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深深的话浅浅说,长长的路慢慢走 史铁生(1 / 1)

在科学的迷茫之处,

在命运的混沌之点,

人唯有乞灵于自己的精神。

不管我们信仰什么,

都是我们自己的精神的描述和引导。

——《我二十一岁那年》

扶轮问路

坐轮椅竟已坐到了第三十三个年头,用过的轮椅也近两位数了,这实在是件没想到的事。一九八〇年秋天,“肾衰”初发,我问过柏大夫:“敝人刑期尚余几何?”她说:“阁下争取再活十年。”都是玩笑的口吻,但都明白这不是玩笑——问答就此打住,急忙转移了话题,便是证明。十年,如今已然大大超额了。

那时还不能预见到“透析”的未来。那时的北京城仅限三环路以内。

那时大导演田壮壮正忙于毕业作品,一干年轻人马加一个秃顶的林洪桐老师,选中了拙作《我们的角落》,要把它拍成电视剧。某日躺在病房,只见他们推来一辆崭新的手摇车,要换我那辆旧的,说是把这辆旧的开进电视剧那才真实。手摇车,轮椅之一种,结构近似三轮摩托,唯动力是靠手摇。一样的东西,换成新的,明显值得再活十年。只可惜,出院时新的又换回成旧的,那时的拍摄经费比不得现在。

不过呢,还是旧的好,那是我的二十位同学和朋友的合资馈赠。其实是二十位母亲的心血——儿女们都还在插队,哪儿来的钱?那轮椅我用了很多年,摇着它去街道工厂干活,去地坛里读书,去“知青办”申请正式工作,在大街小巷里风驰或鼠窜,到城郊的旷野上看日落星出……摇进过深夜,也摇进过黎明,以及摇进过爱情但很快又摇出来。

一九七九年春节,摇着它,柳青骑车助我一臂之力,乘一路北风,我们去《春雨》编辑部参加了一回作家们的聚会。在那儿,我的写作头一回得到认可。那是座古旧的小楼,又窄又陡的木楼梯踩上去“咚咚”作响,一代青年作家们喊着号子把我连人带车抬上了二楼。“斯是陋室”——脱了漆的木地板,受过潮的木墙围,几盏老式吊灯尚存几分贵族味道……大家或坐或站,一起吃饺子,读作品,高谈阔论或大放厥词,真正是一个**燃烧的年代。

所以,这轮椅殊不可以“断有情”,最终我把它送给了一位更不容易的残哥们儿。其时我已收获几笔稿酬,买了一辆更利远行的电动三轮车。

这电动三轮利于远行不假,也利于把人撂在半道儿。有两回,都是去赴苏炜家的聚会,走到半道儿,一回是链子断了,一回是轮胎扎了。那年代又没有手机,愣愣地坐着想了半晌,只好侧弯下身子去转动车轮,左轮转累了换只手再转右轮。回程时有了救兵,一次是陈建功,一次是郑万隆,骑车推着我走,到家已然半夜。

链子和轮胎的毛病自然好办,机电部分有了问题麻烦就大。幸有三位行家做我的专职维护,先是瑞虎,后是老鄂和徐杰。瑞虎出国走了,后二位接替上。直到现在,我座下这辆电动轮椅——此物之妙随后我会说到——出了毛病,也还是他们三位的事;瑞虎在国外找零件,老鄂和徐杰在国内施工,通过卫星或经由一条海底电缆,配合得无懈可击。

两腿初废时,我曾暗下决心:这辈子就在屋里看书,哪儿也不去了。可等到有一天,家人劝说着把我抬进院子,一见那青天朗照、杨柳和风,决心即刻动摇。又有同学和朋友们常来看我,带来那一个大世界里的种种消息,心就越发地活了,设想着,在那久别的世界里摇着轮椅走一走大约也算不得什么丑事。于是有了平生的第一辆轮椅。那是邻居朱二哥的设计,父亲捧了图纸,满城里跑着找人制作,跑了好些天,才有一家“黑白铁加工部”肯于接受。用材是两个自行车轮、两个万向轮并数根废弃的铁窗框。母亲为它缝制了坐垫和靠背。后又求人在其两侧装上支架,撑起一面木板,书桌、饭桌乃至吧台就都齐备。倒不单是图省钱。现在怕是没人会相信了,那年代连个像样的轮椅都没处买;偶见医疗用品商店里有一款,其昂贵与笨重都可谓无比。

我在一篇题为《看电影》的散文中,也说到过这辆轮椅:“一夜大雪未停,事先已探知手摇车不准入场(电影院),母亲便推着那辆自制的轮椅送我去……雪花纷纷地还在飞舞,在昏黄的路灯下仿佛一群飞蛾。路上的雪冻成了一道道冰棱子,母亲推得沉重,但母亲心里快乐……母亲知道我正打算写点什么,又知道我跟长影的一位导演有着通信,所以她觉得推我去看这电影是非常必要的,是件大事。怎样的大事呢?我们一起在那条快乐的雪路上跋涉时,谁也没有把握,唯朦胧地都怀着希望。”

