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哀乐中年(再受推崇)[356](1 / 1)

张爱玲传 刘川鄂 5957 字 13天前

六十一、面对来客的自剖

1968年4月中旬,一个雨夜,来自台湾的学人、张爱玲的崇拜者殷允芃[357]如约来到张爱玲在剑桥的公寓。逾四十年的媒体采写生涯中,影响殷允芃最深的采访对象就是张爱玲。1967年殷允芃自美国爱荷华大学新闻研究所毕业,毛遂自荐在《皇冠》杂志写专栏,采访成功打入美国社会的华人,名单包括张爱玲、夏志清、贝聿铭。当时张爱玲已避世隐居,任殷允芃打电话、写信都没回音。殷允芃鼓起勇气来到张爱玲的公寓,按门铃无人回应,这时刚好有邻居开了大门,她跟了进去,把信塞进张家门缝。她在旁等候。没多久信被拿走了,证明张爱玲在家。遇到这种状况,一般记者会过去敲门,她却离开了。几天后张爱玲主动来电约访,她成为张爱玲离开上海后,唯一采访过张爱玲的记者,两人更保持通信十几年。殷允芃认为,张爱玲肯接受采访,是因为她将心比心,为受访者保留空间。“先做人,再做记者”,这句话从此成为殷允芃的座右铭。[358]

打着伞,走过哈佛广场,走过小公园,距张爱玲的住处越来越近了,她心中惴惴不安,张爱玲向来轻易不见人的习惯人们早有耳闻,她不知自己是不是真的马上可以见到她了,尽管有约在先。陪同去的还有东北大学物理博士王青云。

门开了,张爱玲笑容谦和,语调平缓地说欢迎殷允芃的到来,并再一次解释说,上次接到电话因病和赶着填写纳税表而不能接待,烦客人大老远跑来还得等几天,很不好意思。

在殷允芃看来,一般人顺口的客套,她说起来却生涩而纯真。她又极易脸红,带着瘦瘦的羞怯,但偶尔射出专注的光,又使人一怔。张爱玲是生活在仙境中的人,普通人的客套和应酬她是不适应的、笨笨的。

殷允芃随即注意到,在窗旁的书桌上,散乱地铺着稿纸,剪报,和一本翻开了的《红楼梦》。最惹眼的,是一张指示如何填写所得税的表格。再看张爱玲起居室的全貌,陈设十分简单,但很明亮。带着大镜子的黄木梳妆台,旁边是一个小书架,摆着大都是英文书。墙上并立着两张画片,一张是阿拉斯加神柱,一张是旧金山夜景。

看着殷允芃盯着旧金山夜景出神的样子,张爱玲说:“我喜欢纽约,大都市,因为像上海。郊外的风景使我觉得伫哀。坐在车上,行过旷野,杳无人烟,给我的感觉也是一种荒凉。我还是喜欢走在人多的地方。”殷允芃笑了。读过张爱玲的很多作品,听她这番话便立即想起了张爱玲的《公寓生活记趣》。她是属于都市的,都市中的特立独行的自由魂。

谈到人生,张爱玲说:“人生,是在追求一种满足,虽然往往是乐不抵苦的。”“乐不抵苦”四个字又让殷允芃心中一怔,想到张爱玲这多年的经历,看到张爱玲的中年的神态,殷允芃不由地问道:“写作对于你或许也就是一种满足?”

“只要我活着,就要不停地写,”她说,“我写得很慢。写的时候,全心全意的浸在里面,像个怀胎的妇人,走到哪儿就带到哪儿。即使不去想它,它也还在那里。但是写完后,我就不大留意了。”

于是两人自然地谈到了张爱玲的创作情形。张爱玲笑着回忆说:“以前在上海时,每写完一篇小说,我总兴高采烈地告诉炎樱,这篇最好。其实她又是看不懂中文的,听我说着,总觉得奇怪——怎么这篇又是最好的啊?”

