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行判决:“四人帮”(1 / 1)

大声呼喊“**”的激进口号,江青被穿制服的法警强行架出法庭。当江青被宣布犯有“反革命罪”并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时,严肃的法官和检察官团鼓掌庆贺。其他9名被告,按顺序面向法庭站立,听候法庭对他们的判决。因此,在一个星期天上午,北京法院开庭,中国在经历了几周推迟之后,宣读了“江青——林彪反革命集团案”的判决结果。

对中国权倾一时的“四人帮”的审判达到**。当两个小时的审讯于上午9点开始时,被告人被一个接一个地带进法庭,坐在一根铁栏杆后。3位法官轮流宣读法庭长达14000字的判决。判决宣布每个被告人犯有一条或高达46条罪状,从诽谤党和国家的官员到阴谋暗杀毛主席。江和63岁的前上海市委书记处书记张春桥被定为“四人帮”的主犯,他们也是唯一被判处死缓的被告。对给予两年缓刑的官方解释是,判刑的犯人可以“通过劳动进行改造”。事实上,虽然在理论上他们的缓刑只有两年,但几乎可以确定江和张永远也不会被枪毙了。

作为“四人帮”之一,46岁的王洪文被判处仅次于死刑的判决——终身监禁,在“文化革命”期间,他从身份低微的小人物火箭般地上升到共产党最高权力层中的三号位置。“四人帮”中的第四人,49岁的姚文元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包括5名前军队官员在内的其他6名被告人,被控在1971年阴谋谋害毛而被判处16年至18年有期徒刑。

像平常一样,江青在宣判时又进行了一番富有戏剧性的表演。刚一宣判就被戴上了手铐,她摆出一副蔑视的姿态,高喊“革命无罪!”“造反有理!”“打倒修正主义!”。在审判结束时,江拒绝离开法庭,看起来像是要瘫倒在地板上。但她最后被3个法警拖离法庭。

再明显不过的是,几位未能在那场暴力运动中幸免的中国高级领导人的遗孀也坐在听众席上,旁听星期天的宣判。前国家领导人刘少奇的遗孀王光美也在其中,王胜利似的宣称,这是“人民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