俾斯麦这位不守规矩的坏学生踏入社会后,立即感到无所适从。过去他根本没有考虑过自己的将来,只是说不做军人,俾斯麦出身军人世家,但他却厌恶从军,因为他喜欢命令别人,讨厌受人命令,俾斯麦为了避免被征召从军,所以下定决心做律师。
他努力朝目标迈进,付出了很大心血,来弥补大学三年中没有好好上课的损失,他请了一位老师指导,最后终于通过了考试,成为有审判权的正式律师。
俾斯麦就任正式律师后,总是独断专行,大胆地判决。有一次,因为蔑视推事和证人,差点被免职。在参与了社会实务后,俾斯麦的想法与学生时代完全不同了,他发现了自己过人的办事能力。法庭或宴席中会遇到许多达官显要,他也想努力奋斗让人刮目相看。俾斯麦在写给哥廷根大学友人的信中曾这样表示:
学生时代的我,没有强烈的功名心,但最近它却深深地萦绕着我,鞭策我做最大的努力。现在任何有利于晋升的手段我都愿意尝试,也许你会骂我是个名利的奴才,还嘲笑我,但我仍然坚持我的看法。目前我的脑海里只有工作,那些毫无目的的娱乐简直是浪费时间。
但仔细考虑后,我发现自己现在的生活实在很可怜。白天我需要为不情愿的工作忙碌,晚上还要出入宫廷或公家宴席,整日笑脸迎人,花了这么多心力,最后得到的只是在名片上加些头衔,这到底合算吗?我常常想,干脆弃政从农算了!
德国的莱茵河畔
可见,俾斯麦发现了读书和工作的兴趣,但他对目前的律师职务不满意。他一心一意想往上爬。想做一位支配者或独裁者要经历的道路是崎岖的。焦虑与烦闷不时地缠绕着俾斯麦,最后他决心从司法官转为行政官,于是他便蛰居在诞生地兴奥森乡下,开始准备考试。
他的故乡有一望无际的麦田和森林,有清澈的溪流,阳光下,成群的牛悠然自在地吃着青草。俾斯麦家中有三十多个房间,不过能用的只有两间,他最敬爱的父亲就住在这里。从早到晚,他都很用功地读书。
当时他给朋友写信这样描述:
我从没像现在这般感到满足,我一天只睡6个小时,其余的时间都在用功看书,我很愉快。过去我自认为像这样用功读书实在是不可能,如今却做到了!
在优美的环境中,有慈祥父亲的照顾,俾斯麦第一次感到自己内心的烦躁已不存在,过去那冷嘲热讽的态度逐渐转变为忠厚诚实,他继续阅读哲学家史宾诺莎的作品。俾斯麦最后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书记,被派往德国西部小镇夏伯尔。当时他21岁。
经母亲安排,俾斯麦来到了夏伯尔,这个小镇是罗马人发现的温泉胜地,查理曼大帝登上神圣罗马帝国宝座时,此地是首都。拿破仑垮台后,此地成为普鲁士的领土,因为气候、古迹及温泉之胜,吸引了欧洲各国社交界人士。而一心一意想让儿子成为外交官的俾斯麦的母亲,认为在此服务,必定大有前途。
这个小镇曾在德、法两国间数度易手,所以此地有很多法国人,而因气候与地理关系,还聚集了许多英国名流,真可谓德、法、英三国文化交流地。此地的领主是普鲁士人亚宁伯爵,他与俾斯麦是同乡,俾斯麦带着介绍信来到夏伯尔镇,找到亚宁伯爵,受到了伯爵的热烈欢迎和热情款待,他很欣赏这位与自己同族的贵族后裔,还教他许多待人处世的秘诀。年轻的俾斯麦开始学习骑术,进入社交界的欢乐场,常与17位英国人、两位法国人一起进餐。
俾斯麦的酒量与食量都很惊人,在一次宴席中,他吃掉了150个大牡蛎。还有一次退伍军人的宴会中,他把一大杯葡萄酒一口饮尽。另外,俾斯麦还喜爱女色,他在夏伯尔曾经两度与人订婚,最后被一位漂亮的英国女士抛弃后,他这位浪**子终于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