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国外低碳城市实践模式(1 / 1)

低碳城市目前已成为世界各地的共同追求。目前,国外低碳城市发展的几种典型模式有:丹麦模式——低碳社区;英国模式——应对气候变化的城市行动;瑞典模式——可持续行动计划;日本模式——低碳社会行动计划;美国模式——低碳城市行动计划。

(一)关于低碳城市的定义

低碳城市的理念来源于低碳经济。低碳概念是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提倡减少人类生产生活活动中温室气体排放的背景下提出的。2003年英国政府发表了《能源白皮书》,题为:“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首次提出了“低碳经济”概念,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能源白皮书》指出,低碳经济是通过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创造实现更高的生活标准和更好的生活质量的途径和机会,并为发展、应用和输出先进技术创造新的商机和更多的就业机会。从内涵看,低碳经济兼顾了“低碳”和“经济”,低碳经济是人类社会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模式。低碳,意味着经济发展必须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停止对碳基燃料的依赖,实现能源利用转型和经济转型;经济,意味着要在能源利用转型的基础上和过程中继续保持经济增长的稳定和可持续性,这种理念不能排斥发展和产出最大化,也不排斥长期经济增长。

国际科学界已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当前气候变暖有90%以上的可能性是由人类活动造成的,而城市作为人类活动的主要场所,其运行过程中消耗了大量的化石能源,排放的温室气体已占到全球总量的75%左右,制造出全球80%的污染。随着不断加快的城市化进程,城市扩张速度越来越快,城市也因此变得越来越脆弱,频繁发生的气候灾害威胁到了城市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因此,在低碳经济的发展之路上最重要的实施平台就是城市,城市是区域碳减排的重要单元和研究主体,是实现全球减碳和低碳城市化的关键所在。

根据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的定义,低碳城市是指城市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前提下,保持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处于较低的水平。气候组织给低碳城市下的定义是:在城市内推行低碳经济,实现城市的低碳排放,甚至是零碳排放。一般认为低碳城市是以城市空间为载体发展低碳经济,实施绿色交通和建筑,转变居民消费观念,创新低碳技术,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地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还有学者认为,低碳城市是以低碳经济为发展模式及方向、市民以低碳生活为理念和行为特征、政府以低碳社会为建设标本和蓝图的城市。低碳城市发展旨在通过经济发展模式、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在保证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实现有助于减少碳排放的城市建设模式和社会发展方式。我们认为,低碳城市就是通过在城市发展低碳经济,创新低碳技术,改变生活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城市的温室气体排放,彻底摆脱以往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和大量废弃的社会经济运行模式,形成结构优化、循环利用、节能高效的经济体系,形成健康、节约、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最终实现城市的清洁发展、高效发展、低碳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说,低碳城市包含以下四方面的内容:第一,低碳城市要求城市的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的排放处于较低的水平,保持碳源小于碳汇(碳源是指向大气中释放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碳汇是指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第二,低碳城市要求城市居民形成一种低碳生活理念,保持一种低碳的生活方式。第三,低碳城市要求企业生产方式的低碳化,提高企业能源利用率,降低碳的排放量。第四,低碳城市要求政府以低碳社会为目标,将低碳城市政策化、制度化,为低碳城市建设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二)建设低碳城市的几种模式

1.丹麦模式——低碳社区

丹麦低碳城市发展的典型代表是低碳社区。低碳社区主要是从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和减少碳排放的国家能源政策目标出发,努力发挥地方政府在节能应用中的先锋作用,大多采取以低碳化节能示范性项目为先导进行社区节能实践。低碳社区一般遵守10项原则:零碳、零废弃物、可持续**通、可持续性和当地材料、本地食品、水低耗、动物和植物保护、文化遗产保护、公平贸易以及快乐健康的生活方式。世界各国政府正在倾力应对油源不足与地球暖化的危机时,一股兴建“生态城”潮流已经兴起,丹麦的低碳社区就是最早建设的生态社区之一。丹麦贝泽的太阳风社区是由居民自发组织起来建设的公共住宅社区,竣工于1980年,共有30户。由于社区建设的构想来自于居民而非开发商,因此,居民能自发讨论商议,自始至终地参与社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全过程,在设计方案的审批和筹款等过程中也贯穿着他们的努力,在具体的建造及日常管理维护等方面也是由居民自发组织起来,与有关专业人员、政府部门及施工队一起共同讨论。居民主宰内的装修及社区内的绿化由居民自己动手完成,居民的长期共同参与使社区充满人情味。该社区最大的特点就是公共住宅的设计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公共住宅是指为了节约空间、能源、资源而建立的共用健身房、办公区、车间、洗衣房和咖啡厅的私人住宅或公寓。社区的名称“太阳风”就映衬了社区以太阳、风作为主要能源形式的特点,强调尽量使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降低能耗和节约能源,采用主动式太阳能体系。社区内约有600平方米的太阳板,这些太阳板主要设置在公共用屋和住宅上。公共用屋的地下有两个容量为75立方米的聚热箱,公共用屋的屋顶呈45度,是该地区收集太阳能的最佳角度。被加热的**通过地下管道进入取热箱,然后热量再以热水和辐射热的形式通过地下管道进入居民住宅。太阳能满足了该社区30%的能量需求。居民还在离社区2公里左右的山坡上设置了22米高的风塔以获取风能,风能占该社区能量总消耗的10%左右。在公共用屋的地下室还设置了一个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木料)焚化炉,在室外温度低于华氏23度时集中为居民供热。社区内一块菜园加强了区内的物质循环,增加自然景观的生产性,减少对外界资源的依赖,减少运输能耗。这种模式在能源使用过程中还强调节能降耗,最大限度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和保持社区的优美环境。

