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创世纪(重回香港)[253]
四十六、罗湖桥畔
这是张爱玲小说《浮花浪蕊》中的一个情节,它讲述的是一个叫洛贞的三十来岁的女人离开上海,乘火车南下广州,又从深圳罗湖桥到香港的经过:
罗湖的桥也有屋顶,粗糙的木板墙上,隔一截挖出一只小窗洞,开在一人之高上,使人看不见外面,因陋就简现搭的。大概屋顶与地板是现有的。漆暗红褐色。细窄横条桥板,几十年来快磨白了,温润的旧木略有弹性。她拎着两只笨重的皮箱,一步一磕一碰,心慌意乱中也像是踩着一软一软。桥身宽,屋顶又高,屋梁上隔老远才安着个小电灯,又没多少天光漏进来,暗昏昏地走着也没数,不可能是这么个长桥——不过是边界上一条小河——还是小湖:罗湖。
桥堍有一群挑夫守候着。过了桥就是出境了,但是她那脚夫显然认为还不够安全,忽然撒脚飞奔起来,倒吓了她一大跳,以为碰到了路劫,也只好跟着跑,紧追不舍。
是个小老头子,竟一手提着两只箱子,一手抡着扁担,狂奔穿过一大片野地,半秃的绿茵起伏,露出香港的干红土来,一直跑到小坡上两棵大树下,才放下箱子坐在地上歇脚,笑道:“好了!这不要紧了。”
广东人有时候有这种清瘦的脸,高颧骨,人瘦毛长,眉毛根根直竖披拂,像古画上的人物。不知道怎么童心大发起来,分享顾客脱逃的经验,也不知是亲眼见过有人过了桥还给逮回去。言语不大通,洛贞也无法问他;天热,跑累了便也坐下来,在树影下休息,眺望着来路微笑,满耳蝉声,十分兴奋喜悦。
在大陆解放之初,从罗湖桥到香港并非难事,只有到了1955年前后才管严了。这里花了较多的文字引用原文,是为了说明作者对这一带的情况是十分熟悉的,难道她到过这里?
作品是这样描写洛贞外貌的:
其实她并不是个典型的上海妹,不过比本地人高大些,脸色暗黄,长长的脸有点扁,也有三分男性的俊秀,还有个长长的酒窝,倒是看不出三十岁的人;圆圆的方肩膀,胸部也还饱满,穿件蓝色密点碎白花布旗袍,又没衬硬里子,一望而知是大陆出来的,不是香港回来探亲的广东同乡。
这洛贞的外貌我们似曾相识,她酷似一个人,谁呢?她像本书的传主张爱玲。
张爱玲怎么会熟悉广东深圳的地形和边界呢?
——因为她刚从罗湖桥走过。
她像洛贞一样匆匆地惶惶地走过去了,而且一去不回。这是1952年的夏天。
张爱玲是以到香港完成被战事中断的学业为理由申请出境的。大约在1952年春天提出申请,她可能是用张煐的名字,没有暴露自己的作家身份,初夏获批准,然后就准备出发了。行前,她特地去杭州游玩了一次。她还与姑姑约定,彼此不再联系,以免给姑姑带来麻烦。姑姑也是出于避免麻烦和作为纪念两方面的原因,把关于家族的照片都让爱玲带走了。张爱玲没有带太多的行李,连自己的小说手稿也几乎没有带上。孑然一人,行李简单,奔向了由广州去香港的行程。直到老年,她还记得离开大陆前后的一些细节。她回忆说:
离开上海的前夕,检查行李的青年干部是北方人。但是似乎是新投效的,来自华中一带开办的干部训练班。
我惟一的金饰是五六岁的时候戴的一副包金小藤镯。有浅色纹路的棕色粗藤上镶有蟠龙蝙蝠。他用小刀刮金属雕刻的光滑的背面,偏偏从前的包金特别厚,刮来刮去还是金,不是银。刮了半天,终于有一小块泛白色。他瞥见我脸上有点心痛的神气,便道:“这位同志的脸相很诚实,她说是包金就是包金。”
我从来没听见过这等考语。自问确是脂粉不施,穿着件素净的花布旗袍,但是二三个月前到派出所去申请出境,也是这身打扮,警察一听说要去香港,立刻沉下脸来,仿佛案情严重,就待调查定罪了。
幸而调查得不很彻底,没知道我写作为生,不然也许没这么容易放行,一旦批准出境,马上和颜悦色起来,因为已经是外人了,地位仅次于国际友人。像年底送灶一样,要灶王爷“上天言好事”。[254]
于是,张爱玲到了大陆的边地,到了罗湖桥。罗湖桥的桥面是粗木铺的,中英两方的军警各守着桥的两端,戒备森严。过大陆海关检查时,因用的是化名,张爱玲心里忐忑不安。检查员大概是个文学爱好者,端详着照片和真人,问她:“你就是写小说的张爱玲?”她心里一惊,不知怎么回答,含混了一声:“是。”生怕被扣下来。谁知那人只笑了笑,就放她过去了,去等候港方的检查。当香港警察把入境者的一个个入境证拿去查验时,张爱玲和其他人心事重重地等着,等了很长时间,还没有丁点消息。一个还有几分少年的稚气和北方农村人憨气的大陆士兵,对这群在烈日下暴晒了个把小时的人说:“这些人!大热天把你们搁在这儿,不如在背阳处去站着吧。”他边说边示意他们退到阴凉的地方去,可他们谁也没有动,客气地讨好地对战士笑了笑,依旧紧贴着栅栏,生怕入境时掉了队。终于开始放行了。只有到这时,当他们的双脚踏在了香港的土地上,他们悬着的心才放下来。本节开头所引小说《浮花浪蕊》中的一段话,正是张爱玲出走经过和心境的实录。
十三年前,她来到这里时,是一个单纯的学生。三年多的大学生活,是她难得的快乐时光。但她是喜欢上海的,上海给她家的感觉。在她只身面对世界,卖文为生的日子里,她在上海是如鱼得水,自有一番天地,自有一种乐趣的。如今,她离开她出生和成长、成名的上海,而且一去不复返了,她的心情是百感交集,万念俱灰的。
