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对某一作家加以初步的评价,不必知道他思想的内容和形式,因为这要阅读他所写的全部作品——我们只要知道他如何思考就够了。而关于他如何思考,关于他思想的主要本质和重要特质,他的风格会给我们提供一个明确的答案。风格表示一个人整个思想的形式性质,不管他思想的内容和形式如何,这种形式的性质总是一样的。这就好像面团一样,它可以被捏成种种不同的样子。
有人问尤伦斯皮吉尔走到下个城镇需要多长时间,他给了这位问话者一个表面上看毫无意义的回答:“走!”其实,他的意思是想从这个人的步伐中了解他在一定时间内能走多远,同样地,只要我阅读某一作家的几页作品,就大概可以知道我能从他那里得到多少益处。
必须有东西可以表达,这个规则是创作出好风格的充分条件。
平庸者一知半解地表达自己,就是说,他们并不真正了解自己所用文字的意义,因此他们的作品枯燥乏味,令人生厌。这些人笔下的文字是他们从别人那里整套学来的,因此他们所拼集的不是个别的文字,而是整套的话语框架,也就是说,尽是一些“陈腐的词句”。这让他们的作品明显地缺乏那种能够展现个人特色的明确观念,因为他们从根本就缺乏那种能使观念明晰的素质。在他们的作品中,我们看到的尽是一些含混模糊的文字、流行的词句、陈腐的语句和时髦的惯用语。他们模糊的作品,就好像是用陈旧的字版印出来的印刷品。
关于上面所说著作中的令人生厌的问题,如果细致的区分,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客观的,另一种是主观的。
客观的令人生厌往往是由于作者没有任何明确的观念或见闻知识可供表达。凡是具有明确观念或见闻知识的人都会用直接方式把它们表达出来,因此他们的作品总是能表达出明确清楚的概念,既不冗长乏味,也不含混模糊,因而根本不会令人生厌。即使他们的主要观点有错,但那也经过了明确思考和仔细考虑,至少在形式上是对的,因此他们所写的东西往往具有某些价值。而与之相反的,客观上令人生厌的作品则往往毫无价值。
主观方面令人生厌只是相对的,这主要因为读者对某一题目缺乏兴趣,也就是说,是由于读者本身的限制。因此,即使是最令人钦佩的作品,对某一读者而言也可能会在主观上感到厌烦。相反,即使是最坏的作品,对某一读者而言也可能会在主观上觉得很有趣,因为他可能对该书所讨论的问题或对作者本人感兴趣。
一个装腔作势的作家,就像一个把自己打扮起来免得让人把自己和一般民众同等看待的人一样,绅士人物是从来不敢冒这种风险的,尽管他可能衣着一般。正如过分装饰和穿着华丽衣服反而会表现出一个人的平凡一样,装腔作势的风格也会表明作者头脑的平庸。
不过,如果你想像说话一样写作,那是不对的。所有写作风格多少都应保持某种与碑文体相近的痕迹,碑文体是一切风格的原始形式。这种企图和相反的企图一样,都应该批评,因为要想像写作一样讲话,一方面得有些学究气,另一方面也得有理解力。
含混和模糊的表达方式,总是最坏的象征,因为表达的模糊百分之九十九都是由于思想模糊,而思想模糊又是由于思想本身中原有的不和谐不一致。如果头脑中所产生的是真正的思想,那应该立刻就能寻求到明确的表达方式,并且会很快达到目的。也就是说,经过明确思考的东西更容易找到适当的表达方式。
一个人所能琢磨出来的一切思想,总是能用明白易懂和毫不含混的文字轻松地表达出来。凡是把困难的、模糊的、含混的论述摆在一起的人,都不是真正地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们所具有的只是对它的一种模糊意识,并想尽力在此基础上形成思想而已。于是他们时常要对自己和他人掩饰一个事实,那就是实际上他们并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表达。
真理是完全**的,表达真理的方式越简单,真理的影响便越深刻。例如对人生空虚所做的悲叹,有什么能比乔布的话更使人印象深刻呢?乔布说:“人为妇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难。出来如花,又被割下。飞去如影,不能存留。”
任何多余的东西都是有害的,正因为如此,歌德纯真的诗歌比席勒经过修饰的诗歌不知要高明多少,也正因为这个,民歌产生了强有力的效果。
能够阅读的人当中,有超过十分之九的人除了报纸什么书都不读,因此他们的拼字法、文法和风格几乎都是根据报纸而来的,而且由于阅读的单一性,他们甚至会把自己对语言的扼杀看作是对语言进行的简洁、优美和真正的改革。
一般从事对学识要求低的行业的年轻人,只因为报纸是印出来的东西,就把报纸看作权威,因此国家应该慎重地采取行动,保证报纸完全不犯语言上的错误。国家应该设立检查者来监督报纸,检查者不支薪俸,只领奖金,每发现一个糟蹋语言或在风格上令人讨厌的文字、文法或语法结构上的错误,或发现用错的介词、系词,就可领取相当于20法郎的奖金,若发现风格和文法上的笑话,则可领取60法郎奖金,若一再发现,则奖金加倍,而这些奖金应由犯错者支付。
德国语言是任何人的玩物吗?就连最卑鄙的人都受到法律的保障,难道德国语言竟是如此的微不足道,以至于不值得法律进行保护了吗?可怜的凡夫俗子!如果准许所有胡说八道者和报纸作家有无限权力任意运用语言的话,德国语言不知道要变成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