蓼蓼者莪①,匪②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劳③。
蓼蓼者莪,匪莪伊蔚④。哀哀父母,生我劳瘁。
瓶之罄矣,维罍之耻⑤。鲜⑦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无父何怙⑧?无母何恃?出则衔恤⑨,入则靡至。
父兮生我,母兮鞠⑩我。拊我畜我B11,长我育我,顾我复我B12,出入腹B13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B14!
南山烈烈,飘风发发B15。民莫不谷B16,我独何害!南山律律,飘风弗弗B17。民莫不谷,我独不卒B18!
【注释】
①蓼(lù)蓼:长又大的样子。莪(é):一种草,即莪蒿。李时珍《本草纲目》:“莪抱根丛生,俗谓之抱娘蒿。”
②匪:同“非”。伊:是。
③劬(qú)劳:与下章“劳瘁”皆劳累之意。
④蔚(wèi):一种草,即牡蒿。
⑤瓶:汲水器具。罄(qìng):尽。罍(lěi):盛水器具。
⑦鲜(xiǎn):指寡、孤。民:人。
⑧怙(hù):依靠。
⑨衔恤:含忧。
⑩鞠:养。
B11拊:通“抚”。畜:通“慉”,喜爱。
B12顾:顾念。复:返回,指不忍离去。
B13腹:指怀抱。
B14昊(hào)天:广大的天。罔:无。极:准则。
B15烈烈:通“颲颲”,山风大的样子。飘风:同“飙风”。发发:读如“拨拨”,风声。
B16谷:善。
B17律律:同“烈烈”。弗弗:同“发发”。
B18卒:终,指养老送终。
【简析】
《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云:“《蓼莪》有孝志。”《孔丛子·记义》载:“于《蓼莪》见孝子之思养也。”诗人所抒发的只是不能终养父母的痛极之情。此诗六章,似是悼念父母的祭歌,分三层意思:首两章是第一层,写父母生养“我”辛苦劳累。头两句以比引出,诗人见蒿与蔚,却错当莪,于是心有所动,遂以为比。莪香美可食用,并且环根丛生,故又名抱娘蒿,喻人成材且孝顺;而蒿与蔚,皆散生,蒿粗恶不可食用,蔚既不能食用又结子,故称牡蒿,蒿、蔚喻不成材且不能尽孝。后两句承此思言及父母养大自己不易,费心劳力,吃尽苦头。中间两章是第二层,写儿子失去双亲的痛苦和父母对儿子的深爱。第三章头两句以瓶喻父母,以罍喻子,用以比喻子无以赡养父母,没有尽到应有的孝心而感到羞耻。“鲜民”以下六句诉述失去父母后的孤身生活与感情折磨。第四章前六句一一叙述父母对“我”的养育抚爱,这是把首两章说的“劬劳”、“劳瘁”具体化。诗人一连用了生、鞠、拊、畜、长、育、顾、复、腹九个动词和九个“我”字,语拙情真,言真意切,絮絮叨叨,不厌其烦,声促调急,确如哭诉一般。诗人因不得奉养父母,报大恩于万一,痛极而归咎于天,责其变化无常,夺去父母生命,致使“我”欲报不能!后两章第三层抒写遭遇不幸。头两句诗人以眼见的南山艰危难越,耳闻的飙风呼啸扑来起兴,创造了困厄危艰、肃杀悲凉的气氛,象征自己遭遇父母双亡的剧痛与凄凉,也是诗人悲怆伤痛心情的外化。四个入声字重叠:烈烈、发发、律律、弗弗,加重了哀思,读来如呜咽一般。《齐书·高逸传》载顾欢在天台山授徒,因“早孤,每读《诗》至‘哀哀父母’,辄执书恸泣,学者由是废《蓼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