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证词证物大变样
那天早上,也就是昨天早上,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时清浅被人从家里打昏劫走。
冷寒和时清浅的家人发现时清浅不见的时候,已经是当天中午。
他们不知道时清浅是被人劫走的,只当她在家闷得慌,也就是还是在禁足期间,就出门解闷了。
下午,冷寒留在家里等时清浅,但是等了一个多小时,都没有见到时清浅回家,这让他开始怀疑大家的猜想是不是错了。
又一个小时过去了,时清浅的身影还是没见着,冷寒连忙把这奇怪的情况告诉了大家。
家里的小公主不见了,所有人都很着急,一大家人子立马放下手中的事情,全体出动找人。
可惜的是,一直到傍晚时分,都没有任何人找到时清浅,而在家留守的人也没有给出任何的好消息。
就在一家人商量着准备报警的时候,电话来了。
电话中出现的是一道非常机械的声音,那道声音告诉众人,时清浅已经被抓了起来,而且她所犯案件的一审已经判决了,时清浅被判了十年。
听到这个消息,所有人都震惊了,不仅为时清浅现在的情况,也为时清浅被判的那十年。
时清浅的父亲顿时就病倒了,把时老爷子送进医院后,一家人开了家庭会议。
会议决定让冷寒去处理时清浅的事,让时黎青(鬼魅)去照顾时老爷子,其他人则想方设法地稳住家族产业。
当天晚上,冷寒就见到了时清浅,时清浅一见到冷寒,便激动地又哭又闹,她一会儿埋怨牢里的伙食不好,一会儿埋怨床太硬,一会儿又吼着让冷寒快点把她救出去。
待时清浅冷静了一些之后,冷寒问了时清浅,今天白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时清浅恨恨地说。今天早上她在睡懒觉,忽然一道明亮无比的光便照在了她的眼上,强烈的光线让她醒了过来,怎么睡都睡不着了。
她坐起了身。往光线传来的地方一看,只见窗帘已经被拉开,窗子也是大开着的。
时清浅的心情顿时变差了,她愤怒地想:哼,保姆阿姨又该换了。没看到她在睡觉吗,把窗帘拉开这么亮让她怎么睡啊。
正准备对着不知道在房间什么位置的保姆阿姨破口大骂,时清浅的嘴就被人捂住了,然后她感觉头上一痛,眼前的景象就黑了下来,她来不及细想,因为当她想要细想的时候,整个人都已经进入了昏迷状态。
当时清浅醒过来的时候,她已经坐在了法庭中的被告席,四周坐满了人。没有一个是她认识的,但好在她并不是文盲,她认识摆在桌子上小牌子中写的字。
什么“审判长”啦,什么“审判员”啦,无一不在告诉时清浅,自己身处法庭。
突如其来的场景转变,让时清浅有点头晕,迷迷糊糊中,她听到有人在问自己问题。
抬头一看,她看到问问题的人是一个年轻帅气的男子。男子的前方摆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原告代理人”。
哦,是个帅哥律师,时清浅的脑中出现了这个想法。
突然看到一个大帅哥。时清浅犯了花痴,对方问什么,她就答什么。
等回答完了一大票问题之后,时清浅赫然发现,帅哥律师问的问题都跟炸方欣雅家有关,这让她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不过明白和不明白没什么区别。反正她家里有人,不管怎样她都不需要害怕担心。
仗着自家的父亲会帮自家解决所有麻烦,时清浅毫无顾忌地把所有能说的不能说的秘密都说了。
时清浅的回答一直都令帅哥律师非常满意,直到他问起是否有共犯的时候。
刚听到共犯问题的时候,时清浅下意识地就想把庄卿醇爆出来,但在她开口之前,她想起了庄卿醇的请求,便临时改了口说:“没有共犯,所有的事情都是我一个人做的。”
被告的回答跟自己得到的信息不一样,帅哥律师立马申请让目击证人上场。
很快,一名身体健壮的老妇人便被请了上来。
小雨真是不小心,居然被这个老太婆看到了,要是最后一步是她去做的,一定会很完美,果然自己才是最棒的,时清浅如此想道。
帅哥律师问老妇人认不认识时清浅。
老妇人立马来了精神,指着时清浅就说:“是她是她,就是这个女娃娃!”