用全球的气候领跑者或者绿色能源的领先者来形容丹麦,一点都不为过。丹麦政府非常重视国家能源战略的制定,在能源发展战略目标的指导下,通过制定能源政策引导能源利用方式改变,建立并严格执行明确的节能利用激励机制,并注重能源利用的过程管理和能源战略的实施。在这个国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占到其总发电量的30%,在过去的25年中,丹麦经济增长了75%,但能源消耗总量却基本维持不变,创造了独特的“丹麦模式”。在丹麦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中,绝大多数来自风能,目前,在丹麦的陆上和海上共安装了5000多台风机,总装机容量达3200MW,这些风机为整个国家提供了大约20%的电力供应。

在丹麦哥本哈根,电力供应大部分依靠零碳模式,大力推行风能和生物质能发电,随处可见通体白色的现代风车,有世界上最大的海上风力发电厂。2008年,哥本哈根被英国生活杂志Monocle选为世界20个最佳城市,以生活质量高和重视环保等因素位列榜首。2009年,丹麦的哥本哈根宣布到2025年,有望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碳中性城市。其计划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目标是到2015年将全市二氧化碳排放在2005年基础上减少20%,第二阶段是到2025年将排放量降为零。所谓碳中性,就是通过各种削减或者吸纳措施,实现当年二氧化碳净排量降低到零。哥本哈根市长丽特比耶勒高称:“我们努力向世界展示这个城市在齐头并进地推行发展措施和气候友好措施。”哥本哈根对提出的应对气候计划有如此大的信心,是源于这个市区独特的低碳发展模式和政府的政策支持。政府计划在能源、交通等6个领域推出特别措施旨在提升哥本哈根气候变化的新高度,被称为“灯塔计划”。同时,为确保政策的实施效果,市政府还将通过碳核算以及2012年中期评估等方式加以跟进。具体来说,哥本哈根市政府计划在以下6个领域来实施这50项政策措施建设低碳城市,涉及大力推行风能和生物质能发电,实行热电联产,推广节能建筑,发展城市绿色交通,鼓励市民垃圾回收利用,依靠科技开发新能源新技术等方面。

2.英国模式——应对气候变化的城市行动

英国是低碳城市规划和实践的先行者。为了推动英国尽快向低碳经济转型,英国政府于2001年设立碳信托基金会,碳信托基金会与能源节约基金会(EST)联合推动了英国的低碳城市项目(LCCP)。首批三个示范城市(布里斯托、利兹、曼彻斯特)在LCCP提供的专家和技术支持下制定了全市范围的低碳城市规划。城市规划重点在建筑和交通两个领域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提高能效和控制能源需求,促进城市总的碳排放降低,各种措施的制定、实施和评估都以碳排放减少量为标准,同时强调技术、政策和公共治理手段相结合。

伦敦市在低碳城市建设方面更是起到了领跑者的作用。2003年伦敦市控制市内私人汽车运行量,对入市中心的车辆征收16美元,伦敦市计划到2010年在市场上投放10万辆电动汽车,建设成“电动车之都”。气候变化被纳入伦敦政策始于2004年颁布的《伦敦能源策略》。《策略》是关于如何在满足伦敦市民基本能源需要,克服燃油短缺前提下对本土和全球环境产生健康的影响的方针政策。它也确认了,通过发展新的清洁技术实现可持续发展能源的框架是其对伦敦经济发展的重大贡献。《策略》制定了减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目标,认识到为更好地理解气候变化而建立合作关系的必要性以及在伦敦实施低碳方案时如何克服机制及市场屏障。这促成了2004年《伦敦能源、氢与气候变化合作伙伴关系》的诞生,并于2005年宣布、2006年正式成立伦敦气候变化署——一个负责落实市长在气候变化方面的政策和战略的市政府直属官方机构。

在英国,伦敦政府的地区规划有很大的自主权,因此修订《伦敦规划》时,规划框架必须将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整合到伦敦的发展计划中。在最后的征询阶段,修订的《伦敦规划》要求实现可持续发展型设计和建筑,以碳为基础的节能型能源分层,分散式能源的清洁生产及使用20%当地可再生能源,同时还寻求垃圾回收、水资源管理的方法,以及应对气候变化所需采取的措施。《伦敦规划》将有力地保证伦敦今后的发展符合可持续发展及气候变化的标准。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确保了竞争并非单一目的,而实际上推进伦敦地区有竞争力的、可持续型建设市场的发展。

伦敦市低碳城市建设有几个政策方向:

(1)改善现有和新建建筑的能源效益。推行“绿色家居计划”,向伦敦市民提供家庭节能咨询服务;要求新发展计划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

(2)发展低碳及分散的能源供应。在伦敦市内发展热电冷联供系统,小型可再生能源装置(风能和太阳能)等,代替部分由国家电网供应的电力,从而减低因长距离输电导致的损耗。

