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锦瑟(三)(1 / 1)

雪一直在下,没完没了。据侯君集所说这是因为冬天时整条大清河(注1)都被冻住的缘故。所以每当春天来临,水无法从地面走,不得不改道行经天上,然后变做雪花一路落下来。

对于头顶上随风而奔流的“大河”,武士彟还是希望它走陆地。至少地面上的黄河不会让人感到这么湿,这么难受。三月里的雪给人的感觉已经不像冬天那般冷了,但比冬天的雪更会作践人。巴掌大的雪花只要粘在身上,眨眼间便化作一捧清水。如果是城里的富豪收去烧茶,这可是上好的材料。可惜大伙此行是前去打仗,而不是品茗吟诗。

大军已经在雪地里走了两天了,前方至少还有一半的路要走。在武士彟听过的传说中,即便是以耐冻著称的党项人也不敢在雪地里像这样不间断地行军。如果眼下带得还是先前的那支郡兵,武士彟敢保证此时已经有一半弟兄倒了下去。但目前二公子所部是两千新卒,虽然战斗力弱了些,耐力却着实强悍得很。

“还要很远么?这鬼天气,连个太阳的影子都看不到!”在武士彟的身边,长孙无忌嘀嘀咕咕地抱怨。从一开始,他就不赞同这个长途奔袭的建议,但二公子世民被侯君集的“谗言”迷了心,作为最亲信的幕僚,长孙无忌只好无条件地服从命令。

“照这个速度,恐怕还得走一整天。亏得君集谨慎,行前建议二公子带了双倍的战马!”武士彟右侧,刘弘基一边抹着脸上的雪水,一边回答。越往南行雪化得越快,脚下的地面已经开始发软,战马和骑手稍不谨慎就会被摔成泥母猪。好在士卒们都是在塞上长大,从小像胡儿一样用惯了坐骑,不至于摔倒后立刻失去重新爬上马鞍的勇气。

“路远师疲,纵侥幸取胜,所得亦不足夸!”长孙无忌从鼻孔里哼了一句,否定了刘弘基对侯君集的赞赏。他特别不喜欢这个突然冒出来的野小子,比不喜欢武士彟还不喜欢。所以一时之间,看向武士彟的目光居然温和了许多,不再向原来那样处处挑剔。

“越是这种天气,对手越想不到咱们会突然而来!”武士彟抬起头,笑呵呵地回了一句。说这样的话,他倒不是成心与长孙无忌作对。长孙无忌是文职,不懂的武略。而他和刘弘基二人此刻却对前面走在李世民身边的侯君集甚为佩服。虽然那个小子只凭着几句谏言,就从普通侍卫一步爬到了亲兵旅率的位置,升官升得令人羡慕。但对方肚子里有真本事,不由得武、刘二人不赞赏。

关于舍弃贺兰山下那些小部落不予理睬,偏偏挑上距离鸣沙城最远,最强悍的曷萨那可汗的原因,侯君集当日如是解释:第一,贺兰山下诸部或多或少都有突厥血统,新军不容易骗到他们。第二,诸部距离鸣沙城近,他们受到攻击,局外人很容易怀疑此事是新军所为,一旦被仇家当作把柄,会给唐公府惹祸上身。侯君集所说的第三条理由是最令武士彟佩服的一条,曷萨那可汗前年刚刚与吐谷浑人结了仇,李家军绕个圈子从西边突然杀过去,别人会以为是吐谷浑人干的,不会怀疑到数百里外的李家军头上。此外,这次劫掠驱赶汉人的行为是曷萨那可汗带的头,让他遭到报应,别的部落也会有所收敛。

此子乃是上将之才,私下里,武士彟和人这样评价侯君集。但他现在更佩服的是李世民。这个只有十七岁的二公子仅仅用了一句,“有生之年,我希望看到你能堂堂正正地带兵回来洗雪此仇!”就令萎靡不振的侯君集彻底脱胎换骨。同样,这位唐公府二公子以一句:“我将带你们报仇,从现在开始!”激发了三千士卒的锐气。行前为了争夺出征和留守的名额,弟兄们差点没自己打起来。这对平素死气沉沉的李家军而言,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不过那小子画得一手好画!”见刘弘基和武士彟都不肯回应自己,长孙无忌只好暂时放弃对侯君集的挑刺,转而认可对方身上的一些可有可无的优点。侯君集的字写得不错,画画也很见功底,眼下李家军的战旗上,就画着由他执笔,仿照突厥人风格所画的一个标记。不过,青黑色的旗面上画得不是塞外部族常用的各式狼头,而是一只雪白的狼,背后生着两个翅膀。

