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成身退,天之道也。
叛乱既定,置县设防一应事宜各上正轨,于是在正德十三年(1518年)三月,四十七岁的王守仁上呈《乞休致疏》,请求退休养病。疏中叙及病情,说自己“潮热咳嗽,疮疽痈肿,手足麻痹,已成废人”。 (1)与同僚吟诗唱和,也说“主恩未报身多病,凯旋须还陇上耕”(《桶冈和邢太守韵》二首之二)。 (2)
王守仁自成年之后一直都在受病痛的折磨,病痛愈演愈烈,药石越发对他无济于事,所以养病的请求倒也不是故作姿态。而朝廷照例不准,倒不全是出于狠心,而是这种形同以退为进的手段早已成为官场常态,谁也不会当真,更何况从王琼的角度讲,好不容易栽培出这样一个能干而功高的“自己人”,哪能轻易放他离去呢?
六月有圣旨下,王守仁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荫子一人,世袭锦衣卫百户。王守仁再次上疏辞谢,朝廷照例不准。(《辞免升荫乞以原职致仕疏》) (3)这次升迁荫子,以品秩论,是从正四品升为正三品,荣誉和待遇有别,但职权范围不变;养子王正宪时年十一岁,以今天标准看只是读小学五年级的年纪,但已经有了锦衣卫百户的官衔,这个正六品官衔将来还可以子孙罔替,传之永久。这倒不是对王正宪有特殊优待,而是明代武职皆为世袭,锦衣卫属于卫所,不隶属州县而隶属兵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