(3)降低地面交通运输的排放。引进碳价格制度,根据二氧化碳排放水平,向进入市中心的车辆征收费用。

(4)市政府以身作则。严格执行绿色政府采购政策,采用低碳技术和服务,改善市政府建筑物的能源效益,鼓励公务员习惯节能。

前伦敦市长肯·利文斯通于2007年2月发表《今天行动,守候将来》,计划二氧化碳减排目标定为在2025年降至1990年水平的60%。同年伦敦市政府颁布了《市长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计划》,在其不同的行动与方案中制订了许多具体措施和目标,致力于解决诸如绿色家园、商业、能源效率和运输等问题。《市长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计划》提出其减碳目标为在2020年CO2排放在1990年水平上降低26%~32%,2050年降低60%来进行,并以此为依据制定了减排措施。

2007年,伦敦颁布了《气候变化行动纲要》,设定了减碳目标和具体实施计划,主要集中在《伦敦规划》所未覆盖三个重要方面,包括现有房屋贮备、能源运输与废物处理和交通三部分。综合了伦敦气候变化署(LCCA)的研究成果后,《伦敦气候变化行动纲要》明确了将这一系列措施落实到房屋建设上。这一《纲要》成为了伦敦迈向低碳城市的里程碑。其目标是,以1990年为基准,2025年要减排60%,其中的35%是通过伦敦直接的行动实现,25%通过英国政府承担。

2007年英国皇家污染控制委员会提出“低碳城市”,要求英国所有建筑物在2016年实现零排放。为降低新建筑物能耗,2007年4月英国政府颁布了“可持续住宅标准”,对住宅建设和设计提出了可持续的节能环保新规范。在具体操作层面,政府宣布对所有房屋节能程度进行“绿色评级分”,从最优到最差设A级至G级7个级别,并颁发相应的节能等级证书。被评为F级或G级住房的购买者,可由政府设立的“绿色住家服务中心”帮助采取改进能源效率措施,这类服务或免费或有优惠。

英国也重视低碳社区的规划和建设。始建于2002年伯丁顿低碳社区,是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和英国生态区域发展集团倡导建设的首个“零能耗”社区,成为引领英国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的典范,具有广泛的借鉴意义。伯丁顿社区零能源发展设想在于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能源、减少环境破坏与污染、实现零矿物能源使用,在能源需求与废物处理方面基本实现循环利用。为了促进低碳社区的发展,英国政府2008年专门构建了低碳社区能源规划框架,主要由发展设想与战略、规划机制两部分组成。从社区能源的发展设想与战略来看,将城市划分为6大区域:城市中心区、中心边缘区、内城区、工业区、郊区和乡村地区。针对每个区域,制定社区能源发展的中远期规划方案和确定能源规划组合资源配置方式。建立规划机制的目的是实施低碳化能源战略,包括从区域、次区域、地区三个层面来界定社区能源规划的范围和定位,整合国家、城市、地区相关的能源发展战略,构建社区能源发展的框架。

2008年2月24日英国首相布莱尔发表了题为《英国政府未来的能源——创建一个低碳经济体》的白皮书。宣布了到2050年英国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从根本上把英国变成一个低碳经济的国家;着力于发展、应用和输出先进技术,创造新的商机和就业机会;同时在支持世界各国经济朝着有益环境、可持续的、可靠的和有竞争性的能源市场发展方面英国将成为欧洲,乃至世界的先导。英国关于气候变化、低碳城市与城市规划的研究与实践无疑走在了世界前列,尤其在国家规划政策指引中,关于可持续发展规划、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政策,从规划的编制、实施、公众参与、实施反馈等多方面入手,系统而全面,并在2008年11月正式通过《气候变化法案》,这使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而建立具有法律约束性长期框架的国家,并成立了相应的能源和气候变化部。按照该法律,英国政府必须致力于发展低碳经济,到2050年达到减排80%的目标。2009年第一季度,英国相继推出3项重大低碳战略。2009年3月英国商业、企业和管制改革部(BERR)委托独立研究机构Innovas Solutions出台《低碳和环境产业报告》,对全球低碳和环境产业进行了全面翔实的分析。报告认为,即将来临的绿色产业革命将会涉猎全球各个领域,将对低碳科技、产品和服务产生大量需求。以《低碳和环境产业报告》等研究报告为依据,2009年3月6日,英国商业、企业和管制改革部提出《低碳产业战略远景》。《低碳产业战略远景》指出,全球势必要转向低碳经济,低碳不仅能推动经济新一轮的增长,有助于走出目前的经济衰退,而且也是英国产业未来发展的关键所在。2009年4月,布朗政府宣布将“碳预算”纳入政府预算框架,使之应用于经济社会各方面,并在与低碳经济相关的产业上追加了104亿英镑的投资,英国也因此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公布“碳预算”的国家。

2009年7月15日,英国又公布了详尽的《英国低碳转型》国家战略方案。这份《英国低碳转型》方案涉及能源、工业、交通和住房等社会经济各个方面,同时出台的配套方案有《英国可再生能源战略》、《英国低碳工业业战略》和《低碳交通战略》等。2009年11月,英国能源与气候变化部公布了能源规划草案,明确提出,核能、可再生能源和洁净煤是英国未来能源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12月1日,英国能源与气候变化部发布了题为《智能电网:机遇》的报告,宣布将大力推进智能电网建设。报告提出,2020年前,将4700万个家庭普通电表全面替换为智能电表。英国还成立了智能电网示范基金,在2015年之前的时间内为智能电网技术研发提供资金支持。