那一辆自制的轮椅,寄托了二老多少心愿!但是下一辆真正的轮椅来了,母亲却没能看到。

下一辆是《丑小鸭》杂志社送的,一辆正规并且做工精美的轮椅,全身的不锈钢,可折叠,可拆卸,两侧扶手下各有一金色的“福”字。

除了这辆轮椅,还有一件也是我多么希望母亲看见的事,她却没能看见:一九八三年,我的小说得了全国奖。

得了奖,像是有了点儿资本,这年夏天我被邀请参加了《丑小鸭》的“青岛笔会”。双腿瘫痪后,我才记起了立哲曾教我的“不要脸精神”,大意是:想干事你就别太要面子,就算不懂装懂,哥们儿你也得往行家堆儿里凑。立哲说这话时,我们都还在陕北,十八九岁。“文革”闹得我们都只上到初中,正是靠了此一“不要脸精神”,赤脚医生孙立哲的医道才得突飞猛进,在陕北的窑洞里做了不知多少手术,被全国顶尖的外科专家叹为奇迹。于是乎我便也给自己立个法:不管多么厚脸皮,也要多往作家堆儿里凑。幸而除了两腿不仁不义,其余的器官都还按部就班,便一闭眼,拖累着大伙儿去了趟青岛。

参照以往的经验,我执意要连人带那辆手摇车一起上行李车厢,理由是:下了火车不也得靠它?其时全中国的出租车也未必能超过百辆。树生兄便一路陪伴。谁料此一回完全不似以往(上一次是去北戴河,下了火车由甘铁生骑车推我到宾馆),行李车厢内货品拥塞,密不透风,树生心脏本已脆弱,只好于一路挥汗谈笑之间频频吞服“速效救心”。

回程时我也怕了,托运了轮椅,随众人去坐硬座。进站口在车头,我们的车厢在车尾;身高马大的树纲兄背了我走,先还听他不紧不慢地安慰我,后便只闻其风箱也似的粗喘。待找到座位,偌大一个刘树纲竟似只剩下了一张煞白的脸。

《丑小鸭》不知现在还有没有?那辆“福”字牌轮椅,理应归功其首任社长胡石英。见我那手摇车抬上抬下着实不便,他自言自语道:“有没有更轻便一点儿的?也许我们能送他一辆。”瞌睡中的刘树生急忙弄醒自己,接过话头儿:“行啊,这事儿交给我啦,你只管报销就是。”胡石英欲言又止——那得多少钱呀,他心里也没底。那时铁良还在医疗设备厂工作,说正有一批中外合资的轮椅在试生产,好是好,就是贵。树生又是那句话:“行啊,这事儿交给我啦,你去买来就是。”买来了,四百九十五块,八三年呀!据说胡社长盯着发票不断地咋舌。

这辆“福”字牌轮椅,开启了我走南闯北的历史。其实是众人推着、背着、抬着我,去看中国。先是北京作协的一群哥们儿送我回了趟陕北,见了久别的“清平湾”。后又有洪峰接我去长春领了个奖;父亲年轻时在东北林区待了好些年,所以沿途的大地名听着都耳熟。马原总想把我弄到西藏去看看,我说:“下了飞机就有火葬场吗?”吓得他只好请我去了趟沈阳。王安忆和姚育明推着我逛淮海路,是在一九八八年,那时她们还不知道,所谓“给我妹妹挑件羊毛衫”其实是借口,那时我又一次摇进了爱情,并且至今没再摇出来。少功、建功还有何立伟等等一大群人,更是把我抬上了南海舰队的鱼雷快艇。仅于近海小试风浪,已然触到了大海的威猛——那波涛看似柔软,一旦颠簸其间,竟是石头般的坚硬。又跟着郑义兄走了一回五台山,在“佛母洞”前汽车失控,就要撞下山崖时被一块巨石挡住。大家都说“这车上必有福将”,我心说是我呀,没见轮椅上那个“福”字?一九九六年迈平请我去斯德哥尔摩开会,算是头一回见了外国。飞机缓缓降落时,我心里油然地冒出句挺有学问的话:这世界上果真是有外国呀!转年立哲又带我走了差不多半个美国,那时双肾已然怠工,我一路挣扎着看:大沙漠、大峡谷、大瀑布、大赌城……立哲是学医的,笑嘻嘻地闻一闻我的尿说:“不要紧,味儿挺大,还能排毒。”其实他心里全明白。他所以急着请我去,就是怕我一旦“透析”就去不成了。他的哲学一向是:命,干吗用的?单是为了活着?

说起那辆“福”字轮椅就要想起的那些人呢?如今都老了,有的已经过世。大伙儿推着、抬着、背着我走南闯北的日子,都是回忆了。这辆轮椅,仍然是不可“断有情”的印证。我说过,我的生命密码根本是两条:残疾与爱情。

如今我也是年近花甲了,手摇车是早就摇不动了,“透析”之后连一般的轮椅也用着吃力。上帝见我需要,就又把一种电动轮椅泊来眼前,临时寄存在王府井的医疗用品商店。妻子逛街时看见了,标价三万五。她找到代理商,砍价,不知跑了多少趟。两万九?两万七?两万六,不能再低啦小姐。好吧好吧,希米小姐偷着笑:你就是一分不降我也是要买的!这东西有趣,狗见了转着圈地冲它喊,孩子见了总要问身边的大人:它怎么自己会走呢?据说狗的智力相当于四五岁的孩子,他们都还不能把这椅子看成是一辆车。这东西才真正是给了我自由:居家可以乱窜,出门可以独自疯跑,跳舞也行,打球也行,给条坡道就能上山。舞我是从来不会跳。球呢,现在也打不好了,再说也没对手——会的嫌我烦,不会的我烦他。不过呢,时隔三十几年我居然上了山——昆明湖畔的万寿山。

谁能想到我又上了山呢!

谁能相信,是我自己爬上了山的呢!

