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敢做敢当才受人欢迎(1 / 1)

好人缘.好办事 方州 1025 字 4天前

田丽是美丽可人的女孩,刚从分部调进深圳总公司时,大家众星捧月一样围着她,不论男同事、女同事都非常喜欢她。可是不久以后,大家就发现了田丽不可爱的一面。有一次公司的一个女同事花了三个多小时录入了一份资料,可是在她出去喝杯咖啡的时间里,那份没存档的资料就消失了。资料当然不会无缘无故消失,惟一的可能就是有人动了她的电脑,会是谁呢?这位女同事很和气地问了几遍,但始终没人承认。后来公司的一个文员告诉大家,她看见田丽曾按了一下回车键,这件事使大家对田丽的好印象消退了很多,一个敢做不敢当的人实在让人不敢恭维。不久后,又发生了另外一件事。田丽所在的A组接受了一项工作,为一个大型百货的促销活动提供服务,也就是说从市场调查一直到策划都要做好。十天后,A小组完成了全部工作,但后来却发现橱窗设计有问题,这给百货公司带来了损失,A小组成员一个个忐忑不安,准备接受公司的处罚。这个时候大家本来应该风雨同舟,没想到检讨会一开始,田丽就抢先发言说这件事和她没关系,她当时没对橱窗设计提出过什么意见,对这个错误不负有责任。但实际上大家都很清楚,橱窗设计方案田丽从头至尾都参加了。公司领导没有太过严厉地批评大家,只希望大家吸取教训,几个主要领导都对田丽推脱责任的做法感到不满。同事们就更不用说了,大家都疏远了田丽,几个刻薄的同事还时不时对她冷嘲热讽。结果,不久后田丽就主动辞职了。

田丽不敢承担责任,敢做不敢当的行为,受到了大家的鄙弃,结果她失去了大家的好感,也失去了一份得之不易的工作。其实一个人即使再聪明、再缜密,也会有出错的时候,只要你勇敢的承认错误,一定会取得别人的谅解,一个肯负责任的人,大家才会信任他、喜欢他!

人犯了错误后,一般有两种反应,一种是死不认错,而且还极力为自己辩护。这一点可以理解却不可原谅,另一种反应是坦白认错。

两种反应各有利弊得失,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种反应的好处是不用承担错误的后果,即使承担,也要把其他人拖下水,这是有的人还死不认错的道理。此外,如果躲得过,也可避免别人对你的形象及能力的怀疑。可是,这种死不认错的做法并不是一种上策,因为死不认错的坏处比好处多得多。

假设你犯的是大错,那么此错必定人人皆知,你的狡辩只能让人对你心生嫌恶罢了。如果所犯之错证据确凿,你虽然具有一流的狡辩功夫,但还是逃不掉责任,那又何苦去狡辩呢?如果你所犯的只是小错,用狡辩去换取别人对你的嫌恶和不信任,那更划不来呀!

我们姑且不论犯错所需承担的责任,不认错和狡辩也有损于自己的形象,不管你口才多么好,借口多么完美,如果你逃避错误,那他人就会认为你“敢做不敢当”。于是,主管不敢信任你,别的部门的主管也“怕”你三分,同事们更因怕你哪天又犯了错,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于是抵制你,拒绝与你合作。而最重要的是,不敢承认错误会成为一种习惯,也使自己丧失面对错误、解决问题和培养解决问题能力的机会。所以,不认错的弊大于利。

那么第二种情形呢?也许有人要说,如果诚实认错,那不是要立即付出代价,独吞苦果吗?有时候碰到的主管的确会如此,他们会当场责罚犯错者,但绝大多数主管都会“高抬贵手”——既然人家都认错了,还要怎么样?而且从心理上讲,如果你认错,这表明了主管与你位置的高低,主管受到尊重。再怎么说,都要替你减轻一部分责任,何况你犯错,他也有“督导不周”的责任呀!所以,在现实情况下,认错的后果并不像想象的那么严重。一认错就会受罚。

另外,诚实认错还有一些间接的好处,例如:

(1)为自己塑造一种“勇于承担责任”的公众形象——无论主管还是同事,他们都会欣赏、接受你的这种做法,因为你把责任扛了下来,不诿过于他们,他们感到放心,自然尊敬你,也乐意跟你合作,更乐于替你传播你的形象,这可是你的无价资产呀!

(2)以此磨练自己面对错误的勇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你不可能一辈子都没有缺点,而且其他人也做不到这一点,趁早培养这种能力,对你的未来大有好处。

(3)如果真的因为认错而招来主管的责骂,那正好可以为你塑造一个弱者的形象——弱者往往会引起他人的同情,也能招来他人的帮助,你会因此而获得不少人心。而且大部分的主管在骂过人之后,都会不忍心,就算要处罚你,也不会下手太重。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呀!

由此看来,如果你犯了错,那就诚实认错吧!但一个人如果仅会认错这还不行,认错之后接下来要做几件事情:

(1)赶快想办法补救,以免事态扩大。

(2)等事情过去了,要检讨犯错的原因,并加以改进,以免下次又犯错!

(3)如果你的犯错影响到别的同事,那么要向他们表示歉意,如果他们也帮忙作善后,感谢当然是不能免啦!

做人光明磊落,敢做敢当,就会受到人们的敬仰和信赖,获得好人缘。诚实地承认错误要冒不被谅解的风险,但推卸责任却要冒被人轻视的风险。更重要的是,承认了错误你还有补过的机会,但敢做不敢当却会使你失去重新来过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