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生
王岚这人二十五岁,无论见谁面都是客客气气,脸上总带着笑,别人对他的印象不外乎就是一个文质彬彬的小伙子,人很老实,很好相处的一个人。按理说这种人应该朋友很多才对,可事实上他没有任何一个朋友。
不是他交不到朋友,而是他根本不想交,因为他从不相信任何人,这其中更包括了他的父母。他双亲早年离异,父亲脾气暴躁又无责任心,至于母亲,在他18岁那年开始打工起,母亲便开始向他索要房钱,饭钱,甚至水电费也不放过。王岚平时更是随时准备着零钱,因为他的母亲拿钱后,从不找零。
王岚一直在忍着,事实上他也不得不忍,因为他买不起房。
两年前,他终于自己租了房,尽管当地一室一厅的房子,租金也高达六百,是他收入的一半。可不成想,他母亲竟然偷偷将他银行卡里的钱取了一空。
从小,王岚便一直否认自己的存在,既然不爱他,为什么要生他?他认为自己根本就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界。
他最怕的就是别人的同情,看见那种眼光浑身便有种蛰痛感,他更希望周围人讨厌他,恨他,他一直认为,若是自己从小便是个坏孩子该多好,可却一直无法去做,他担心关心他的人伤心。
这天,看见网上录象中死刑犯被枪决时,他却有些羡慕,如果被枪决的是自己多好啊!扭头看了下表,都凌晨一点多了,便赶紧去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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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觉睡的很香甜,越睡越舒服,现实中的压力似乎逐渐远去,蒙胧陇中的王岚忽然有了些清醒,也感觉到了事情的反常,不过又心想,若是这样便去了,倒也好。
过了很久,王岚突然感觉到一阵强烈的震动和挤压,这一刻感觉到了自己现在的身体是柔弱而无力。不即多想,随即痛苦和憋闷的感觉涌上心头。
“好难受。”成为了他此刻唯一的想法。
本能的往前挤着,隔着眼皮忽然感觉到前方有丝光亮,便用仅剩的力气挤了出去。
娇嫩的皮肤突然暴陋在空气中的刺激,鼻腔和肺部的羊水忽然被空气所替代的刺激,全方位的刺灼着王岚,尤其当脐带被剪断后,这无法忍受的剧痛终于让他“哇哇”大哭了起来。
不久,疲惫袭来,终于停止了哭泣,悄悄睡去了。
当第二天王岚醒来后,浑身粘粘的感觉没有了,空气也不再那么刺人,努力了好久,终于第一次挣开了自己的眼皮。
呈现在眼前的,是一种西式的建筑,墙壁是纯白色调,房间里摆放着各种古董和壁画,旁边壁炉里烧着火,让房间暖洋洋的。
再看着眼前自己那稚嫩的小手,王岚便是再苯,也知道自己穿越了,唯一不知的便是自己穿越到了哪里,时间轴是否发生了推移。不过看房间的装潢,大致能猜到自己运气不错,至少重生到了富贵之家。
岂止是富贵之家,便是整个诺曼帝国能与之比拟的也绝不超过十个家族。
据说这个世界原本有三个大陆,可随着海岸线的下降,逐渐的连接在了一起,人口更达数十亿,当然,这一切时还没有人类,一切都是无数学者通过大陆的地形和各种资料判断而得到的结论,人们习惯性的将这片大陆称之为阿里特斯,意为无边无际之意。
据说,在几百年前,曾经有群祭祀从阿里特斯的某点向着太阳升起之处出发,试图寻找并朝拜自己所信仰的太阳神,可讽刺的是,历时七年后,却又回到了起点,在其后的几十年,无数人环球并验证,发现阿里特斯大陆的中心点为南极,北方为海洋和岛屿,乃至北极冰原,并最终得出了“地圆说”,从此神权开始没落。
据说,正因为神权的没落,世界上失去控制的无数小王国,才开始了疯狂的吞并和兼并,文明开始凋谢,繁荣开始衰败,阿里特斯当年的几十亿人口,如今已经十剩一二,到处是荒芜的土地。
阿里特斯大陆,中间是贫庸的南极冻土,四周则被五大帝国所把持,其中的诺曼帝国是由君主,贵族,平民,奴隶所组成,不仅和其他国家争战不休,各个贵族家族间也是碾压不断。当然这也跟帝王的纵容有关,毕竟若是贵族们和谐了,皇室也就要大权旁落了。
不过拉尔斯家族倒是在碾压中脱颖而出,借无数战功世袭了整个富饶的比特行省,每任族长更是遵循祖训,无论是直系还是旁系子孙皆采取着精英教育,成年后则纷纷率领着平民中征召的士兵,源源不断的赶赴前线。而这场该死的战争已经持续了数百年。