坐在山上,看山下的路,看那浩瀚并喧嚣着的城市,想起凡·高给提奥的信中有这样的话:“我是地球上的陌生人,(这儿)隐藏了对我的很多要求”“实际上我们穿越大地,我们只是经历生活”“我们从遥远的地方来,到遥远的地方去……我们是地球上的朝拜者和陌生人”。

坐在山上,看远处天边的风起云涌,心里有了一句诗:嗨,希米,希米/我怕我是走错了地方呢/谁想却碰见了你!——若把凡·高的那些话加在后面,差不多就是一首完整的诗了。

坐在山上,眺望地坛的方向,想那园子里“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想那些个“又是雾罩的清晨,又是骄阳高悬的白昼……”;想那些个“在老柏树旁停下,在草地上在颓墙边停下,又是处处虫鸣的午后,又是鸟儿归巢的傍晚……”;想我曾经的那些个想“我用纸笔在报刊上碰撞开的一条路,并不就是母亲盼望我找到的那条路……母亲盼望我找到的那条路到底是什么?”。

有个回答突然跳来眼前:扶轮问路。是呀,这五十七年我都干了些什么?——扶轮问路,扶轮问路啊!但这不仅仅是说,有个叫史铁生的家伙,扶着轮椅,在这颗星球上询问过究竟。也不只是说,史铁生——这一处陌生的地方,如今我已经弄懂了他多少。更是说,譬如“法轮常转”,那“轮”与“转”明明是指示着一条无限的路途——无限的悲怆与“有情”,无限的蛮荒与惊醒……以及靠着无限的思问与祈告,去应和那存在之轮的无限之转!尼采说“要爱命运”。爱命运才是至爱的境界。“爱命运”即是爱上帝——上帝创造了无限种命运,要是你碰上的这一种不可心,你就恨他吗?“爱命运”也是爱众生——设若那一种不可心的命运轮在了别人身上,你就会松一口气怎的?而凡·高所说的“经历生活”,分明是在暗示:此一处陌生的地方,不过是心魂之旅中的一处景观、一次际遇,未来的路途一样还是无限之问。

我的梦想

也许是因为人缺了什么就更喜欢什么吧,我的两条腿一动不能动,却是个体育迷。我不光喜欢看足球、篮球以及各种球类比赛,也喜欢看田径、游泳、拳击、滑冰、滑雪、自行车和汽车比赛,总之我是个全能体育迷。当然都是从电视里看,体育场馆门前都有很高的台阶,我上不去。如果这一天电视里有精彩的体育节目,好了,我早晨一睁眼就觉得像过节一般,一天当中无论干什么心里都想着它,一分一秒都过得愉快。有时我也怕很多重大比赛集中在一天或几天(譬如刚刚闭幕的奥运会),那样我会把其他要紧的事都耽误掉。

其实我是第二喜欢足球,第三喜欢文学,第一喜欢田径。我能说出所有田径项目的世界纪录是多少,是由谁保持的,保持的时间长还是短。譬如说男子跳远纪录是由比蒙保持的,二十年了还没有人能破;不过这事不大公平,比蒙是在地处高原的墨西哥城跳出这八米九〇的,而刘易斯在平原跳出的八米七二事实上比前者还要伟大,但却不能算世界纪录。这些纪录是我顺便记住的,田径运动的魅力不在于纪录,人反正是干不过上帝;但人的力量、意志和优美却能从那奔跑与跳跃中得以充分展现,这才是它的魅力所在。它比任何舞蹈都好看,任何舞蹈跟它比起来都显得矫揉造作甚至故弄玄虚。也许是我见过的舞蹈太少了。而你看刘易斯或者摩西跑起来,你会觉得他们是从人的原始中跑来,跑向无休止的人的未来,全身如风似水般滚动的肌肤就是最自然的舞蹈和最自由的歌。

我最喜欢并且羡慕的人就是刘易斯。他身高一米八八,肩宽腿长,像一头黑色的猎豹,随便一跑就是十秒以内,随便一跳就在八米开外,而且在最重要的比赛中他的动作也是那么舒展、轻捷、富于韵律;绝不像流行歌星们的唱歌,唱到最后总让人怀疑这到底是要干什么。不怕读者诸君笑话,我常暗自祈祷上苍,假若人真能有来世,我不要求别的,只要求有刘易斯那样一副身体就好。我还设想,那时的人又会普遍比现在高了,因此我至少要有一米九以上的身材;那时的百米速度也会普遍比现在快,所以我不能只跑九秒九几。作小说的人多是白日梦患者。好在这白日梦并不令我沮丧,我是因为现实的这个史铁生太令人沮丧,才想出这法子来给他宽慰与向往。我对刘易斯的喜爱和崇拜与日俱增。相信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想若是有什么办法能使我变成他,我肯定不惜一切代价;如果我来世能有那样一个健美的躯体,今生这一身残病的折磨也就得了足够的报偿。

