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抗金英雄岳飞,他也因“极力贬斥抗金将士,阻止恢复;同时结纳私党,斥逐异己,屡兴大狱”等“光辉事迹”,而成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奸臣。
实际上,在北宋的时候,秦桧是一个“好人”,后来金兵打来了,把北宋打得嗷嗷叫,还抓了他们的皇帝,顺便把秦桧也抓了。再后来又把他放了回来,他一回来就变坏了。
01
秦桧出生于江苏南京一个地主家庭,他老爸还当过静江府古县(今广西永福县境)县令,从小受过良好的教育,长大后成了一名乡村教师。但他不安心本职工作,一心想飞黄腾达。当乡村教师是不可能发达的,所以他很郁闷,经常发这样的牢骚:“若得水田三百亩,这番不做猢狲王”。
哪怕只有三百亩水田,老子也不做这个劳什子孩子王!
如果不是金人,秦桧这个教育工作者,也许一辈子就是个教育工作者。金人南侵应该是他从吃教育饭变成吃政治饭的转折点。
那是靖康元年(1126)十一月的事情,金兵把首都汴京包围了,逼宋钦宗把太原、中山(今河北定州市,非广东中山)、河间三镇割让给它,否则就继续进攻。
秦桧得知消息,立即给宋钦宗上书,表示对来犯的金兵“不宜示怯,以自处削”,简单点儿说就是不能软弱,要强硬。
他还具体提了四条意见:一、金人贪得无厌,只能答应割燕山一路;二、金人狡猾奸诈,不能放松守备;三、召集百官详细讨论,选择恰当的语言写入誓书;四、在城外设馆安置金使,不能让其入城和上殿。
据《宋史·秦桧传》记载,秦桧的意见虽然没有得到宋钦宗答复,但他被任命为职方员外郎,一个类似于兵部参谋部的从六品官员。
按理说,早就不想搞教育的秦桧应该欣然接受才是,可是他却辞职不干,原因是这个职位隶属于张邦昌,他不想在他手下做事。
为什么不想做张邦昌的手下呢?原来那时候的张邦昌是河北割地使。秦桧不高兴了:你们给我的这个职务,好像是专为割地求和而设的,这可不是我想要的,否则当初我也不会提那四条意见了。我要是接受了这个职务,那不是打自己的脸吗?今后如何做人?我要辞职!
于是秦桧直接给皇帝写辞职信,不料对方理都不理。直到接到他的第三封辞职信,皇帝才满足了他的心愿。
由此可见,秦桧的主张是明确的,也是很坚决的,那就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向金人低头!
02
宋钦宗虽然批准了秦桧的辞职报告,后来却又命他以礼部侍郎的名义,和兵部尚书程王禹一起为割地使,陪同肃王赴金营,和金人进行谈判。
秦桧不敢推辞,接受了命令。
谈判回来后,经御史中丞李回、翰林承旨吴千干一起推荐,秦桧被任命为殿中侍御史,升为左司谏。
据说,秦桧被升官的原因,是因为他在和金人的谈判中坚持了自己的主张。
金人虽然放了秦桧等人,却不放肃王赵枢,将其扣为人质:割了地再放人。
朝廷再派人和金人谈判。这次派的人是诗人王云和吏部侍郎李若水。他们见了金军二元帅,二元帅很干脆:你们别废话了,这地割也得割,不割也得割,还是干脆点,照我们的要求割地吧。再啰唆也没用,浪费口水,留着口水养牙齿吧,不然——你们还要不要汴京了(坚欲得地,不然,进兵取汴京)?
