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娇看着他们一行人走远,叹了口气。虽然知道爱德华很可能是他,但是她的任务对象是兰尼,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再见到他了。
她漫无目的地走了几步,听到身后跟随的脚步声,才想起来还有兰尼,回头看过去的时候,兰尼突然捂住了要害。
“你在干什么?”唐娇无语,“你这样让我看起来很像变态好不好!”
兰尼小心翼翼地说:“刚才那个人……你不是说了么,要是敢追踪你,就让他小心他的鸟。”
唐娇脸上的表情极为精彩,一巴掌捂上脑门儿,用意识和系统疯狂吐槽:“这个人是男主?!除了有一张帅脸什么都没有!”
她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温柔可亲,问他:“你接下来要去哪儿?”
“一个渔村,就在附近,那儿有人被血族攻击了,发生了不明转化事件,我本来就是要去那里调查的。”
唐娇调出地图看了一眼,这附近唯一一个渔村,正是简珍珠养父所在的渔村,她点点头,“我家也在那里,既然这么巧,我们一起走吧。”
兰尼此时也意识到自己刚才理解错了,为了缓解尴尬,他凑过来拿肩膀碰碰她问道:“你和那个大美人是姐妹?怎么不和她一起走?你家怎么住渔村?”很明显,刚才那位大美人是不可能住渔村的啊。
“大美人?”唐娇眼角抽了抽,他刚才差点被人家杀了好吧,再说了,他不是简珍珠未来的未婚夫么?难道不该在这里对她一见钟情?反而还说别人是大美人,真是让人有点生气呢。
兰尼挑了挑眉,像是在回味,双手比划着道:“嗯,大美人,漂亮的金棕色大波浪,身材真是绝了,不愧是血族,看她带着的几个属下也是气质不凡,搞不好她会是血族最尊贵的纯血种。”
“呵呵。”唐娇懒得和他多说,“没错。她是纯血种。”
兰尼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又八卦道:“那你呢?”
“你猜。”唐娇没有心情说话,甚至看都没有看他。
不可否认,兰尼有着一张非常漂亮的脸蛋儿,在这个世界绝对是可以与血族媲美的,上一世里的兰尼因为这张漂亮脸蛋儿征服了无数女人,可唐娇作为一个爱惜好颜色的人,却是一点也没有因为那张脸而有什么好感。
兰尼若有所思,认真地想了想,分析道:“你应该是混血吧?你也知道的,纯血种的血族长得都是和那大美人一般的华丽,不管是脸蛋儿还是身材,都是一等一的完美!我知道了,你是私生女对不对?我就知道是这样,看那位血族大美人好像恨不得你不存在一样……”
他脑子里已经在补出一部血族私生女的家族伦理大戏……
唐娇忍无可忍,将伞剑抽出一半,瞪着他道:“闭嘴!再多说一句话就杀了你!”
“被我说中了伤心事?”兰尼不惧她,手握上她放在伞柄上的手,“别担心,我不会像他们那样对你有偏见的。你也不用吓唬我,你知道的,我是猎人,血族不可以随意杀没有先动手的猎人,再者,你若是想杀我,刚才就不会保护我啦!我可不会相信你!”
“闭嘴!”唐娇大叫一声,反手以伞柄击打在他头上。
真是受够了兰尼的啰嗦,她甩开他的手,实在是对他这样轻浮随便的设定有些本能地讨厌。
受了教训的兰尼终于安静下来,跟在她身后同行,天亮时,终于行至渔村。
简杰看见她的时候,还以为自己眼花了,使劲儿揉了揉眼睛,呐呐地问:“珍珠?你怎么回来了?”
唐娇还没说话,他神色一变,将人往门外推,一边推一边道:“不行,最近这里不太平,你快走。让人发现你是血族就完了!”
简杰捡到她时她什么都不记得,只是五六岁的豆丁,父女二人相依为命,他也从来都没有隐瞒过她是自己捡来的,所以当闻人昱找来的时候,父女二人也都十分淡定。
只不过,简杰万万没想到自己随便一捡就捡了一个无比尊贵的纯血种。
“老简!”唐娇扒住门框,“你要是想让村里人都知道的话就继续推我好了。”
简杰瞪她一眼,将她拉进屋里,朝门外看了看,这一看不要紧,竟然看见了一个只穿着底裤的男人……
唐娇朝兰尼道:“你也进来。”
简杰虽然看起来胡子拉碴邋里邋遢,可他也只有38岁,只比简珍珠大了20岁,他指着兰尼,眼睛瞪得老大,转身就揪住唐娇的耳朵,“简珍珠!你给老子说清楚,这个男人是个什么东西?!”
他养了那么多年的女儿,还给别人家是天经地义,可要被一个男人领走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更何况!
他怒气冲冲将兰尼上下打量,教训女儿道:“简珍珠,你出息了!老子再穷也没有让你捡过垃圾吧?如今你竟然在垃圾堆里捡男人?!”
“哎哎哎……”唐娇求饶:“老简老简,快松手,疼啊。他不是我捡的,他是猎人。”
“猎人?”简杰愣住,再看向兰尼,很难接受他是猎人的事实,“你……就是村长雇佣的猎人?”
兰尼笑了笑,朝他做了个绅士礼,道:“没错,在下正是受贵村雇佣的猎人,兰尼克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