应该帮助亲朋好友,但作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作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更要讲亲民,把“小爱”化为“大爱”,更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老百姓谋利益,树立克己奉公以至大公无私的亲情观。

第一,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共产党是一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工人阶级政党,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是用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都必须懂得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权力意味着义务,责任重于泰山。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都要“权重不移为民志,位尊不泯公仆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共产党员始终要把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把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作为最紧要和最具决定性的因素来把握,真正代表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面对亲情友情,始终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绝不能把手中的权力私有化、商品化,更不能允许滥用权力谋取私利。

第二,切实做到“不为情所困,不为利所扰”。

毛泽东同志曾经把处理亲情问题的办法归结为三原则: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这些原则为共产党员讲亲情,但“不为情所困,不为利所扰”的亲情观作了最好的诠释。在这方面,毛泽东同志为我们做出了光辉榜样。毛泽东对大儿子毛岸英可谓骨肉情深,可他从未在生活上、待遇上、提拔职务上给过儿子任何照顾,却让他先是上“劳动大学”,跟农民一起生活、劳动;后又把他送上抗美援朝的战场,最终献出年轻的生命。显然,毛泽东对儿子的情,是希望他成为对国家对人民有用的人,情在高处。对儿子如此,对其他亲友亦然。对要求走后门上学的,要求帮助推荐安排工作的,他都一一说服,要以人民利益为重,不搞特殊化。对于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亲友,就从自己的稿酬中拿出钱来予以接济。毛泽东的做法,既有情,又有原则。

老一辈革命家中,许多人都是如此。我们的开国总理周恩来是个非常重感情的人,但他从来不用亲情取代原则。新中国成立伊始,周恩来家乡的亲属纷纷致信祝贺,有的还来京叙旧。不少人示意要进京做事,在新政府里谋得一官半职。这些亲朋有的过去曾经帮助过革命,也有的因与他的关系曾经受到牵连,吃尽苦头。周恩来的弟弟周恩寿,上世纪20年代参加过大革命,解放后在一个工业部门工作,后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被有关部门安排到内务部任参事。周恩来坚决反对这样安排,多次找到当时的内务部

长提出意见,并在一次会上说:“周某人的弟弟在内务部做参事,不管是什么原因去的,总没有好影响。他在工业部时能够工作,我不干涉,现在当参事等于拿干薪,那就要考虑了。”会后,他执意要求内务部按有关规定给他的弟弟办理了病退手续。周恩寿病退后,从1950年到1968年在哥哥那里领取生活费,从每月105元到120元,后来增加到200元,直到周恩寿的六个孩子全部工作。对于周家的晚辈,周恩来既严格要求,又谆谆教导,去除他们依赖父辈的观念,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亲情观、身份观,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中国建设者。周恩来经常向他们强调:“不要因为我是总理,就自认为有什么特殊,造成不好的影响。上几代,周家是个封建大家庭,你们要自觉改造自己。不能学八旗子弟。”侄儿周尔辉的父亲是烈士,周恩来将其接到北京抚养。当时北京办有干部子弟学校,是专门培养烈士、高级干部子女的,条件相当好。但周恩来没有让周尔辉上这样的学校,而是让他到普通学校就读,还特意嘱咐无论是领导谈活、填写表格,还是同学之间交往,千万不要说出与他的这层关系。后来,周尔辉在北京一所大学任教,1961年结婚后,学院领导帮助解决夫妻分居的难题,把他爱人从淮安调到北京。周恩来知道后批评道:“这几年遭受自然灾害,中央调整国民经济,北京大量压缩城市人口,国务院也正在下放、压缩人员,你们为什么搞特殊化,不带头执行?”他还说:“任何时候都要防止特殊化。”在他的说服教育下,侄儿、侄媳一起调回家乡工作。老一辈革命家讲亲情,但“不为情所困,不为利所扰”的亲情观,堪称共产党员树立正确亲情观的楷模。

