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冠回忆了下07-08赛季的局势,然后悲哀的发现,适合自己的球队其实并不多。
首先大城市都不能去。
大城市媒体极其发达,球员的一举一动都在摄像机下。
霍华德在奥兰多搞七八个女人都没事,马布里在纽约玩个服务生都能麻烦不断。
他要是去尼克斯,很容易被媒体喷死,球队也会因为媒体的压力而放弃他。
只有小地方会把球星当作宝一样哄着,他只能去小城市。
同时,强队也不能去。
强队有战绩追求,会更加注重球队内部的和谐,给新人的机会也更少。
03年的米利西奇贵为榜眼,但在活塞这种争冠球队中,也没有多少出场时间。
有当家球星的球队也不适合,容易闹矛盾,到时候搞不好会被雪藏。
李永冠不会天真的以为自己一去到NBA就能挑战球队老大的位置。
考虑到这些因素,李永冠要去的只有小城市的摆烂队,而且队内最好不要有太大牌的球星。
如此一来,尼克斯就不能去了。
雄鹿队有里德,老鹰队有乔约翰逊,也不适合。
山猫队里有乔丹指指点点,他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