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初来乍到(1 / 1)

随着一声急促刺耳的刹车声,王宇感觉身体一轻,仿佛来到了仙境,在夕阳的云朵中像一片秋叶一般飞起飘落,落在一片碧绿柔软的牧草上,享受着河畔上吹来的徐徐清风,听着耳边奶牛传来的哞哞鸣叫,感觉一切都是这么虚幻美好。

忽然,像是发生了大地震,整个世界都在剧烈摇晃,都在极速崩塌。

而此时的王宇感觉浑身酸麻肿胀,躺在这片草地上怎么也起不了身,能做的只是无助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远处的丘陵像是忽然消失,紧接着像多米诺骨牌一般扩展到不远处的森林,河畔,再到眼前的草地。

“该死,是地陷!”王宇绝望地想往后挪爬。

很快,眼前一黑,伴随着令人心悸的下坠感,他知道自己也陷入了这片由泥土构成的“尼亚加拉大瀑布”之中。

“完蛋了。”王宇仿佛陷入了无尽的虚空,不知过了多久,脑袋像是猛然被一辆高速行驶的列车撞了一下,剧烈的疼痛席卷了他的意识,不一会儿,那种地震般的感觉又来了。

王宇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阳光如同见缝插针的长矛,刺痛了他的眼球。

“这人谁啊!”

王宇面前是一个金色短发的胖子,有着白里透红的皮肤,蓝色的眼瞳,又红又大的鼻子,脸颊上长着密密麻麻的雀斑,脖子上挂着一串木质小十字架,穿着一副脏兮兮的暗红短袍和褐色系带裤,小腿打着如同长征红军般的绑腿带,脚上穿着一双破破烂烂的尖头皮革短靴。

“哪有什么地震,原来都是这个家伙摇的!”此时,胖子正抓着王宇的肩膀不断摇晃,脸上写满了焦急和不安。

看到王宇睁开了眼,胖子面露喜色,张口对王宇说了一大串既陌生又熟悉的外语。

这胖子不张嘴也罢了,仅仅是飘来一股淡淡的汗臭味。但他一张口说话,那迎面而来的口臭简直要把王宇又给熏昏过去了。

他推开胖子,自己支撑着在泥地上坐了起来,额头上的血珠也不断顺着眉毛往下滴。

这是一条森林中的泥巴路,并不宽。道路两旁的树木长得十分繁茂,使阳光透过树叶稀疏斑驳地照射在不知名的绒绒细草和蕨类植物上。不远处停着两匹栗色的马匹,和一辆装满杂物的木头拖车。看样子那是自己和胖子的坐骑和行李。

毋庸置疑,自己肯定是穿越了,而且还是古代的外国。看面前这人的服饰样貌,很有可能是中世纪。王宇忽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听着面前这个胖子口中如同连珠炮般快速的言语,王宇的大脑又传来了阵阵刺痛。

一段陌生人的记忆,充斥着他的意识。

这是一个叫西蒙的男孩,是多尔斯滕男爵的小儿子。从西蒙出生洗礼到儿时游戏,从青少训练到成年受封,从家中启程到刚刚落马摔到脑袋……王宇像是快速体验了一遍他的人生。最终,越发严重的头疼将他拉回现实。

“少爷,少爷,您到底怎么了?您可千万别出什么事儿,不然老爷肯定会绞死我的!”胖子看着王宇那副丢了魂的样子,害怕极了,眼泪如泉水般涌出眼眶。

不过对于王宇来说,胖子嘴里刚刚还晦涩难懂的言语,现在倒是听懂了不少。

“快,扶,扶我起来,找个有水的地方。”王宇对于这门语言的运用还是显得比较生涩。

胖子连滚带爬地跑过来,将王宇一把搀扶了起来,架着一瘸一拐的王宇走向不远处的小溪。

看着溪水倒影中那张完全陌生的面孔,王宇甚至忘记了擦洗额头上的伤口和血。

一头棕色的卷发,浓密的眉毛,湛蓝如同宝石般的大眼,高挺的鼻子以及棱角分明的下颌,有着浓重的忧郁气质……

王宇苦笑,不禁想象,假如自己的原身体肉穿过来,黑发黑瞳扁平面黄皮肤,怕不是得分分钟让人给当成异端魔鬼抓起来了。

想着想着,他清洗完伤口,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身上沉重的锁子甲差点让他一头栽进小溪。他现在的身子太虚弱了。