在英国,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团体及各社区都对节能减碳状况密切关注。每年政府都通过出版物及其他媒体,向公众免费发布节能减碳状况的信息。在介绍节能减碳状况的同时,还向公众说明形成低碳生活型态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而且还建立起众多的教育项目,对大众特别是中小学生进行节能减碳方面的教育,使他们能够对减碳有深入的了解。在政府及社会各民间团体的长期宣传教育下,全国上下已经形成了一种大家共同关心节能减碳,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形成低碳生活型态全民参与的良好风尚,节能减碳的生态环保意识成为英国的一种生活主流价值。目前,英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市场为基础,以政府为主导,以全体企业、公共部门和居民为主体的互动体系,从低碳技术研发推广、政策发挥建设到国民认知姿态等诸多方面,都处在了世界领先位置。

3.瑞典模式——可持续行动计划

可持续发展是瑞典政府内政外交的核心目标,其主要原则是当代人应为后代节约资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必须积极宣传和制定政策,每项决策都要平衡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瑞典在欧洲只能算是一个小国家,不过它从20世纪70年代起就有意将高碳经济转变为低碳经济,经过30年的努力终于实现。瑞典是世界上最早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国家之一,在解决环境问题时,瑞典不仅关注新能源开发利用,还会对人类社会对于环境的依赖行为进行研究,进而从国家经济状况、法律环境、社会环境出发,制定综合性的可持续发展方案。1997年瑞典新的国家预算启动了一项1998—2000年间耗资12.5亿瑞典克朗的可持续发展计划,其中包括由地方政府和地方组织启动的6亿瑞典克朗计划。资金主要用于在全国范围内建筑、交通和能源部门促进节约能源和再利用,使用可再生能源。同时首相还任命了由环境部长、教育部长、农业部长和财政部助理组成的“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审核投资项目和审核政府未来政策的趋向。瑞典地方政府最常用的政策是垃圾差别化收集税,有69%的自治市采用,以鼓励垃圾回收。另一项是绿色采购计划,约60%的自治市采用。76%自治市有专门地方拨款,但数目较小,平均每年每市约为36万瑞典克朗。许多瑞典城市在城市发展中采取市场化运作战略,在发展中解决高失业和工业结构调整等问题。为改变特罗尔海坦市在大众心目中社会问题严重、缺乏生气的工业城市形象,该市政府实施了绿色战略,即树立绿色城市形象吸引投资者。2004年,瑞典政府制定了本国可持续发展规划。以下四大战略目标是该规划的重点:建设可持续发展社区、促进全民健康、应对人口挑战、推动经济可持续增长。该规划涵盖了可持续发展的立体三维——经济、社会和环境。瑞典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成就主要体现在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大幅度减少,环境质量优异,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良好,已实现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的良性发展。

瑞典很多城市和地区都在积极制定社会可持续发展规划。这意味着城市建设和改造等工作都在以兼顾适宜型生态和环境的方式展开,比如斯德哥尔摩的汉马贝湖城,马尔默的翰姆恩西区。

(1)汉马贝湖城。汉马贝湖城是斯德哥尔摩多年来最大的城市建设项目。到2017年,该区将建成可容纳2.5万人的1.1万套公寓房。该区已计划采用生态循环系统,旨在创建生态和环境敏感型建筑与生活方式。为此,需要有巧妙的解决方案,包括:能源和自然资源的消耗下降到最低限度,尽可能使用可再生能源;在尽可能低的基层范围内完成生态系统的循环,如利用废热为住房供暖;使用对环境或人体健康有害成分最少的建材;尽量不开车。为此要扩建公交系统,大力发展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开通连接斯德哥尔摩南城区的水上免费交通线。

(2)马尔默的汉姆恩西区。汉姆恩海滨西区的第一阶段改造工作与2001年在马尔默举办的Bo01欧洲住宅博览会同步进行。该区拥有独立住房、联排住房和600套公寓房,还有办公楼、商店和其他服务设施。未来几年该区将继续发展,目标是在人口稠密的城区树立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典范:新区将全部使用可再生能源,而且是该区或附近生产的能源。供暖所需热力大多由海洋或基岩层地下水转换而得,也有部分取自太阳能电池板。电力来自风能和太阳能电池。该区生活垃圾产生的生物气可用于住宅供暖,也可用作车辆燃料。应尽可能少用车。便捷的公交出行将引起人们兴趣,会很自然地成为居民的选择。承诺高标准建设人行道和自行车专用道网络,可鼓励居民步行或骑车。骑自行车者永远优先于机动车驾驶人。该区会欣然接纳各种生物。为此会划定各种自然栖息地,以利各类动植物物种生长繁衍。为了增加绿地面积,还将在屋顶和墙上培育植物。

(3)维克舒尔城。瑞典小城维克舒尔是欧洲人均排碳量最低的城市,2007年,被欧盟委员会授予“欧洲可持续能源奖”。早在1969年,维克舒尔政府就全票通过了实施有关环境政策的决定。20世纪80年代,生物能源进入城市供热系统。2005年,可再生能源在供热系统中占88%。目前,维克舒尔的环境政策主要由该市所成立的瑞典首家气候委员会负责。其气候政策框架主要包括3个领域的内容:日常生活、自然环境、“维克舒尔零化石燃料计划”。其中,“维克舒尔零化石燃料计划”是该市于1996年颁布的一项世界领先的项目,在供热、能源、交通商业和家庭中停止使用化石燃料,降低碳排放,使能源消费对气候变化不造成任何影响。该计划的目标是在2010年实现碳排放比1993年减少50%,到2025年减少70%,并有望在2015年成为世界上首个零化石燃料的城市。为此,政府展开了一系列行动:①在政治领域达成全国共识,影响公众意见的形成。②逐步取消电力直接供热。③在采购或租赁环节采用环保型机动车。④环保型机动车可免费停放于市区停车场。⑤刺激对能源经济的需求。⑥向市民提供能源建议。⑦交通设计及道路指挥体系要有利于步行、自行车及公共交通系统的使用。