她又说她的小说,只有在刚完成时,她才觉得满意,过久了,再看看,就又不喜欢了。

殷允芃又提到她最近出版的《怨女》,谈到她创作风格的变化。张爱玲的回答是,一个作家,如果一味模仿自己早期成名时的作品,是件悲哀的事。譬如海明威的晚年作品,漫画似的,竟像是对以前的一种讽刺。“一个作家应该一直在变,因为一个人不可能是静止的。”张爱玲用这句话总结这个话题。

关于小说技巧,殷允芃谈到现在许多人认为纯小说已经消失了。张爱玲的看法是,现代的小说或是趋向于平白直述的历史记录,或是抽象难懂的诗。她认为,如果可能的话,小说应该避免过分的晦涩和抽象。作者应该努力使读者明白他所要表达的,因此小说不应该失去故事性。

“好的作品是深入而浅出的,”她说,“使人在有兴趣地往下看时,自然而然地要停下来深思。”

张爱玲还谈到了现代小说和古代小说的一个重要区别,她说,以前的人多半是过的集体生活,从描写动作和谈话,就可看出一个人的个性,譬如像《红楼梦》。但现在每个人自己独处的时间比较多,小说用心理描写才能表达深入。

殷允芃又问到她的读书情况。张爱玲说,她看书并没有一定的系统或计划,惟一的标准,是要能把她带入一个新的境界,见识新的事物或环境。因而她的阅读范围很广,无论是劳伦斯、亨利·詹姆斯、老舍或张恨水,只要能引起她兴趣的,她都一视同仁地看,没有兴趣的,即使是公认的名著巨著,她也不勉强自己读下去。

她坦然地说:“像一些通俗的、感伤的社会言情小说,我也喜欢看的。”说到这里,张爱玲想到赖雅说自己专看“垃圾”,她不由得笑了。

张爱玲还对殷允芃介绍说,新写的长篇小说《半生缘》,就是看了张恨水的许多小说的产物。像还债似的,写出来了一吐为快。“但是我写《半生缘》的时候也很认真,我写不来游戏文章。就算当时写得高兴,写完后就觉得不对,又得改。”

讲了这半天,张爱玲觉得口渴了,这时才觉得应该招待客人一点茶水。于是,她走进走出,煮了浓咖啡,端出核桃甜饼,倒上两小杯白葡萄酒,又拿出花生米来。可是没有给咖啡加糖的匙。“真对不起,汤匙都放在箱子里没有打开。反正在这儿住不长久的,搬来搬去,嫌麻烦。”张爱玲解释道。那时她住剑桥已快半年。

他们又谈起了张爱玲目前的境况。她说:“我是孤独惯了的。以前在大学的时候,同学们常会说——我们听不懂你在说些什么。我也不在乎。我觉得如果必须要讲,还是要讲出来的。我和一般人不太一样,但是我也不一定要要求和别人一样。”

面对殷允芃这位台湾来客,张爱玲谈到了台湾:“我很惊奇,台湾描写留美的学生,总觉得在美国生活苦,或许他们是受家庭保护惯了的。我很早就没了家庭,孤独惯了,在哪儿都觉得一样。而且在外国,更有一种孤独的借口。”张爱玲在这里准确地解析了自己的性格与心态,为自己的特异的生活方式做了有力的说明。她与外界交往太少,而外界对她有着强烈的探究兴趣,尤其是华人社会。这番话实际上为自己向外界做了一番解释。

有意思的是,面对年轻的来访者,张爱玲还谈到了当时大兴的嬉皮士运动,她说:“我不喜欢他们的成群结党,但他们的精神不错。反对社会制度,不愿做现在的这种Organization-alman(组织化的人)。但我希望他们的出发点是个人的真正体会。他们的表现方式,details(行为)。我不赞成。”

张爱玲最后又谈到了对人生的看法,也许受赖雅刚去世的影响,还因她是看着赖雅如何老病、如何死的,她谈起了生死,不过态度很沉静:“人生的结局总是一个悲剧。老了,一切退化了,是个悲剧,壮年夭折,也是个悲剧。但人生下来,就要活下去,没有人愿意死的,生和死的选择,人当然是选择生。”她说自己孤独惯了,很早就没有家庭,在哪都一样,而且在国外更有一种孤独的借口。