奥运会上,约翰逊战胜刘易斯的那个中午我难过极了,心里别别扭扭别别扭扭的一直到晚上,夜里也没睡好觉。眼前老翻腾着中午的场面:所有的人都在向约翰逊欢呼,所有的旗帜和鲜花都向约翰逊挥舞,浪潮般的记者们簇拥着约翰逊走出比赛场,而刘易斯被冷落在一旁。刘易斯当时那茫然若失的目光就像个可怜的孩子,让我一阵阵心疼。一连几天我都闷闷不乐,总想着刘易斯此刻会怎样痛苦,不愿意再看电视里重播那个中午的比赛,不愿意听别人谈论这件事,甚至替刘易斯嫉妒着约翰逊,在心里找很多理由向自己说明还是刘易斯最棒;自然这全无济于事,我竟然比刘易斯还败得惨,还迷失得深重。这岂不是怪事么?在外人看来这岂不是发精神病么?我慢慢去想其中的原因。是因为一个美的偶像被打碎了么?如果仅仅是这样,我完全可以惋惜一阵再去树立起约翰逊嘛,约翰逊的雄姿并不比刘易斯逊色。是因为我这人太恋旧,骨子里太保守吗?可是我非常明白,后来者居上是最应该庆祝的事。或者是刘易斯没跑好让我遗憾?可是九秒九二是他最好的成绩。到底为什么呢?最后我知道了:我看见了所谓“最幸福的人”的不幸,刘易斯那茫然的目光使我的“最幸福”的定义动摇了,继而粉碎了。上帝从来不对任何人施舍“最幸福”这三个字,他在所有人的欲望前面设下永恒的距离,公平地给每一个人以局限。如果不能在超越自我局限的无尽路途上去理解幸福,那么史铁生的不能跑与刘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就完全等同,都是沮丧与痛苦的根源。假若刘易斯不能懂得这些事,我相信,在前述那个中午,他一定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

在百米决赛后的第二天,刘易斯在跳远决赛中跳出了八米七二,他是个好样的。看来他懂,他知道奥林匹斯山上的神火为何而燃烧,那不是为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战败,而是为了有机会向诸神炫耀人类的不屈,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我不敢说刘易斯就是这样,但我希望刘易斯是这样,我一往情深地喜爱并崇拜这样一个刘易斯。

这样,我的白日梦就需要重新设计一番了。至少我不再愿意用我领悟到的这一切,仅仅去换一个健美的躯体,去换一米九以上的身高和九秒七九乃至九秒六九的速度,原因很简单,我不想在来世的某一个中午成为最不幸的人;即使人可以跑出九秒五九,也仍然意味着局限。我希望既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又有一个了悟人生意义的灵魂,我希望二者兼得。但是,前者可以祈望上帝的恩赐,后者却必须在千难万苦中靠自己去获取——我的白日梦到底该怎样设计呢?千万不要说,倘若二者不可兼得你要哪一个?不要这样说,因为人活着必要有一个最美的梦想。

后来得知,约翰逊跑出了九秒七九是因为服用了兴奋剂。对此我们该说什么呢?我在报纸上见了这样一条消息:他的牙买加故乡的人们说:“约翰逊什么时候愿意回来,我们都会欢迎他,不管他做错了什么事,他都是牙买加的儿子。”这几句话让我感动至深。难道我们不该对灵魂有了残疾的人,比对肢体有了残疾的人,给予更多的同情和爱吗?

我二十一岁那年

友谊医院神经内科病房有十二间病室,除去1号2号,其余十间我都住过。当然,绝不为此骄傲。即便多么骄傲的人,据我所见,一躺上病床也都谦恭。1号和2号是病危室,是一步登天的地方,上帝认为我住那儿为时尚早。

十九年前,父亲搀扶着我第一次走进那病房。那时我还能走,走得艰难,走得让人伤心就是了。当时我有过一个决心:要么好,要么死,一定不再这样走出来。

正是晌午,病房里除了病人的微鼾,便是护士们轻极了的脚步,满目洁白,阳光中飘浮着药水的味道。如同信徒走进了庙宇,我感觉到了希望。一位女大夫把我引进10号病室,她贴近我的耳朵轻轻柔柔地问:“午饭吃了没?”我说:“您说我的病还能好吗?”她笑了笑。记不得她怎样回答了,单记得她说了一句什么之后,父亲的愁眉也略略地舒展。女大夫步履轻盈地走后,我永远留住了一个偏见:女人是最应该当大夫的,白大褂是她们最优雅的服装。

那天恰是我二十一岁生日的第二天。我对医学对命运都还未及了解,不知道病出在脊髓上将是一件多么麻烦的事。我舒心地躺下来睡了个好觉。心想:十天,一个月,好吧就算是三个月,然后我就又能是原来的样子了。和我一起插队的同学来看我时,也都这样想,他们给我带来很多书。

10号有六个床位。我是6床。5床是个农民,他天天都盼着出院。“光房钱一天一块一毛五,你算算得啦,”5床说,“‘死病’值得了这么些?”3床就说:“得了嘿,你有完没完!死死死,数你悲观。”4床是个老头,说:“别介别介,咱毛主席有话啦——既来之,则安之。”农民便带笑地把目光转向我,却是对他们说:“敢情你们都有公费医疗。”他知道我还在与贫下中农相结合。1床不说话,1床一旦说话即可出院。2床像是个有些来头的人,举手投足之间便赢得大伙儿的敬畏。2床幸福地把一切名词都忘了,包括忘了自己的姓名。2床讲话时,所有名词都以“这个”“那个”代替,因而讲到一些轰轰烈烈的事迹却听不出是谁人所为。4床说:“这多好,不得罪人。”

我不搭茬儿。刚有的一点儿舒心顷刻全光。一天一块多房钱都要从父母的工资里出,一天好几块的药钱、饭钱都要从父母的工资里出,何况为了给我治病家中早已是负债累累了。我马上就想那农民之所想了:什么时候才能出院呢?我赶紧松开拳头让自己放明白点儿:这是在医院不是在家里,这儿没人会容忍我发脾气,而且砸坏了什么还不是得用父母的工资去赔?所幸身边有书,想来想去只好一头埋进书里去,好吧好吧,就算是三个月!我平白地相信这样一个期限。

