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人们认为,爱人类只有一片温情、甘为孺子牛这一种形式。其实还有另一种方式,即尼采的方式。尼采拒绝同情和怜悯,而要教人类以“超人”,亦即对人类抽鞭子,这是他爱人类的方式。可见爱人类的方式要看是怎样的对象而定。如果说苏格拉底是雅典国家的“牛虻”,那么鲁迅就是中国的“牛虻”。许多人抱怨鲁迅太尖刻、太偏激,对什么人都无情攻击,有怪癖。这正说明这些人的懒惰和麻木,他们正是合适的抨击对象。鲁迅的似乎不分青红皂白的攻击绝非泄私愤,而是要这些人站起来,要他们自我反省,成为有自我意识和独立意识的人。他自己在对自己的深深忏悔中揭示了整个民族普遍的病根,见到那些不知忏悔的人(他的论敌),就忍不住要刺他一下,使他自觉,要他一起来打破自我感觉良好的自欺,这几乎成了鲁迅一项欲罢不能的使命。所以他后期的杂文热衷于打笔战,为一些速朽的事投入不相称的精力,耗尽了自己的生命,得罪了不少人。他在死之前还声明:“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死》)有些人就此认为他是个心地狭窄的人,殊不知这正是他救人(也救己)的方式。他曾讲到他的解剖自己,也“就此驱除旁人,到那时还不唾弃我的,即便是枭蛇鬼怪,也是我的朋友,这才真是我的朋友”(《写在〈坟〉后面》)。但可惜并无人做到这一步,人人都是无辜的好人、“造物主的良民”,不是枭蛇鬼怪,即使不唾弃他,至少也感到自己冤枉。无人能反省到鲁迅的层次。
这点最明显地表现在人们对待《阿Q正传》的态度上。鲁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批判阿Q也是批判自己,是批判我们大家,希望大家都对自己多多地反省。但许多人一开始疑心是专对自己而来的;后来排除了自己,又疑心是对某某人而来的;最后弄明白了,是批判“国民性”,却又怪他“以偏概全”,把未庄的一个贫苦农民当作全中国人民的代表;在最好的情况下,人们也把鲁迅本人排除在外,然后责备他太刻薄、不厚道。中国人不能接受这种“爱人类”的方式,以为是侮辱,就因为人们总是把自己看得太好,他们绝对想象不出一个人可以像鲁迅这样自己挖苦自己,只能把他的血与泪的忏悔解释为恶意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