表面上看,张爱玲此次去香港,只是为了完成未竟之学业,理由正当,其情可解。但她一开始做的就是去而不回的准备,她割断了与在大陆一切亲友的联系,连弟弟也没有通知。只有姑姑知道她的计划、她的心思,而且她随后又割断了与姑姑的联系。从她不多的关于50年代初的生活包括出走前后的带有倾向性的文字中,比如上引小说情节和办出境手续的回忆,可以明显看出她当时对自己在上海继续生活下去没有信心,对那时的环境有一种不适应的感觉。可见,她试图以复学为契机,换一个生活环境,重寻自己的人生之路。
四十七、参加文代会
翻开1950年7月下旬召开的上海市第一次文代会会员集,上面赫然印有张爱玲的名字。她的应邀出席,说明新中国文艺界并未忘记这个曾红极一时的作家,也说明张爱玲愿意走出昔日的阴影,投身于新的事业。上海一直是各种不同性质的文艺家聚集的大都市,这次大会就是要在广泛团结的基础上,总结过去,制订任务,建立统一的领导和组织,以便更好地贯彻毛泽东的文艺思想。会上,陈毅市长做了关于国内外形势的报告,夏衍做了关于一年来文艺工作的回顾和今后努力方向的报告。各界委员们进行了广泛热烈的讨论。出席和列席的七百余名与会者代表着当时上海万余名文艺工作者,会议总主席夏衍,副主席梅兰芳、冯雪峰、周信芳,秘书长陈白尘,这是一次空前的文艺盛会。
会场是在一个电影院里——
她坐在后排,旗袍外罩了件网眼的白绒线衫,使人想起她引用过的苏东坡词句“高处不胜寒”。那时全国最时髦的装束,是男女一律的蓝布和灰布中山装,后来因此在西方博得“蓝蚂蚁”的徽号。张爱玲的打扮,尽管由绚烂归于平淡,比较之下,还是显得很突出(我也不敢想张爱玲会穿中山装,穿上了又是什么样子)。[255]
这是三十多年后张爱玲的老友柯灵先生的生动回忆。可以想象一下,一片蓝灰色的中山装里,500多人的中山装海洋里,只有张爱玲,一袭旗袍,外面罩了件网眼的白绒线衫。奇装异服、自由打扮、随意生活本是张爱玲的一贯作风,她和清一色的中山装们在一起时不免有些隔膜,她曾对弟弟说那样的衣服她绝不会穿。她不能想象在一个在穿着上都有很多限制的环境中如何面对生活。她那不合规矩惧怕规矩的性格使她难以契合的恐怕不仅仅是时装。
与会者中,有一部分是过去国统区的作家、艺术家,他们对于新的文艺政策多少存在着一些戒惧和疑惑,因此有的怀着孤雁失群的心理,有的带着怀才不遇的感慨,有的有着反正别人瞧不起的自卑。也有不少人坦诚检讨,积极表态投身于新的阵营中来,如以“甜姐儿”形象走红的黄宗英、创作过风靡一时的流行歌曲《毛毛雨》的黎锦晖、编辑靳以、作家巴金、赵景深等激昂慷慨地贬斥旧我,表示要重塑新我。[256]
柯灵还介绍说,左翼文学阵营中不乏喜爱张爱玲的作家(以才论人本也是文艺界的通常态度),左联元老夏衍即是其中之一。抗战结束,他从重庆回上海,听说沦陷区出了个张爱玲,就读过她的作品,留有较深的印象。解放后,他身为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文化局局长,是上海文艺界一号人物。《十八春》连载不久,夏衍就找《亦报》负责人问“梁京”是谁。当龚之方告知就是张爱玲时,夏衍听了很高兴,说“这是个值得重视的人才”。[257]也正是因为他的提名才有张爱玲去参加文代会。后来夏衍调到文化部当副部长,柯灵还在上海书店的书库里,购了《传奇》和《流言》,寄到北京去送给他。
夏衍晚年,他过去的秘书李子云说:
您是左联的发起人之一,奇怪的是您居然能接受被“直接为政治服务论者”认为不能入流的作品。最明显的例子是您能欣赏张爱玲的作品。她的作品实在是离政治太远了。但是您在1950年曾介绍我看她的作品,说她是写短篇小说的能手。当年没有一个革命作家敢承认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上的成就。
夏衍的回答耐人寻味:
我认识张爱玲和读她的作品,是唐大郎介绍的。唐大郎也是一个有名的“江南才子”,所以,也可以说,欣赏张爱玲的作品和希望她能在大陆留下来,一是爱才,二是由于恩来同志一直教导我们“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这一方针。
夏衍去世前一年多为《大江东去——沈祖安人物论集》作序时再一次提到张爱玲,不但对张爱玲的评价简要而中肯,而且披露了极为重要的史料:
张爱玲一直是个有争议的人物。她才华横溢,二十多岁就在文坛上闪光。上海解放前,我在北京西山和周恩来同志研究回上海后的文化工作,总理提醒:有几个原不属于进步文化阵营的文化名人要争取把他们留下,其中就谈到刘海粟和张爱玲。总理是在重庆就辗转看过她的小说集《传奇》,上世纪50年代初我又托柯灵同志找到一本转送周总理。但是张爱玲后来到了香港,走上反共的道路,这是她自己要负责的。
如果夏衍的回忆无误,那么他在这段话中清楚地告诉读者:不是别人,正是周恩来,在上海解放前夕指示他设法争取张爱玲留下来。或者也可理解为,邀请张爱玲出席上海第一届文代会,正是贯彻了周恩来的指示。这是张爱玲研究界所从来不知道的。而柯灵回忆的夏衍调回北京工作后,托他代购的小说集《传奇》,原来转送给了周恩来。这也是张爱玲研究界所从来不知道的。至于夏衍批评张爱玲“后来到了香港,走上反共的道路”,应该视为限于当时大陆所知的史料和认识,还无法得出更为积极和全面的结论。[258]