“飞狼军!”在军旗画好的刹那,李世民脱口命名。后来在众人一致反对之下,这支全身穿着黑色铠甲,打着黑色战旗的队伍改名叫做了飞虎军。虽然他们的旗帜是一匹在夜空中振翅翱翔的苍狼。

他们像觅食的狼一样在雪夜里疾行,从天而降的的大雪迅速融化,淹没这支队伍留在身后的痕迹。在一个叫做金沙湾的地方,侯君集带着队伍走过尚出于冰冻状态的河面,“大伙分散开,放缓脚步慢慢走,不要惊动水底的河神!”他低声命令。这支军队的将领中比姓侯的对塞上的地形更熟悉,所以谁也提不出反对意见。

在李世民的带领下,所有人依照命令而行。虽然有时候他们认为自己已经迷失了方向,因为所有景色几乎总在重复。例如,本来在鸣沙城对面的长城突然出现在了冰河与大漠之间,布满雪花的城墙与河岸近在咫尺。

城墙上没有守军,近两年国库日益吃紧,朝中大佬们已经将西北长城上的守军全部裁撤掉了。他们这么做的理由是突厥人是大隋的好兄弟,不可能贸然翻脸。当然,偶尔越境劫掠的行为是免不了嘀!野蛮人么,自然有理由不完全遵守两国之间的盟约。可他们伤害的都是边塞上的草民啊,牺牲几个平头百姓换取国家安宁,大佬们认为这点牺牲划算得很。

高高在上者眼里,草民们唯一的权力就是做出牺牲,几千年前如此,几千年后想必也如此。但飞虎军打破了这个惯例,他们试图报复。冒着风雪从破损处穿过城墙,进入沙漠。然后沿着大漠匆匆而行,脚步坚定。

当人们再度从大漠走出时,雪突然变小,风突然变大。落在铠甲上的雪花不再融化,而是像胶一样粘在了铠甲和战马的毛皮上。小半个时辰后,所有人身上的黑衣就变成了白甲,**坐骑的棕毛也一根根竖了起来,宛若银丝。“如果这小子图谋不轨!”武士彟突然被自己的想法吓得直打哆嗦,如果侯君集是仇家派来的人,无需带大伙走入埋伏圈,只要他继续坚持在雪地兜几天,所有人就都活活冻死。

但李世民相信侯君集,就像相信他自己的眼睛一样相信。每当有人对侯君集的建议提出置疑的时候,这位从未受过如此辛苦,已经累得需要人扶着才能在马上坐直身体的李家二公子总是坚定地站在侯君集一边。

“君集带大伙这样走,自然有这样走的道理。弟兄们与胡人有不共戴天之仇,只要他们能坚持,咱们这些为将的就不能让他们失望!”对着狐疑的心腹,李世民如是讲。青紫色的嘴唇上下颤抖,却骄傲地扬着整个脖颈。

安抚完了从弘化郡里带来的心腹,他又骑着马,在自家队伍的侧翼一溜小跑,每跑开百余步,便停下来大声喝问一句:“弟兄们,你们怕累么?”

“不怕!”事先只被告知即将被带领前去找牧人部落麻烦,却不知道最终目的地在哪里的士卒们齐声回答。他们接受训练的时间没有当年的护粮军一半长,但此刻表情出来的气势却丝毫不比前辈们差。但这是一种不同的气势,护粮军身上带的是一伙年青人的朝气和锐气,飞虎军此刻身上带的是迫人的杀气。

“朝廷不准咱们擅启战端,所以我带着大伙偷偷摸摸去报复!如果此行失败,没有人会承认这次行动,现在,你们后悔么?”李世民缓了口气,继续向大伙追问。

“报仇!”人群中响起稀稀落落的回应。更多的弟兄则从腰间拔出了挂了一层霜的刀,以无声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愿望。

“但总有一天,我会带着你们回来,堂堂正正地夺回大伙失去的一切!”受到弟兄们情绪的感染,李世民突然从腰间拔出刀,直指青黑色的苍穹。

所有人突然闭上的嘴巴,因为他们听到了自己最想听到的承诺。眼前的小李将军嘴唇上刚刚长出胡须,却没有人想置疑他的承诺。忽然间,侯君集高举着佩刀,大声回应了一个杀字。紧接着,天崩地裂的喊杀声响撤旷野。

“杀,杀,杀!”两千多名弟兄们举着横刀,大声疾呼。这一刻,他们每个人的脸上不再是死气沉沉,而是燃烧着生命的希望。

“杀!堂堂正正地杀回来!”武士彟跟着众人狂呼。刹那间,他决定把自己的未来完全押在李世民身上。对方虽然不是李家的第一继承人,但跟着这样一个主公,这辈子定然会活得极其精彩。

