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刘文君的暗恋
后来我还是没能如愿退出话剧社,流光修改了剧本,增加了一个女配角,来应征的人络绎不绝,不过并不是冲着剧本本身,而是冲着这个风流倜傥的男主角洛堇修,面试的时候,竟然有女生拿着给洛堇修的礼物和信,要流光转交,这让流光愤怒不已,她觉着这些人简直是肤浅至极,严重蔑视了她的剧本,更重要的是,她们竟然敢跟七春抢男人,作为评审之一的流光,当然快刀斩乱麻。
自那次鸡公煲事件后,七春向我们坦白了自己的心意,她确实喜欢洛堇修,那次接吻是预谋,那次校门口的偶遇也是她算好了他会出现,才和前男友约在了那儿。
没想到一向豪爽的宋七春,在爱面前,也会耍这些细腻的小心思,谁说女汉子没有春天呢?
女配甄选一周,流光还是没有挑到满意的人选,在寝室大牢骚。
“你们说,这些女生是怎么了?竟然没一个诚心的,都是冲着一个洛堇修,我偏不让她们如愿!”
“就是就是!”宋七春连声附和。
“敢和我们七春抢男人,简直是活的不耐烦了!”流光一边愤愤不平,一边啃着宋七春买来的木瓜。
宋七春一个箭步冲上去,捂住了流光的嘴,“小声点儿!给姐留点面子!”顿了顿,又说,“还有,给姐留点木瓜!”
她们俩一人一句逗着嘴,刘文君就是在这时候加入讨论的。
她的声音很小,却足够平息我们所有人的喧闹。
她说,“流光,能让我当女配角吗?”
她一向不参加任何集体活动,连学校的社团都只保守的报了个文学社,她现在居然主动提出要参演流光的话剧,这让我们有些惊讶。
见我们没回答,她又匆忙补了一句,“我不喜欢洛堇修,我只是很喜欢橘生淮南这本书。”
她低着头,刘海遮住她并不漂亮的眼睛。
其实,流光新增的这个女配角确实跟刘文君有点像,自卑,文静,甚至有点儿二。
流光正在愁一个安全无危险的女配角,话剧在下个月又马上要公演,刘文君的出现正好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就这样,刘文君加入了话剧社。
宋七春喜欢洛堇修,成了我们宿舍一个公开的秘密。
大一的生活,很悠闲,没有被就业压力困恼,也没有高中时繁重的课业,大家都忙着谈恋爱,联谊,逛街,睡觉,比猪还慵懒。话剧社让我摆脱了慵懒一族,成了有事可忙的人。
虽然当初是被迫加入话剧社,但女主角的光环还是让我有了那么一丁点优越感,我不像洛堇修那么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但日渐纯熟的演技也让话剧社的同仁对我有了赞许之色。
秦简依旧每天来看我排演,看到我跟洛堇修的亲热戏会微微皱眉,然后在结束的那一刻迅速将我拉开,不让我跟他有任何独处的机会,洛堇修对此也只是不置可否的笑笑。
洛堇修是浙大e志愿者协会的成员,常常有许多事要忙,有时候他抽不出时间排话剧,秦简也会客串一两回,他是天生的演员,瞬间就可以进入境,丝毫不比洛堇修演得差,话剧社的人都极力邀请他加入,他倒也没有拒绝,只是说考虑考虑,毕竟学生会的事已经够他忙的了,他得权衡一下还有没有精力再加上一个话剧社。
其实,秦简也曾想过加入浙大e志愿者协会,只是碍于时间不够,最终放弃。我特地查了这个让秦简念念不忘的协会,才知道浙大有一个30年不变的传统,学校里,有一支免费为他人维修电器的队伍,在一些特定的节假日,在学校和社区就会出现他们的“修理摊”,或三五成群,或两两组队。他们一般都不太爱“说话”,一摆开“摊子”就开始堆头苦干。不亮的台灯,不响的耳机,需要清灰的电脑,送过去,保准是“小事一桩”。铁打的校园流水的学生,但这件小事,在浙大校园里持续了30年。一样的工具,一样的事,人,却是年年都在换。
浙大e志愿者协会,是学校2008年才“封”的。在这之前,他们就是一个修理小分队,没名没姓,纯属“游击队”,大家自愿参加,没有任何报酬。
秦简想参加这样的协会,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因为他是世界上最有爱心的人,他从小在奶奶家长大,跟他最亲的就是那些小区里的老人,他对老人有种莫名的亲切感,总是能帮则帮,从不推诿。