从张爱玲公寓出来,殷允芃感到此行收获太大。张爱玲谈到了自己的生活、写作、对人生的看法、童年记忆,等等。人人都说她怪,她今天却如此坦诚,如此有耐心,如此谦和。她屡次很谦虚地说:“我的看法并不是很正统的。”并不强迫他人接受,“而她,也不是能用常理去衡量的”。

在返回的路上,殷允芃心中定格着张爱玲的一句话及她说话时的情形——

“我常常觉得我像是一个岛”,她说,并习惯性地微扬着头,斜斜地看上去,额上映出单纯与平静。

张爱玲不是压人的大山,不是海中的浮萍,她是一个岛,山与海中间的一个岛,有山的坚实,有海的宽广,然而她又是独立的,她自有她的世界。她是在岁月之外的。她是最自由的人。[359]

六十二、与“皇冠”合作

殷允芃是幸运的。张爱玲一向深居简出,社交圈子极小,尤其在60年代,没有几个人能有与张爱玲详谈的机会,但殷允芃有了这次珍贵的机会,并把访问记写成了文章。事实上,尽管在英文世界里,张爱玲还在左冲右突,但在华文世界里,张爱玲那时又一次走红。1968年前后,张爱玲又一次“热”了起来。不过,这一次不是在大陆,而是在台湾、香港。

因为张爱玲的出走和大陆的政策,张爱玲已被大陆文艺界、出版界和读者群完全遗忘。但从50年代起,尤其在60年代,张爱玲在台港地区的声望越来越高了。除了她作品本身的魅力这一因素,还有两个外部原因,一是台港出版界的热心介绍,二是海外华人学者的高度评价,推波助澜。

张爱玲人在美国,但与台北的皇冠出版社结下了几十年的友谊。皇冠的老板平鑫涛[360],是当代有名的出版家。他经营出版业,是有家传的。他的堂叔平襟亚,早年在上海也是干出版事业的,张爱玲曾在他发行的杂志《万象》上刊载过小说,还差点把第一本小说集《传奇》给平襟亚的书店印刷出版。那时平鑫涛还在上海读大学,毕业后,他到了台湾,当了公务员,后来又创办了皇冠出版社。著名女作家琼瑶就是他的妻子。60年代中期,宋淇向平鑫涛推荐了一批在香港写作或是在香港已有名气的作家,其中就有张爱玲。

“我当时非常欣喜,心想怎么有资格为她出书呢?在完全尊重她的原则下,我们从彼时合作到今。”[361]

当然,能有一个可靠的合作者,张爱玲是十分高兴的。这些年来,她的作品时有盗版,甚至还有假冒她的名字出版的“伪作”问世,她非常不满,但有时也无可奈何。50年代她在香港的时候,就有人源源不断地把她的小说集《传奇》和散文集《流言》及40年代的其他旧作翻出来,变着花样印行,以牟取暴利。那时市面上还有两本署名为“张爱玲”的小说,一本叫《秋恋》,一本叫《笑声泪痕》(又名《恋之悲歌》),书名有张爱玲的诗意,内容是她擅长的婚恋题材,但写得十分马虎粗糙,“糟到坊间不会有人出的地步”。对于这种冒名顶替,张爱玲早有耳闻,但她没有想到找来看看到底是什么货色。后来别人给她寄来一本《笑声泪痕》,她看了之后,有理有据地予以揭露,并在一篇文章的末尾特意提醒读者:“可千万不要给引起好奇心来,去买本来看看。薄薄一本,每章前后空白特多。奇文共欣赏,都已奉告,别无细节。”[362]

为了防止类似的情形再发生,张爱玲干脆自己编了一本《张爱玲短篇小说集》,交给香港天风出版社,由该社于1954年7月印行。张爱玲特写了一篇序向读者做个交代:

我写的《传奇》与《流言》两种集子,曾经有人在香港印过,那是盗印的。此外我也还见到两本小说,作者的名字和我完全相同,看着觉得很诧异。其实说来惭愧,我写的东西实在是很少。《传奇》出版后,在1947年又添上几篇新的,把我所有的短篇小说都收在里面,成为《传奇增订本》。这次出版的,也就是根据那本“增订本”,不过书名和封面都换过了。

