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服。我们必须懂得应该在何处怀疑,在何处肯定,在何处顺从。不这样做的人并不理解理性的力量。有些人触犯这三项原则。一种人宣称一切皆可证明,这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证明。另一种人怀疑一切,因为他们不懂得在哪些方面需要顺从。还有一种人顺从一切,因为他们不知道何时该启用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