修改本书的稿子时,正值中共十八大召开。我们党迄今走过了91年的光辉历程。想一想,中国共产党诞生90多年了,执政也已有60多年了,经历了许许多多的风风雨雨,也经历了几代人,但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没有变,执政理念没有变。革命战争年代,党领导人民闹革命、翻身求解放时,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生死患难,有着天然的情感联系,党群关系如同鱼水情深,干部与群众也是生死与共。党执政之后,人民群众看执政党,主要看你是不是为民执政,是不是为民谋利。有的人有一种天大的误解,以为只要当了党的干部,当了党的领导,就理所当然是代表人民,是在为老百姓办事,因为党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嘛。其实,“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很不少,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少数党员干部公器私用、公权私授,假公济私,以权谋私,为家人,为七姑八姨,为战友同学,为乡党故旧、小圈子谋利,贪赃枉法、贪污腐化,其危害十分明显,首先就严重地损害了党的形象,破坏了党群关系,动摇了党的执政基础。相反,像孔繁森、牛玉儒等一大批新时期的让老百姓念念不忘的有情有义的好干部,在对待亲情方面,“不为情所困,不为利所扰”,坚持办实事办好事,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真心爱戴。无数事实告诉我们:共产党人是重感情的,但亲情友情再深也有界。这个“界”就是公权不能私用,讲亲情不能错位,重友情不能变味。共产党人的亲情观是崇高无私的,共产党人考虑的是祖国这个大家,考虑的人民的幸福安危,心中只有人民。面对这样的亲情观,现今一些人还有什么理由不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还有什么理由不为人民谋利益?还有什么理由去计较个人的得失?

第三,切记“与其留给后代财富,不如给后代留下创造财富的能力”。

不同的亲情观,反映出人的不同的感情指向,其结果也大相径庭。有一种亲情观,表现为对自家人一往情深,为了个人和家庭的利益,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到头来不仅害了自己,也连累了子女和亲朋。一些领导干部贪污受贿,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是为了给后代积累财富创造舒适的生活条件,这种错误的“亲情”结果是害了自己、害了子女。另一种亲情观,情为民所系,真情地亲民、利民,对亲朋好友好像是“六亲不认”,看起来似乎不近人情,其实恰恰流露出深深的爱、浓浓的情。新时期领导干部的优秀代表郑培民热爱家庭但公私分明,儿女情长但不谋私利,重精神而轻财富。他的家风很严,妻子杨力求在几十年工作中从未沾过“权力”的光,她一贯奉行“三不”政策:不帮别人向郑培民带任何信件,不传口信,不接受任何礼品。用郑培民儿子郑海龙的话说:“在廉洁问题上,父亲把前门,母亲守后门。”郑培民很爱妻子和儿女,但从不滥用手中的权力来表达这份亲情。妻子不会骑自行车,每天走路上班,一趟40多分钟,郑培民从未让妻子搭他的顺路车;儿子上大学有一次想搭父亲的车,硬是被他从车上轰下来。这些虽是小事,是细节,但“细节即真实”,往往最难做到。郑培民用鼓励孩子们上进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爱意:“与其留给你们财富,不如给你们留下创造财富的能力。读书,就是创造财富的能力。”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让孩子练就自立自强的能力,胜过留给他们千百万不义之财。这样的亲情观带给亲人的才是真正的亲情。

亲情观归根到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具体体现,不同品质的人有不同的亲情观,能不能正确的对待亲情、友情是衡量一个人为官正否的试金石,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所处的位置不同,掌握着许多常人不具备的社会资源,可以办成一般人办不成的事。如果没有正确的亲情观,廉洁从政就无从谈起,从一些贪官落马的案例看,除了其本身的原因,其配偶、子女的为虎作伥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如:原北京交通局副局长毕玉玺的腐败堕落,还因为他身边有一位“闲不住”的妻子王某。不仅自己贪,妻子也一起贪,夫妻双双落入法网;江苏省委原组织部部长徐国健曾经一度十分清廉。据传有一天,徐国健的长子打电话说他在南京看中了一套地段和户型都很好的房子,但房价较高。在妻儿劝诱下,徐国健的“清官”当不下去了,从此大肆受贿。等等。许多贪官酿成的家庭悲剧,造成的社会危害警示我们,作为一名党员、尤其是党的干部,必须切实搞好家庭廉政建设,带头树立良好的家风,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绝不能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屏障。亲情观应该成为共产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执政为民的一门必修课、常修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