仿佛听到了众人喊声,灰沉沉的天空突然裂开了一道缝。万丈阳光就从云缝中射下来,照亮每个人的眼睛。

阳光使得武士彟多少分辩出一些自己所处的方位,黄河在东南,大漠在西北,不远处有一段残破的长城,这是腾兰瀚海(注2)的边缘!他完全看出来了,此处在地图上位于武威郡境内,沿着不远处的黄河西岸一直走下去,只要半天时间,就可到达乌兰集对面。

黄河还没解冻,从冰面上杀过去,没有人会知道他们是谁,来自何方。

欢呼声中,武士彟看到李世民将刀尖指向了远处的冰河。飞腾的苍狼顺着刀尖所指,骄傲地展开了翅膀。

这支队伍叫飞虎军,在隋末那个纷乱的年代,曾经是塞上诸部的恶梦。多年之后,有人根据他们身上的铠甲,给了他们一个更文雅的名字,玄甲精骑。

黎明时分,他们到达了此行的目的地。然后策马从结着冰的河面上冲过去,开始一场毫无预兆的屠杀。

数月前,那些牧人在曷萨那可汗,一个拥有突厥王族血统,但又不肯自称为突厥人的小汗带领下,赶走了原来住在乌兰集内的汉人,杀光了那些不肯搬迁者。据可汗大人说,黄河岸边这片土地本来就是属于曷萨那部落的,是很久很久以前,汉人皇帝将它们从曷萨那部手中夺走。而在曷萨那部游牧到黄河东岸前,这片土地原来的主人是汉人还是羌人,或者是已经消失了的匈奴人,曷萨那可汗没有说,牧人们也不打算弄得太清楚。他们只要清楚汉人们用黄河水浇灌过的土地都是熟地,种上糜子时远比在他们自己开垦的那些土地长得好,就已经足够。

当中央王朝强大时,部族们便要收敛自己的行为,甚至要失去自己的财产。当中原王朝衰落时,各部族都可以借机强大,甚至有机会把长江以北的土地全部变成自己的牧场。这是千百年来一直存在的循环,没人能够破坏。

所以,牧人们抢劫杀人时,不需要事先说明理由。同样,飞虎军跨过河面杀过来,也不需要事先通知。于是,数月前曾经发生过的屠杀开始重演,只是这次杀人者和被杀者刚好对调了个位置。

牧人们根本没想到这种天气里还有人会从黄河对岸突然冲出来,因此他们来不及做有效抵抗。留在村口敌楼里的两个哨兵在剧烈的马蹄声中抬起头,连警报都没来得及没发出,就被李世民和刘弘基一人一箭了结了性命。然后侯君集带人用套索拴住了敌楼,如果那种用几根木头搭起来的简陋东西也可以被称为敌楼的话。几个骑在马背上的士兵用力一拉,敌楼立刻四分五裂,里边的尸体重重地摔下来,血水随着泥浆溅起老高。

敌楼的倒塌声惊醒了几个睡在村口附近房屋中的部族武士,他们光着身体,一边揉着眼睛一边冲出窗子。汉人用泥土和木料搭建起来的房屋远比牧人的帐篷暖和,因此乍一搬入房屋中的部民们总是睡得太死。当他们笨拙地从窗台上跳下来时,一匹战马已经冲到他们面前。马背上的刘弘基将长槊横着扫了一下,如同切瓜一般切开了迎战者的肚皮。睡眼惺忪的牧人猛然低下头,看见自己的内脏冒着热气向外滚。于是,他痛苦地尖叫起来,喊声凄厉而绝望。

四个月前,他从这间屋子的主人手中夺下对方最后一袋麦子时,那个年过六旬,跑也跑不动的老汉曾经发出同样的尖叫。因为双方语言不通,武士听不懂对方叫什么,只管哈哈大笑。今天,他终于理解了对方当时心情,可惜理解得已经太晚。

刘弘基头也不回,快速从死者身边跑过去。一名身穿黑甲的骑兵跟在他身后,用横刀切下另一个被吓呆了的牧人的脑袋。第一次杀人,骑兵有些捏拿不准。对手的血从腔子里溅出,喷了他满头满脸。“噢!”骑兵觉得自己的五腹六脏一阵抽搐,半夜里吃过的东西直接从嗓子涌进了嘴巴。他死死咬住牙关,将嘴里又酸又苦的东西咽回了肚子。然后用手背抹了一把脸,将血和眼泪一并抹掉。紧接着,他挥刀冲向了另一名冲门后边冲出来的部落武士,毫无畏惧。

