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与利是可以合一的(1 / 1)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长期以来,李嘉诚奉行善意收购的原则,为他赢得了“白衣骑士”的美誉。

按照一般的企业并购游戏规则,有所谓的“白衣骑士”,即善意收购——重组者救活企业自己也获利;也有“黑衣骑士”,即恶意收购——投机者见企业有机可乘,于是落井下石,狙击企业股票。后者一般先通过融资购得目标公司的股票,取得公司的控制权,然后把所欠的债务,卸到他所接管的公司身上,所谓“牺牲者最终还得交纳枪毙自己的子弹费”。李嘉诚属于前者。

李嘉诚帮助荣智健顺利收购恒昌行,得益于其人品人格及声誉在商业活动中的巨大作用。

恒昌行的正身是恒昌企业有限公司,创立于1946年,历史悠久,信誉卓著,业务范围广,是华资第一大贸易行。创办人之一是前恒生银行董事长何善衡。何善衡年事已高,后代又无意承袭父业,故萌生出售之意。

若无此传言,市场无人敢觊觎恒昌。恒昌整个集团资产净值高达82.73亿港元,经营状况良好,三大股东拥有绝对的控股权(何善衡30%,梁球琚25%,何添15%,共计65%)——外强无任何可乘之机。

1991年5月郑裕彤家族的周大福公司、恒生银行首任主席林炳炎、中漆主席徐堂等成立备贻公司,提出以254港元/股的价格向恒昌全面收购,涉及资金56亿港元。

据市场披露的消息,备贻的三大股东已事先做出三分恒昌的瓜分计划:郑裕彤得恒昌物业,林氏家族得恒昌汽车代理权(代理日本本田、日产、五十铃及美国通用汽车经销权),徐堂则取恒昌的粮油代理等业务。

此时的荣智健、李嘉诚也在紧锣密鼓地策划收购,暂且按兵不动,秘而不宣。

当李嘉诚和荣智健在筹划收购荣昌行时,备贻已经占得先机。但当他得知备贻的“拆骨计划”时,心中已经有九成胜算。因为他太了解何善衡、梁球琚和何添这三位商界老行尊老前辈的心理了。

这几位老人都曾经是商场中叱咤风云的英雄,也创下了辉煌的业绩。只是年事已高,第二代又无意继承商业,才不得已做出出售的意向。

恒昌行的创建者们希望恒昌行能够完整保留,并且发扬光大,如果可以的话,他们会很欣慰。

因此备贻意欲“拆骨”三分天下,恰好犯了老人的大忌。老人情愿不卖,也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创下的江山分崩离析,心血付诸流水,从此化为乌有。

李嘉诚私下坦言断定,备贻肯定会头撞南墙无功而返。而且备贻绝无恶意收购的胆略及实力,纵是有此恶意,以老人的倔脾气,殊死抵抗,备贻的胜算实在太小。

备贻想获成功,非得恒昌大股东支持不可。然而大股东首先就不满买方的“拆骨”企图,不待进入价格谈判,就关闭幕后洽商的后门。备贻败退之时,就是出击的最佳时机。

以中泰为核心的新财团,立即加入收购角逐。新财团Great Style公司共由9名股东组成,前6大股东是荣智健任主席的中泰占35%,李嘉诚占19%,周大福占18%(郑裕彤倒戈加盟),百富勤占8%,郭鹤年的嘉里公司占7%,荣智健个人占6%。

1991年8月初,Great Style向恒昌提出收购建议,作价336港元/股(高出备贻82港元),涉及资金69.4亿港元。经过一个月的洽商,双方于9月3日达成收购协议。至9月22日,香港股市收购史上最大的一宗交易,为荣智健、李嘉诚等合组的财团完成。李嘉诚则以其善意收购的良好声誉及其尊重老人的谦谦君子之风,深深博得老人的好感,以致收购顺利完成。

中泰这个贸易巨人,遂成为香港股市的庞然大物,市值至1992年初膨胀到87亿港元。香港股市一直视中资股为无物,此番却不得不刮目相看。正所谓“十年惨淡经营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并从此逐渐走向中资、华资、英资在香港三足鼎立之势。

1992年1月,中泰宣布第三次集资计划,配售11.68亿新股,集资25亿港元,用以收购未持有的恒昌64%股权。荣智健突然向其他股东全面收购,市场议论纷纷,有人说荣过桥抽板,有人说事先与李嘉诚等通过气。

李嘉诚极为爽快地接受了荣智健的收购条件,将手中所持恒昌股作价15亿港元售予荣智健。恒昌一役,李嘉诚名利双收,既赢得了帮衬荣公子的好名声,又获得实惠——售股盈利2.3亿港元。荣智健完成全面收购后,中泰不仅成为红筹股(中资股与国企股的统称),还于1993年上半年进入蓝筹股(恒生指数成分股,由33种上市公司股标编算恒指,均为各类上市公司的代表股票)。

李嘉诚表示,自己从未进行过恶意收购,他说:“我喜欢友善交易,这是我的哲学,我曾告诫两子,不要占任何人便宜。”他还表示,如果无法在友善的环境下增加股权,他宁愿退出。李嘉诚说:“我不喜欢破坏一家公司,有很多收购是不友善的,会破坏一家好公司,我不喜欢这样,我通常会收购百分之几的股份作为基础,然后看看是否有好机会,如果没有我便退出。”

做生意讲善意,乍一听让人觉得好笑,但面对一位创造了卓越业绩,一般人难望其项背的生意人,你又不能不相信他的话是金玉良言。“友善交易”、“不占任何人便宜”,朴素的思想和行事风格浸透着传统的东方智慧。李嘉诚以自己的行动和语言证实:谁说义与利是矛盾的,二者完全可以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