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二十多年前来到这个世界开始,无论多么用心地去做一件事,我都摆拖不了一种隐隐的格格不入。那种游离漠然的孤独感如影随形地包围在我身边,直到那天早上为止。
现在,至少在面对莱姆斯时,我感觉自己是鲜活的。
这令我决定,得把自己和莱姆斯的关系变得更为亲密——考虑到他对我的重要性,我必须让自己成为他生命里最重要的人,从而彻底占有他、把他绑在我身边,进而改变他的选择和结局。
否则,如果有一天他为了别人对我说“对不起”,梅林才知道我会做出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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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快想清楚了这一切,并决定找个时间好好琢磨一下具体问题。
……
一周后,高强度的血液取样结束,莱姆斯休息了几天,失血过度的身体也彻底恢复完毕。所以他兴致勃勃地开始第三次尝试配置狼毒药剂。
“第一次没有经验,上一回我状态不好,这次肯定能成功!”
对此我报以一笑,事实上前两次配置他都卡在同一个问题上——绝大多数巫师居然是用手腕和烧瓶来控制滴液。而由于烧瓶的口径不同、溶液的黏度不同等原因,“一滴”的量从十分之一毫升到二分之一毫升不等。配方和笔记上它们统统被记录为“一滴”,可实际差距足足有五倍!
这太荒谬了。
当然,上一回我已经给莱姆斯仔细解释了滴定管的用法和功效,令他对麻瓜能发明这样的工具惊叹不已。但难度类似性质不同的关键后期还有好几个……
不管怎么样,一边摔跤一边学走路,效果会更好。还有,工作是做不完的。因此,一上午的忙碌之后,我把整个实验室留给了莱姆斯,自己躲进了小书房,亲手沏了一壶明前茶。
几乎一个月没喝绿茶了。莱姆斯喜欢奶茶和花茶,我则无所谓,也就不另外泡了。
但现在我需要它。因为沏茶的过程可以让我平静,因为那熟悉的、涩里微甘的清香,最有利于思考。
……
小时候的莱姆斯,少年青年时期的莱姆斯,我不认识,这是劣势。幸而目前看来,没有对手拥有对应的优势。
现在的莱姆斯,就在我身边。虽然有时候需要出去采购魔药材料,但我无疑是他接触最多的人。这是优势。因为没有对手,这成了绝对优势。
感情是kao时间累积的。除此之外,则是个体和个体的契合与否。身高容貌既然都固定,要分析的也只有性格和学识了。
无疑,莱姆斯的狼人身份大幅度影响了他的性格。善良是本性,温和、**、通情达理,善解人意,还有坚强与忍耐,则都是被每个月一次的可怕秘密磨砺出来的。
此外,同样因为狼人身份,莱姆斯免不了自卑——不管有没有显lou出来。为此他会有一点怯懦,感情上更可能偏向于被动。考虑到他经历过残酷的战争,并在此期间失去了所有的三个好朋友,他对亲近的人肯定会格外珍视和迁就,极度害怕再次品尝失去的滋味。
接着,还是因为狼人的身份,莱姆斯对公平会特别**——他知道他一辈子得不到这个,因此他格外渴望。人总是这样的。
最后,他还有点忧郁。无法摆拖的阴影,朋友的死亡和背叛,数年的穷困潦倒,不忧郁才怪了。
这样看来,要把他弄到手不难……
只要我对他好,他就会给我加码。我的脾气虽然不好,但做事有自己的底线和原则。前者莱姆斯显然能够容忍,不然那天早上他也不会在我面前流lou脆弱——这本身就是一种亲近的表现。后者即使他不喜欢,也不至于很讨厌。何况在种族歧视的问题上,我比几乎所有巫师都要宽容。这是我的原则之一。对他而言,足以抵消很多不赞同。
所以……
宠他。把他捧在手心里。时不时给他机会作对比。让他习惯从我这儿得到最好的。带他走得更高以获得一个更广阔的视野,从而让他摆拖对邓不利多几乎盲目的崇拜和信赖。
现在是1988年秋天,离黄金男孩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的第三学年1993年,即莱姆斯被聘为黑魔法防御课教授的那一年,还有四年少一个月。
邓不利多给了莱姆斯七年的霍格沃茨生活,让他感恩戴德;而在那位白胡子校长再次召唤和支使他之前,我有三年的时间让自己成为他最重要的一部分,令他无论做什么,都没法不考虑我。
剩下的十一个月?
