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稀有动物1(1 / 1)

第27章 稀有动物1

黄昏时刻,我开着红‘色’保时捷卡曼去搬我的行李。

其实我也没什么行李,不过是收拾几件衣服,唯一值钱的不过是一台华硕笔记本。搬好东西,到了程一鸣的住处,刚好看到程一鸣从外面回来。

看到我的保时捷卡曼,他微微扬起了眉,

我一副暴发户嘴脸,嘻嘻笑问:“这车子不错吧?刚买的。”我又再加了句:“用你给我一百万买的。”

程一鸣淡淡的说:“是么?”

他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大概他心里想,怎么会有这样败家的‘女’人?又大概他心里庆幸,这个败家的‘女’人只是他的挂名妻子——也许,他并没有这样想,是我以小人之心度他君子之腹。

上了楼,放下行李。

我忽然想起,我是不是应该对老佛爷通报一下?

想了想,想了想,还是鼓起勇气,给老佛爷打越洋电话,我装作轻描淡写的样子,用了淡淡的语气说:“妈,我结婚了哦!”

“什么?你说什么?”电话那头,传来老佛爷一阵夸张的尖叫声。

我只好重复:“妈,我结婚了!”

话音还没落,我就听到电话那边,像有什么东西摔了,“哗啦”的一声巨响,接着是老佛爷的声音急急的吼过来:“什么?你结婚了?什么时候?”

我说:“五天之前。”

“什么?五天之前?你五天之前就结婚了?”老佛爷急怒攻心,顿时咆哮如雷,比人家“咆哮帮帮主”马景涛当年的功力还要更胜一筹,她大吼:“苏拉拉,你和谁结的婚?”

为了耳膜的安全,我把手机略略拿远了点:“一个男人!”

老佛爷再继续咆哮:“废话!难道不是和男人结婚是和‘女’人结不成?”

我说:“是一个帅哥!他长得很帅,很帅,很帅!”

老佛爷问:“帅能当饭吃?”

我说:“能。看着养眼,这叫秀‘色’可餐。”我提醒她:“妈,前些日子你不是骂我不争气,像菜市卖剩菜那样没人要吗?如今我争气了,恋爱也不谈,一步到位给你找了个‘女’婿,目的是为了让你秋天回国的时候,在亲朋好友面前直起腰板,说话有底气。”

老佛爷骂:“呸,这也叫争气?苏拉拉,你是我怀胎10月才生下来的是不是?我是你亲妈是不是?”她咬牙切齿:“苏拉拉,你太过份,结婚这样大的一件事,也瞒着我,来个先斩后奏!”

我有点心虚。

虽然隔着半个地球,隔着万水千山,可我还能想像得出来,此时老佛爷的眼睛一定是狠狠地突出来,几乎没变成远‘射’轰炸武器,恨不得飘洋过海,把我炸得挫骨扬灰。

我死鸭子嘴硬,跟老佛爷吵:“还不是有其母必有其‘女’?我是跟你学的。当初你嫁那个英国人,你也不是瞒着我?也不是来个先斩后奏?”

“苏拉拉,你是不是报复我?”老佛爷问。

“没有。”我否认。

“苏拉拉,你是报复我!一定是!”老佛爷说。

我不耐烦了:“随你认为了。你认为是就是,认为不是就不是。”

“苏拉拉,你太过份!”老佛爷在那边摔了电话。

我耸耸肩。如果我知道老佛爷这样反应过‘激’,我才不会打电话告诉她。这‘女’人,都这么老了,年过半百的老大妈一个了,脾气还这样火爆,也难为那个叫哲罗姆的英国男人忍她——其实那个英国男人,也不讨厌。

只是英国男人太老了,七十多岁了,老得可以做老佛爷的老爸我的外公了,他的个子高大,笑容可掬,头发雪白,脸皮粉红‘色’,像了个没有胡须的可爱圣诞老人。

英国男人喜欢我,老是叫我:“安琪儿。”

我不止一次纠正他:“我不姓安,也不叫安琪儿,我叫苏拉拉。”说了N次,那个英国男人还叫是叫我为安琪儿,他说她长得像天使。

天知道,我不喜欢天使,我只喜欢妖‘女’。

放下电话,我去泡了一杯咖啡。

忽然听到‘露’台那边传来“伊伊呀呀”的二胡声。调子很忧伤,如泣如诉,哀怨,沉郁,幽婉,悲愁,盘旋在冷清而寂寞的空气里,仿佛是来自遥远宇宙的召唤,虚无飘渺,扣人心弦,丝丝缕缕的漫过心底。

我捧了咖啡,好奇走到了‘露’台。

‘露’台上有一个玻璃‘门’,玻璃‘门’外面有一个小小的‘露’天天台,推开玻璃‘门’走了出去。然后我便发现,程一鸣坐在那儿,正在专心致志拉着一把二胡。

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样子。

程一鸣高挑的个子,‘挺’秀修长的身形立在明晃晃的月‘色’中。此时他微微低着头,侧着的那半边脸,眼睛,鼻子,嘴巴,下巴,呈现着完美角度的惊\/‘艳’经典。

有风吹过来,吹起程一鸣额前垂下几缕的头发。

仿佛,置身在画中,美轮美奂。

我捧着咖啡,眯着眼睛,明目张胆且肆无忌惮地偷窥着他。我一直喜欢两种类型的男子:一种是有魄力的,雄才伟略,却也不锋芒毕‘露’,有点深沉,有很好的涵养,一举手,一投足,卓尔不凡;另一种,充满了原始野‘性’的男人魅力,喜欢我行我素,狂野,不羁,狂傲,飞扬跋扈。

前者,适合当老公;后者,是做情人最佳理想。

程一鸣是属于前者。

这个适合当老公的男人,拉的二胡极伤感。这让人想起瞎子阿炳,流‘浪’在大街头,右胁夹着小竹竿,背上背着一把琵琶,二胡挂在左肩,在大大街小巷里,‘咿咿呜呜’地拉着,在风雪‘交’加之中,发出凄厉‘欲’绝的袅袅之音。

奇怪,程一鸣竟然懂得拉二胡。

如今的年轻人,谁会喜欢二胡这玩儿?这玩儿,简直就是出土文物!

时尚的是钢琴。钢琴给人的感觉很高雅,贵族气,高端大气上档次,洋气奔放有深度,是上流社会流传的一种代表一个人身份的象征;而二胡,则显得小家碧‘玉’,大概是瞎子阿炳太出名的缘故,看到二胡便让人想起瞎子阿炳,总给人感觉是困贫‘交’集,流‘浪’在街头,上不了档次登不了大雅之堂的小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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