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场将会旷日持久的斗争当中,嘉靖帝倒也不全是孤立无援的。新科进士张璁甘犯众怒,先后进呈《大礼疏》《大礼或问》,以扎实的礼学素养逐条批驳一众朝臣的公议。
朝臣们的阵营也并非那么紧密。随着争议的加剧,既有人一往无前,也有人痛改前非,陆澄就是后者中的典型。陆澄字原静,又字清伯,归安人,正德丁丑年进士,授刑部主事。他本来是和嘉靖帝唱反调的,还为此丢了官职,但在向老师王阳明求教之后,竟然顿觉今是而昨非。陆澄再向嘉靖帝上书,改弦更张,因此官复原职。后来黄宗羲撰写《明儒学案》,在提到这件事情时说:“儒家学者议论功过,大抵以天下为重而不返回本心之所安,张璁的《大礼或问》说:‘天下只是身外之物,父子之情却是天伦。舜背着父亲瞽瞍潜逃的时候,心里只有父亲而没有天下。’这话说得很对,就算圣人复出,也不会有所更易。王阳明所谓‘心即理’,正是在这种地方体现出来的。世间儒者只以为理在天地万物,便向前代典籍中寻求准则,反而走错了路。王阳明虽然赞同张璁的观点,却深知张璁是个小人,所以不愿意参与讨论,陆澄却是从老师那里得到了问题的正解,坦坦****地知非改错,因为自信其心,便也不怕被别人讥为反复无常、见风使舵。”
黄宗羲的这番议论,正见得阳明心学对当时儒学的意义所在:学问绵延得太久了,难免就教条化了,而随着教条的日渐繁复,这门学问的核心思想反而日渐模糊,所以王阳明索性抛开一切教条,直接从本心入手。在“大礼议”事件中,朝臣们引经据典,不惮烦琐,而少年嘉靖帝没那么多理论好讲,只是心里割舍不下父母亲情而已,然而以最为传统的儒家标准衡量之,反而是嘉靖帝站在了正确的一方。远溯北宋,司马光——千古名臣,程颐——一代儒宗,都强调公义重于私情,张璁却援引了《礼记》的一条核心准则:礼“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已矣”(《礼记·问丧》),也就是说,所谓礼,并非来自什么天赋观念或抽象教条,只不过由基本人情而做出的自然推演而已。
若以这个标准来看“大礼议”事件,就会发觉所有疑难问题瞬间涣然冰释。事情简单得简直超乎想象:无论拿出多么高深的义理,只要它违背了基本人情,自然就属“非礼”,而违背父子天伦岂不正是违背最基本的人之常情吗?亲情为重,国事为轻,这也是最基本的人之常情,所以孔子才会鄙薄那种不惜检举至亲骨肉的所谓“正直”,所以孟子才会赞许大舜放弃天下而甘愿背着父亲潜逃海滨的行为。在他们看来,这才是最基本的人性,因而才是最基本的伦理规范,因而才是最基本的政治准绳。
但是,至此我们难免生出一个疑问:所谓“为人后者为之子”,亦是儒家经典明文所载,何况“大礼议”之时,代毛澄担任礼部尚书的汪俊更在奏疏中提到一个统计数字:和张璁意见相同的只有主事霍韬、给事中熊浃与桂萼三人而已,而站在对立面的朝臣则有二百五十余人(《明史·汪俊传》),难道占如此比例的高级知识分子都一同把书读错了不成?而且在汪俊的这个统计里,不但人数的对比判若云泥,地位的对比同样悬殊:不但霍韬、熊浃与桂萼人微言轻,就连首倡其事的张璁也不过是一名新科进士,如何能与杨廷和、毛澄、汪俊这样的朝廷大员相提并论呢?在朝臣们的主流意见里,即便杨廷和所援引的汉代定陶王和宋代濮王的事例类比不伦,但“为人后者为之子”这条来自经典的不刊之论难道也错了不成?
事实颇有几分荒诞:“为人后者为之子”虽然出自经典,但自经典本身就已经错了,只是这个错误司马光不知道,杨廷和也不知道,直到2000年才被李衡眉教授考证出来,这倒也不能苛责先贤了。(1)
(1) 详情见李衡眉《从一条错误的礼学理论所引起的混乱说起——“礼,为人后者为之子”缘起剖析》,出自《史学集刊》2000年第4期,此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