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四章我父亲是谁(求月...
在流风云的武力胁迫下,再将所有东西都整理好之后,这个商队上路了。
在乌里瓦逗留的半个月中,这个商队倒是采购了许多东西,装了满满三大车,仅留了一辆马车给人坐。
这个马车自然也被流风云所无偿征用了,将所有的伤员都给装进了马车之中,至于那个管事,却是被流风云安排做了马夫,倒也不用受颠簸之苦。
没有马匹是件非常麻烦的事情,流风云等人上大雪山时所留下了马匹早已不知所踪,而这商队之中,空余的马匹也仅仅只有三四匹,都全部让给了其中的几位女性,至于男性,包括流风云在内,都不得不采用了步行。
这倒不是流风云不愿去买马,只是现在乌里瓦情势复杂,眉头都有不少人涌入,为了避免节外生枝,流风云还是决定尽量少惹人注意。商队就这样缓缓前行着。
按流风云的打算,只要到达了下一个小镇,就买马匹,只是乌里瓦地处偏僻,即使是离它最近的小镇也有近百里的距离。
这么长的一段距离,流风云等人整整走了两天,这才算是看到了人烟。
这也是个小镇,比起乌里瓦来说还要小许多,流风云柄不想在这里多做停留,直接来到了马市上,却仅见仅仅即使匹马可供选择。
流风云暗暗摇了摇头,小地方果然就是小地方,不仅是马匹上吗,就是那质量也是差远了,当初流风云在天都所购买的马匹可都是十分健壮,可这里的马却显得要矮上许多,就是那马脚也要短上许多。
看见刘风云不满意的样子,那马市的主人不由出声道:“这位大爷,你别看我这里的马矮小,但是可都壮实的很,最是能吃苦了,尤其擅于走山路,耐力非常好,不信你去周围打听打听。保管你不会吃亏的!”
流风云轻笑了一声,对马匹他也有所研究,这些马却是如那马市的主人所说耐力很好,擅走山路却是不一定了,马脚长的马走起来更轻松。最主要的是速度,这种马一般称为驽马,多用于运输货物,用的就是它的耐力,但想要成为人的坐骑,却不是理想之物。
原因不它,速度,退的长短决定了它步子的大小,而且和其他马匹比起来,还要矮上一截,要是用来冲锋陷阵,那是会非常吃亏的。要知道,在上面的人,总是会有优势的。
但现在却是没办法,流风云极需要马匹,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这些驽马倒也可以勉强。再说会到了莫尔塔自然可以更换,这些马匹还是可以用的。
有些无奈的笑了笑,流风云很是直接的开口道:“我全部买下了,多少钱?”
被流风云一双眼睛如同实质般的盯着,马市主人刚想出口的价格一下被憋了回去,报出了一个差不多的价格。
“好,这是五十金币,你收好,兄弟们,各挑一匹,我们继续上路!”流风云将一袋金币扔给马市主人,对这、着我、在外面等候的高声招呼到。
外面的人一哄而入,,将还有些愣神的马市主人给吓了一大跳,也在心里暗暗舒口气,幸亏刚才没把对方当冤大头,否则这么多人,他这个马市怕是就没了。
流风云也进去随意挑了一匹枣红色的母马,骑了骑感觉还不错,马腿很有力,虽然腿短了点,但负重倒还不差。看来这个马市的主人喂养马匹倒还可以。
向着众人呼啸一声,流风云+**小说?都市小说直接骑马夺门而出,后面人一听呼啸,也是纷纷上马,跟着出了马市,只留下马市主人有些目瞪口呆的看着那马匹所卷起的烟尘。
这些到底是些什么人啊?盗贼?可怎么还会给钱呢?
一想到这里,马市主人顿时紧张了起来,打开手中的锦袋一看,多是金灿灿的金币,这才舒了口气,一张脸顿时咧了开来,这可是一笔大生意,他可是赚了不少。
流风云自然不会知道那个马市主人动的小脑筋,有了马匹,商队的行走速度不由了许多,虽然是驽马,但此刻却不要与人打斗,坐位运输的工具到时恰到好处,只不过这次是运人罢了!