可以慢慢考虑怎么处理邓不利多和伏地魔。预算留点后备总是好事。
总之,趁着他现在疲惫又孤独,引诱他,让他把心交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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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笃、笃、笃!”
从节奏和力度上听来,敲门的人好像压抑着怒火?我揉揉太阳穴,迫使自己从一系列的谋划中拔出来:“进来。”
门把一声呻吟,接着莱姆斯“忽”地推开门:“奥斯顿先生?!”
“莱姆斯……”他虽然生气,但没有危险。所以我放任自己在突如其来的光亮中眯起眼。说起来,他为什么突然又叫我的姓?我是说……他应该没理由生我的气吧?“怎么了?”
莱姆斯抬手挡在烛焰和我之间,我还来不及感谢他的体贴,他就爆发了——他把头伸向我,沙哑的声音轻了下来,变得柔和而饱含威胁:“我以为你早上结束工作离开实验室不是为了有时间把自己关在书房里整整一个下午。”
我无意识地抿了一口茶,这才发现它已经沏了不止三度,早没味道了。“……现在什么时间?”
莱姆斯把门开到最大,走了进来:“晚餐都已经凉透了。”
我撑起身。坐在一张椅子里一个下午,身体都有点僵硬了:“你吃过了吗?”
“没有。你的家养小精灵说,没有召唤,它无法知道你在哪儿,所以我只好自己找。”他看看我,看看周围,脚步一顿,转向门口,“呃,你有两个书房?”
我在心里数了数,一时间也找不出确切的答案:“很多个。家里就这两个。”
“家里……就这两个?”莱姆斯喃喃着重复了一遍。他很快走出了房门,端着烛台在门外等我,表情古怪。
既然已经决定,他可以知道更多:“还有祖宅。那是个很大的庄园。我不确定那儿有几个书房。”
莱姆斯甩甩头放弃,转而回到最初的话题:“那么伯尼,现在你打算做什么?”
“去吃晚餐。”我莞尔,举手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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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和往常一样,丰盛但不奢侈。但也有不同——因为莱姆斯找到了我、把我押到了餐桌旁,西西对莱姆斯的好感大幅度上升,从而希望莱姆斯能够多吃点多吃点再多吃点。
莱姆斯也察觉了。开始他为此惊奇,随即觉得好玩,而后他吃不消了。
在西西大眼睛水汪汪的注视下,莱姆斯稀里糊涂要了第二个焦糖布丁,然后他终于忍不住抱怨:“哦,梅林啊……伯尼,我从来不知道家养小精灵会这么……热情。”
“没什么奇怪的。”我顿了顿,看着西西出现,殷切地把乳黄色的甜点放在莱姆斯面前,又消失,实在无法遏止自己的笑容,“你做到了它做不到的事,它崇拜你。”
“……”莱姆斯慢吞吞看了我一眼,用力舀了一口甜点。
我继续惹他:“嘿,被崇拜的感觉怎么样?”
莱姆斯装作没听见。他垂下目光,专注地盯着布丁,又来了一大勺。
当然不能就这样放过他。我kao到椅背里,看着他吃:“至少很有趣,不是吗?”
奥斯顿家的甜点布丁一向不大。莱姆斯恨恨地舀起最后一勺吞掉,结果不慎刮过盘底,发出轻微的尖响。
我不在乎这点失礼,但他显然为此感到不安,匆忙抬起眼皮瞧了瞧我。
那会儿我正琢磨身为一口焦糖布丁的人生旅途——嘴唇一动,落到他舌上;喉结一耸,滑入他的胃里……“瞧上去……挺不错。”
“我饱了。”莱姆斯仓促拉开椅子,“晚安,伯尼。”
看来今天到此结束。有一点遗憾。我望着他匆忙离开餐厅,烛台都没有拿,就这么逃进漆黑的客厅……耸耸肩起身回房。
刚刚走出餐厅,前面“砰”一声响,紧接着传来莱姆斯的闷哼。
魔杖滑入手心,我立即赶过去:“谁?!”这里的防御措施虽然比祖宅少,可毫不逊色,谁能闯进来却毫不惊动我?!
“没……”莱姆斯几乎跪倒在楼梯口,他捂着肋侧,因为痛苦,脸都扭曲了。他几次试图站直身,但没能做到。
我一把扯过他挡到身后,一抖魔杖照亮整个客厅,然后我发现了罪魁祸首……
——梅林在上,他居然撞到了楼梯扶手的末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