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王淑华慌了神。
显然很不乐意跟这个叫疯子的人接触。
这个人如其名,是个十足的疯子,在纽约城这一代,什么事情都敢干。
他的对手都很惨。
得罪了他的人,不但你本人要出事,轻则剁手脚。
重则要你命,而且对方的家人他也不会放过,简直就是疯狗一样的存在。
而且一直以来疯子都在到处吹嘘自己就是洪门纽约堂口的堂主。
而且还十分的好色,他们兄妹两个是在一次华裔聚会上认识的。
清楚的记得疯子盯着自己开叉旗袍最上方的眼神,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是个正常的女人都接受不了被这样一个男人这么盯着看,更何况还是自诩为格格的她。
但面对着挨达的强势,他们也毫无办法。
眼下也只有这么拼一把了。
心不甘情不愿的起身上楼,开始往一个箱子里面装了上十万的现金。
兄妹两个连夜出门。
匆匆忙忙的到达了一个酒吧里面找到了疯子。
钱全部给了他,不但要了钱,还要王淑华陪他睡了一晚。
这事情就算这么达成了。
而疯子的人第二天一早上开始在纽约城里面寻找苏启他们。
重点就放在唐人街那边,因为谁都知道,华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