老妇人的证词让律师皱起了眉,他疑惑地说:“请您简述一下当时的情况。”
老妇人点头,她坐下之后抬头看着天,像背书一样地说:“那天方小姐不在家,但是我看到那个女娃娃穿着一身校服,鬼鬼祟祟地进了方小姐的家里,她进去的时候手上拿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大袋子,但是出来的时候大袋子就不见了,我想她肯定把大袋子放在了方小姐的家里。”
说到这里,老妇人停顿了好一会儿才继续开始背书,啊,不对,是继续回忆道:“本来我没准备管这个女娃娃,但是我在她的手上看到了方小姐的宝石项链,因为方小姐特别宝贝那条宝石项链每次拿出来的时候都带着手套,所以我记得非常清楚,这个女娃娃偷了方小姐的项链。”
既然说到了那条关键的宝石项链,那么就不得不上证物了。
宝石项链被工作人员带了出来,在项链的边上摆着一张报告,那是指纹验证报告。
报告指明,证物——宝石项链上面,只有时清浅一个人的指纹。
原本时清浅就觉得那条被称为证物的宝石项链非常眼熟,现在听到上面只有她自己的指纹后,她确信那就是前一天她交给庄卿醇,让其去收买证人用的宝石项链。
然而这还没完,报告还有一半,另一半的结论是,宝石项链上的指纹,跟在事发现场收集到的炸弹残片上沾着指纹完全一致。
这也就是说,“炸弹是时清浅放的”这件事是一件无法辩驳的事实。
由于证人和证物都和自己预想的不同,帅哥律师皱着眉握紧了拳头。眼神凌厉地看着一动不动地抬头望着天花板的老妇人。
坐在帅哥律师身边的人,也都是一副相当不满的样子,他们看起来个个都很激动,如果现在不是在法庭上。说不定他们会直接跑到老妇人边上吼着让她说实话。
帅哥律师那边人激动的原因显而易见,因为老妇人改了口供,所以共犯庄卿醇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这对原告方来说肯定不是一件好事。
然而此时,激动的人又何止是帅哥律师那边的人呢。还有一个人,比原告方更为激动,那个人便是本案的被告——时清浅。
听人宣读完检验报告的内容之后,时清浅震惊地站了起来,激动的吼道:“什么,怎么会这样,这怎么可能,你们搞错了吧!”
她的激动,只得到了让她安静下来别随便说话的训斥。
时清浅想要继续反驳,但是她被周围的人压制住。无法开口。
待一个又一个时清浅不认识的人说完一堆公式化的废话之后,终于轮到她说话了。
时清浅一开口便表示自己并没有放炸弹。
当初她放进大袋子里面的明明就是恶作剧小道具,怎么就变成炸弹了呢,就算是那些恶作剧小道具出了问题,也不应该直接说是炸弹啊。
是的,当时清浅听到真的有炸弹的时候,她有点慌。
她承认当初为了吓一吓方欣雅,自己特意去网上购买了一些恶作剧小道具。
她承认出事的那天,的确是自己把恶作剧小道具放入大袋子中的,而为了护着庄卿醇。她也承认是自己把大袋子放入方欣雅的家里的。
但是她坚决不承认,自己放入大袋子的是炸弹,她也不承认自己有偷东西。
“你们是不是都没脑子啊,”时清浅像看白痴一样地看着众人说。“那条项链是非限量版的值不了多少钱,我的首饰盒中比这条宝石项链质地好的多了去了,我家有的是钱,我有必要偷别人的项链吗?”
