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学语境中,心分为性和情两种,这两种都与生俱来。“情”主要指的是七情六欲,情欲是表现出来的,是外在的;而理学家则主张“静”,就是说,一个人应该时刻保持庄重的仪态,要注意体统,不能追赶跑跳蹦,更不能放肆地喜怒哀乐。程颐的态度就是,人应该像僵尸一样,面无表情,行动起来一板一眼,只有这样才符合“性”。性是一个人作为人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也就是天理。正是因为有这样奇妙的理论,所以,理学家要求别人“存天理(性)灭人欲(情)”。于是,朱熹就说,心可不是天理,心的其中一部分的性才是天理,情不是。
问题是,心分性和情正如水(H2O)分为氢原子(H)和氧原子(O)一样,一旦分割了,就不可能称为水(H2O),把“情”从“心”分出去,甚至咬牙切齿地想把它灭掉,这太不现实。朱熹也认为这有点不现实,所以他认为,我们的心是不足的,因为“情”被扔出去了,必须要找点什么东西补充进来代替“情”。这种想法是正确的,因为性和情是心的两条腿,缺一不可。如果你把右腿给砍了,即使把左腿练成金刚腿,你还是个残废,必须要去外面找来一条腿,才是解决问题之道。于是,朱熹到心外去寻找另外一条腿,希望通过对万事万物的探究,从而不停地得到各种各样的天理和道理,来弥补心的不足。
老实说,这种方法没错。我们必须要向外界学习,才能充实自己。比如我们要想开车,必须要去考驾照,比如我们想知道原子弹为什么有那么大威力,我们必须要从最基本的数理化开始学起,这些都是外在的知识,我们学习它,没有错。可理学家们却在这里来个大转折:学习了这些基本的常识后,还要累个半死,把它上升到天理的高度。本来,我们考驾照的目的就是为开车,会开车后,这个“格物致知”的流程就走完了。朱熹却说,从考驾照后到会开车这一过程中,我们必须要得出个人生道理,然后把它写进我们的修身宝典中。
从前在洛阳城,程颐对一只破壳欲出的小鸡“格物致知”,他的确得到了知识。他发现小鸡破壳时是先用脑袋撞击蛋壳,而不是别人说的用嘴巴啄蛋壳。到了这个阶段,“格物致知”已经完成,可程颐却一惊一乍地说:“啊呀,看到小鸡出生,我就看到了天地的生机生生不息。”
在王阳明看来,理学家的愚蠢莫过于此,把原本属于心的情扔了出去,又拼死拼活地去外面寻求代替情的东西,这不是吃饱了撑的吗?王阳明说,我们的心本身就是个与生俱来、无所不能的东西,因为它里面有良知,良知是个法宝,能辨是非,能知善恶,你知道了是非善恶,天下还有什么事不能解决的?
至于人心中的“情”,它远没有理学家们说得那么恐怖。它不过是蒙在“性”上的一层尘埃,不过是遮住良知的一片乌云。尘埃一吹就逝,乌云一阵风来就散,不必大惊小怪。
既然心是无所不能的,那我们何必画蛇添足地去外面寻求什么天理?天理就在我心中。理学家们在外面寻求,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其实他们所探究的一切,在自己的心中早就有了。所以说,心即理。
王阳明同时还向理学家们提出一个质问:假设你们能从心外寻求到真理,可这个真理因为是从外面寻求到的,如何来和我的心相融?正如做器官移植手术的人,如果不匹配,那是要出人命的。举个例子,理学家向外寻求真理的手法之一就是通过书本知识。可书本里的知识一定都是对的吗?如果书本上说砒霜能吃,难道你不用心想一想,拿起来就吃?
这就是心学和理学的一个重大区别,实际上,心学和理学分道扬镳,也只是这一个区别。
在“格物致知”上,理学家和心学家还有个不易被察觉的区别。理学家为了弥补心的缺陷,会毫无目的地去外面寻求知识,这有点像肉猪,只要它认为是能消化的东西,它都要去吃。而心学家首先是在心里认为这个知识有必要去追寻,然后才去追寻。前者是先探究,后用心;后者是先用心,后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