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人身材瘦小,行动敏捷,身形极快。
方右山也甩开大步,分毫不让,紧紧地追在后面,前面的黑影在墓地中穿梭,时而出现,时而不见,方右山穿着长靴,带着头盔,根本就跑不快,等满身是汗地冲出墓地后,再也看不见那个黑影了。他停在墓地边上,不断地用手电照来照去,可是什么也没有发现。
这时,丛兰也亮着手电跟了过来,见黑衣人又逃脱了,就气愤的说:“又让他跑掉了。”
“今天的黑衣人和前两次不是同一个人。”方右山对丛兰说。
“啊?啊,对,今天这个人又瘦又小,像个女人。”
方右山和丛兰回到刚才黑衣人藏身的石头跟前,来回查看了一番。
突然,丛兰在那块石头旁边发现一个方方的塑料片,她用手电仔细一照,原来是一张身份证。
丛兰把它捡起,放到手电光附近一看,那张身份证虽然已经褶褶皱皱,但是还能看清楚上面的头像和字迹。丛兰惊呆了,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那是许宜芳的身份证。身份证上的住址是:“××县平权镇何家村二组”,身份证印发时间是2000年。
丛兰马上把她交给方右山,方右山一看也是一头雾水。
方右山很纳闷,许宜芳的身份证怎么会在北山墓地里出现?难道她真的像丛兰所说早已经死去变成了鬼魂,或者说她就是在这里被人杀死了,再有一种可能就是她和王明初在这里双双别人杀害。
实际上丛兰也在猜测那张身份证的由来,但是找人心切,她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她把那张身份证揣到衣服口袋里,决定第二天去平权,方右山想想,也好,三进墓地,三次无果,要是能找到许宜芳那是最好不过了。
第二天午饭后,方右山和丛兰直接在北山出发了。
蓝之星城到平权并不算远,两个小时的路程,上一次丛兰跑了将近三个小时,是因为他的心情不好。但是,如果要走近路一个多小时就可以赶到,不过那条路有一段砂石路,路况很差,也很荒凉,一般情况人们很少走那条路。今天,他们决定走近路,他们回到蓝之星城的时候已经一点钟,丛兰下去买了点水,他们就抄近路出城了。
一路上,他们两个还在不断地谈论昨夜的蒙面人可能是谁,但是根本就不会有结果,只能猜测她是许宜芳的鬼魂。这样一来就比较符合逻辑了,许宜芳和王明初都是鬼魂,又是恋人、情人或者夫妻,都在北山出现是正常的。
途中走过离蓝之星二十公里那段砂石路南端尽头的时候,看见一辆白色桑塔纳抛锚在路边上,两名司乘人员正在那里忙着修理,其中一个人欲对他们摆手求助,被另一个人制止。丛兰见此处荒凉,前后无车,也就没有理会,缓缓经过那辆白色的桑塔纳旁边,绝尘而去。
大约三点钟,他们到了平权,在镇里打听到从这里到何家还有很远,汽车还要跑上一个多小时。他们按照路人指引的方向直奔何家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