紧接着上海电影剧本创作所成立了,身为著名影剧作家的夏衍亲任所长,柯灵任副所长。
夏衍也知道张爱玲编过成功的话剧和电影剧本,颇惜其才,欲邀张爱玲任编剧。但有人反对,所以他想等一些时候再正式决定。柯灵来不及把消息透露给张爱玲,就听说她去了香港。
我们以年表的形式对新中国成立之初文艺界的一些重要活动予以搜索检寻:
1949年初,郭沫若、茅盾、周扬等较为明确地成为新中国文艺界负责人。6月,上海军管会接管了国民党经营的和民营的各电影厂,并为上海电影制片厂。7月,第一次文代会在北京举行,总结了三十年新文艺的经验,提出了新中国文艺的社会主义方向。10月,上海《文汇报》讨论该不该写及如何写小资产阶级的问题。
1950年1月,茅盾在《文艺报》一卷五期上撰文分析目前的文艺创作问题。上半年,讨论如何写正面人物和反面人物;阿垅做自我批判;《清宫秘史》放映两个月后被令停映。年底,《武训传》开始放映。
1951年2月,《文艺报》开始批评碧野的长篇《我们的力量是无敌的》,作者做自我检查。2月,开始评论和批判《武训传》。4月,茅盾在上海作报告,提出文艺界三大任务:保卫和平、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6月,萧也牧《我们夫妇之间》以“玩弄人民、低级趣味”之罪名被批判,作者在10月做自我批评。
1952年1月,文艺界响应中央号召,开展“三反”“五反”,全国文联要求各地文艺工作者积极参加。上半年,文艺界整风运动紧锣密鼓地进行;许多重要报刊强调塑造新人、英雄人物,同时批评创作中公式化、概念化倾向。
张爱玲虽然不可能对这些变化一一留心,但绝对不可能不闻不问,她一定有自己的反应态度、价值判断。
显然,她的反应和判断是偏离了大多数文艺工作者的反应和判断的。她不适应、不习惯新的文艺形势,而且她还有心理阴影和不虞之感,“解放初期在组织工作中还多少存在着关门主义倾向。”夏衍说,[259]因此这个来自沦陷区在汉奸刊物发表过作品的人难免有着疑惧之色。
一日,在黄河路上开办“人间书屋”的沈寂,去对面卡尔登公寓探望一个朋友,刚进大楼,与正从电梯里走出来的张爱玲撞个“满怀”。张爱玲脱口而出:“谷先生吗?”她习惯称沈寂为谷先生,她已从报上知道沈寂因进步行为被驱逐出港。“是。张小姐多年不见,你好吗?”听这一问,张爱玲显得无精打采:“还是老样子,除了动动笔头,呒啥好做的。”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沈寂看得出,张爱玲情绪低落。正要告别,张爱玲说:“对了,最近正好出版了一本小说,送你看看。”说着,转身上楼去取书。[260]
“无精打采”是张爱玲当时状况的真实写照。
还可以想见的一个原因是,一直以稿费为生的张爱玲,难以在此时写出能够发表的作品,生计问题也未尝不是个问题。在1944年1945年,张爱玲每月的稿费折合银圆大概在450块大洋左右,而在当时8块大洋可以买一石大米。张爱玲每月稿费可以买9000斤大米。但新中国成立后,张爱玲每月稿费只能买150斤大米,是新中国成立前的六十分之一。[261]
很早就有人猜想张爱玲写《小艾》时期生活拮据。张爱玲过世以后,有人访查到,她在上海的最后居所尤其简陋,推测她出国前穷困潦倒,这些分析应该是可信的。我们确知她离沪赴港前后,曾得姑姑与国外亲戚的帮助。[262]
从张爱玲的一贯思想行为而言,她的出走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她是一个悲观主义作家。
她对人类文明一直抱着消极态度。对中外势力在华夏大地上的较量,对沦陷区国统区的黑暗腐朽,她一直以为是完不了的。然而,混战的局面结束了,新的秩序——新中国出现了。这对她来说,对任何一个中国人来说,都会带来心灵的巨大震动。她对自己的人生态度发生了短暂怀疑,所以她的笔下开始有了政治,有了共产党,有了新社会,有了《十八春》。《十八春》是她惟一的非张爱玲式的作品,表明了作者力图与新生活合拍的努力。但从艺术上来说,它的欢乐结尾是较为苍白涩滞的,它的欢乐是勉强生硬的。艺术魅力并无增加,因为它与作者的悲观气质不合。与这种悲观气质不合的,不仅是《十八春》的结尾,还有类似《十八春》结尾的生活。
她是一个在黑暗中生活得太久的作家。
从心态来说,她永在“荒凉”之中。放大黑暗、玩味和嘲弄黑暗、挖掘人性的阴暗面是她的特长。对于新的、正在滋长的东西她总是迟钝和隔膜,缺乏深切的体会。《十八春》结尾的匆忙和苍白,也说明了这一点。因此,一个在黑暗中生活得太久而至于灰心的人,对光明的想象是超现实的幻化了的仙境,对太阳下的阴影又格外敏感多疑。在这一点上,她的理解力并不高深,并未大彻大悟。因此她的反应比其他作家脆弱。如同一个久居黑暗的人突见光明,颇觉刺眼、晕眩、不习惯,甚至有**裸地暴露在天底下的不安全感。退到熟悉的旧环境几乎成为一种本能反应。
她是一个“纯艺术”的作家。
