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民事纠纷(1 / 1)

话说在乡吏的带领下,功曹佐史和金宸皓两人终于到晒谷场了。场上有很多人,大多跪坐在地。此时黄忠教授箭术已经结束了,周澈很随意地坐着,身后有两三人按刀侍立。

这功曹佐史是头次见周澈,见他衣着简朴,穿的只是最普通的麻布袍服,头上纶巾,脚着布履,身边放了一柄环首刀。单就穿戴而言,他和跪拜在他面前的那些乡民们并无太大的区别,但是容貌清朗,风姿飘逸,虽只是随意而坐,却自有一番晏然风采。

他低声问乡吏和金宸皓:“坐在乡民前边的这位就是周君吧?”

乡吏和金宸皓点头称是。

这个功曹佐史远远地将车停下,从车上下来,吩咐吏卒皆留在原地,随后和金宸皓缓步前行,观察了一下前头的场景,说道:“周君似在断案?咱们不要打扰他,悄悄地到边儿上听一听。”

金宸皓答道:“是。”

原来比武结束后,就有几个乡民来找周澈告状。

两人和那乡吏走近,正好听见周澈开口问道:“你说这匹绢布是你的,你又说这匹绢是你的。话谁都会说,可证据何在?你们两个怎么证明这绢布是你的?”

乡民们前头跪拜了两个人,一个四十来岁,一个三十二三。在他两人之前,地上又放了一匹布。

四十来岁的这人说道:“回禀乡长,这匹布是小人妻在家织成,准备拿去集市上卖的,没想到刚才在路上却被这人抢走。”

三十二三的那人大声喊冤,叩头不止,叫道:“小人冤枉!小人冤枉!乡长,这绢布明明是小人妻在家织成,准备拿去集市贩卖的。方才路上,小人遇到了这人,他说想买下来,小人便给他观看,万没想到在看过之后,他却忽然说此布乃是他家所有!求君明断。”

周澈问道:“你们都说这绢布是被对方抢走的,可有人证?”

四十来岁的那人答道:“当时路上没有行人,只有我和他。没有人证。”

三十二三的那人亦道:“没有人证。”

周澈又问道:“既然如此,你们又都说此匹绢布乃是由汝妻所织,又可有人证?”

两人皆道:“小人妻日夜在家织布不辍,左邻右舍皆是人证。”

“你两人携绢出门时,可有人看到?”

“没人看到。”

在边儿上悄悄听案的那个功曹佐史听到此处,蹙眉想道:“这下难办了。虽明知此两人中必有一人言语不实,可一来,在抢夺绢布时没有人证,二则在他们携绢出门时也没人看到,三者这绢布又不比牲畜、家具,上边没有什么记号。这该如何判断谁真谁假呢?”

周澈也是一副为难的模样,摸了摸纶巾,很无奈地说道:“抢绢时没有人证,你们出门时也没人看到,这该让我怎么判呢?”皱着眉毛想了会儿,说道,“罢了,罢了,按照市价,一匹绢布值钱不过数百,你们为了这区区数百钱争执不休,让我烦扰,又是何必?这样吧,将这匹绢一分为二,你两人各拿一半,我再另外给你二人分别补上三百钱。如何?”

告状的两人愕然抬头,旁听的乡民们无不目瞪口呆。金宸皓与那个功曹佐史对视了一眼,两人不约而同地想道:“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这样断案倒也不失为一个良策。只是可惜,不能惩处罪犯。”

周澈也不等那两人答话,抽出刀,令随从将绢布打开,从中间划开,给了那两人一人一半,再吩咐姜枫取出钱六百,平分给那两人。完了后,他挥手说道:“去吧,去吧。”那两人不敢表示不满,拜了一拜,从地上爬起来,拿了绢、钱,自分别离去。

功曹佐史说道:“周君断案已毕,咱们上前拜见罢。”话音未落,坐在周澈面前的乡人中又出来了三人,一个五十多岁,一个四十多岁,一个二十出头,跪倒在地,四十多岁的人那人说道:“小人费甲,本亭塘里人,有状要告!”

周澈不急着理他,而是先往刚才告状那两人远去的身影上看了两眼,这才回转目光,微微笑道:“你先别急,我有点小事要我随从去办,等我吩咐完了他们再听你的状子。”

他将姜枫和孙信召到身前,示意他二人俯身,凑到他们耳边说了几句话。二人楞了一愣,随即点头应诺,转身离去。——这只是一个小插曲,没人在意。等二人离开后,周澈问道:“你们有何状要告?”

费甲指着二十出头的那人,说道:“小人要告他不孝虐父!”

此言一出,闻者皆惊。汉以孝治天下,将不孝罪正式写入了律法中,凡“殴打父母,不赡养、虐待父母”者,皆为重罪,按律都要弃市。

周澈打量着告状的三人。四十多岁的这人黑面短须,左边脸颊上肿红一片,看样子像是伤痕。五十多岁这人黄脸长须,额头上起了个包,右眼乌青,也像是伤痕,观其相貌,和那个二十出头被告“殴父”的年轻人有几分相似。打量过了,周澈心中生疑,开口问道:“你二人为何皆面目青肿?”