“真是见鬼!”王宇要胖子帮自己脱下外层的锁子甲和武装衣,吩咐胖子去搬石头捡木柴做个小篝火,然后自己找了块大石头坐下,脑海中细细地回放着这具身体旧主人的记忆。

这里是莱茵河边的哈图阿里亚郡,自己的父亲是这个郡南部森林里的多尔斯滕男爵。而父亲的头上则是贝格伯爵,伯爵统领着整个哈图阿里亚郡和南边相邻的贝格郡。

西蒙作为多尔斯滕男爵的次子,多尔斯滕堡以及周边几个较为富裕的村庄和庄园自然是没有西蒙的份了。

不过在前几日西蒙简陋的骑士册封典礼上,多尔斯滕男爵除了授予了西蒙一匹栗色战马,一把长剑,一顶带有装饰的诺曼护鼻尖顶盔,和一件稍显破旧的锁子甲之外,还心情大好地将家族的一座贫瘠的村庄封给了西蒙。

这可令西蒙欣喜若狂。要知道自己并没有经济来源,甚至已经做好了出去当雇佣兵或者给贝格伯爵当私兵的打算。这时受封一座村庄,虽说这是个贫瘠且常遭劫掠的村子,旦好歹也是多了一个较为稳定的经济来源,还可以体会一下当个小封建主的自由和快乐。

于是就在昨天,西蒙高高兴兴地请多尔斯滕堡的管家和侍女帮自己清好东西,带着这个胖乎乎的叫霍夫曼的侍从踏上了前往封地弗尔德村的道路。

只不过在半路上却发生了意外。西蒙本想在这里狩猎打只野兔,没想到下马时一下摔了下来,脑袋还磕到了路边的一块石头上。接着就发生了王宇刚刚醒来时发生的那一幕。

这时,胖子已经将篝火点燃,并且将路边的两匹马儿牵来,从拖车里取出一个黑不溜秋的小铁锅,在溪中打了水,将铁锅放在了围绕着篝火的石头上。

“把,把那块布拿来。”王宇,或者说西蒙,有点结结巴巴地道。

“好的,我的少爷。”胖子把一块细麻布递了过来。不过西蒙拿着布走到了溪边,用水搓洗了几下,很快,一股浑浊的水混入了清澈的溪流。

西蒙脸都黑了。要是拿这玩意直接拿来包扎伤口,不感染不发炎才叫怪事。中世纪的人真的是一点卫生意识都没有。

搓洗了几遍后,西蒙直接顺手将这块布扔进了沸腾的锅里。

“少爷,您为什么要煮布吃?”胖子的心又悬了起来。少爷虽然看起来没有什么大碍,但天知道是不是摔坏了脑子,精神出了问题。不然怎么会干出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

“上面有很多细菌,要消毒……哎,算了,说了你也不懂,别再问了,就当少爷我乐意。”西蒙整了整衬衣,坐在了一边的大石头上。胖子挠了挠后脑勺,欲言又止。

等西蒙包扎完毕后,肚子都开始打鸣了。

“胖子,把锅里的水倒了重新烧,再拿吃的过来吧。”

不一会儿,胖子换好了水,然后从木头拖车里拿出一团用布包着的东西。打开布,是三大块黑黢黢的面包,一小条熏肉,还有两个洋葱。

“真难掰,”西蒙拿起一块面包,废了老大的力气才掰开一截“这玩意儿怎么和砖头似的。”放入嘴中,又干又硬又没味道又难嚼,口感实在不敢恭维,就跟嚼一片陈年老树皮似的。他开始想念以前随随便便就能在街上买到的松软蛋糕了。

西蒙又来到溪边把腰间别着的匕首和铁锅的锅盖洗了一下,以锅盖为砧板把洋葱切碎,一股脑倒入了锅里的沸水中,再将熏肉切条,也放了进去。

不一会儿,锅中传来了一股浓浓肉香。

这时,胖子不知道从哪里寻摸来了一个苹果,掰成两半,竟然也要往锅里放。

“慢着!你在干嘛!?”西蒙立刻抓住了胖子的手。

“少爷,您不是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