为跟进环境政策的实施,确保能源目标的实现,维克舒尔政府发展出一套城市环境管理的生态预算模式。该模式遵循“计划——行动——评估——政策”的循环,具体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建立环境预算;二是实施计划方案;三是年度环境核算。政府每年制定生态预算,用于完成环境政策中的各项计划指标。每隔半年,政府会对预算及环境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与考核。具体指标分为三类:第一,预算指标;第二,环境资产指标;第三,能效指标。通过政府可持续的行动计划,目前维克舒尔能够超前完成大部分环境目标。已经有51%的能源来自于生物能、水能、地热和太阳能。1993—2006年的10余年间,维克舒尔的碳排量减少了30%,人均排量仅为3.232吨,远低于欧洲(8吨/年)和世界(4吨/年)的平均水平,成为欧洲,乃至世界上人均排碳量最低的城市。

4.日本模式——低碳社会行动计划

作为《京都议定书》的发起和倡导国,日本提出打造低碳社会的构想并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受地理环境等自然条件制约,全球气候变化对日本的影响远大于世界其他发达国家。面对气候变暖可能给本国农业、渔业、环境和国民健康带来的不良影响,日本政府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主导创建低碳社会。日本提出“低碳社会”理念,认为没有“低碳社会”就无法发展“低碳经济”,“低碳社会”遵循的原则是:减少碳排放,提倡节俭精神,通过更简单的生活方式达到高质量的生活,从高消费社会向高质量社会转变,与大自然和谐生存,保持和维护自然环境成为人类社会的本质追求。

2004年4月,日本环境省设立的全球环境研究基金成立了“面向2050年的日本低碳社会情景”研究计划。该研究计划由来自大学、研究机构、公司等部门的约60名研究人员组成,分为发展情景、长期目标、城市结构、信息通信技术、交通运输等5个研究团队,同时项目组还与日本国内相关大学、海外研究机构合作,共同研究日本2050年低碳社会发展的情景和路线图,提出在技术创新、制度变革和生活方式转变方面的具体对策。

2006年5月29日,日本经济产业省编制了《新国家能源战略》,通过强有力的法律手段,全面推动各项节能减排措施的实施,其战略是:其一,实现世界最先进的能源供需结构。其二,全面加强资源外交与能源环境合作:一是推行综合资源保障战略,广泛加强与资源国的关系,支持企业在资源国进行资源开发,实现供应来源多样化等各种措施,在2030年之前将日本原油总进口量中本国企业权益下的原油交易量所占比重(自主开发比例)增加到40%。二是推进亚洲能源与环境合作战略,对能源需求急剧增长的亚洲国家开展节能、煤炭有效利用、生产安全、新能、核能等能源环保领域的战略合作。其三,强化应急能力。其四,制定能源技术战略。《新国家能源战略》还提出从发展节能技术、降低石油依存度、实施能源消费多样化等六个方面推行新能源战略;发展太阳能、风能、燃料电池以及植物燃料等可再生能源,降低对石油的依赖;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等能源项目的国际合作。为了提高能源的利用率,日本制定了四大能源计划,其中之一就是节能领先计划,目标是到2030年,能耗效率通过技术创新和社会系统的改善,至少提高30%。为达到此目标的具体措施是,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战略,制定不同部门的节能标准并实施评价管理。针对低碳社会建设,日本政府提出了非常详细的目标,即将温室气体减排中期目标定为2020年与2005年相比减少15%,长期目标定为2050年比现阶段减少60%~80%;2020年要使70%以上的新建住宅安装太阳能电池板,太阳能发电量提高到目前水平的10倍,到2030年要提高到目前水平的40倍。

2007年2月,日本环境省全球环境研究基金项目组发表了题为“日本低碳社会情景:2050年的二氧化碳排放在1990年水平上减少70%的可行性研究”,“2050年的CO2排放在1990年水平上减少70%的可行性研究的报告”,指出在满足到2050年日本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能源需求的同时实现比1990年水平减排70%目标是可行的,日本具有相应的技术潜力,即对低碳社会构想的可行性加以肯定。日本环境省提出的低碳规划,提倡物尽其用的节俭精神,通过更简单的生活方式达到高质量的生活,从高消费社会向高质量社会转变。在2007年5月,日本的经济产业省决定在其后5年投入2090亿日元用于发展清洁汽车技术,目的不仅要大大降低燃料消耗,还要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量。2007年6月,日本内阁会议制定的《21世纪环境立国战略》中指出:为了克服地球变暖等环境危机,实现“可持续社会”的目标,需要综合推进“低碳社会”、“循环型社会”和“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的建设。日本中央环境审议会地球环境分会为明确实现低碳社会建设的努力方向,针对其基本理念、具体构想以及实施战略进行了讨论。