五十多岁的这人跪在地上,俯身叩头,惶急地说道:“小人这眼是被费甲打的。乡长明见,小人之子没有打我!”

费甲叫道:“唐四,还说你的儿子没有殴父!你头上的包是谁打的?”

唐四惶恐之极,说道:“小人头上这包、头上这包……”

“怎么?你不敢说了?在乡长面前,你敢撒谎说假话么?你说实话,头上这包是不是你儿打的?”

唐四不敢争辩,只是一个劲儿地磕头不止,口中只说:“乡长,乡长,小人的儿子不算打我,不算打我!”

周澈心道:“看来这年轻人便是唐四之子了,却又为何告状的不是唐四,而是费甲?听这唐四所说,费甲分明与他有仇,他两个是刚刚打过一架的啊。怪哉怪哉。”定下心神,不疾不徐、和颜悦色地问道:“我且来问你,这年轻人便是你的儿子么?”

唐四答道:“是。”

“费甲告他殴父,是否属实?他打了你么?”

唐四嗫嗫嚅嚅,说道:“打是打了一下,……。”

费甲插口说道:“什么叫‘打是打了一下’?你这逆子明明是举着棍棒,朝你脑袋上狠狠地砸了一下!……,乡长,小人虽是野人,却也知道,就连口骂父母也是重罪,何况殴打?”

唐四涨红了脸皮,焦急地分辩说道:“乡长,小人之子虽然打了小人一下,但却是绝非有意。”

唐四之子从跪下来开始,一直没有说话,面色苍白,簌簌发抖,可能是因为被“殴父”这个罪名吓着了。听见周澈询问,他结结巴巴地回答说道:“小、小人打了。”

“是用棍棒打的?”

“是。”

“你可知‘殴父’乃为重罪,按律当要弃市?”

唐四之子恐惧骇怕,瘫软在地,喃喃说道:“小、小人,小、小人。”唐四好歹比他年长,胆色壮些,还能不住口地叫道:“小人之子冤枉啊、冤枉。”

“唐四,你可是因不愿你儿子受刑,所以隐瞒包庇?虽然按照律法,‘亲亲得相首匿’,但是这个‘得相首匿’却只限于子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你身为人父,隐匿你儿子的罪行,是‘父母匿子’,却不在允许的范围内,依律可是要‘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的也。”

周澈注意到费甲听到此处,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唐四面如土色,叩头说道:“小人之子的确是打我了,但他绝不是有意的。”

“噢?不是有意的?此话怎讲?你细细道来。”

“俺与这费甲是同里人,素来不睦,常彼此相争。今天上午,又吵了起来,说到恼处,这费甲便举拳击我。俺儿适在旁边,就上前劝拦。费甲先将俺儿推开,又抽出匕首,前来刺俺。俺儿情急,随手从墙边拾了根木杖,欲要打他,却不料失手打在了俺头上。”

“你是说费甲拿刀刺你,你儿子本想打他,却不小心打住了你?”

“正是。”

唐四拉着他儿子,两人连连叩首。他接着说道:“俺儿一向孝顺,又怎会殴我?今天他打我这一下,实非有意。我挨了一棍后,这费甲便高声大叫,说我儿殴我,拉了我们去乡舍告状。去乡舍的路上,刚好见乡长正在此处审案,因不敢打搅,便相候在侧,等待至今。乡长,小人之子真的是因为失手才打住了我,求乡长开恩,饶恕他的罪过。”

“原来如此!”

旁听的功曹佐史对金宸皓说道:“不意此案竟有此曲折。金君,你是田公门下弟子,学的是法律之学,以你看来,此案该如何判定?”

“‘殴父’所以是重罪,是因大逆不孝。可这唐四之子之所以打了他的父亲,却并非是因为不孝,恰恰相反,反而是出于孝心,是为了救他的父亲。此案、此案,……。”

“此案如何?”

金宸皓沉吟片刻,想起来了一件事,说道:“我记得董仲舒所作的《春秋决狱》中有一案与此相似。”

《春秋决狱》是一本判例书,将《春秋》大义当作司法裁判的指导思想,也即“经义定罪”。和正统的法家相比,二者的区别在:法家完全依照律法断案,而春秋决狱则主要是根据犯罪人的动机来判案,也就是说:如果出发点是好的,那么即使触犯了律法也可以不予追究或减轻处罚。

金宸皓惭愧地答道:“不过我只是早几年前在听先生讲课时,听先生提起过。”

“怎么判的?”

“董仲舒说:‘君子原心,赦而不诛’,认为不当坐。”

“‘君子原心,赦而不诛’?”这个功曹佐史是标准的儒家子弟,对这句话非常赞同,点头说道,“不错不错,正该如此!”心中想道,“县中有人说周君刻薄好杀,任乡长不满一月便尽灭季氏,——他恐怕是不会赞成君子原心的,也不知会不会将这唐四之子赦而不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