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弃儿小张(1 / 1)

江山行者 青湖山人 1914 字 6天前

半夜时分陆去病才回深红公寓。

警察和国安的人回各自办公地加班了,警署有太多的东西要登记归类,很多报告和尸体要处理,国安的人正连夜沿着小溪往前搜寻。

陆去病作为最大的功臣被李署长放了假,和薛大壮各自回家。

这次他拒绝了薛大壮跟到家里来,她来多了,难免瓜田李下说不清楚,陆去病可是待字闺中的黄花小男人。

警署马车经过深红公寓门前马路时把他给扔了下去。

字面意思,那是生气的薛大壮干的。

他拍拍屁股站起,不以为意。

掏出钥匙准备进院子,心有所感下抬起头。

401阳台上微弱的灯亮着,一个俏生生的声影探出头看了他一眼,转身进去了。

“啧啧,让人流口水的房东小姐姐还在等我哦。嘶,为什么我这么垃圾,要惦记这么多女生,这是不对的。”

“没事的,看几眼能怎样,男人嘛,视觉动物。”

“肯定是你龌龊的灵魂作祟,我本来不是这样的人。”

“哼,你下流起来,活脱脱就是一只泰迪。”

“肯定是今天两个美艳傀儡人有毒,她们点着了我心中的小火苗。”

“都饿的前胸贴后背了,你还有空生坏心思。”

陆去病收起了灵魂互喷,决定回去搞一碗方便面,没人做给他吃,只能自己搞定了。

等他回到家,洗了脸换上睡衣,房门被人温柔的敲响了。

欧若拉端着个盘子,里面有两碗面。

“你一直没回来,我猜你去忙案子了,没吃饭吧,我下面了,一起吃点吧。”

“这怎么好意思,今天一早就出去了,后来又在案发现场,没办法电话打回来。你一直等我吃晚饭?应该我做给你吃才对。”

陆去病这才想起隔壁的小仙女可能一直在等他回来做饭。

“哪有那么夸张,你没住进来前,有时我都不吃的。”

“来来,进来,盘子给我。”

寡淡的汤面很快被唏哩呼噜的吃完了,欧若拉没有说什么,端着盘子走了。那摇曳的腰肢让陆去病莫名想起了草坪中无限美好的两具曲线。

“嗯--,不一样,那两个是妖,这个是仙。”

陆去病彷佛安慰自己似的点了点头。

忽然,欧若拉再次在门前探出头来。

“7点多有个女生打电话给你,她自称是你女朋友,姓曹。”

“哦,她有留话给我吗?”

“没有,对不起,我不该接电话的,她听到我声音好像不太高兴,说话好凶。”欧若拉委屈的抽了抽鼻子,似有万般委屈。

“咳咳,我会和她说清楚的,你是房东小姐姐。”

“是吗?哦,也好,我回去睡了。”

欧若拉再次飘走了,留下香风阵阵。

陆去病却彷佛看到两个女生在电话中的刀光剑影,血海狂涛,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战。

麻烦了,那个胸怀伟岸的曹小姐,最是杀伐果断,他有难了。

第二天,南区警署,人来人往忙碌非常。

案子算破了一半,临时成立的缉毒小组在马不停蹄的翻找着,希望能从大量的缴获中找到线索。

甄怀仁带人忙了一晚后通报了警署,他们找到了木筏。

可派人进入红城下水道后,很快就迷失在了密如蛛网的地下管网中,完全没有头绪。

甄怀仁带人和警署缉毒小组开了一上午会,只得出两个结论:幕后策划者应该是傀儡人,他们隐身在红城中。

至于到底是谁策划的案件?神箭手去了哪儿?还是一团雾水。

陆去病画了半面之缘的中年神箭手画像,在红城的人口数据库里跑了一圈,不出意外的毫无所获。

中午在食堂吃完饭,甄怀仁带人走了。

他们是为了傀儡人而来,一时没了头绪,也没耐心跟着破案。

送甄怀仁出警署,陆去病在大门口挥手告别,笑的十分虚假和用力。

毕竟国安给的3000真金白银可不假。

国安几辆马车离开后露出马路对面人行道上一个孩子,他正朝着陆去病拼命挥手,连蹦带跳。

陆去病朝左右看看等路上没了通行车辆了,快步跑了过去。

那是他的小线人,小杜笙。

“吃过了吗?”陆去病蹲在他面前笑道。

“吃过了,今天中午妈妈炒的菜里没有肉,嘿嘿,所以我来找您了。”

“小杜笙,你可真直率,是有什么消息了?”

“我也不知道这个消息是不是你需要的,不过小小张信誓旦旦的跟我发誓,他见到的人肯定是吸过毒的。”

“哦,他在哪儿,带我去。”陆去病挑挑眉毛,来了兴趣。

“路比较远,小小张一直在市中心混,我在地下世界放出消息后,昨天他走了两个小时才找到我。”

“那你知道在哪儿能找到他?”