可是三个月后我不仅没能出院,病反而更厉害了。

那时我和2床一起住到了7号。2床果然不同寻常,是位局长,十一级干部,但还是多了一级,非十级以上者无缘去住高干病房的单间。7号是这普通病房中唯一仅设两张病床的房间,最接近单间,故一向由最接近十级的人去住。据说刚有个十三级的从这儿出去。2床搬来名正言顺。我呢?护士长说是“这孩子爱读书”,让我帮助2床把名词重新记起来。“你看他连自己是谁都闹不清了。”护士长说。但2床却因此越来越让人喜欢,因为“局长”也是名词也在被忘之列,我们之间的关系日益平等、融洽。有一天他问我:“你是干什么的?”我说:“插队的。”2床说他的“那个”也是,两个“那个”都是,他在高出他半个头的地方比画一下:“就是那两个,我自己养的。”“您是说您的两个儿子?”他说对,儿子。他说好哇,革命嘛就不能怕苦,就是要去结合。他说:“我们当初也是从那儿出来的嘛。”我说:“农村?”“对对对。什么?”“农村。”“对对对农村。别忘本呀!”我说是。我说:“您的家乡是哪儿?”他于是抱着头想好久。这一回我也没办法提醒他。最后他骂一句,不想了,说:“我也放过那玩意儿。”他在头顶上伸直两个手指。“是牛吗?”他摇摇头,手往低处一压。“羊?”“对了,羊。我放过羊。”他躺下,双手垫在脑后,甜甜蜜蜜地望着天花板老半天不言语。大夫说他这病叫作“角回综合征,命名性失语”,并不影响其他记忆,尤其是遥远的往事更都记得清楚。我想局长到底是局长,比我会得病。他忽然又坐起来:“我的那个,喂,小什么来?”“小儿子?”“对!”他怒气冲冲地跳到地上,说,“那个小玩意儿,娘个×!”说:“他要去结合,我说好嘛我支持。”说:“他来信要钱,说要办个这个。”他指了指周围,我想“那个小玩意儿”可能是要办个医疗站。他说:“好嘛,要多少?我给。可那个小玩意儿!”他背着手气哼哼地来回走,然后停住,两手一摊,“可他又要在那儿结婚!”“在农村?”“对。农村。”“跟农民?”“跟农民。”无论是根据我当时的思想觉悟,还是根据报纸电台当时的宣传倡导,这都是值得肃然起敬的。“扎根派。”我钦佩地说。“娘了个×派!”他说,“可你还要不要回来嘛!”这下我有点儿发蒙。见我愣着,他又一跺脚,补充道:“可你还要不要革命?”这下我懂了,先不管革命是什么,2床的坦诚却令人欣慰。

不必去操心那些玄妙的逻辑了。整个冬天就快过去,我反倒拄着拐杖都走不到院子里去了,双腿日甚一日地麻木,肌肉无可遏止地萎缩,这才是需要发愁的。

我能住到7号来,事实上是因为大夫护士们都同情我。因为我还这么年轻,因为我是自费医疗,因为大夫护士都已经明白我这病的前景极为不妙,还因为我爱读书——在那个“知识越多越反动”的年代,大夫护士们尤为喜爱一个爱读书的孩子。他们还把我当孩子。他们的孩子有不少也在插队。护士长好几次在我母亲面前夸我,最后总是说:“唉,这孩子啊……”这一声叹,暴露了当代医学的爱莫能助。他们没有别的办法帮助我,只能让我住得好一点儿,安静些,读读书吧——他们可能是想,说不定书中能有“这孩子”一条路。

可我已经没了读书的兴致。整日躺在**,听各种脚步从门外走过;希望他们停下来,推门进来,又希望他们千万别停,走过去走他们的路去别来烦我。心里荒荒凉凉地祈祷:上帝如果你不收我回去,就把能走路的腿也给我留下!我确曾在没人的时候双手合十,出声地向神灵许过愿。多年以后才听一位无名的哲人说过:危卧病榻,难有无神论者。如今来想,有神无神并不值得争论,但在命运的混沌之点,人自然会忽略着科学,向虚冥之中寄托一份虔敬的祈盼。正如迄今人类最美好的向往也都没有实际的验证,但那向往并不因此消灭。

主管大夫每天来查房,每天都在我的床前停留得最久:“好吧,别急。”按规矩主任每星期查一次房,可是几位主任时常都来看看我:“感觉怎么样?嗯,一定别着急。”有那么些天全科的大夫都来看我,八小时以内或以外,单独来或结队来,检查一番各抒主张,然后都对我说:“别着急,好吗?千万别急。”从他们谨慎的言谈中我渐渐明白了一件事:我这病要是因为一个肿瘤的捣鬼,把它打出来切下去随便扔到一个垃圾桶里,我就还能直立行走,否则我多半就是把祖先数百万年进化而来的这一优势给弄丢了。

窗外的小花园里已是桃红柳绿,二十二个春天没有哪一个像这样让人心抖。我已经不敢去羡慕那些在花丛树行间漫步的健康人和在小路上打羽毛球的年轻人。我记得我久久地看过一个身着病号服的老人,在草地上踱着方步晒太阳。只要这样我只想要这样!只要能这样就行了就够了!我回忆脚踩在软软的草地上是什么感觉,想走到哪儿就走到哪儿是什么感觉,踢一颗路边的石子,踢着它走是什么感觉。没这样回忆过的人不会相信,那竟是回忆不出来的!老人走后我仍呆望着那块草地,阳光在那儿慢慢地淡薄,脱离,凝作一缕孤哀凄寂的红光,一步步爬上墙,爬上楼顶……我写下一句歪诗:轻拨小窗看春色,漏入人间一斜阳。日后我摇着轮椅特意去看过那块草地,并从那儿张望7号的窗口,猜想那玻璃后面现在住的谁,上帝打算为他挑选什么前程。当然,上帝用不着征求他的意见。