永在潮流之外,超然政治是她的一贯态度,因此她是一个政治盲童。永在潮流之外的态度现在也受到了挑战。原来封闭的生活圈子**然无存,而走出圈外,她就是六神无主的弱者,创作泉水将日渐枯竭。《十八春》的转换也就是创作危机的反应,因此她有一种焦灼感。
她是一个自由主义作家。
在沦陷区上海的文坛冷寂的时刻,她以《传奇》等作品来了一个闪电般的漂亮填空。她的成功,靠她的惊人才华,也靠当时相对封闭的有着不少夹缝的环境。没有固定职业,笔端不沾政治,只身独处,独立写作,卖文为生是她《传奇》阶段的基本生活方式。因此她是独立性较强、写作方式较为散漫的作家。新中国成立后,文艺创作进入新局面。不难想象这个在心态上属于自由主义作家的张爱玲是难以理解、难以习惯、难以接受的。这样,她觉得自己的创作前途也许会蒙上一层阴影。
以上这些,或许就是张爱玲之所以匆忙选择、一去不回的深层心理原因。而这,也正体现了张爱玲之所以为张爱玲——一个怪异孤僻、我行我素的张爱玲。
四十八、创作《秧歌》
再见香港,张爱玲发现香港有了很大变化。但她不是来观光的,她要寻的是安身立命之所。
1952年4月,张爱玲得到香港大学注册处的入学通知。7月,她重返香港,到港大重修当年未完之学业。她母亲的老朋友、时任港大工学院讲师的吴锦庆先生曾致信给文学院贝查院长,请他帮助张爱玲完成复学手续并获取助学金。贝查院长以三点理由说服校方:
一、张爱玲曾在1941年获何福奖学金,是最优秀的学生;
二、张爱玲现在已是难民,生活困难;
三、她申请重读,应当得到助学金。
在多人的帮助下,张爱玲于8月20日正式到港大注册,并获得了1000元的助学金。
但张爱玲只读了两个月,就给学校打报告退学,未等学期结束就离开了港大,她匆匆忙忙地去了东京。
原来,她的好友炎樱此刻正在日本且很快就要去纽约。张爱玲急着与她见面,并试探在日本发展的可能性,甚至从日本到美国的可能性。
也许因为未来充满了太多的不确定性,抱着试一试运气的这样的念头,张爱玲求了两卦,第一签以牙牌问炎樱的近况。签上写道:问炎樱事,不知彼已乘船赴日。去日本前又求了一签,签文是“中下、下下、中平”,“求人不如求己,他乡何似故乡”,“蓦地起波澜,迂回蜀道难,黄金能解危,八九得平安。”[263]但她碰了一鼻子灰,到东京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便于1953年2月回到香港。
1950年3月,胡兰成逃离上海到香港,得到佘爱珍的资助,9月偷渡到日本。
两年后张爱玲也从香港到日本,关于她的日本之行只有一本散漫的小说《浮华浪蕊》略有提及,但从1952年底到1953年初在日本三个月她做了什么事情?找了什么工作?和早到日本的胡兰成有过联系吗?
至今为止,张爱玲、胡兰成、炎樱都没有提到这趟日本行,也没有任何文献提供这段旅程内容。张爱玲赴美后,1955年10月25日给邝文美的第一封信,提到过赴美过境日本和当年日本行的比较,提到她曾经去过的神户、银座、横滨。回横滨的时候搭错了火车,以前来回都坐汽车,所以完全不认得。1966年5月7日,在给夏志清的信中这样提道:
“读了不到一个学期,因为炎樱在日本。我有机会到日本去,以为是赴美捷径。匆匆写信给Registrar’s Office辞掉奖学金……我三个月后回港道歉也没用。”[264]
张爱玲以为能够从日本到美国,也是一句话带过。“日本行,才是张爱玲生命中最大的谜团”。[265]她去日本,除了炎樱的缘故之外,一向独立的她,只怕是为自己想与胡兰成“在一起”或“离不远”的真实意愿找一个骗人骗己的借口。直到多年以后在美国,她还是屡屡想起,犹如浸入“痛苦之浴”,“浑身火烧火辣一样”。不论爱恨,这段感情终究耿耿于怀。
张爱玲的退学之举激怒了校方,当她想再回港大当学生则很难了。她要求补发以前应得的奖学金,学校则认为她欠港大457元,爱玲讨价还价,承诺分9次偿还。同时,她向贝查院长道歉,并送了一个祖传的小银器给他。然而,校方再未答应她入学的请求。不仅如此,张爱玲后来多次致函母校要求提供学习情况证明,也遇到过曲折,以至于她不得不向英国驻美国大使馆求助。[266]
孤单孤苦的张爱玲,不得不通过报纸广告找点事做。
幸运的是,她凭着自己过人的英汉语文字功底,很快在美国新闻处(United States Information Agency,又称美国驻港领事馆新闻处,简称“美新处”)找到了一份翻译工作。她从报纸上看到美国新闻处要聘请海明威《老人与海》的中文翻译者,便翻译了华盛顿·欧文的《睡谷故事》去应聘。当时在美国新闻处译书部任职的宋淇先生,看到应聘名单上有张爱玲,就和麦卡锡一起约见了她。
我入美新处译书部任职,系受特殊礼聘,讲明自一九五一年起为期一年,当时和文化部主任Richard M.McCarthy(麦君)合作整顿了无生气的译书部(五年一本书没出)。在任内我大事提高稿费五六倍,戋戋之数永远请不动好手。找到合适的书后,我先后请到夏济安、夏志清、徐诚斌主教(那时还没有去意大利攻读神学)、汤新楣等名家助阵。不久接到华盛顿新闻总署来电通知取得海明威《老人与海》中文版权,他和我商量如何处理。我们同意一定要隆重其事,遂登报公开征求翻译人选,应征的人不计其数,最后名单上赫然为张爱玲。我们约她来谈话,印象深刻,英文有英国腔,说得很慢,很得体,遂决定交由她翻译。其时爱玲正在用英文写《秧歌》,她拿了几章来,麦君大为心折,催她早日完稿,并代她在美物色到一位女经纪,很快找到大出版商Scribner接受出版,大家都为她高兴。