内容我自己看看,实在有些惶愧,但是我总认为这些故事本身是值得一写的,可惜被我写坏了。这里的故事,从某一个角度来看,可以说是传奇,其实像这一类的事也多得很。我希望读者看这本书的时候,也说不定会联想到他自己认识的人,或是见到听到的事。不记得是不是《论语》上有这样两句话:“如得其精,哀矜而勿喜。”这两句话给我的印象很深刻。我们明白了一件事的内情,与一个人内心的曲折,我们也都“哀矜而勿喜”吧。

1954年7月

现在,有了皇冠,身居美国的张爱玲就可以少操心盗版或伪作的情况发生了。她可以出自己认为有价值的新作旧作,可以拿到自己该得的劳动成果版税,而且通常得的是最高酬金,她的经济状况也大为改善了。自此,凡出书张爱玲必找皇冠,她对皇冠放心。不过,她极少与皇冠直接接触,而是请宋淇作代理人,为他们牵线搭桥。

平鑫涛也十分尊重这位合作者,他说:

撇开写作,她的生活非常单纯,她要求保有自我的生活,选择了孤独,甚至享受这个孤独,不以为苦。对于声名、金钱,她也不看重。她通常是完成一部作品后,便不再去重阅,她说就像是一个怀孕的母亲已将孩子生下来。有一年,她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的呼声很高,但她自己完全不知道,也就没有失落的感觉。对于版税,她也不太计较,我曾有意将她的作品改拍为电视剧,跟她谈到版税,她回说:“版权你还要跟我说吗?你自己决定吧。”

和张爱玲接触三十年,虽然从没有见过面,但通的信很多,每封信固然只是三言两语,但持续性的交情却令我觉得弥足珍贵……[363]

双方合作的开始,是1968年皇冠版的《张爱玲短篇小说集》,跟香港天风版一样,是《传奇增订本》的翻版。之后,又出了张爱玲的《流言》《秧歌》《半生缘》《怨女》等作品。

长篇小说《半生缘》是根据《十八春》改写的。最大的变化是由“光明的尾巴”而为“无言的结局”,保持了全书感伤的基调。《半生缘》的故事在解放前夕就结了尾,把张慕瑾被国民党逮捕变为被日本人抓走,许叔惠也没有去延安,而是去了美国。

最精彩的改动是世钧与曼桢的相逢。曼桢从医院逃出后,过了几年清寒安静的教书生活。病得快死的姊姊曼璐恳请曼桢看在自己儿子的分上,搬到祝鸿才那里去住,这一回,曼桢再也不愿入狼窝了,她坚决不去。之后,曼璐病死,祝鸿才破产,儿子又得了重病,曼桢心又软了,为孩子,她又一次牺牲了自己。先是与祝鸿才结婚,接着又离婚以换取对儿子的监护权。母子相依为命,苦苦度日。

一天,曼桢与世钧偶然碰面,两人百感交集。把重逢的场面梦想过无数遍,一旦真的重逢,“跟想的完全不一样,说不上来的不是味儿,心里老是恍恍惚惚的,走到弄堂里,天地全非,又小又远,像倒看望远镜一样”。

曼桢道:“世钧。”她的声音也在颤抖。世钧没作声,等着她说下去,自己根本哽住了没法开口。曼桢半晌方道:“世钧,我们回不去了。”他知道这是真话,听见了也还是一样震动。她的头已经在他肩膀上。他抱着她。

……

她一直知道的,是她说的,他们回不去了。他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今天老是那么迷惘,他是跟时间在挣扎。从前最后一次见面,至少是突如其来的,没有诀别。今天从这里走出去,却是永别了,清清楚楚,就像死了的一样。

他们没有了共同的未来,只能埋葬凄凉哀怨的旧爱,一切都“回不去了”,惟有诀别。这是真正的生离死别。

虽是改写,但仍然是一个动人的故事。如何为这个新本命名,张爱玲也很动了一番脑筋。先考虑的书名是“浮世绘”,又觉不太切题,“悲欢离合”又嫌太直白,“相见欢”的“欢”字又与全书格调不太吻合,“急管哀弦”又觉调子太快,不合书中的慢节奏,还考虑过“惘然记”,又认为“记”字不太有小说味。最后终于定名为“半生缘”。其实,张爱玲不仅小说写得好,她作品的题目也取得妙。她的大部分作品的篇名是既切题又有诗意,既别致又不夸饰的,像《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沉香屑·第一炉香》等,让读者感到这些名称非张莫属,并使人过目不忘。对篇名,她是非常讲究的。