忽然,帅哥律师的眼睛似乎变亮了,他抓住了时清浅话中的漏洞开始了有条不紊地分析。
那条作为证物的项链离时清浅很远。从她的位置看过去应该只能看个大概,只凭一个大概就能看出那条项链并非限量版几乎是不可能的。
除非,时清浅是知道那条项链的。
按照证人的证词,证物项链是方欣雅很宝贝的,她不可能拿给时清浅看,这说明时清浅不可能知道那条项链。
这前后矛盾的逻辑中,肯定有人在说谎。
“时清浅,你是否知道那条项链?”帅哥律师问道。
时清浅想都没想就答道:“当然认识啦,那是我……呃,不,我没见过那条项链。”
说到一半,时清浅忽然想起若是她承认项链是自己的,那么她让庄卿醇收买证人的事就会被爆出来,为了隐瞒这件事,她临时改了口。
然而已经出口的话,又怎么能收得回来,更何况改口改得这么快,让人想要相信都难。
就这样,时清浅陷入了百口莫辩的境地,她成功地把全部的责任揽在了自己身上,而那个责任比她想象中的要大的多,惩罚也比她预计的要严重,更不幸的是她没有在法庭上看到自己的律师。
仅仅用了一个小时,时清浅就被定罪并且也判了刑,这么快的发展让她根本来不及思考,更来不及找家人来助阵。
冷寒的探望,让时清浅看到了希望。
当冷寒听完时清浅的话之后,立马劝时清浅把所有的事实真相都说出来,不要再帮庄卿醇隐瞒。
时清浅听了这话,火一下子就上来了,她表示,在审判下来之前,她也意识到了事情有变,便立即把收买证人的事情都说了出来。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
大多数人在听过时清浅之前那些话之后,已经把她当成了满口谎言骄傲自大还不肯认错的人了。
当时,时清浅就像是《狼来了》故事中的小孩一样,没有人再相信她说的话。
因为炸弹上有时清浅的指纹,所以没有人相信时清浅没有装炸弹。
因为老妇人的指正还有证物项链中的指纹,即使帅哥律师想要同意时清浅的话,也没有办法将之前得到的结论推翻,因为若要推翻,他们就需要最关键的证物钻戒。
但是很可惜,时清浅并不知道庄卿醇在放下她口中的恶作剧小道具之后,还从方欣雅的家里盗取了钻戒的事。
更可惜的是,现在那名关键的证物钻戒还在穆妆的手上,方欣雅的家人都知道穆妆最近很忙,他们暂时还不想打扰到穆妆。
当然,方欣雅家人没有继续追究同党的原因,时清浅他们自然是不知道的。
时清浅跟冷寒抱怨完便被狱警带了回去,她被关在牢里等待着自己的丈夫和父亲合力把她救出去。
然而因为时老爷子病重,所以救人的任务便放在了冷寒和时黎青两人身上。
两人花了很多钱疏通,终于得到了与方欣雅家人见面的机会。
出面见冷寒跟时黎青的,是方欣雅的哥哥方晨骁,他也就是时清浅口中的帅哥律师。
双方谈了很久,最终达成了一个共识,只要冷寒他们能把共犯交出来,并让共犯也受到制裁,那么方家也会做出相应的让步。
至于是什么让步,方晨骁没有说,而且他也没有把能让共犯被制裁的关键证物在哪儿告诉冷寒他们。
听冷寒说到这里,穆妆立刻明白了方晨骁的意思。
方晨骁之所以没有把她手上有证物钻戒的事说出来,是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准备让步。
想想也是,等她忙完了这阵子,方大哥他们直接问她要证物,就可以在让时清浅被判刑的前提下,让庄卿醇也没有好日子过,他又何必要冷寒他们的帮忙呢。
更何况,她所认识的方晨骁方大哥,可不是一个这么容易让步的人,不然他也不会成为律师圈的不败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