宋淇这段回忆不但交代了他结识张爱玲的经过,也大致交代了张爱玲翻译《老人与海》的经过。也就是说,张爱玲当时在香港报纸上看到《老人与海》征求译者的广告,投书应聘,才被宋淇慧眼相中,于“不计其数”的应聘者中脱颖而出,这当然也与张爱玲1940年代在上海文坛走红有关。[267]
宋淇,中国古典文学专家,研究《红楼梦》尤见功力。宋淇在燕京大学念比较文学,其妻邝文美[268]则在上海圣约翰大学念文学。他俩在上海时,经营卖药、出入口等生意,有一条街的物业。初来香港时,带着很多钱,一心想要信便信上海人,把钱存进上海人开的四海银行。后来开银行的夹带私逃,他们由最有钱变成最穷,逼着要外出打工,靠翻译小说赚稿费。其间,宋淇认识了邹文怀、胡金铨,上海人信上海人,被拉拢入了电影圈,10年里,先后加入电影懋业公司,邵氏和嘉禾,拍国语片卖埠。[269]
夫妻二人生活于上海时就知张爱玲大名。
“当年我们在上海时和张爱玲并不相识,只不过是她的忠实读者。那时,像许多知识分子一样,我们都迷上了她的《金锁记》《倾城之恋》《沉香屑·第一炉香》。”[270]
认识宋淇和同在新闻处兼任译员的宋太太邝文美,是张爱玲一生的幸运。宋淇夫妇对张爱玲有很多帮助照顾,他们成了终生挚友。张爱玲后来在一封信里面这样说:
“你的友情是我的生活的core(中心),我绝对没有那样的妄想,以为还会结交到像你这样的朋友,无论走到天涯海角也再没有这样的人。”[271]
张爱玲起初住在女青年会,因为她的翻译作品的出版,有的读者就设法找到她的住处拜访她,这使她十分不安。在宋淇夫妇的热心努力下,在宋家附近为张爱玲租了一间房子,家具陈设虽然简陋,但她可以不受干扰,专心写作了。
这时上海文坛仍然有人惦记着她,希望她能回来发挥才华。有人回忆说:
我1953年从北京经过上海,带了小报奇才唐云旌给她的一封信,要我亲自给她,替我打听她住址的人后来告诉我,她已经到美国去了。这使我为之怅然,那封信,正是唐大郎奉夏衍之命写的,劝她不要去美国,能回上海最好,不能,留在香港也好。
四十二年以后,我才知道自己当时受了骗,骗我的不知道是张本人,还是我托他打听的人。这当然是表示她无意回上海,或她的朋友无意让她回上海。[272]
张爱玲在香港的头两年,为美国新闻处先后翻译了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玛乔丽·劳林斯的《小鹿》、马克·范·道伦编辑的《爱默森选集》、华盛顿·欧文的《无头骑士》等。她喜欢海明威,但译另几人的作品则是“硬着头皮”做的。
她说:“译华盛顿·欧文的小说,好像同自己不喜欢的人说话,无可奈何地,逃又逃不掉。”“我逼着自己译爱默森,实在是没办法。即使是关于牙医的书,我也照样会硬着头皮去做的。”但是她给《爱默森选集》写的《译者序》很精彩:“爱默森并不希望有信徒,他的目的并非领导人们走向他,而是引导人们走向他们自己,发现他们自己。”
张爱玲译海明威中篇小说《老人与海》是她中译美国文学的第一部单行本。
香港出版的张译《老人与海》的三种主要版本:中一出版社1952年12月初版,译者署名“范思平”。中一出版社1955年5月三版,译者署名“张爱玲”,书前仍有“译者代序”《海明威》一文2页。今日世界社1972年1月初版,译者署名“张爱玲”。书前有Carlos Baker著、李欧梵译《序》。
既然《老人与海》是张爱玲翻译的第一部美国小说,而且在她翻译时就已经“深得批评家一致热烈的好评”,她自己也很喜欢这部作品,那她为什么要在译本出版时署笔名“范思平”?似不符合她早就宣告过的“出名要趁早呀”。她本人后来也从未提及此事,不像“梁京”笔名,她对研究者正式承认过。因此,这成了一个谜。但有两点不能不估计到。一是她甫到香港,对1950年代初的香港文坛几乎一无所知,她不想过早亮出自己曾毁誉参半的真名。这有一个有力的旁证。据慕容羽军在《我所见到的胡兰成、张爱玲》中说,他在《今日世界》编辑部结识张爱玲,后来他参与香港《中南日报》编务,拟连载张爱玲翻译的一部小说,张爱玲不愿自己的真名见诸报端,坚持使用笔名,与他再三交涉,几经改动,从“张爱玲译”到“张爱珍译”再到“爱珍译”,才算告一段落。虽然这篇翻译小说还没有发现,但慕容羽军的回忆应是可信的。
两年之后,海明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词中《老人与海》被特别提出赞美。而张爱玲自己翻译的由香港天风出版社陆续推出的《小鹿》《爱默森选集》也均已署了真名,于是她欣然为《老人与海》重印新写了《序》,已知的三版本译者署名也就改回了真名。至于二版本译者署名是否已改回真名,仍存疑,需原书出现才能见分晓。这样,《老人与海》就成了张爱玲所有译中最为特殊的一种:初版本署笔名,三版(或二版?)以后署真名,而这初版本,已经确知存世仅二册。[273]