六十三、创作《怨女》

1966年,香港《星岛晚报》连载了张爱玲的长篇小说《怨女》,皇冠出版社于1968年出了单行本。这也是一部改写之作,它由《金锁记》改写而来。不过,这一次花的功夫可比《半生缘》大得多,一个三万多字的中篇改为了十万多字的长篇。

《怨女》保留了《金锁记》的故事主干,但有较多的发展变化。首先是名字变了,曹七巧成了银娣,姜长白成了姚玉熹(姜公馆也变成了姚公馆),姜长安的故事在新作中隐匿了。

其次是把《金锁记》中的一些背景内容推向了《怨女》的前台。银娣出嫁前的生活占了开头好几章(而《金锁记》是从七巧嫁到姜公馆后写起的),小说详细地写道:木匠半夜敲门,名为买麻油,实为找机会与麻油西施亲近,被银娣泼辣地拒绝;她与对面药铺店小伙计小刘有情有义,但小刘还来不及请媒人,已另有媒人为姚家二少爷第二次来说亲,媒人像打量商品一样打量她,哥嫂也像待商品一样待价而沽。婚事终于敲定。

再次是《金锁记》中略写或暗写的某些情节在《怨女》中变为详写或明写。如三妯娌之间的多次笑谈、三奶奶多次在婆婆面前为外出寻花问柳的丈夫掩饰、银娣与三爷的调情、银娣与哥嫂的来往以及银娣为儿子挑选媳妇等具体经过。

第四是新增添了一些情节。如银娣有意在三爷出门时大声唱歌以引起注意,因为他曾夸她唱得好。而在《金锁记》中七巧为何爱三爷铺垫是很不够的;银娣因与三爷有一些亲热举动而怕三爷口没遮拦地讲出,另找借口自杀不遂;法佛寺为老爷做阴寿时银娣与三爷**;分家后,三爷的多次造访,或谈情为借钱,或谈情为躲债。

可见,这一次的改写,其重心不是女主人公戴黄金的枷锁如何一步步变态,而着重写女主人公内心的情欲煎熬,经济因素没有《金锁记》那么重要。这次主要是对原作前半部分的放大。着重写“怨女”之“怨”。她被商品一样地嫁出,丈夫无情也无欲。这个原来是漂亮泼辣的少女,现在的情感世界一片空白,美丽的幻象消失殆尽。姚三爷就成了填空之物。他本是情场浪子,对银娣有小规模的动手动脚,银娣也是半推半就。法佛寺给了二人关系“升级”的机会,银娣如同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抓住了三爷的手:“今天当着佛爷,你给我句真话,我死也甘心。”初读至此,似乎觉得对二人的关系进展铺垫得还不够,单凭三爷以前的真假不定的玩笑话和小动作她就可以当真吗?但细细回味,银娣太清苦悲凉。“是因为银娣没有机会遇见第二个男人。”“她嫁的男人永远不会看见她(姚二爷是瞎子加哮喘——作者注)。她这样想着,已经一个人死了大半个,身上僵冷,一张脸塌下去变了形,珠子滚到黑暗的角落里。”当三爷抱紧她要深抚她时,明天如大钳子夹住了她,在末日的太阳里感觉特别长,已难有**的欢悦。如同《金锁记》中“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的著名意象。

多少年后,三爷为借钱而来,她仍然感觉得这是第一次走进男人的世界,其心境之苦楚难以言尽。张爱玲在作品中用了很多意象来写情欲煎熬中的银娣。其中有这样一段:

一上床就是一个人在黑暗里,无非想着白天的事,你一言我一语,两句气人的语颠来倒去,说个不完。再就是觉得手臂与腿怎样摆着,于是很快地僵化,酸腿酸起来。翻过身再重新布置过,图案又随即明显起来,像丑陋的花布帘一样,永远在眼前,越来越讨厌。再翻个身换个姿态,朝天躺着,腿骨在黑暗中画出两道粗白线,笔锋在膝盖上顿一顿,踝骨上又顿一顿,脚底向无穷尽的空间直蹬下去,费力到极点。有时候她可以觉得里面的一只喑哑的嘴,两片嘴唇轻轻地相贴着,光只觉得它的存在就不能忍受。