“把所有人杀光!”不知道谁在奔跑中喊了一句,用的是汉语。部族中的人听不懂,即便听懂了关系也不大。边塞上部落和部落之间的战争没有留俘虏的习惯,战败的一方通常整体消失,除了女人之外。在牧人眼中,女人属于财产范畴,兄终弟及,父子相承,因此不需要斩草除根。

“杀!”飞虎军的弟兄以呼声相应,不需要动员,他们自己知道该怎样做。四个月前,部族武士们用自己的行为给他们做好了示范,今天这一切不过是回报对方的“善举”而已。他们打马跑过低矮的茅屋,将火把扔上房顶。然后将长槊对准窗子和门,将爬出来的人一一刺翻。

有人挥舞着斧头和圆盾试图抵抗,但斧头太短,圆盾太薄。骑兵们配备的长槊光锋刃就长达四尺,可以轻易地刺穿皮盾,挑飞短斧。除了长槊外,飞虎军的弟兄还配有横刀和弓箭,杀人的效率远比简陋的斧头来得高。在武士彟和刘弘基二人的指挥下,弟兄们长短兵器互相配合,很快就把战火从村口推进到村子中央。

村中央是一个大户人家的老宅,围墙有四尺多高,墙头上搭着青瓦。杀死宅子的原主人后,曷萨那麾下的一名小伯克将此地当作了自己的官邸,只是他不喜欢院子的大门总是阻碍自己的坐骑快速出入,所以命人拆走了门板和门槛。

听到村口传来的马蹄声和喊杀声之后,小伯克大人开始后悔。他匆匆忙忙地召集部属,将他们全都安排毫无遮挡的大门口,“堵住大门,吹号角求援!”站在人墙之后,小伯克挥舞着弯刀,声嘶力竭地喊。“堵住,堵住,可汗会听见号角,可汗会来救援我们!”

忽然,他觉得心头一寒,仿佛被头孤狼盯住了脊背。自幼在草原上养成的本能让他快速卧倒,在泥浆里打了个滚。价值百贯以上的貂皮袍子立刻被地上的泥水糊成了母猪皮,又脏又臭,但小伯克觉得值。因为在滚开的一瞬间,他看见凌空飞来的一柄长槊狠狠地钉在了自己原来站立的位置。

“保护伯克大人!”武士们吓得发出一声惊呼,快速围成一个圈子,把自己的主人护在了中央。他们顾不上再去堵大门,按照部族的规矩,如果头领战死而其身边的武士逃回的话,非但武士本人要被绑在马尾巴后拖成碎片,他的妻子儿女也都要统统被打成奴隶。

侯君集等得就是这个机会,抛出手中长槊后,他立刻从腰间拔出了横刀。没等距离门口最近的那个武士做出反应,侯聚集**战马的前蹄已经踏到了其面门之上。借着马的冲力,侯君集俯身,挥刀如鞭,从另一人的脖子旁抽过去,抽起一团血雾。

飞虎军的弟兄们跟在侯君集身后一拥而上,用横刀和长槊将小伯克身边的护卫一层层剥落。感谢长生天,他让掠夺者们拆掉了大门,让战马优势可以得到充分发挥。感谢长生天,红着眼睛,身穿黑色铠甲的飞虎军弟兄于心中大声祈祷,不管长生天是哪个部族所信奉的神灵。

“你,你们不是突厥人!”眼看着身边护卫一个个被砍翻的小伯克惊诧地叫。突厥人作战不是这种方式,他们喜欢猛冲猛打,不会组织起如此娴熟的配合。没等他将自己的发现用角声传播出去,一支突然飞来的利箭即封住了他的喉咙。李世民在三十步外发现了这群抵抗者的核心,照当年从李旭那里学到了技巧,他看了看头顶上黑烟飘动的方向和速度,手指松开了弓弦。

失去统领后的部族武士惊惶失措,放弃对手,一窝蜂般从大院里跑了出来。他们试图给小伯克报仇,或者说他们存心找死。李世民收弓,提槊,策马迎上。在侯君集没带人赶过来救援之前,他用手中长槊挡住了第一柄斧子。然后沉肘,抬腕,将斧子和斧子的主人一并送上被朝霞染红了的天空。

这是平生第一次参加实战,李世民却丝毫不觉得紧张,相反,他心中涌起了一股被压抑了很久的快意。像这样的战斗,他已经在睡梦中实践过很多次了,每一次醒来时都热血沸腾。“仲坚可以做到的我也可以!”他甩动长槊,将敌人的尸体甩飞出去。然后侧身,横扫,用槊锋扫飞一面皮盾,顺带用战马踏碎皮盾主人的身体。