当年十一月,皇帝召集百官开大会:金人非要割地,这事儿怎么办,大家都说说吧。结果支持割地的70人,反对的36人。
秦桧,就是那少数中的一个。
如果把两“派”简单地划分为“爱国者”和“卖国者”的话,那么直到现在,秦桧这个后来的大奸臣,仍然是一个坚定而可敬的爱国者,哪怕陪同肃王出使金营,在金人的强大压力下也没有放弃自己的主张。
他的“爱国主张”,在当时那种大环境下,无疑是可贵的。
不久之后他被任命为御史中丞,不知是否与此有关。
03
秦桧的巨大变化发生在被俘之后。
靖康元年闰十一月,都城汴京落入金人之手,金人还留了投降后的宋钦宗,还命令宋人立一个异姓人为皇帝。
何为“异姓人”?之前的宋朝皇帝姓赵,现在要立一个不姓赵的为帝。如今“先帝”在他们手里,他们的话不能不听。
可是立谁呢?这么大的事,留守王时雍自然不敢擅自做主,只好召集百官开会商议。不少人建议立张邦昌——金人不是要傀儡吗,姓张的正合适。但是监察御史马伸表示反对,他说这样一来,赵氏江山就不保了,咱们应该“共进议状”,把赵氏江山保下来。
马伸的主张得到了秦桧的支持,并且由他执笔完成了议状的起草,然后由他上书金帅,请求立赵氏为帝。
对这种违背金人意志的举动,金人自然不答应,给了秦桧一个“特系违令”的罪名,把他拘押在军营,后来又把他作为俘虏带走。
秦桧作为俘虏和徽钦二帝一起被带走的时候是1127年的四月,那时一个叫“楚”的傀儡政权已经建立,定都金陵(今南京),而傀儡皇帝,正是金人“欣赏”的张邦昌。需要帮手的张邦昌请金人把秦桧等人放回,但遭到拒绝。
一个月后,康王赵构在今天的河南商丘建立南宋。
消息传到做了金国俘虏的宋徽宗耳朵里,他把秦桧叫来:你文笔好,帮我给宗翰写一封信,就说我愿意派人通知我儿,“使子子孙孙永奉职贡”。
很显然,这么一个摇尾乞怜的举动,相当于卖身契,实际上是一种卖国行为。宋徽宗虽然没有明说,但意思却很明显,企图通过这种卖国行为,为自己换一个好待遇,说不定金人一高兴,放他回去也未可知。
作为起草人的秦桧,不会不明白宋徽宗的意思,但此时的他却再也不是从前那个坚持原则的秦桧,不但“欣然”命笔,还通过“厚贿”打通关节,把信交到宗翰手中。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宋徽宗的“卖身契”对他自己一点儿用也没有,却成全了秦桧的好事。“宗翰喜之,赐钱万贯、绢万匹”,完全是赏赐有功人员的节奏。
后世有人在提到这段时,给了一句评语,说秦桧是“一本万利的自卖”。
这些金人也真有意思,明明是宋徽宗“卖国”,结果却把好处给了秦桧,不但给了他很多钱很多绢,金太宗还把秦桧赐给他弟弟挞懒为手下。
04
由此看来,秦桧在贿赂宗翰时,一定做了手脚,使事情看起来像是他的主张,而非宋徽宗本意,不然金人是没有道理把他当“功臣”的。
被金太宗赐给挞懒后,更大的好处马上就来了:1127年十月,一起被俘的陈过庭等北宋官员被流放到显州(今辽宁北镇县东南),只有秦桧一人留在了燕山府“任用”。不久他就被任命为“参谋军事”,还当上金人的官了!
大概干得不错,金军元帅还特地请秦桧吃饭,席上陪酒的全是王公贵戚的女人!
