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大获全胜(1 / 1)

西蒙并没有注意到后方突如其来的变故。他调转马头,对着加布里埃尔的方向大声喊道:“带着骑兵往镇门口的方向冲锋!”

“是,我的大人!”

很快,令崩溃的逃兵们感到庆幸的是,那些大开杀戒的骑兵们不再理会他们,而是调转了方向,冲向了镇门聚集的敌兵。

“前面的步兵,加把劲冲进镇子里!矛兵,到后列来!”洛翁伯爵气急败坏地怒吼道。

他搞不懂为什么贝格伯爵的士兵能在镇门口撑这么久。

事实上,他应该好好地反省一下自己,他早在前几天就已经把镇子里所有人的退路都给断绝了——他派人到镇墙下喊话,如果截止至今天总攻前还不投降,等攻进去就会不留情面地杀掉镇子里的每一个人。

于是大部分戍守镇墙的士兵想,与其交出武器如同待宰的羔羊一般等待信誉不高的洛翁伯爵支配命运,还不如拼死拿起武器奋力反抗。况且,据贝格伯爵所述,他们知道镇外有一支“庞大”援军到时候会来支援他们,到时候谁胜谁负还不一定呢。

“哒哒、哒哒……”

西蒙和骑兵们的速度越来越快,逐渐甩开了逃兵以及贵族联军们的追兵,向镇门口飞速狂奔。

此时的镇门口外聚集着大量洛翁伯爵的士兵。

因为狭隘的镇门口并没有如他们想象中的那么容易攻破,所以他们只能不断地缓慢前行被卷入镇门口的“绞肉机”,或者爬上云梯接着被墙上恭候多时的长矛“请”回地面。

“快点,笨手笨脚的混蛋。”

在洛翁伯爵不断地催促下,一些动作快的持盾矛兵们挤过了熙熙攘攘的士兵,来到了后列,对着骑兵来袭的方向竖起长矛,将矛柄末端深深地插进了土里。

而另一些动作慢没挤出来的矛兵,看着已经近在咫尺的骑兵,便直接举起了盾护住自己的身体。

“嘭!”

“啊啊啊啊啊!”

这次的骑兵冲刺没有骑枪,但威力依旧不容小觑——骑兵们避开了已经架设好长矛的矛兵,如同一头头发怒的犀牛一般高速撞进了镇门前拿着短兵器的敌兵后背,许多穿着轻甲的农奴兵和自由民士兵被撞得腾空飞起,落地后七荤八素、不省人事地趴在地上动弹不得。

西蒙没有恋战,在用剑砍倒了一个企图靠近战马将他拉下马的敌兵后,他大声对其他骑兵们喊道:“重整队伍!”

“婊子养的!”

西蒙语音刚落,一个穿着填充皮革外套的多尔斯滕领轻骑兵惊呼了一声。

敌兵堆中刺出了一支长矛,刺在了他胯下的马儿胸膛中,可怜的马儿悲鸣了一声,带着骑兵一起摔在了泥泞不堪的地上。

骑兵被摔得晕头晕脑。他想捡起手边的剑,但剑却被一只脏兮兮满是老茧的手率先一步捡起。

他顺着被捡起的剑看到了脏手的主人——一个流鼻涕的老农,他看起来和大部分农民一样,有着一张老实巴交的面孔,但此时,这个家伙眼中全然没有平时的木讷,有的只是贪婪。

被重创的马儿在旁边流血嘶鸣,四蹄乱蹬,而倒霉的骑兵感觉天色忽然暗了下来……不对,不是天暗了,而是他被洛翁伯爵的农奴兵们包围了。

那一张张不怀好意的脸上同样写满了贪婪,紧接着,这些贫穷的农兵们一哄而上,七手八脚地哄抢着他的装备。他不断地挣扎着,直到一柄不知道谁刺来的匕首让他彻底失去了意识。

“快,快!”

剩余的骑兵们趁矛兵还没攻上来,陆续从步兵的阵列中脱离,只留下了两个被刺倒在地的倒霉骑兵和一地七倒八歪被撞倒的敌兵。

骑兵们前脚刚走,贵族联军的步兵们后脚就赶到了战场。

许多倒地的敌兵刚刚被战友支起来,身子都还是软的,便又和沃尔夫男爵卡尔男爵以及他们勇猛的手下交上了手。

一个洛翁伯爵的自由农士兵感觉他的腰都快痛死了,刚刚捡起他的伐木斧站起身,便又被人从背后一脚踹回了满是污泥的地上,接着后脑勺一麻,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哈,给他们一点厉害尝尝,胜利近在咫尺!”沃尔夫男爵将战斧从那个自由农士兵的后脑勺中拔了出来,红的白的一起从破碎的颅骨中涌出。

在他身边,拿着双手武器的扈从队战士们如同一只只冲入了羊群的狼,将那些刚刚才从地上爬起来的农奴兵和自由民士兵砍得鬼哭狼嚎,血肉横飞。

镇门口腹背受敌的洛翁伯爵军队出现了骚乱,士气开始不断下降。

而与之相对应的是贝格伯爵的战兵们如同一头头脑袋上被蒙了红布的公牛,他们开始反击了。

当生命威胁不是那么紧要时,在他们的眼中,敌人不再是洪水猛兽了,而是一枚枚向他们招手的铜币,打完这一仗获得的赏金和战利品至少能让他们无忧无虑地逍遥过活很长一段时间。

洛翁伯爵感觉自己的优势正在一点一点地从指缝间流失殆尽。

忽然,他看到了不远处浑身浴血的沃尔夫男爵一斧破开了他忠实的内府骑士格挡的剑,接着无情地将战斧狠狠地劈进了这个追随了自己十余年的老伙计肩胛部位,顿时气打不过一出。

“沃尔夫,你这个茹毛饮血的野蛮人,疯疯癫癫的流氓,彻头彻尾的混蛋,”洛翁伯爵推开了旁边正在和联军士兵战斗的农奴兵,一边骂着,一边提着剑朝着同样向他走来的沃尔夫男爵阔步走去,“也不借着青蛙的尿液照照,你算哪门子贵族?”