我乞求,上帝不过是在和我开着一个临时的玩笑——在我的脊椎里装进了一个良性的瘤子。对对,它可以长在椎管内,但必须要长在软膜外,那样才能把它剥离而不损坏那条珍贵的脊髓。“对不对,大夫?”“谁告诉你的?”“对不对吧?”大夫说:“不过,看来不太像肿瘤。”我用目光在所有的地方写下“上帝保佑”,我想,或许把这四个字写到千遍万遍就会赢得上帝的怜悯,让它是个瘤子,一个善意的瘤子。要么干脆是个恶毒的瘤子,能要命的那一种,那也行。总归得是瘤子,上帝!

朋友送了我一包莲子,无聊时我捡几颗泡在瓶子里,想,赌不赌一个愿?——要是它们能发芽,我的病就不过是个瘤子。但我战战兢兢地一直没敢赌。谁料几天后莲子竟都发芽。我想好吧我赌!我想其实我压根儿是倾向于赌的。我想倾向于赌事实上就等于是赌了。我想现在我还敢赌——它们一定能长出叶子!(这是明摆着的。)我每天给它们换水,早晨把它们移到窗台西边,下午再把它们挪到东边,让它们总在阳光里;为此我抓住床栏走,扶住窗台走,几米路我走得大汗淋漓。这事我不说,没人知道。不久,它们长出一片片圆圆的叶子来。“圆”,又是好兆。我更加周到地伺候它们,坐回到**气喘吁吁地望着它们,夜里醒来在月光中也看看它们:好了,我要转运了。并且忽然注意到“莲”与“怜”谐音,毕恭毕敬地想:上帝终于要对我发发慈悲了吧?这些事我不说没人知道。叶子长出了瓶口,闲人要去摸,我不让。他们硬是摸了呢,我便在心里加倍地祈祷几回。这些事我不说,现在也没人知道。然而科学胜利了,它三番五次地说那儿没有瘤子,没有没有。果然,上帝直接在那条娇嫩的脊髓上做了手脚!定案之日,我像个冤判的屈鬼那样疯狂地作乱,挣扎着站起来,心想干吗不能跑一回给那个没良心的上帝瞧瞧!后果很简单,如果你没摔死你必会明白:确实,你干不过上帝。

我终日躺在**一言不发,心里先是完全的空白,随后由着一个死字去填满。王主任来了。(那个老太太,我永远忘不了她。还有张护士长。八年以后和十七年以后,我两次真的病到了死神门口,全靠这两位老太太又把我抢下来。)我面向墙躺着,王主任坐在我身后许久不说什么,然后说了,话并不多,大意是:还是看看书吧,你不是爱看书吗?人活一天就不要白活。将来你工作了,忙得一点儿时间都没有,你会后悔这段时光就让它这么白白地过去了。这些话当然并不能打消我的死念,但这些话我将受用终生,在以后的若干年里我频繁地对死神抱有过热情,但在未死之前我一直记得王主任这些话,因而还是去做些事。使我没有去死的原因很多(我在另外的文章里写过),“人活一天就不要白活”亦为其一,慢慢地去做些事于是慢慢地有了活的兴致和价值感。有一年我去医院看她,把我写的书送给她,她已是满头白发了,退休了,但照常在医院里从早忙到晚。我看着她想,这老太太当年必是心里有数,知道我还不至于去死,所以她单给我指一条活着的路。可是我不知道当年我搬离7号后,是谁最先在那儿发现过一团电线?并对此做过什么推想?那是个秘密,现在也不必说。假定我那时真的去死了呢?我想找一天去问问王主任。我想,她可能会说“真要去死那谁也管不了”;可能会说“要是你找不到活着的价值,迟早还是想死”;可能会说“想一想死倒也不是坏事,想明白了倒活得更自由”;可能会说“不,我看得出来,你那时离死神还远着呢,因为你有那么多好朋友”。

友谊医院——这名字叫得好。“同仁”“协和”“博爱”“济慈”,这样的名字也不错,但或稍嫌冷静,或略显张扬,都不如“友谊”听着那么平易、亲近。也许是我的偏见。二十一岁末尾,双腿彻底背叛了我,我没死,全靠着友谊。还在乡下插队的同学不断写信来,软硬兼施劝骂并举,以期激起我活下去的勇气;已转回北京的同学每逢探视日必来看我,甚至非探视日他们也能进来。“怎进来的你们?”“咳,闭上一只眼睛想一会儿就进来了。”这群插过队的,当年可以凭一张站台票走南闯北,甭担心还有他们走不通的路。那时我搬到了加号。加号原来不是病房,里面有个小楼梯间,楼梯间弃置不用了,余下的地方仅够放一张床,虽然窄小得像一节烟筒,但毕竟是单间,光景固不可比十级,却又非十一级可比。这又是大夫护士们的一番苦心,见我的朋友太多,都是少男少女难免说笑得不管不顾,既不能影响了别人又不可剥夺了我的快乐,于是给了我十点五级的待遇。加号的窗口朝向大街,我的床紧挨着窗,在那儿我度过了二十一岁中最惬意的时光。每天上午我就坐在窗前清清静静地读书,很多名著我都是在那时读到的,也开始像模像样地学着外语。一过中午,我便直着眼睛朝大街上眺望,尤其注目骑车的年轻人和5路汽车的车站,盼着朋友们来。有那么一阵子我暂时忽略了死神。朋友们来了,带书来,带外面的消息来,带安慰和欢乐来,带新朋友来,新朋友又带新的朋友来,然后都成了老朋友。以后的多少年里,友谊一直就这样在我身边扩展,在我心里深厚。把加号的门关紧,我们自由地嬉笑怒骂,毫无顾忌地议论世界上所有的事,高兴了还可以轻声地唱点儿什么——陕北民歌,或插队知青自己的歌。晚上朋友们走了,在小台灯幽寂的光线里,我开始想写点儿什么,那便是我创作欲望最初的萌生。我一时忘记了死,还因为什么?还因为爱情的影子在隐约地晃动。那影子将长久地在我心里晃动,给未来的日子带来幸福也带来痛苦,尤其带来**,把一个绝望的生命引领出死谷;无论是幸福还是痛苦,都会成为永远的珍藏和神圣的纪念。