这段文字完全可以跟《金锁记》中七巧再见季泽时把骨头、牙根都迸酸了一节相媲美。它以**美人翻来覆去的姿势变化表现女人的正常情欲不得满足的苦态。空虚无奈,身不由己,左右不适,不能感觉,一感觉就是痛苦,这是怎样难挨的身心折磨!非大手笔不能表现得如此细腻深切,摄人心魄。

仅仅是作品中的这一类描写,《怨女》就足以称得上杰作。仿佛是为了回答在她刚成名时有人说她不能写长篇的看法,在《十八春》《秧歌》等作品之后,她又有了《怨女》。这是她的长篇代表作,她再一次证明了自己的创作才华。

但它毕竟是改写,何况《金锁记》太有名了。虽然两部作品各有所长,难分伯仲,但由于《怨女》的笔力没有《金锁记》集中,加上作者实在难以割舍原有的某些情节,而人们总是先读了《传奇》之后再对她后来的作品感兴趣的,因此读《怨女》时免不了似曾相识之感。因此《金锁记》的光芒掩盖了《怨女》。

其实,说《怨女》直接从《金锁记》改写而来是不确的。在中文本《怨女》之前,就有了英文本《怨女》的写作。初到美国不久,张爱玲就致力于英文小说《怨女》的写作。在麦克道威尔文艺营,她就准备以《金锁记》为底本,创作一部英文作品,当时定名为Pink Tears(《粉泪》),赖雅对之十分欣赏,还就结构问题给她提过建议。但出版过《秧歌》英文版的司克利卜纳出版社没有接受这部稿子。后来,她把小说题目改为Rouge of the North(即《北地胭脂》),仍未找到出版社。大概炎樱也曾为张爱玲联系出版事宜,在1959年12月中旬,炎樱给她来信说,《北地胭脂》未能被出版社接受,并深表同情,“闻此消息,张不禁热泪盈眶,情绪低落,所有的来信无论是为她悲叹还是对她劝告,如今在她看来都只是一种骚扰。赖雅过去从来未见过她如此沮丧,她怀疑《北地胭脂》遭到退稿,就等于将她本人抛弃,她还未从沮丧情绪中摆脱出来”[364]。

《北地胭脂》在张爱玲的箱子中尘封了一段时间之后,不知通过什么渠道,终于在1967年由英国的凯塞尔(Cassell)出版社出版了。封底用的是张爱玲1944年拍摄的个人照片,清装行头,大袄下穿着薄呢旗袍。这张照片后来收入了《对照记》。照片之下有一段英文简介,介绍了她的家事背景,提及其外曾祖父李鸿章与祖父张佩纶,似乎是有意要强调此书作者乃中国清代重臣遗族的身份。张爱玲祖籍河北、生于上海的籍贯介绍正应了这个书名之前那句话:“南朝金粉,北地胭脂”。对张爱玲的生活情况包括当时正在着手翻译《海上花列传》都有介绍。

《北地胭脂》的取名也颇有一番讲究。张爱玲想在书前扉页上以“南朝金粉,北地胭脂”作为格言,故以之名小说。在1966年12月给新结识的朋友庄信正的信中,她说:“我曾到Library of Congress(国会图书馆)中文部查‘南朝金粉,北地胭脂’出典,主要想知道是否7世纪写的。虽然大家都知道这句子,仍旧查不出,想托你查查。”

庄信正当时以为找大型辞书可迎刃而解,谁知竟查不出,所以,问了几位专家也未能弄清。后来又请教了陈世骧[365]等古典文学专家,他们认为大约是人们把两句凑成一句用的,所以难有实典可查。庄信正以为没法再考证下去了,就写信告诉张爱玲,她回信也表示“真想不到这两句话的来历这样复杂”。后来,张爱玲在《北地胭脂》的“题记”中,用的是“大概出于中国7世纪”这种含混的表达方式。[366]