当他找到第三个目标的时候,战斗已经接近尾声。侯君集带着人追了过来,将敢于威胁飞虎军主将安全的武士们全部砍倒。有的牧人看到事态不妙,丢下老婆、孩子和抢来的房屋、家具,骑马向村外远遁。他们刚刚冲出东侧村口,便被兜头一阵羽箭射成了刺猬。长孙无忌早就带人封锁了出村的道路,他的身手不足以领军冲杀,却足以担任起拦截溃兵和外围警戒的重任。

走投无路的牧人们放下兵器,跪在泥浆里乞求活命。还有一部分人躲回了抢来的屋子,用木棍和水缸顶住门窗。侯君集带人挨家挨户地搜索,点燃房顶,踹碎木门,在女人和孩子惊恐的目光中将所有男人拉出来杀死。有士卒被血腥味道迷失的心智,抱着死者的妻子滚到了泥地上,没等他来得及脱下裤子,刘弘基带着李府的老兵用皮鞭抽飞了他的。

“兄弟,咱们可不是突厥人!”望着一双双茫然不解的眼睛,刘弘基怒喝。

“可他们也曾经……”士兵们喃喃地抗议,却在刘弘基刀一样的目光中低下了头。“兄弟,咱们不是突厥人!”刘弘基换了种稍微温和的语气,说道。然后命人将屋子中的女人小孩押走,集中到村内的场院上。

部族中的女子生得粗壮,临战时喜欢和男人一样提着斧头和弓箭上阵,所以很多女人在战斗中被飞虎军当作给男人杀掉了。也有不少部族武士在绝望的时刻,亲手杀死了自己的老婆孩子。所以武士彟、刘弘基二人搜到的俘虏不多,他们带着两个团弟兄搜遍了所有没着火的房屋,也只搜出了七十多名俘虏。

面色惨白俘虏们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他们不敢哭,也不敢反抗。这是长生天给部族之间的规矩,强者通吃,弱者失去一切。他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接受自己的命运。按照胜利者的喜好,他们有可能被作为奴隶,给眼前这伙身穿黑衣的突厥强盗干一辈子力气活。也有可能被卖给商队,穿越大漠卖到遥远的东方或者西方,在这辈子都没听说过的庄园里劳累致死。还有可能被当场杀掉,祭祀长生天,感谢他保佑黑衣狼骑又取得了一次辉煌的胜利。一切全赖黑衣人首领的今天的心情。草原看似很大,其实很小,弱者永远没有立足之地。

周围的黑衣人向他们吐唾沫,丢石头,满眼愤恨。但没有俘虏被当场按倒,这伙突然从地底下冲出来的黑衣人秩序诡异得令人恐慌,根本不像俘虏们从族人口中听说的突厥狼骑。可能是因为俘虏太少不好分配的缘故,他们之中的几个伯克和梅禄居然在大声争吵。一声声,如雷鸣般钻入俘虏们的耳朵。

突然间,黑衣人中的一名身材魁梧的‘伯克’大声嚷嚷了几句,怒不可遏。一名身材略矮,但体格很强健的‘吐屯’则明显地替他帮腔。站他们对面的‘梅禄’大人屈服了,向后退了几步。然后,这伙人的‘特勤’笑了笑,做出了最后决定。

俘虏们紧张地伸长了脖子,等待最后的判决。令他们惊诧地是,所有黑衣人翻身上马,快速离开了村子。没有人进来拉女人,也没有人进来抢孩子。他们走了,像烟一样消失在远处的冰河上。

多年后,这伙劫后余生者中间,有一个名叫淤特的少年建立了自己部族。他通晓中原中原文字和语言,经常跟自己的儿孙说起当日灭族之痛。但在其追述中,他最痛恨的不是当日带兵杀死自己父亲的那个梅禄,而是饶恕了自己性命的伯克大人。

“咱们可不是突厥人!”当年,那名身材魁梧的伯克大人所喊出的话,最终被淤特所理解。那句话字字如刀,每次提起来,他都恨得咬牙切齿,屈辱莫名。

随后在漫长的争战岁月里,淤特汗的军队都维持了最基本的纪律,最基本的人性。这种举动让周围很多部族笑他忘记了自己的突厥血统,但他却丝毫不在意别人的嘲笑。

他的儿子小淤特和孙子小小淤特带着部族一次次西迁,远远地离开了中原。最后,他的子孙在遥远的西方扎下根来,建立了与中原王朝同样庞大的帝国。

西方人称之曰,土耳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