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感(1 / 1)

痛感是触觉中最有伤害性的一种。户外劳动的减少,医疗条件的改进,还有暖融融的衣食充裕,会使我们对疼痛过于敏感。一个新几内亚的部落人,从容不迫地拔出刺入自己大腿的长矛,不会觉得这有什么了不起。而一个现代都市白领可能对自己手指头里的一根小刺也大喊大叫,将它挑出来,得拿出刑场就义的勇敢。我们可以怀疑这里有心理素质的差异。但新几内亚部落人的伤口很快愈合,比现代都市白领那里同样的伤口要快上两、三倍,就不是什么心理不心理了——据实而言,他们几乎长了一身猛兽的皮肉。

这样,当我在上文中谈到下乡时忍受的蚊虫叮咬、酷热蒸腾、厉石割足、重担压肩,还有当时咕咕咕的饥肠辘辘,当我把这一切当作知青时代的痛苦,当作革命给自己带来的磨难,说得自己心惊肉跳也说得一些听者心惊肉跳的时候,太平墟的很多山民很可能会感到困惑不解和不以为然。他们听说城里的读书人把晒晒太阳和爬爬山路都当作否定文化革命的铁证,会不会觉得你们这些家伙纯是吃饱了撑的?特别是你们一些当干部、当教师、当医生、当演员的,当时都拿着国家工资,有吃有穿地下一次农村就那么受罪?

他们有什么理由一定要跟着你们心惊肉跳甚至抹鼻涕?

他们自有他们的苦水,比如饭吃不饱,比如饭吃不饱的时候还要做诗——全民做诗在文化革命中风行了好一阵。他们当然也会有痛感,只是敏感的程度和敏感的区位,与其它生活处境里的人不尽相同。他们当时看见知青们玩篮球,大惊失色,说一上场就像老鼠子跑个不停,汗流得水洗一样,好重的工夫呵,一顿不吃三斤米如何做得下来?还有人说这些后生也没犯什么大错误,政府如何让他们受这样的罪?

因为这种深深的同情,当时我们每参加一次公社组织的球赛,队上就要给我们加计二十分工,而且要补假两天。这足以让今天很多青年人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