张爱玲为《老人与海》写的译者序:“老渔人在他与海洋的搏斗中表现了可惊的毅力——不是超人的,而是一切人类应有的一种风度,一种气概。海明威最常用的主题是毅力。他给毅力下的定义是:在紧张状态下的从容……因为我们产生了这样伟大的作品,与过去任何一个时代的代表作比较,都毫无逊色。”对作品中的人物和作品的价值作了精妙的概括。
有学者考证,张爱玲的翻译缘是很早很早的。她公开发表的第一篇译文叫《谑而虐》。是她读大一的时候。翻译的玛格丽特·哈尔斯(Margaret Halseys)一部关于域外文化考察的日记,发表在1946年《西凤》杂志夏季号。沟通中西文化是张爱玲中学时代的梦想。她的翻译和她的创作,都有这样的意义。无论是她翻译欧美作家的作品,还是把自己的作品中英文互译都是这种努力的尝试。[274]
1953年间英国东南亚专员公署招聘翻译,她前往应聘,本有录用意向。但公署到她住的何东女子宿舍调查时,有人称她“可能是共产党特务”,不仅当不成翻译,而且三度被警方传讯。[275]
在翻译谋生的同时,张爱玲仍不忘小说创作。她开始了英文小说The Rice Sprout Song(中文名《秧歌》)的写作。由于没有书桌,她是在床侧的小几上写字的。由于是第一次用英文写小说,她并不十分自信。初稿写成之后,她把它送给已经熟悉的宋淇夫妇看,请他们提意见,然后把稿子寄给美国经纪人。
这部书稿对于张爱玲站稳脚跟、找回自信、重塑形象、再造辉煌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她焦急地等待着结果,宋淇夫妇也暗自企求它有好运。宋淇对这段经历的回忆十分有趣,他说:“在寄到美国经纪人和为出版商接受期间,有一段令人焦急的等待时期。那情形犹如产妇难产进入产房,在外面的亲友焦急万状而爱莫能助。我们大家都不敢多提这事,好像一公开谈论就会破坏了成功的机会似的。”[276]
一天,夫妇二人意外翻出从上海带来的一本牙牌签书,为她求卦。说来奇怪,求来求去的总是这样一副:
中下 中下 中平
先否后泰 由难而易
枉用推移力。沙深舟自胶。
西风潮渐长。浅濑可容篙。
解曰:
君家若怨运迄遭。一带尤昭百快先。
失之东隅虽可惜。公平获利倍如前。
断曰:
双丸跳转乾坤里。差错惟争一度先。
但得铜仪逢朔望。东西相对两团圆。
两得中下双丸之象。中下与中平相去不多。
故特是占。
签书的意思向来都是难懂的,但这一副被他们认为是上上签。“西风”指英文版,“东西相对”被理解为中英文先后出版。事实也正如签书所言。纽约的查理·司克利卜纳公司(Charles Scribner’s)同意出版《秧歌》。张爱玲还把《秧歌》译为中文,在香港《今日世界》杂志自1954年10月起开始连载。
《秧歌》以上海郊区在解放初期的土改运动为背景,表现这一时期农民的生活状态和情绪心理。主要人物有金根兄妹、金根的妻子月香、村干部王霖、体验生活的剧作家顾冈。金根曾当过劳动模范,其妹金花嫁到邻村。但家穷,陪嫁的只有一面镜子,这事后来金根妻子知道后还隐隐不快。月香到上海当了三年用人之后回家乡生产,他们家分了田和地契,但经济条件太差,以致月香常后悔不该回来,因为在上海还可以多挣几个钱。邻人都以为她在上海攒了一些钱,常来借但借不出,很得罪了几个人。其实她一家常吃不饱饭,老是喝稀粥,女儿阿招老是在喊饿。有一次饭做得稍微干了点,恰好村干部来了。一家人万般掩盖,生怕被看见。而这一家在村子里还算好的,不少农民比他们还糟得多。剧作家顾冈在农民家吃饭住宿,因老挨饿而变得很馋,多次悄悄地步行很远的路到镇上买东西,又悄悄地躲在楼上吃掉,像小偷一样。
年关已近,村民们都在为怎样过年发愁。这时村干部挨家挨户收取钱财,每家按规定要出半头猪和四十斤年糕,作为给军属拜年的礼物。村民们没有办法交出指定的东西,于是发生了冲突。村民们要求贷款过年,干部不答应。他们忍无可忍,就去抢由民兵把守的粮仓。民兵开枪了,出现了流血事件。阿招在乱中被人踩死,金根受了重伤。月香急忙要掩藏丈夫,把他送到金花那里,金花不敢收留奄奄一息的骨肉至亲,金根也怕连累家人,悄悄地躲在山林中死去。月香走投无路,气愤失态,放火烧了粮仓,自己也葬身火海。
事态平息之后,一切照旧。村民们在干部带领下备齐礼物,扭着秧歌,挨家挨户给军属拜年。
有人对张爱玲如何能如此细致写出农村生活感到惊奇,一说是她曾随上海文艺代表团到苏北参加过土改,但亲友们都否认这种说法,认为以张爱玲的性情,这是不可想象的事。还有一说是张爱玲看了50年代初《人民文学》杂志上一个作家对自己关于土改的糊涂认识的检讨后得到故事材料的。张爱玲自己从没有谈过这方面的生活积累和故事来源,因此她是否参加过土改,以前被认为是一个无从知晓的秘密。但现在基本上大家认定,在参加完上海第一次文代会后,张爱玲确实下乡参加过土改。虽然有人曾问过张子静,海外一直传说新中国成立后张爱玲曾去苏北参加过土改,他回答是,不知道,姐姐没跟他提过这个事儿。不知道,没提过,并不是完全否认。1968年张爱玲接受殷允芃访问的时候,曾经提到过写《秧歌》之前曾经在乡下住了三四个月,魏绍昌也曾经说过,张爱玲曾到苏北参加过两个多月的土改。萧关鸿在访谈张爱玲的姑父李开弟的时候,也曾经记录过,上海解放后主管文艺工作的夏衍爱才很看重张爱玲,点名让她参加上海第一届文代会还让她下乡参加土改。当时张爱玲还是愿意参加这些活动,她希望有个工作主要是为了生活。这跟后来她姑姑接受采访的时候说,她后来为什么要去香港,是因为在上海没有工作也是吻合的。