东京政府于2007年6月发表一份名为《东京气候变化战略——低碳东京十年计划的基本政策》,详细介绍了东京政府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开发和政策:东京政府不仅要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且要针对日本政府无法带领该国提出应对气候变化的中长期战略,以身作则制定全方位减排政策。东京政府定下目标,要以2000年为基准,在2020年时减少25%的温室气体排放。低碳东京的基本政策有四个方面:一是协助私人企业采取措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推行限额贸易系统为企业提供多一种减排工具,成立基金资助中小企业采用节能技术;二是在家庭部门实现二氧化碳减排,以低碳生活方式减少照明及燃料开支,大力提倡使用节能灯照明,要求居民放弃浪费电力的钨丝灯泡,与家装公司合作,提醒客户在翻新住房时采取节能措施,例如加装隔热窗户;三是减少由城市发展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新建政府设施需符合节能规定,要求新建建筑物的节能表现必须高于目前的法定标准;四是减少由交通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制定有利于推广使用省油汽车的规则。

2007年9月以来,日本政府相关部门共召开了12次会议,在听取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整理出基本理念,公布了建设低碳社会的计划。日本中央环境审议会地球环境分会对建设低碳社会进行的讨论提出了以下三个基本理念:一是实现最低限度的碳排放的关键在于构建一个社会体系,使得产业界、政府、国民等社会所有组成部门都认识到地球环境的不可替代性,树立走出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和大量废弃这种传统社会模式的意识,在做出抉择时,充分考虑到节能、低碳能源的利用和推进循环经济,以及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方式来实现最低限度的碳排放。二是实现富足而简朴的生活。即鼓励人们从一直以来以发达国家为中心形成的通过大量消费来寻求生活富足感的社会中挣脱出来。人们选择及追求简朴生活方式和丰富的精神世界的价值观变化必将带来社会体系的变革,使低碳型富裕社会得以实现。此外,生产部门也需要结合消费者的意向进行自我改革。例如,根据消费者选择环境友好型产品的倾向,积极致力于环境友好型产品的研发。三是实现与自然和谐共存。在确保二氧化碳的吸收源、应对不可避免的全球变暖问题上,保护森林、海洋等丰富多样的自然环境资源,使其可再生,推动包括地区社会生物质利用在内的“自然调和型技术”的使用,确保与大自然接触的场所和机会。

2008年5月19日,日本内阁“综合科学技术会议”公布了“低碳技术计划”,提出了实现低碳社会的技术战略以及环境和能源技术创新的促进措施,内容涉及到超燃烧系统技术、超时空能源利用技术、节能型信息生活空间创生技术、低碳型交通社会构建技术和新一代节能半导体元器件技术等五大重点技术领域的创新。日本政府还制定了“技术战略图”,根据“技术战略图”动员政府、产业界、学术界构成的国家创新系统调动国家和民间的资源,全方位立体地开展低碳技术的创新攻关。该计划实际上是日本实现低碳社会的技术战略。

2008年5月,日本环境省全球环境研究基金项目组又完成了《面向2050年日本低碳社会情景的12大行动》的研究报告。这12项行动涉及住宅部门、工业部门、交通部门、能源转换部门以及相关交叉部门,每一项行动中都包含未来的目标、实现目标的障碍及其战略对策以及实施战略对策的过程与步骤等3部分。新出炉的日本低碳社会行动计划提出要在3—5年内,将太阳能发电设备的价格降至目前的一半,同时大力推进将二氧化碳封存到地下的碳捕集及封存技术的开发。日本经济产业省表示将在2009年对安装太阳能设备的用户发放70000日元/千瓦的补贴,使安装家用太阳能发电设备的费用在今后3年至5年内减半。低碳社会的建立,依赖于以城市为单位的生活方式的转变以及改善城市功能和交通系统的配套改革。2008年6月,日本首相福田康夫提出日本新的防止全球气候变暖对策,即“福田蓝图”,蓝图指出,日本温室气体减排的长期目标是:到2050年日本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比目前减少60%~80%。低碳社会的建立,依赖于以城市为单位的生活方式的转变以及改善城市功能和交通系统的配套改革。

为了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低碳社会,2008年7月,日本政府根据提案内容的先进性和地区性等标准对参选城市进行了评定。7月22日“地区活性化统合总部”宣布6个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温室效应的地方城市入选首批“环境示范城市”,京都市等7个市区町也被同时选为“候补示范城市”。被选中的示范城市有人口超过超过70万的大城市横滨、九州,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地方中心城市富山市、带广市,以及人口不到10万的小规模市县村熊本县水俣、北海道下川町作为推动向“低碳社会”转型、引领国际趋势的“环境模范城市”。这些“环境模范城市”将多项活动加快向低碳社会转型的步伐,包括削减垃圾数量、开展“绿色能源项目”、“零排放交通项目”等。这些城市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推广环境可持续的交通体系,实施二氧化碳减排,以促进社会低碳化发展,建设低碳型城市。按照规定,入选城市中的居民主要消费地产食品,并且充分利用了当地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能、地热能等自然资源。通过推动节能住宅的普及、充分利用生物资源、完善轨道交通网络建立便捷的公共交通体系,尽可能减少人流和物流产生的碳排放。

日本富山市是日本低碳城市中的先行者。日本建设低碳社会的模范城市富山市人口约42万,是日本海沿岸的工业城市。该市的减排目标是到2030年时,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30%,到2050年时减少50%。为了实现减排目标,富山市从交通工具、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等各方面改变社会形态,采取了各种措施。如积极推动公共交通建设,争取在20年内使居住在公共交通便利地区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由30%增加到40%,并对于市中心购买住宅的居民给予补贴,同时大力引进清洁能源车,大力发展新能源,在市郊的生态城建立回收加工各种废弃油料、木料和厨余垃圾的设施等。