真正让我奇怪的是,洛堇修也加入了这个团队,而且事事以它为重。宋七春将这件事解释为,真正的铁汉柔。
我和流光差点把枕头砸她脑门上。
不过虽是如此,却对洛堇修这个人怎么也讨厌不起来。
话剧的排演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令我们吃惊的是,刘文君的表演毫不生涩,虽然只有三句台词,却被她演得恰当好处。她似乎只有在话剧社的时候,眼神里才有快的神。
在话剧正式彩排那天,刘文君将她那一年四季不变的刘海夹到一边,露出还算光洁的额头,她的眉毛很漂亮,但却不足以点亮她过于平凡的脸。
我和洛堇修在台上的时候,她就坐在秦简的旁边,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今天也是一样,不同的是刘文君的心境生了那么一丁点的变化。
丑小鸭化了妆,便自我感觉良好。她的话比平时多了些,这源于秦简对她的一句礼貌性的赞赏,他说,“你今天挺好看的。”
于是她的心里就开了花,跟抹了蜜似的。
她的确喜欢秦简,这是她心里一个天大的秘密,她不敢让任何人知道。
对他的第一印象,是在新生欢迎会上,远远的听到他的自我介绍,“大家好,我是秦简。”
起初只是觉得这个男生的声音很好听,有暖阳的味道。
再后来遇见他,是在学校门口的速食店,那天,她心不好,父亲打来电话,说家里收成不好,麦苗遭了虫害,仅存的一点积蓄都赔在上面了,她的学费还没有着落,她原本不肯申请那令人丢脸的贫困补助,却不得不对自己贫困的家境妥协。
上帝是那么的不肯眷顾她。
手中的一次性筷子被她捏得变了形,从手中弹了出去,刚好落在秦简的脚边,他没有一丝鄙夷,弯身帮她捡起,“下次小心点。”
那个笑容,温柔中带了点无奈,她一辈子都记得。
就是这么一件小小的事,让她永远记住了他,开始了她漫无目的的暗恋生涯。
她原本只想在身后看着他的,她誓。
可是人的**总是在一些细小的地方增长,比如他有意无意的夸奖,比如他对应晴的种种贴心与宠溺,比如他优越的条件和越接触越觉得完美的性格……
这些都让她沉溺,要是他喜欢她就好了,她这样想着,于是小小的坏念头就在心里滋生。
万圣节那天,她也跟其他女生一样织了围巾,并辗转托人送到了他手里,在应晴将一箱子围巾带回宿舍的时候,她觉得莫名的失落的愤怒,为什么要这么践踏别人的心意?那时的她丝毫没有考虑到应晴已经是他的女朋友,那些无名者的追求本就是件荒唐的事。
那是她人生中第二次绪失控,第一次是母亲去世。
她很快便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慌乱中要求应晴送她一条围巾,事实上,她只是想拿回自己的那条,谁知,那条围巾却没在箱子里,这让她欢呼雀跃,难道秦简对她也是特别的?
她抑制不住的这样想,感战胜了理智。
她无数次猜测着那条围巾放在哪里,或许是他的衣柜里,或许是他的书柜上,她甚至想着,秦简其实是喜欢她的,只是碍于应晴,才没法跟她在一起。
她细数着任何一个微妙的细节,他夸她好看,他说出自己名字的意义,他对她笑,这些都是她心里小小的珍宝,暗恋中的人都是糊涂的,她没看见秦简对其他任何同学都是一样的笑脸,一样的夸赞,那只是再普通不过的礼仪与绅士风度。
如果说一定要说出什么不同,那就是刘文君是应晴的室友,他爱屋及乌,所以更加友好些。
可刘文君不这样想,她觉着秦简对她是特别的。
这个念头在心里放大,大到她已经讨厌起霸占秦简女友位置的应晴来。
很快,她找到了缓解这种绪的出口,那就是跟她做朋友,她可以透过她了解秦简的过去,了解秦简的习性,甚至可以找到机会挑拨离间。
渐渐的,她现洛堇修是她很好的同盟军,因为他的眼神总是围绕着应晴,就跟她围绕着秦简一样。那么不明显的注视,小心翼翼的探寻,也只有刘文君能现,因为她最擅长的就是躲在人群后面,观察人们的各种绪,悲伤的,无奈的,甚至是虚假的。
她仿佛掉到一个死胡同里,只有秦简能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