现任族长叫威尔逊·::拉尔斯,而主角王岚则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的第六个孙子,算是旁系了,出生的前两个月,其父战死,老族长感伤之下亲自为其取名为史达夫·::拉尔斯,其意为英烈之后。
从现在起,我们就称王岚为史达夫了。
史达夫前生的时候身体比较瘦弱,既然再世为人,为了能有个好身板,出生起便坚持着多吃,多动,多睡,不过这可苦了这一世的母亲了。蓝蒂直至生下了孩子,才得知丈夫阵亡的消息,几度哭的晕死过去。
由于情绪严重低落,奶水自然不足,面对这位大胃王,实在抗不住,只好拉下脸来,又专程请了位奶妈,却惹的旁人议论纷纷,心想她胸也不小,怎么却喂不饱一个新生的娃娃。
不过史达夫倒也有点好,虽然乱动,但却懂事的很,毕竟主角便是装娃娃,但哭嚎、尿床的事却总是不肯干的。出生三个月,便会奶声奶气的喊“尿、尿,吃、吃”。几个月的孩子如此省心,倒是让外人羡慕无比。
时间过的飞快,转眼史达夫已经十二岁了,虽是旁系,不过倒没有直系间为了继承爵位而天天的钩心斗角。从小不论碰见长辈或是直系,更是把礼做到了位。
心想,在这个等级社会,自己一个没爹的孩子,又是旁系,无论开罪了谁,也没有人会为自己撑腰,便一直老老实实做人,不显山不漏水更不敢得罪人。其实便是现在这“法制社会”,真要是有了事儿,还不是凭谁关系硬么?
不过便是老实做人,就真能不得罪人么?
显然不是。
礼是到了,可若是别人看你顺眼了难免背后会夸几句,尤其把你当作教育子女的典范时,你便绝对得罪人了。
六岁那年,学剑的时候便被两个十来岁的旁系孩子在打了一顿,不是不敢反抗,是无力反抗。
为了不受欺负,从此史达夫便更加卖命的努力学剑。重生后,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无论是学知识还是练武,总是一学就会,往往花费不到别人一半的努力变达到了同样的效果,当他花费别人数倍的努力后,终于在十岁那年在孩子里再也没有对手。
十岁那年,在训练场上,当着众人的面,却被一个仅六岁的孩子打了,这次不是无力反抗,而是不敢反抗,对方是直系,而且是老族长最疼爱的小孙子,挨打时对方的两个保镖就在旁边虎势眈眈。打完后,小孩说出了一个很牵强的理由。
“切,我爸说你很能打,原来也不过如此嘛。”说完转身便走了。
小孩走时没有回头,所以也没有看见身后那满身脚印的少年,那死死攥紧的拳头,那颤抖的身躯。
史达夫很清楚,所以没使用任何重生的知识,甚至一直在装孙子.但是在某些环境下,有些事儿是无法避免的.
人,总有些劣根性,总是喜欢欺负";更弱势";的群体,而主角在这个家族显然处于弱势.
礼仪不到位,得罪的是掌权的长辈,礼仪到位,得罪小辈,史达夫选择了后者,因为这种伤害是最小的.
不努力学习剑术,要长期受大多数旁系的欺负,而努力,则得罪个别直系,史达夫选择了后者,毕竟偶然挨打比天天受欺负强.
现实中,没有十全十美,关键就看如何取舍了.
事实上,史达夫若是在前生,虽有双亲,可依然会报复,哪怕失去一切乃至生命。可这一世,虽然表面上的牵挂少了,可反而无法割舍他那体弱的母亲。他不敢反抗,仅仅怕对方报复时牵扯到他今生的母亲。
感情是双向的,前世他双亲健在,可却恨不得自己是孤儿。今生虽然只有一个母亲,可她温柔慈爱,疼他爱他,自己衣服上的一针一线,无不让他时刻感觉到温暖。为了这个母亲,哪怕付出一切,甚至是生命也在所不惜。
母亲最快乐的时刻,便是每天当他从练剑场回来时对他嘘寒问暖。自己每次受伤,虽然伤创处都特意的掩饰了起来,可不知为何,母亲总是能知道,一到后夜里便能听到里屋悄声的哭泣,她以为史达夫不知道,可史达夫天生听力惊人,又如何不知道呢。
也许有些人不知为何而活,可史达夫却决定,要为母亲而活,直到生命的尽头。
这十二年来,史达夫一直在迷惑,自己究竟重生到了哪里?非历史类穿越,又不是玄幻类,家族中有世界地图,他也看过了,整个世界为一个星球,已经被世俗确认,而自己所知的的小说里,从未有一个是全球仅一个大陆,而且中心还是南极冰原的。
老族长威尔逊·::拉尔斯对着手中的密涵又看了一遍,纸虽轻可里面的内容却是无比沉重,此刻会议厅里静悄悄的,众位家族长老都默默的看着老族长,等着他的决定。
“整军待发,三日后直逼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