2008年7月26日,一场影响深远的低碳革命拉开帷幕。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了“实现低碳社会行动计划”,明确阐述了日本实现低碳社会的目标以及为此所需要作出的各种努力。这是中央环境审议会地球环境部会为明确实现“低碳社会建设”的努力方向,针对其基本理念,具体构想以及实施战略进行广泛讨论和争取意见基础上形成的。例如,到2020年日本的太阳能发电量将是现在的10倍,在减少汽车排放的温室气体方面,计划提出到2020年前,大幅提高电动汽车等新一代节能环保汽车的普及程度,并在日本建立半小时即可完成汽车充电的快速充电设施,届时的新车销售中有一半将是新一代的环保型汽车。为落实“低碳社会行动计划”,2008年11月,日本政府设立了创建低碳社会的战略性研究机构“低碳研究推进中心”,经济产业省、文部科学省、国土交通省和环境省联合发布了发布了《为扩大利用太阳能发电的行动计划》。

2009年4月,日本环境省公布了名为《绿色经济与社会变革》的政策草案,目的就是通过实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措施,强化日本的低碳经济。这份政策草案除要求采取环境、能源措施刺激经济外,还提出了实现低碳社会、实现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等中长期方针,其主要内容涉及社会资本、消费、投资、技术革新等方面。2009年12月11日,日本自民党旨在加强全球变暖对策的“低碳社会建设推进基本法案”最终文本的内容曝光。在这份由自民党项目小组汇总的法案中,法律实施后的10年被定为“特别行动期”,并规定“到2050年实现本国温室气体排放量削减60%~80%”,以此为前首相福田康夫提出的日本温室气体减排长期目标提供法律依据。法案中明确写道,为建设温室气体低排放的“低碳社会”,“政府应在法制、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2010年3月《日刊工业新闻》消息称,为尽早实现低碳社会,日本文部科学省正式启动研究开发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战略项目,即在本年度内成立“低碳研究推进中心”(暂定名)。中心将开展以社会为基础的技术示范和战略性的社会实践研究,并使之成为日本建立低碳社会的智囊机构。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低碳社会是日本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历来放在国家战略的重要位置,为此,文部科学省认为,有必要对实施这一重要战略目标进行详细研究,并将研究开发与实践相结合,从而提出了战略性整合的构想。尽管政权更迭,文部科学省仍将按原政权的部署,成立以大臣为本部长的“建立低碳社会研究开发战略本部”,以下再设“建立低碳社会研究开发战略推进委员会”,并在上述机构设专门负责提供建议的部门,让小宫山兼任上述委员会的委员长,以“绿色创新”为目标,不断开发有利于环境的新技术。

5.美国模式——低碳城市行动计划

尽管美国拒绝加入《京都议定书》并履行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美国各界并未消极看待气候变化,也未放弃对低碳发展的探索。美国主张通过技术途径解决气候变化问题。2007年11月美国进步中心发布《抓住能源机遇,创建低碳经济》报告,承认美国已经丧失在环境和能源领域关键绿色技术优势,提出创建低碳经济的十步计划。2007年7月11日,美国参议院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表明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有望成为美国未来的重要战略选择。2009年1月,奥巴马宣布了“美国复兴和再投资计划”,以发展新能源作为投资重点,计划投入1500亿美元,用3年时间使美国新能源产量增加1倍,到2012年将新能源发电占总能源发电的比例提高到10%,2025年,将这一比例增至25%。2009年2月15日,美国正式出台了《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投资总额达到7870亿美元,到2012年,保证美国人所用电能的10%来自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这个比率将达到25%;到2025年,联邦政府将投资900亿美元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并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将发展新能源为重要内容,包括发展高效电池、智能电网、碳储存和碳捕获、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和太阳能等。在节能方面最主要的是汽车节能。此外,应对气候变暖,美国力求通过一系列节能环保措施大力发展低碳经济。

在金融危机带来重组以及奥巴马政府策略的影响下,低碳、减排已成为美国大部分州政府的重要发展战略之一。美国的低碳发展政策发源于地方各州,通过区域合作提升影响力,才能进入联邦政府提案,逐渐扩展到联邦范围。当前的低碳发展区域政策主要分为东北、西部、中西三个范围。东北各州的区域温室气体行动(RGGI)项目于2009年1月份刚开始启动,约束的对象为发电能力超过25MW的发电企业,这些企业贡献了美国东北各州二氧化碳排放的95%。项目分为两个阶段,阶段目标分别为:2009—2014年保持排放量不变;2015—2018年每年排放量减少2.5%。该项目将根据每个州2000—2002年的排放水平,给各州分配排放配额。由加州政府牵头提出的西部气候行动(WCI)项目预计2012年开始实施,持续三年。该项目将对温室气体排放量大于25000吨(等量二氧化碳)的设施进行约束——这些设施贡献了WCI区域温室气体排放的90%。项目目标是2020年在2005年基础上减排15%。同期,中西部温室气体减排协议(MGGRA)也将上马,项目覆盖美国中部的大部分州和加拿大的曼尼托巴,主要针对大型工业设施和发电厂。项目目标是2020年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15%~25%;2050年比2005年减少60%~80%。