二十一岁、二十九岁、三十八岁,我三进三出友谊医院,我没死,全靠了友谊。后两次不是我想去勾结死神,而是死神对我有了兴趣。我高烧到四十多度,朋友们把我抬到友谊医院,内科说没有护理截瘫病人的经验,柏大夫就去找来王主任,找来张护士长,于是我又住进神内病房。尤其是二十九岁那次,高烧不退,整天昏睡、呕吐,差不多三个月不敢闻饭味,光用血管去喝葡萄糖,血压也不安定,先是低压升到一百二,接着高压又降到六十,大夫们一度担心我活不过那年冬天了——肾,好像是接近完蛋的模样,治疗手段又像是接近于无了。我的同学找柏大夫商量,他们又一起去找唐大夫。要不要把这事告诉我父亲?他们决定:不。告诉他,他还不是白着急?然后他们分了工:死的事由我那同学和柏大夫管,等我死了由他们去向我父亲解释;活着的我由唐大夫多多关照。唐大夫说:“好,我可以以教学的理由留他在这儿,他活一天就还要想一天办法。”真是人不当死鬼神奈何其不得,冬天一过我又活了,看样子极可能活到下一个世纪去。唐大夫就是当年把我接进10号的那个大夫,就是那个步履轻盈温文尔雅的女大夫,但八年过去她已是两鬓如霜了。又过了九年,我第三次住院时唐大夫已经不在。听说我又来了,科里的老大夫、老护士们都来看我,问候我,夸我的小说写得还不错,跟我叙叙家常,唯唐大夫不能来了。我知道她不能来了,她不在了。我曾摇着轮椅去给她送过一个小花圈,大家都说:“她是累死的,她肯定是累死的!”我永远记得她把我迎进病房的那个中午,她贴近我的耳边轻轻柔柔地问:“午饭吃了没?”倏忽之间,怎么,她已经不在了?她不过才五十岁出头。这事真让人哑口无言,总觉得不大说得通,肯定是谁把逻辑摆弄错了。

但愿柏大夫这一代的命运会好些。实际只是当着众多病人时我才叫她柏大夫。平时我叫她“小柏”她叫我“小史”。她开玩笑时自称是我的“私人保健医”,不过这不像玩笑这很近实情。近两年我叫她“老柏”她叫我“老史”了。十九年前的深秋,病房里新来个卫生员,梳着短辫儿,戴一条长围巾穿一双黑灯芯绒鞋,虽是一口地道的北京城里话,却满身满脸的乡土气尚未退尽。“你也是插队的?”我问她。“你也是?”听得出来,她早已知道了。“你哪届?”“老初二。你呢?”“我六八,老初一。你哪儿?”“陕北。你哪儿?”“我内蒙。”这就行了,全明白了,这样的招呼是我们这代人的专利,这样的问答立刻把我们拉近。我料定,几十年后这样的对话仍会在一些白发苍苍的人中间流行,仍是他们之间最亲切的问候和最有效的沟通方式;后世的语言学者会煞费苦心地对此做一番考证,正儿八经地写一篇论文去得一个学位。而我们这代人是怎样得一个学位的呢?十四五岁停学,十七八岁下乡,若干年后回城,得一个最被轻视的工作,但在农村待过了还有什么工作不能干的呢?同时学心不死业余苦读,好不容易上了个大学,毕业之后又被轻视——因为真不巧你是个“工农兵学员”,你又得设法摘掉这个帽子,考试考试考试这代人可真没少考试,然后用你加倍的努力让老的少的都服气,用你的实际水平和能力让人们相信你配得上那个学位——比如说,这就是我们这代人得一个学位的典型途径。这还不是最坎坷的途径。“小柏”变成“老柏”,那个卫生员成为柏大夫,大致就是这么个途径,我知道,因为我们已是多年的朋友。她的丈夫大体上也是这么走过来的,我们都是朋友了;连她的儿子也叫我“老史”。闲下来细细去品,这个“老史”最令人羡慕的地方,便是一向活在友谊中。真说不定,这与我二十一岁那年恰恰住进了“友谊”医院有关。

因此偶尔有人说我是活在世外桃源,语气中不免流露了一点儿讥讽,仿佛这全是出于我的自娱甚至自欺。我颇不以为然。我既非活在世外桃源,也从不相信有什么世外桃源。但我相信世间桃源,世间确有此源,如果没有恐怕谁也就不想再活;倘此源有时弱小下去,依我看,至少讥讽并不能使其强大。千万年来它作为现实,更作为信念,这才不断。它源于心中再流入心中,它施于心又由于心,这才不断。欲其强大,舍心之虔诚又向何求呢?