这一路走来,倒还太平,可能是一些小的盗贼团看见流风云这么庞大的队伍也有所害怕,这才没有打主意。
但流风云并没有因此而放松警惕,以为的经验告诉他,越是平静就越是危险,要是沿路上遇见什么盗贼,倒还让流风云心安,可这一路上太太平了。
那商队的管事似乎已经被流风云气势所压倒,一路上除了那些货物之外,其他的一切都是任由流风云安排。这倒让流风云省了不少心。
终于,该来的还是来了。
这是流风云他们从那马市出来后的第七天的傍晚,眼看这天色已晚,而离他们最近的城镇还相距甚远。流风云只好选择在外面露营。
当他们刚刚把货物从马车上卸下来,正打算埋锅造饭之时,让流风云期待已久的盗贼终于来了。
而让流风云所惊讶的是,这伙盗贼竟然个个头戴红巾,总共有一百来人。是流风云他们的整整一倍。
“大家注意了!这些人是红巾盗,非常凶悍!兄弟给我下手狠点!”流风云心里一惊,不由高声叫道。
红巾贼的厉害,他可是亲眼见过,一个个都是穷凶恶及之辈,下起手来非常残忍,而且个个战斗经验丰富,极为难缠。是一伙大陆上令人闻风丧胆的盗贼。
上一次的遭遇,让流风云至今记忆犹新。
其实不用流风云提醒,一看到那头上戴的红巾,众人就知道这些突然出现的是恶名昭彰的红巾贼了,虽然心中惊讶异常,但却不显得慌乱。普金斯等人跟着流风云闯荡许多,早就见惯了各种场面,长久以来对流风云所形成的信任,让他们都有些麻木了,只要流风云在,就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了。
而查理等人当年都是一方人物,什么人没见过,何况这次被流风云从牢房之中放出来,心中的那股戾气就一直没宣发出去,上次在暴雪的基地虽然也杀得痛,不过那时毕竟是生命所限。不能放开手脚。这次却想要好好好撕杀一场。眼神之中都充满了兴奋。
“独孤兄,没想到还有机会和你一起共杀红巾贼啊!”流风云看了看仍旧是一脸沉静的独孤剑高声说道。
“我也是很感荣幸,可以再次看到云兄的风采!”独孤剑微微一笑,从背上拔出断剑,和流风云并肩走在了一起。
那些个红巾贼明显没意料到流风云这一行人竟然会有这么强的战斗力,虽然人数是对方的一倍之多,却也无济于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同伴一个个被击杀,那凶狠度让这些以凶狠闻名的红巾贼都有些怀疑,到底他们是红巾贼还是对方才是?
“哈哈!痛!”一人将一个红巾贼给高高挑起之后大声笑道。
“老屠?你杀了几个?”一人在旁高声问道。
”五个,老任你呢?”这个被称为老屠的大汉自豪的回道。
“我差了些,只杀了三个,这些个小子还真狠啊,要是一般人还真难打,可是碰上咱们,嘿嘿~~~!”那哥叫老任的人的身上满是鲜血,看这那遍地的尸体发出阵阵冷笑声。
“找死!”有人高声应和道。
“就是!什么红巾贼啊!碰上咱们兄弟那就是招死!”有人有些狂傲的叫道。
“对了!咱现在应该是叫什么风云佣兵团的人了,以后咱得报名号出去,让他们知道咱们可不是吃素的!”有一个汉子看了看不远处一脸沉默的流风云,皱了皱眉说道,
这话顿时引起众人轰然大笑,那原本十分肃穆的气氛一下被打散了。那些躺在地上的尸体似乎也少了几分厚重。倒像是成了这些人的笑料一般。
让在一旁的流风云不由轻叹:果然!乱世人命不值钱啊!
“好了,收拾一下,我们换个地方吧!”流风云看这着有些发狂的众人,不由皱了皱眉,高声叫道。
所谓收拾,其实也就是将那些有用东西给掏出来,然后在挖个大坑将尸体全部给掩埋了就完事了。
而这个营地已经沾满了血腥味,自然已经不再适合露营,众人只好收拾好东西,继续前行了一段路,这才找了个地方停了下来。重新埋锅做饭。似乎刚才的事情没有发生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