沃尔夫男爵没有说话,他的呼吸急促了起来,脸阴沉得都可以滴出水来了。任谁都知道,他现在就是一头处在暴怒边缘的棕熊。

“野蛮人,带着你那可笑的异教徒信仰下地狱去吧,因为你的神是邪恶的怪物。哦不,这么说你是个没有灵魂的可怜虫,啊哈,你的信仰和你的灵魂一样一文不值,哈哈哈!”

洛翁伯爵这才算是彻底激怒了沃尔夫男爵。对于这些既信仰基督教又保留了供奉日耳曼神灵习惯的凯尔特人后裔而言,在他们面前侮辱神明,这无异于来回拨动他们的逆鳞。

“呀啊啊啊啊啊啊!”

沃尔夫男爵极其愤怒的吼叫声让洛翁伯爵心头一颤,但自诩剑技过人的他并没有选择退缩,反而一脸兴奋。

洛翁伯爵想,沃尔夫男爵永远是冲在最前面的,可以说支撑了这些贵族士兵大部分的士气。如果这时候激怒他,趁他失去理智的时候露出破绽阵斩了他,战局还有扭转为胜的机会。

用短剑或者盾牌直接去格挡双手战斧无疑是愚蠢的,洛翁伯爵灵活地避开了这饱含怒火的一击,紧接着想贴沃尔夫男爵的身,一剑砍开他的喉咙。

可令他没想到的是,可能是他刚才的言语实在是太过分了,沃尔夫男爵并没有如同他预料的一般选择后退或者格挡,而是丝毫不顾受伤便直接用戴着厚厚鹿皮手套的大手去抓那柄直直砍来的剑。

“疯子!”洛翁伯爵暗叫不好。

虽然锋利的铁剑毫不意外地切开了鹿皮手套,将沃尔夫男爵的左手砍得鲜血直流,但他的另一只手此时已经抓住了洛翁伯爵的喉咙,掐着他,把他如同拎一只小鸡崽一般举在了半空中。

“呜,呜!”洛翁伯爵感觉一阵窒息感直接将他推到了地狱门口,他感觉死神正在他的面颊旁吹气。

他急中生智,连忙将手里被沃尔夫男爵握住的剑往前一刺,企图让沃尔夫男爵松手。

但那块当年他花了大价钱请弗里斯兰匠人雕刻花纹的十字剑格现在却成了他现在最想丢掉的碍事废物——剑格有力地制止住了洛翁伯爵向前刺的铁剑。

除了让沃尔夫男爵手上的伤口变得更深了几分之外,并没有任何伤害。

洛翁伯爵的行为显然激怒了沃尔夫男爵。

用尽全力后的沃尔夫男爵手臂上的肌肉线条硬朗十分,血管清晰可见,那如同磐石一般坚硬的铁手如同钳子一般死死地夹住了洛翁伯爵脆弱的喉咙,后者的挣扎也越来越剧烈。

突然,洛翁伯爵不再挣扎了。他的舌头吐得长长的,脑袋不受控制地垂了下来,头上的铁盔也啪嗒一下掉在了泥浆地里。

他的脸上写满了怨恨与不甘。

过于高估了自己的实力以及长期养尊处优获得的自大式自信才是害死他的最主要原因——他根本就打不过沃尔夫男爵,想要击败他不过是他的一厢情愿罢了。

“呸,事实证明,上帝偏袒了我,而不是你。”沃尔夫男爵朝着洛翁伯爵的尸体吐了口浓痰,痰液和唾沫星子牢牢地沾在了洛翁伯爵那打理得极其漂亮的金发上面。

“伯爵大人死了!”

“我投降!”

“停,住手!你们赢了!真见鬼啊。”

“别打了,别打了!”

大部分目睹了洛翁伯爵断气全过程的敌兵纷纷被沃尔夫男爵的武力所折服。

遇上这么可怕的敌人,投降其实真的算不上耻辱。死战到底固然令人荣誉满满,但会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现在君主都撒手人寰了,实在没有那个必要。

“耶!”

“我们赢了!”

垂头丧气放下武器的洛翁伯爵士兵旁边,贵族联军们畅快地高声大吼,发泄着心中的狂喜。

今天的胜利将成为伴随他们一生的“荣誉勋章”,这场以少胜多的战役将如同瘟疫扩散一般在酒馆、集市和火塘边流传,他们也会成为人们口口相传的“英雄”。

而那些幸存的杜塞尔多夫镇守军除了劫后余生的笑容外,还有更加令他们高兴的事情——经此一战,他们的竞争者少了很多,这意味着他们被贝格伯爵选中当私兵赐予采邑的可能性更大了。

“西蒙爵士!”

当西蒙也沉浸在这欢乐的海洋中随着士兵们一起高声呐喊时,一声与周围格格不入的低沉呼喊让他有些不悦地回过了头。

来者是一个只戴着皮革包头巾,蓝色的罩袍背心上沾满了污血的骑士。

他的嗓子动了动,像是想说些什么,却不知道如何开口最为稳妥,于是又将到嘴边的话收回去了。

西蒙有种不祥的预感。

“西蒙爵士,您的父亲想见您最后一面。”骑士说着,从头上一把取下了皮革头巾,遗憾地低下了头。

“什么!?”西蒙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