从那时起,秦桧算是彻底沦为了金人的鹰犬。从前那个坚持原则、不向金人低头的热血青年不见了。
他的这种巨大转变,不知是不是对“识时务者为俊杰”这句古语最好的注脚。
这只鹰犬很快就又得到了为金人出力的机会。
1129—1130年,负责淮东战场的挞懒让秦桧给他参谋军事。除了给金人出主意打自己人,秦桧还替金人给被围困的楚州人(今江苏淮安)写劝降信(《盘洲文集》卷74《先君迷》有记载)。
“楚州之战”是当时南宋最壮烈的保卫战之一,壮烈程度前所未有。在粮尽援绝的情况下,楚州军民听从赵立指挥,吃完树皮吃草根,吃完草根饿着肚子,依然顽强抵抗,他们用死守不屈,响亮地回答了秦桧的劝降。城破的那天尤其惨烈——军民“抑痛扶伤巷战,虽妇人女子亦挽贼俱溺于水”。
05
“楚州之战”中南宋军民的拼死抵抗,使金人认识到单靠武力是无法让其亡国的,得想另外的办法。
俗话说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诱以和议,内外勾结”,才能最终达到目的,而此时已经投靠他们,但在南宋朝野还未彻底暴露的秦桧,无疑是从内部攻破南宋堡垒的最佳人选。
基于这样的考虑,金人把秦桧放了回去,以做内应。
秦桧的回归引起了众多朝臣的怀疑:为什么其他人没有回来,就他回来了?秦桧说这很简单嘛,我把监视我的金兵杀了,抢了一条船,就这样逃回来了,你们不信就去问嘛。我对祖国如此忠心,你们是没有理由怀疑我的。
相信他的人还是有的,比如宰相范宗尹和枢密院的李回,他们和秦桧的关系一直很好,自然会站出来替他说话,还用人格担保他的忠心。
回到“祖国”的秦桧,很快向最高领导提出他的主张:如欲天下无事,南自南,北自北。要想天下无事,就得“南人归南,北人归北”。
实际上这不是秦桧的主张,而是金人的主张,他不过是忠实地执行了金人的旨意而已。
从字面上来说,这个主张似乎很有道理。问题是当时南宋军队的将士大多是西北人河北人山东人,按照这个主张去办,大批北方土地就得归金人,这些北方人都得回去让金人统治。所以这个主张的实质是解除南宋的武装,如果南宋答应了就是自毁长城。金军如果再度南侵,南宋连抵抗的力量都没有,只有举手投降的份儿。
而这正是金人想要的。
秦桧是个聪明人,不会不明白金人的阴险,但他却在赵构面前把这个主张的“好处”吹得天花乱坠,让赵构相信只有这样才能给南宋带来和平。当秦桧送上挞懒的“求和书”,赵构更加相信了秦桧的忠心,称赞他“忠朴过人”,表示“又得一佳士也”,高兴得觉都睡不着。
得到赵构赏识的秦桧很快登上了宰相的宝座。
那以后他干的一系列坏事,诸如排异己、结死党,贬斥张浚、赵鼎,收韩世忠、岳飞等大将兵权等等,真是罄竹难书。仅为了使宋高宗的投降主义道路能够顺利地走下去,就以“莫须有”的罪名诬陷、杀害岳飞,就足以使他遗臭万年!
06
有人说秦桧也是一个“受害者”,他之所以那样做,不过是忠实地执行了宋高宗的投降主义路线而已。
这不是真相!
真相是这样的:那时候的宋高宗,其实并未真想走投降主义路线,只不过在和、战之间摇摆,他后来“专意乞和”,正是秦桧当了宰相之后。
这个宰相整天在他耳边唠叨乞和的好处,宋高宗能不动心吗?!他摇摆的天平,自然会偏向这一边。
还是朱熹看得明白,他在《戊午谠议序》里指出:“秦桧之罪所以上通于天,万死而不足以赎买,正以其始则唱邪谋以误国,中则挟虏势以要君……而末流之弊,遗君后亲,至于如此之极也。”
更何况后来,也就是秦桧在取得对金投降的全权代表之后,朝廷所有大事都是他说了算,宋高宗基本上连发言权都没有了。那时候的秦桧可以轻易地将赵构这个皇帝玩弄于股掌之上,赵构如对他的决定有异议,他就动不动“挟金人之势以要君”——这是金人叫咱们这么干的,咱们敢不听吗?
动不动就利用金人的势力来要挟皇帝,这就是秦桧大权在握后经常干的事。这种事如果不是出于他的自觉自愿,还有第二种解释吗?
尤其值得玩味的是秦桧病死后宋高宗的大笑:“老匹夫终于死了!老子再也用不着在膝裤中藏匕首了!”
秦桧死了,宋高宗大松了一口气,因为再也没有人动不动就“要君”了,他再也不用经历“初奇桧,继恶桧,后爱桧,晚复畏桧”这种精神折磨了。
为一个早有定论的奸臣“平反”,应该不是那么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