也有人说我是不是一直活在童话里,语气中既有赞许又有告诫。赞许并且告诫,这很让我信服。赞许既在,告诫并不意指人们之间应该加固一条防线,而只是提醒我:童话的缺憾不在于它太美,而在于它必要走进一个更为纷繁而且严酷的世界,那时只怕它太娇嫩。

事实上在二十一岁那年,上帝已经这样提醒我了,他早已把他的超级童话和永恒的谜语向我略露端倪。

住在4号时,我见过一个男孩。他那年七岁,家住偏僻的山村,有一天传说公路要修到他家门前了,孩子们都翘首以待好梦联翩。公路终于修到,汽车终于开来,乍见汽车,孩子们惊讶兼着胆怯,远远地看。日子一长孩子便有奇想,发现扒住卡车的尾巴可以威风凛凛地兜风,他们背着父母玩得好快活。可是有一次,只一次,这七岁的男孩失手从车上摔了下来。他住进医院时已经不能跑,四肢肌肉都在萎缩。病房里很寂寞,孩子一瘸一瘸地到处串,淘得过分了,病友们就说他:“你说说你是怎么伤的?”孩子立刻低了头,老老实实地一动不动。“说呀!”“说,因为什么?”孩子嗫嚅着。“喂,怎么不说呀?给忘啦?”“因为扒汽车。”孩子低声说。“因为淘气。”孩子补充道,他在诚心诚意地承认错误。大家都沉默,除了他自己谁都知道:这孩子伤在脊髓上,那样的伤是不可逆的。孩子仍不敢动,规规矩矩地站着用一双正在萎缩的小手擦眼泪。终于会有人先开口,语调变得哀柔:“下次还淘不淘了?”孩子很熟悉这样的宽容或原谅,马上使劲摇头:“不,不,不了!”同时松了一口气。但这一回不同以往,怎么没有人接着向他允诺“好啦,只要改了就还是好孩子”呢?他睁大眼睛去看每一个大人,那意思是:还不行么?再不淘气了还不行么?他不知道,他还不懂,命运中有一种错误是只能犯一次的,并且没有改正的机会,命运中有一种并非是错误的错误(比如淘气,是什么错误呢?),但它却是不被原谅的。那孩子小名叫“五蛋”,我记得他,那时他才七岁,他不知道,他还不懂。未来,他势必有一天会知道,可他势必有一天就会懂吗?但无论如何,那一天就是一个童话的结尾。在所有童话的结尾处,让我们这样理解吧:上帝为了锤炼生命,将布设下一个残酷的谜语。

住在6号时,我见过一对恋人。那时他们正是我现在的年纪,四十岁。他们是大学同学。男的二十四岁时本来就要出国留学,日期已定,行装都备好。可命运无常,不知因为什么屁大的一点儿事不得不拖延一个月,偏就在这一个月里因为一次医疗事故他瘫痪了。女的对他一往情深,等着他,先是等着他病好,没等到;然后还等着他,等着他同意跟她结婚,还是没等到。外界的和内心的阻力重重,一年一年,男的既盼着她来又说服着她走。但一年一年,病也难逃爱也难逃,女的就这么一直等着。有一次她狠了狠心,调离北京到外地去工作了,但是斩断感情却不这么简单,而且再想调回北京也不这么简单,女的只要有三天假期就迢迢千里地往北京跑。男的那时病更重了,全身都不能动了,和我同住一个病室。女的走后,男的对我说过:你要是爱她,你就不能害她,除非你不爱她,可是你又为什么要结婚呢?男的睡着了,女的对我说过:我知道他这是爱我,可他不明白其实这是害我,我真想一走了事,我试过,不行,我知道我没法不爱他。女的走了男的又对我说过:不不,她还年轻,她还有机会,她得结婚,她这人不能没有爱。男的睡了女的又对我说过:可什么是机会呢?机会不在外面在心里,结婚的机会有可能在外边,可爱情的机会只能在心里。女的不在时,我把她的话告诉男的,男的默然垂泪。我问他:“你干吗不能跟她结婚呢?”他说:“这你还不懂。”他说:“这很难说得清,因为你活在整个这个世界上。”他说:“所以,有时候这不是光由两个人就能决定的。”我那时确实还不懂。我找到机会又问女的:“为什么不是两个人就能决定的?”她说:“不,我不这么认为。”她说:“不过确实,有时候这确实很难。”她沉吟良久,说:“真的,跟你说你现在也不懂。”十九年过去了,那对恋人现在该已经都是老人。我不知道现在他们各自在哪儿,我只听说他们后来还是分手了。十九年中,我自己也有过爱情的经历了,现在要是有个二十一岁的人问我爱情都是什么,大概我也只能回答:真的,这可能从来就不是能说得清的。无论她是什么,她都很少属于语言,而是全部属于心的。还是那位台湾作家三毛说得对:爱如禅,不能说不能说,一说就错。那也是在一个童话的结尾处,上帝为我们能够永远地追寻着活下去,而设置的一个残酷却诱人的谜语。

二十一岁过去,我被朋友们抬着出了医院,这是我走进医院时怎么也没料到的。我没有死,也再不能走,对未来怀着希望也怀着恐惧。在以后的年月里,还将有很多我料想不到的事发生,我仍旧有时候默念着“上帝保佑”而陷入茫然。但是有一天我认识了神,他有一个更为具体的名字——精神。在科学的迷茫之处,在命运的混沌之点,人唯有乞灵于自己的精神。不管我们信仰什么,都是我们自己的精神的描述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