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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恋44。人类自我的本质就是自恋,他只能爱自己,只关注自己。但人会做什么呢?他无法阻止所爱的对象充满错误和匮乏。他想变得伟大,却只看到自己的渺小;他想得到幸福,却只看到自己的可悲;他想变得完美,满眼都是缺陷;他渴望成为人群中被爱慕和尊敬的对象,却只看到自己的缺点,只配得到憎恨和厌恶。他发现自己身处尴尬之中,于是心里产生了世上最不义的犯罪冲动,对谴责他、让他确认自己的缺点的真相怀着刻骨的仇恨。他渴望能消灭真相,但他摧毁不了真相本身,就尽量消灭自己意识中和他人意识中的真相。也就是说,他倾心遮盖自己的瑕疵,让别人看不到,让自己看不到,他不忍自己去看,也无法忍受别人向他指出来。

满身瑕疵无疑是件坏事,而满身缺点又拒绝正视则更坏,因为它多了一项自欺的错误。我们不愿被人欺骗,骗取我们的尊重高于他们应得的那份;而我们骗取他人的尊重高于我们应得的那份,这就不公平了。

所以,很显然,他们只发现我们的缺陷与恶习时,并没有损害我们,因为我们真的如此,也不是他们造成的;其实他们对我们有益,帮我们去除一项恶,即对这些缺陷的无知。他们了解我们的过错并轻视我们,我们不应该动怒,因为如果我们的确是该厌恶的,那么他们认识我们的真实面目并鄙视我们就是合理的。

这是充满公平、正义的心灵应有的觉悟,但我们明白自己心里完全不是这种感觉,那么我们该说什么呢?难道我们不是憎恨真理并憎恨向我们道出真理的人吗?难道我们不是想让人们误以为我们很好,希望人们尊重那个和现实不相符的我们吗?有个例证使我战栗。天主教没有规定我们必须向所有人坦白自己的罪过,不管是谁;它允许我们向所有人隐藏,除了一个人。教义规定我们要向他敞开自己内心的最深处,完全展示真实的自己。它只命令我们不能欺骗这个人,并规定他不得泄露秘密。结果,神父知道这个秘密也像不知道一样。45我们还能想象出更令人愉悦的慈悲吗?但人堕落得太深,竟然觉得这条律法也太严厉,这是欧洲大部分地区反叛教廷的一大原因。46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本来应该对所有人都做的事,必须对一个人做,我们还是感觉不痛快,人类的心是多么不公正和不讲理啊!难道欺骗才是正途?

对真理的厌恶分很多个层级,但可以说,人们在某种程度上都有,因为它和“爱自己”是不可分的。正是因为这种矫情,人们在责备他人时才采用很多委婉的方式,以免冒犯。他们必须缩小我们的缺点,假装原谅它们,给予一些称赞以及爱和尊重的假象。但这一切都无法使自恋觉得解药不是苦的。它会尽量少服药,总是带着厌恶,一般都暗自痛恨开药的人。

所以,如果有人想让我们喜欢他们,就不会愿意提供他们知道会令我们不悦的帮助。他们会像我们希望被对待的那样对待我们。我们憎恨真理,他们就向我们隐瞒;我们想要赞美,他们就奉承我们;我们喜欢被骗,他们就欺骗我们。

所以,每种使我们在世间提升的好运都使我们远离真理,因为我们在尽量避免伤害某些人的感情,这些人的好感是非常有用的,他们的反感是极其危险的。一个国王可以成为全欧洲的笑料,但他本人可能什么都不知道。我毫不吃惊。说出真相有利于听众,但不利于说话者,前者会讨厌后者。伴君者更爱自己的利益,比爱国王更多,所以尽量避免损己利人。

无疑,这种恶在上层阶级中更加普遍、更加严重,但下层阶级也不能幸免,因为讨人喜欢总有好处。所以人生不过是一场未落幕的幻觉,人们互相奉承和欺骗。没有人会人前人后一致地评价我们。人类社会建立在互相欺骗的基础之上,假如双方都知道自己缺席时朋友对自己的评价,那就没什么友谊地久天长了,即使对方说话时很诚恳且不带个人情绪。

所以,人只是伪装、虚假、虚伪,针对别人和自己。他不希望别人告诉他真理,他也尽量不告诉别人,所有这些品性天生根植于人心之中,人心既不公正也不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