“读了《秧歌》,我们会感觉到张爱玲还有另外一面——她是一位非常关心我们国家的命运,关心我们人民的命运的作家。”[277]《秧歌》最初在香港《今日世界》连载,1954年出版单行本,还是插图本。《秧歌》的封面喜气洋洋,张爱玲在《秧歌》跋中说:“书的封面,蒙薛志英先生代为设计,非常感谢。”小说写得很顺,张爱玲曾对宋淇夫妇说:“写完一章就开心,恨不得立刻打电话告诉你们,但那时天还没有亮,不便扰人清梦。可惜开心一会儿就过去了,只得逼着自己开始写新的一章。”[278]张爱玲不是那种磅礴壮阔的作家,《秧歌》作为一部小长篇恰好适合她的才气,使她超越了自己闺秀、市井的格局。从篇幅和故事的宏度上看,这部长篇也让她的才华和抱负发挥到极致。通篇布局均匀,落笔利索,细节也结结实实,完全没有了张爱玲以前花哨和琐碎的风格。[279]
小说英文版出版后,外界反映上佳,受到美国一些重要报刊的高度评价。1955年四五月间有近10篇书评推介。
1955年4月3日《纽约时报》肯定了The Rice Sporut Song(《秧歌》)的书评《无水的根》(Roots without water),作者是John J.Espey,书评中写道:
张小姐的长篇小说,貌似中国农村日常生活的随性描述,实为结构紧凑与精心调制的杰作。他不在乎忠奸立判黑白分明的模式,顾(冈)与王(同志)始终可以理解,甚或动人。
4月9号《纽约时报》的时报推荐好书Books of the times栏又刊登了Nash K.Buger的评论,称之为“极佳的精短的长篇小说”:
《秧歌》写法让人联想到中国诗画般的简练与含蓄,同时也精绘出一个古老大地和它的人民。
4月17日《纽约前锋论坛》写道:
张小姐是成功的中文剧作家与短篇小说家,曾为美国新闻处做过可观的翻译工作,中译了两部美国长篇小说。这本动人而谦实的小书是她首部英文作品,文笔精练,或会令我们许多英文母语读者大为歆羡。更重要的是,本书展示了她作为小说家的诚挚与技巧。
4月25日美国《时代杂志》、5月1日纽约《图书馆杂志》、5月21日《星期六文学评论》都有佳评。纽约《可克斯书店服务会报》“推荐这本涵涉鲜为人知主题的优秀小说”。《耶鲁评论》夏季号也发表了对《秧歌》的书评。
张爱玲特别在意的是《时代》周刊有无反应。该刊选书极严,评价极苛,一般作品难以上榜。有一天,宋淇手持一份新出的《时代》周刊,要给张爱玲一个惊喜。她似有预感,抢先就问:“是不是《时代》终于有书评了?”打开一看,赞美之词颇多。
《秧歌》第一版很快售完,但并不算畅销书。它的外语版权卖出了二十三种,包括并河亮翻译为日文版的《农民音乐队》,由东京的时事通讯社出版。还被改编成电视剧,在“国民广播电台”播出。张爱玲赴美后在荧屏上看到了,给宋淇信中的评价是:“惨不忍睹”。
四十九、“迁就”之作
还是在那间斗室的小几上,张爱玲开始了第二部英文长篇小说Naked Earth(中文名《赤地之恋》)的写作。
在这本书的三百字的《序》里,她反复强调的一个词就是“真实”:
……我确实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赤地之恋》所写的是真人真事,但是小说究竟不是报道文学,我除了把真正的人名与一部分的地名隐去,而且需要把许多小故事叠印在一起,再经过剪裁与组织。[280]
《赤地之恋》的内容十分广泛,它包括了土改、三反、抗美援朝这三件新中国成立初的大事。主人公叫刘荃,他和一群来自北京高校的毕业生被分配到北方农村参加土改运动。刘荃他们的村子本无地主,只好把矛头对准中农。刘荃和一名叫黄绢的女同志相爱了,他们相濡以沫,互相照顾。后来刘荃被派到上海宣传动员人们抗美援朝,他结识了许多新面孔。这些人当初满怀理想,加入了共产党,现在却失望灰心,萎靡不振。戈珊如同女色鬼,作风**;赵楚和崔平本是曾有生死之谊的好友,但在“三反”中,为了保全自己,崔平出卖了赵楚。不久,刘荃也因赵楚一案牵连,被判了死刑。黄绢设法救出了刘荃。刘荃出狱后,志愿参加了抗美援朝部队。战争中,他们遇到了险情,被战友叶罗奎相救。叶曾是一个忠心耿耿的共产党员,但后来受到怀疑,他一直有蒙不白之冤的怨愤。当他和刘荃当了战俘又被遣返时,他就去了台湾。刘荃为了道义上的责任,为了报答曾为他牺牲过肉体和感情的黄绢,回到了大陆。
这部作品的写作情形与《秧歌》略有不同,它不是张爱玲完全独立创作的,而是由美国新闻处委任张爱玲为主要创作者,他人协助完成。
一篇访问记披露道:“《赤地之恋》是在授权的情形下写出来的,所以很不满意——她主动告诉我。因为故事大纲已经定了。”[281]对此事,有人专访过时任美新处处长的理查德·麦卡锡。麦卡锡毕业于爱荷华大学,主修美国文学。1947年至1950年派驻中国,任副领事,后转至美新处服务。1950年至1956年派驻香港,历任资讯官、美新处副处长及处长等职。[282]