西雅图市是全美低碳城市的典范。美国是全世界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国家,西雅图,是美国第一个达到《京都议定书》温室气体减排标准的城市。从1990年到2008年,西雅图市碳排放量减少8%,低碳行动是他们成功的关键。西雅图形成了大企业带头,以西雅图气候合作项目为平台,城市各个部门共同参与的气候行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公众参与。二是家庭能源审计。西雅图以较低的审计成本来计算家庭以及企业办公室的碳排放。通过家庭能源审计我们希望达到三个目标:给众多失业的年轻人提供培训,让他们从事审计工作,从而创造一些新的就业岗位;通过家庭能源审计帮助家庭降低能源方面的支出;通过家庭的节约用电,关闭一些火电厂和燃油电厂。三是阻止城市继续向外无限扩大,把重心重新放回中心城市建设。二战以后美国居民出行大量依赖汽车,市民上班越远,碳排放越高。西雅图的工作主要集中在两个重点领域:改善建筑物的能源效率;改善公交系统的效率,控制公共交通的碳排放。四是积极改善电力供应结构。西雅图电力公司大量利用融雪等水利设施进行发电,另外还在华盛顿州东部地区投资风电厂。五是第三方评估减排结果。为了评估整个城市到底减排了多少,西雅图政府每三年请第三方机构对减排结果进行评估,看是否达到了减排7%的目标。

西雅图在低碳城市建设中促进一些新兴产业的诞生和发展,非常具有建设性意义。首先,率先倡导绿色建筑,这为设计师、工程师、建筑工人等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他们的专长、经验知识也可以与其他城市分享,从而给他们广阔的发展机会。其次,利用太阳能、地热、风能和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进行发电,替代以前的火电和燃油发电,这方面也可以创造很多的新的就业机会。再次,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也可以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比如波音公司正在研制一种生物燃料来替代航油,这样可以大大降低整个民航业的碳排放,同时研发这些新技术以及应用也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

(三)国外生态、低碳城市实践给予的启示

以上提到的这些生态、低碳城市,在土地利用模式、交通运输方式、社区管理模式、城市空间绿化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世界其他国家的生态城市建设提供了范例。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生态城市的建设较国外先进做法还有较大差距,其成功的实践经验对于我国的生态城市建设有着不可或缺的借鉴价值。

1.生态城市的环境承载能力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

从生态学角度来看,城市发展以及城市人群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所能承受的人类活动强度是有限的,也就是说,城市发展存在生态极限。建设生态城市,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转型,必须坚持城市生态承载力原则,科学地估算城市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并运用技术、经济、社会、生活等手段来保持和提高这种能力,合理控制与调整城市人口的总数、密度与构成,综合考虑城市的产业种类、数量结构与布局,重点关注直接关系到城市生活质量与发展规模的环境自净能力与人工净力,关注城市生态系统中资源的再利用问题。

2.生态、低碳城市建设需要加强区域合作和城乡协调发展

一个城市只注重自身的生态性是不够的,光想着自己的发展,不惜掠夺外部资源或将污染转嫁于周边地区的做法是与生态化发展理念背道而驰的。城市间、区域间乃至国家间必须加强合作,建立伙伴关系,技术与资源共享,形成互惠共生的网络系统。

3.生态、低碳城市建设需要有切实可行的规划目标作保证

国外的生态城市建设都制定了明确的目标并且以具体可行的项目内容做支撑。面对纷繁复杂的城市生态问题,国外生态城市的建设从开始就注重对目标的设计,从小处入手,具体、务实,直接用于指导实践活动。美国的伯克利被誉为全球生态城市的建设样板,其实践就是建立在一系列具体的行动项目之上,如建设慢行车道,恢复废弃河道,沿街种植果树,建造利用太阳能的绿色居所,通过能源利用条例来改善能源利用结构,优化配置公交线路,提倡以步代车,推迟并尽力阻止快车道的建设等。由于清晰、明确的目标,既有利于公众的理解和积极参与,也便于职能部门主动组织规划实施建设,保证了生态城市建设能够稳步推进并不断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4.生态、低碳城市建设需要以发展循环经济为支撑

从某种意义上讲,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城市经济系统的生态化重要支撑力量,是建设生态、低碳城市成功与否的关键。将可循环生产和消费模式引入到生态城市建设过程是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日本的九州市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以减少垃圾、实现循环型社会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城市建设,提出了“从某种产业产生的废弃物为别的产业所利用,地区整体的废弃物排放为零”的构想。澳大利亚的怀阿拉市则制定了传统的能源保证与能源替代、可持续的水资源使用和污水的再利用等建设原则,解决了长期困扰该市的能源与资源问题。

5.生态、低碳城市建设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政策及管理体系

国外的生态、低碳城市目前均制定了完善的法律、政策和管理上的保障体系,确保生态城市建设得以顺利健康的发展。这些城市政府通过对自身的改革,包括政府的采购政策、建设计划、雇佣管理以及其他政策来明显减少对资源的使用,从而保证城市自身可持续性的发展。并且,在已有的生态城市经济区内,很多城市政府已认识到可持续发展是一条有利可图的经济发展之路,可以促进城市经济增长和增强竞争力。例如国外一些城市建立了生态城市的全球化对策和都市圈生态系统的管理政策等等。这些都给予了生态、低碳城市快速健康发展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6.生态、低碳城市建设需要有公众的积极参与

国外成功的生态、低碳城市在建设过程中都鼓励尽可能广泛的公众参与,无论从规划方案的制定、实际的建设推进过程,还是后续的监督监控,都有具体的措施保证公众的广泛参与。城市的建设者或管理者都主动地与市民一起进行规划,有意与一些行动团队特别是与环境有关的团队合作,使他们在一些具体项目中既能合作又能保持相对独立。这种做法在很多城市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可以说,广泛的公众参与是国外生态城市建设得以成功的一个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