但是《北地胭脂》销路不畅,英国评论家对之的评价也不高。张爱玲对水晶介绍说,书在英国出版后,引起了少数评论,都是反面意见居多。有一个书评人抱怨书中的银娣,简直令人“作呕”(revolting)。这大概因为西方人所接触的现代中国小说中的人物,可怜虫居多,或是大奸大坏的人,很少像银娣这类“小奸小坏”的人,所以不太习惯。[367]为了打入英语文学世界,张爱玲顽强地奋斗了十来年,尽管她有广博的文学修养和公认的英文表达能力,但她笔下的旧中国故事无论怎样也唤不起英语世界的阅读欲望。张爱玲确实很用心,确实很认真,确实很在乎她的英语作品的命运。然而,英文读者不领她的情。几经周折才艰难出版的《北地胭脂》,将她早年立意以英文著述扬名的念头几乎掐灭,这件事情对她确实打击很大。张爱玲自此之后基本上停止了英文小说的创作,也可能与她多年努力却没有回报相关。

六十四、夏志清的佳评

对于20世纪60年代港台地区的第二次“张爱玲热”,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夏志清[368]的张爱玲研究。出版界与评论界并未有意联手,却也此起彼伏,相得益彰。

夏志清早就见过张爱玲,但张爱玲那时却认不得他。夏志清回忆说:

早在1944年夏天,我在一个沪江同学的聚会上,见到过张爱玲。她那时脸色红润,戴了副厚玻璃的眼镜,形象同在照片上看到的不一样。记得她讲起了她那篇少作《牛》。我自己那时专心攻读西洋文学,只看过《西风》上那篇《天才梦》,她的小说一篇也没有看过,不便与她谈话,她对我想来没有印象。[369]

夏志清在另一篇文章中还提到,虽然那天都是沪江和圣约翰的同学慕张爱玲的名而去的,但她站在人群的中心,“好像给人一点缺乏自信的感觉”。张爱玲年轻时候戴着厚镜片,少说也有八九百度。50年代后张爱玲常患眼疾,老出血,与戴隐形眼镜有关。[370]

夏志清后来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从事文学研究与教学。50年代初,他就开始系统研究中国现代小说,并从事英文本《中国现代小说史》的写作。在读了鲁迅、茅盾、老舍、沈从文等小说名家的主要作品之后,他也读到了张爱玲,他“大为其天才、成就所惊奇”,于是为张爱玲辟以专章,以多于论鲁迅的篇幅讨论张爱玲(中文本“鲁迅”占27页、“张爱玲”占41页)。英文本是1961年出版的,中译全本则出得更晚,但论张爱玲的部分则在1957年就由夏志清的兄长夏济安译出了。[371]

如果说傅雷在40年代的《论张爱玲的小说》是张爱玲研究史上的第一个里程碑的话,那么十多年后夏志清的文章则是第二个里程碑。由于夏志清以小说史的形式且在港台地区文坛影响较大,夏的文章显然比傅雷的文章更多地引起了注意。然而,尽管反响有大小,但两人纯正的艺术眼光和公正学术态度是一致的。他们都不受主流话语的压力和既有研究的羁限,洞见了张爱玲的艺术价值。

夏志清第一次正式地把张爱玲请进了文学史,并给予重要地位,他说:

但是对于一个研究现代中国文学的人来说,张爱玲该是今日中国最优秀最重要的作家。仅以短篇小说而论,她的成就堪与英美现代女文豪如曼殊菲尔(Katherine Mans-field)、安泡特(Katherine Anne Portor)、韦尔蒂(Eudora Welty)、麦克勒斯(Carson McCullers)之流相比,有些地方,她恐怕还要高明一筹。《秧歌》在中国小说史上已经是本不朽之作。

在对张爱玲的文学史地位作了这样一番高度评价之后,夏志清还力图概括张爱玲的艺术人格。他的看法是:

一般青年女作家的作品,大多带些顾影自怜神经质的倾向;但张爱玲的作品里却很少看到这种倾向。这原因是她能够享受人生,对于人生小小的乐趣都不肯放过;再则,她对于七情六欲,一开头就有早熟的兴趣,即使在她最痛苦的时候,她都在注意研究它们的动态。她能和珍·奥斯汀一样的涉笔成趣,一样的笔中带刺,但是刮破她滑稽的表面,我们可以看出她的“大悲”——对于人生热情的荒谬与无聊的一种非个人的深刻悲哀。张爱玲一方面有乔叟式享受人生乐趣的襟怀,可是在观察人生处境这方面,她的态度又是老练的、带有悲剧感的——这两种性质的混合,使得这位写《传奇》的年轻作家,成为中国当年文坛上独一无二的人物。

夏志清准确地把握了张爱玲小说的特色:强烈的历史意识、丰富的想象、对人情风俗的熟练处理、对人物性格的深刻揭发,等等。他说:“人的灵魂通常都是给虚荣心和欲望支撑着的,把支撑拿走以后,人变成了什么样子——这是张爱玲的题材。”这个总结和张爱玲谈自己作品的看法是十分一致的。说到《金锁记》,夏志清下了一个惊人而又服人的断语:“这是中国自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夏志清还简明地探讨了张爱玲与中外文学的关系。他认为,张爱玲受弗洛伊德的影响,还受其他西洋小说的影响,表现在细腻的心理描写和以暗喻充实故事内涵等方面。中国的旧小说也给了她极大影响,她摸透了中国人的脾气,对白也极圆熟。而且,张爱玲继承并发展了《红楼梦》的“闺阁现实主义”风格。[372]

过了一些年,在一本书的序中,夏志清仍然高度评价张爱玲。他说:

以“质”而论,实在可同西洋极少数第一流作家相比而无愧色。隔百年读《秧歌》《赤地之恋》,更使我深信张爱玲是当代最重要的作家,也是“五四”以来最优秀的作家。别的作家……在文字上,在意象的运用上,在人生观察和透彻方面,实在都不能同张爱玲相比。

……至少在美国,张爱玲即将名列李白、杜甫、吴承恩之侪,成为一位必读作家。[373]

在这篇序中,夏志清还说:“五四时代的作家不如她,民国以前的小说家,除了曹雪芹外,也还有几人在艺术成就上可与张爱玲相比?”文中所言张爱玲在美国已成必读作家,是指美国的一些大学选张爱玲作品为必读书。如张爱玲自译的《金锁记》,被选入夏志清主编的《二十世纪中国小说选》,加州大学教授白区(Cyril Birch)编的Anthology of Chinese Literature(《中国文学选读》)的下册,选了《怨女》英文本的头两章,该书是美国各大学普遍采用的教材。

不过,若干年后,夏志清的看法略有一些修改。鉴于张爱玲离开大陆后作品日少,夏志清认为她的创作魄力和创作持久力不够。她60年代以后印出的旧作比新作要多,“文物”一件件出土。夏志清说:“出土文物愈多,我们对四五十年代的张爱玲愈表示敬佩,同时不得不承认近三十年来她创作力之衰退。为此,我们公认她是名列前四五名的现代中国小说作家就够了,不必坚持她为‘最优秀最重要的作家’。”

夏志清说这番话是在1995年。然而,他在50年代末和60年代、70年代的研究张爱玲的文字,可以说开了一代风气。自他论张爱玲始,港台地区年年有张爱玲研究论著出现,从来没有断过。以张爱玲为题写学士、硕士、博士论文的情形已是屡见不鲜的了。而所有的研究,都不能回避夏志清。夏志清有东西方文学的深厚素养,他的张爱玲研究可谓坚实的奠基之作。要想超过他的研究水平,就像要爬上去并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一样难。

余光中充分肯定了夏志清在张爱玲研究史上的独特贡献,他认为张爱玲的“经典化”历程就是从夏志清开始的,充分显示了一个杰出的评论家的可贵胆识。他说:“今日而来推崇张爱玲,似乎理所当然,但是三十多年前在左倾成风的美国评论界,要斩钉截铁肯定张爱玲、钱钟书、沈从文等的成就,到与鲁迅相提并论的地步,却需要智勇兼备的真正学者。一部文学史是由这样的学者写出来的。”[374]

夏志清对张爱玲及现代文学研究是有贡献的,他和张爱玲的文缘也还长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