“他在市中心步行街的百货中心三号门蹲点,那是他的地盘。”

“咳咳,真是少年英杰,我去开辆马车出来,我们现在就去。”

“唉,什么少年英杰,他是孤儿,比我还惨。几个月前从寄养家庭逃出来,一直在社会上厮混,捡拾点废品卖钱,随便找点食物过活。”

“为什么不愿去福利院,找个家庭领养不是挺好吗?”说着话陆去病带着他进了警署大院,找到了古烈和他的坐车。

“他被两个家庭领养过,两家人都是为了减免税收才领养的他,平时对他又打又骂,他才跑了出来,又被福利院抓了回去。”

“可怜的娃,你等等我。”陆去病摇摇头,进警署和古烈说了声,换了身便服出来。

“陆哥,你得把警车标志给摘了,要不然小小张就麻烦了。”

“小人精,知道了,不会让你难做的。”

大半个小时后,陆去病将马车停在了步行街附近的停车场,带着小杜笙在人流如织的街道上穿行。三转两转,陆去病按着路标的指引找到了目的地。

百货中心三号门开在一条不太热闹的巷子里,巷子深处有些社会人游手好闲的四处走动,眼神乱飘,不怀好意。

杜笙拉了拉陆去病,他不解的低下头。

“我去找他来,你就在这儿抽烟,显得江湖味重点。别让人看出你是条子,要不然小小张以后不好混了。”

“嘿,套路挺多,你够哥们,去吧。”

小杜笙朝对面巷子一钻,瞬间没影了。

陆去病看了眼远处一群不良青少年不善的目光,解开了T恤领口纽扣,抓乱了头发,又把T恤撩起,露出背后插着的弯刀刀鞘,站在百货中心三号门侧边,点上了烟。

很快陆去病便察觉到打他主意的眼神不见了。

等一根烟烧到末尾,对面巷子里跑出来小杜笙和另一个精瘦的半大孩子。

他正要迎上去,两个孩子背后十几米外追出来五六个身穿花衬衫,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的年轻人。

这几人手持棍棒,大声喝骂,穷追不舍。

陆去病快步迎了上去,小杜笙拉着精瘦的孩子躲到了他身后。

“停!哥几个,这么多大人追两个孩子,脸都不要了?”陆去病拉下脸伸手挡住了追来的花衬衫们。

“小兔崽子,滚,滚开,别多管闲事。”领头的鸡冠黄毛青年,气喘吁吁的指着陆去病。

“你们为什么被追杀?”陆去病轻蔑的看了他一眼,回头问小杜笙。

“他们要偷逛街大妈的钱,被我叫破了,所以急眼了。”精瘦男孩尖利的嗓音刺人耳膜。

陆去病本来以为精瘦男孩是偷他们东西被追杀一类的狗血剧,谁知竟是做好事。

不理还在叫嚣的花衬衫们,陆去病笑嘻嘻的蹲了下来。

“小小张是吧,你为什么要帮陌生的大妈?”

“她,她长的像我妈。”满脸灰尘的半大孩子低下了头。

“不用不好意思,爱妈妈是人类的天性,孩子,你做的好!”陆去病冲孩子重重的点点头,站起转身,温和的笑脸慢慢拉了下来。

“混哪里的?”

鸡冠黄毛头察觉对方气场强大,觉得苗头不太对,忐忑的左右看了看。

身边一群头发五彩缤纷的花衬衫们虽同样眼中露怯,互相眼神碰了碰,惊喜的发现自己这边居然有六个人。

他们鼓励的朝鸡冠黄毛头用力点了点头。

他信心大增,猛的拉开花衬衫,露出胸腹间一堆刺青,手舞足蹈的念起定场诗。

“我左青龙、右白虎、老牛在腰间、龙头在胸口,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陆去病努力憋住笑,毫无征兆的动了。

“啪!”

抬手狠狠给了他一巴掌,十分不讲究的打断了他念诗。

鸡冠黄毛头一个趔趄,头斜侧朝地,嘴角含血,头上鸡冠不停颤动。

他鼻中喷着粗气,脸部不停抽搐,狰狞着脸再次狠狠抬起头。

“啪啪啪!”

陆去病左一个巴掌,右一个耳光。

黄毛被打的跪在了地上。

“帮忙啊!一起上啊!”黄毛语带哭腔,声嘶力竭的喊道。

一群花衬衫哆哆嗦嗦跑上来,手中棍棒举了起来。

“啪啪啪啪啪!”

陆去病冲进人群,来回挥动手臂,送出了五个大逼兜。

社会青年们瞬间被打倒在地,人人脸上一个红色五指山,他们连对方挥手都没看见。

陆去病抽出背后弯刀,刀面轮流拍了拍跪躺在地社会青年们的脸颊。

“以后这个孩子出了任何事,我就找你们算账!这次只是赏了你们几巴掌而已,下次我的目标可就是人头了!记住,我的外号叫玉面小飞龙。

滚,现在,立刻,马上!”

这帮十七八岁的社会青年早已被吓的体液侧漏,听他一声喝斥,转身便跑。

人人速度赛过苏神,远超小翔。

片刻后,陆去病带着两个孩子在巷道尽头的小卖部买了两瓶果汁给他们。

“小小张,听说你有消息要告诉我的。”

“谢谢您陆警官,如果我提供的消息有用,真的能给100块?”小张喝了几口,把果汁瓶小心的拧上,鼓起勇气抬头问道。

“是,你可以问问小杜笙拿了几次钱,我言出必行。”

“那就好,100块够我吃一阵子肉夹馍了,我带你去个地方。”

“好,带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