麦卡锡回忆说,张爱玲是他认识的“两位文学天才之一”,初到香港时她经济颇为窘迫,他愿施以援手。美新处有一个“中国报告计划”,包括报刊电台新闻及学术论文;还有一个“美国书籍中译计划”,包括梭罗、爱默生、福克纳、海明威等名家名作的中译计划。“为此,我们请爱玲翻译,此为结识的开端。她为我们翻译了三四本书,她的海明威中译立即被称许为经典。”关于《秧歌》《赤地之恋》的“授权”说、“代拟大纲”说,他予以否认,说道:“那不是实情。我们请爱玲翻译美国文学,她自己提议写小说。她有基本的故事概念。我也在中国北方待过,非常惊讶她比我还了解中国农村的情形。我确知她亲拟故事概要。”麦卡锡说他“确实读过她准备好的故事大纲”,“她是作家,你不能规定或提示她如何写作。不过,因我们资助她,难免会询问进度。她会告诉我们故事大要,坐来与我们讨论”,“我们的会议简短而且扼要。我们无法使《秧歌》更好”。
麦卡锡还回忆道,那年美国大红大紫的作家马宽德(John P.Marquand,1893-1960)访问香港,他请马宽德吃饭,张爱玲等作陪。张爱玲盛装出席,还在脚指头上涂了绿彩,马宽德好奇不已,张爱玲窘迫地回答说是外用药膏。“席间张爱玲破例和他讲了很多话”。那天麦卡锡把《秧歌》英文版的头两章给马宽德看后,他立即说“我肯定这是一流作品”。《秧歌》在美国出版,马宽德有推荐之功。[283]后来马宽德还有推荐张爱玲别的小说在美国报刊出版社,可见在他的心目中,张爱玲还是够分量的。
《赤地之恋》是张爱玲一生的创作中她最不满意的作品。台湾水晶先生在70年代初访问她时,她对水晶先生坦然承认过她的不满意。早在1955年也即这两本书问世的第二年,她也有类似表示。在给胡适的一封信中,她介绍说:“最初我也就是因为《秧歌》这故事太平淡,不适合我国读者的口味——尤其是东南亚的读者——所以发奋要用英文写它。这对我是加倍的困难,因为以前从来没用英文写过东西,所以着实下了一番苦功。写完之后,只有现在的三分之二。寄出给代理人,嫌太短……所以我又添出了一二两章……还有一本《赤地之恋》,是在《秧歌》以后写的。因为要顾到东南亚一般读者的兴味,很不满意。而销路虽然不像《秧歌》那样惨,也并不自己见得好。我发现迁就的事情往往就是这样。”[284]刚刚在上海写过《十八春》《小艾》这样有光明尾巴的小说,没几年在香港又写出了表现土改和50年代初期大陆的问题小说,以至于在台湾有人把《秧歌》认为是“反共小说”。针对大陆的左翼评论家和台湾的右翼评论家联手将其打成“反共小说”,有学者指出:“但张爱玲毕竟不是台湾的反共文人,她是在香港用自由主义立场书写两岸政权都不喜欢的厌共怨共但未必仇共同时又混杂有拥共内容的复杂作品。”[285]
宋淇的牙牌签卦为《秧歌》占卜了一副好卦,张爱玲居然对这副牙牌真的感了兴趣,出书、出行和其他事也用以卜占。她为《赤地之恋》算的一卦是一个中下签:
勋华之后。降为舆台。安分守己。仅能免灾。
美国书商对这本书兴趣全无,她在香港分别出版了中文本和英文本。中文本销路尚可,但英文本无人问津。这一次的经历使她更坚定了只写自己感兴趣的人物和故事的写作原则。从《十八春》到《赤地之恋》的这四五年间,可以说是张爱玲写作的一个摇摆期,她的创作出现了下滑的趋势。有了这些教训,当宋淇好心劝她写一本畅销作以重新唤起读者对她的注意,并为她提供了一个可以参考的故事时,她干脆地谢绝了。她说:“不!我决不写自己不想写的人物和故事。”
写作《赤地之恋》期间,宋淇夫妇经常去张爱玲的陋室小坐,以解她形单影只的寂寞。有时是邝文美一人去的,她俩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但每到晚七点多钟,张爱玲就催邝文美回家,以免丈夫担忧。后来她还给邝文美送了一个My 8 o’clock cinderella(“我八点的灰姑娘”)的雅号。
那时,宋淇在电影界从事剧本审查工作,香港当红影星李丽华早知张爱玲的写作才华,欲与张爱玲合作,期望张爱玲能像当年为文华影业公司开张时写出好剧本一样,为她将创办的电影公司写剧本。她得知宋淇与张爱玲相识相熟后,就恳请他玉成此事。宋淇深知张爱玲不愿见人的脾气,又经不住李丽华的软磨硬磨,而且觉得这对张爱玲来说未尝不是个机会,于是再三劝说,终于获得了张爱玲的首肯。
约定见面的那天下午,李丽华盛装打扮,早早地来到宋淇家里等候,等了很长时间,张爱玲才来。患有深度近视又不愿戴眼镜的张爱玲,也觉得李丽华光彩照人。但她那时忙于写作《赤地之恋》,而且对自己是否在香港继续发展有了否定的意向,她已开始申请去美国,所以她对与李丽华合作的事并不热心,托口有事,坐了一会儿就先走了。
第二天,她对宋淇夫妇说:“越知道一个人的事,越对她有兴趣。现在李丽华渐渐变成立体了。好像一朵花,简直活色生香。以前只是图画中的美人儿,还没有这么有意思。”身为作家,她总是好观察人的,表述也很别致。
她在香港仍然是飘浮无定的,此刻,她的心飞向了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