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停下手头的工作,打开博客,进入首页,一看留言板,还是那条“地狱之花”的留言,日志上也没有出现新的评论,此时“舞之魔”又“说”话了:点“地狱之花”,找到一个网址,然后点开——
我按着他(她)的指示一步步的操作,果然找到一个奇怪的链接,怀着好奇心点开,进入一个黑色皮肤的空间,上面有三幅大图,最上方一幅是一本粉红色的日记簿,似乎在告诉我以下所有内容均系这本日记本的内容,果然,下面一幅是该日记本被打开的屝页,所有图片采用高清晰DigitalCameras拍摄上传,我可以清楚的看懂上面的每一个钢笔字,字迹为楷书,龙飞凤舞,笔力虬劲,很漂亮。
屝页的开篇语为泰戈尔的诗:《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不能说我爱你,而是想你痛彻心脾,却只能深埋心底;
……
我半懵半懂,一瞥掠过。
然后继续看下去,第三幅无疑是一篇日记,上方有日期:2005年2月23日星期三阴雨,内容为:晚上没事,真得好无聊,像一个孤独的麦田中的守望者,又像一个在海边徜徉苦闷的失意人,零乱的碎风从窗的缝隙中钻入,像针一般刺在我忧郁的脸上,加深了我紧锁的愁眉。一道苍白的亮光闪过,外面有轻轻的雷鸣,沉闷的雷声夹杂着我的心事,又一道惨白的闪电亮起,我一丝也不感到害怕,因为就在那道闪电亮起的那一刻,我清晰的看到了一张俊朗的脸庞,眉宇间隐透着几许年少的阴郁,他右耳尖戴着一枚银色的钻石耳钉,炫耀着男性妩媚的光彩,胸前挂着一串粗炼的心坠链子,如同富家子弟的邪魅性感和狂野不拘。我记住了这张脸,记住了那个男孩。
那是2003年11月份的一天,天气就像今天一样有斜风细雨,有闪电雷鸣,那年我十六岁,花季的时节,却受到了如同恶劣天气般的摧残,那是一座有名的水乡城市,我在这座城市里流浪,在一个寒冷黑暗的夜晚,我被两个黑衣人劫持,搜去了我身上仅有的一千块钱,还对我拳脚相加,手段极其残忍。
幸好他及时出现在我眼前,像使者一样保护我,他挥起铁拳不顾一切的朝歹人逼近,歹人心慌意乱的四处逃窜。我被这份感动深深的怔住了,他的见义勇为让我沉醉,他的英俊和勇武更使我神往,于是我记住了他,永远为他保留了那份感动。
他朝我酷酷的笑着,借着灯光,我看清了他轮廓分明的脸,大概十七八岁的样子,但他显然很成熟很男人,只说了一句让我早点回家,然后抓起地上的外套,披着微风细雨消失在茫茫黑幕中。
也许,我在他的人生中只是由侠义产生的一颗棋子,他根本不会放在心上,可我却记住了他,而且记得刻骨铭心!
看了这篇日记,除了惊呆同时觉得怪怪的,我不知道写日记的人到底是谁,隐隐像是一位花季女孩的心情记录,总之日志中隐透着她对一位有恩于她的“侠客”作难忘留恋的回忆录,可那个侠客又是谁?联想到“地狱之花”将我引来此地,会不会又跟我有关?
于是我回头重新阅读主人对他的形像描述:我清晰的看到了一张俊朗的脸庞,眉宇间隐透着几许年少的阴郁,他右耳尖戴着一枚银色的钻石耳钉,炫耀着男性妩媚的光彩,胸前挂着一串粗炼的心坠链子,如同富家子弟的邪魅性感和狂野不拘。
随着一遍默念,同时如约好了似的,脑海中镜头般出现一个熟识的身影,套着一件雪白的棉恤,留着淡黄的头发,举止酷酷洒洒大大咧咧的,仿佛全世界都踩在他的脚下。这个人会是谁呢,为什么看到这番描述,就想起了那个人,就像一切早已被定位或打造了似的。
我终于想到了这个人——
不由低头看了看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