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世的国家沿袭之,则为工官。《考工记》的工官有两种:一种称某人,一种称某氏。称某人的,当是技术传习,不以氏族为限的,称某氏的则不然。工用高曾之规矩,古人传为美谈。此由(一)古人生活恬淡,不甚喜矜奇斗巧。(二)又古代社会,范围窄狭,一切知识技能,得之于并时观摩者少,得之于先世遗留者多,所以崇古之情,特别深厚。(三)到公产社会专司一事的人,变成国家的工官,则工业成为政治的一部分。政治不能废督责,督责只能以旧式为标准。司制造的人,遂事事依照程式,以求免过(《礼记·月令》说:“物勒工名,以考其成。”《中庸》说:“日省月试,饩廪称事,所以来百工也。”可见古代对于工业督责之严)。(四)封建时代,人的生活是有等级的,也是规范的。竞造新奇之物,此两者均将被破坏。
所以《礼记·月令》说:“毋或作为**巧,以**上心。”《荀子·王制》说:“雕琢文采,不敢造于家。”而《礼记·王制》竟说:“作奇技奇器以疑众者杀。”此等制度,后人必将议其阻碍工业的进步,然在保障生活的轨范,使有权力和财力的人,不能任意享用,而使其余的人,(甲)看了起不平之念;(乙)或者不顾财力,互相追逐,致以社会之生活程度衡之,不免流于奢侈,是有相当价值的,亦不可以不知道。即谓专就技巧方面立论,此等制度阻碍进步也是冤枉的。为什么呢?
社会的组织,暗中日日变迁,而人所设立的机关,不能与之相应,有用的逐渐变为无用,而逐渐破坏。这在各方面皆然,工官自亦非例外。(一)社会的情形变化了,而工官未曾扩充,则所造之物,或不足以给民用。(二)又或民间已发明新器,而工官则仍守旧规,则私家之业渐盛。(三)又封建制度破坏,被灭之国,被亡之家,所设立之机关,或随其国家之灭亡而被废,技术人员也流落了。如此,古代的工官制度,就破坏无余了。
《史记·货殖列传》说:“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汉书·地理志》所载,至汉代尚存的工官,寥寥无几,都代表这一事实。《汉书·宣帝纪赞》,称赞它“信赏必罚,综核名实”,“技巧工匠,自元成间鲜能及之”。陈寿《上诸葛氏集表》,亦称其“工械技巧,物究其极”(《三国蜀志·诸葛亮传》),实在只是一部分官制官用之物罢了,和广大的社会工业的进退,是没有关系的。当这时代,工业的进化安在呢?
世人每举历史上几个特别智巧的人、几件特别奇异之器,指为工业的进化,其实是不相干的。公输子能削竹木以为鹊,飞之三日不下(见《墨子·鲁问篇》《淮南子·齐俗训》),这自然是瞎说,《论衡·儒增篇》业经驳斥他了。然如后汉的张衡、曹魏的马钧、南齐的祖冲之、元朝的郭守敬(马钧事见《三国魏志·杜夔传》注,余皆见各史本传),则其事迹绝不是瞎说的。他们所发明的东西安在呢?崇古的人说:“失传了。这只是后人的不克负荷,并非中国人的智巧,不及他国人。”喜新的人不服,用滑稽的语调说道:“我将来学问够了,要做一部中国学术失传史。”(见从前北京大学所出的《新潮杂志》)其实都不是这一回事。
一种工艺的发达,是有其社会条件的。指南针,世界公认是中国人发明的。古代曾用以驾车,现在为什么没有?还有那且走且测量路线长短的记里鼓车,又到什么地方去了?诸葛亮改良连弩,马钧说:我还可以再改良,后来却不曾实行,连诸葛亮发明的木牛流马,不久也失传了。假使不在征战之世,诸葛亮的心思,也未必用之于连弩。假使当时魏蜀的争战,再剧烈些,别方面的势力,再均平些,竟要靠连弩以决胜负,魏国也未必有马钧而不用。假使魏晋以后,在商业上,有运巴蜀之粟,以给关中的必要,木牛流马自然会大量制造,成为社会上的交通用具的。不然,谁会来保存它?同理:一时代著名的器物,如明朝宣德、成化,清朝康熙、雍正、乾隆年间的瓷器,为什么现在没有了?这都是工业发达的社会条件。还有技术方面,也不是能单独发达的。一器之成,必有互相连带的事物。如公输子以竹木为鹊,飞之三日,固然是瞎说。王莽时用兵,募有奇技的人。有人自言能飞。试之,取大鸟翮为两翼,飞数百步而坠(见《汉书·王莽传》),却绝不是瞎说的,其人亦不可谓之不巧。假使生在现在,断不能谓其不能发明飞机。然在当日,现今飞机上所用种种机械,一些没有,自然不能凭空造成飞行器具。所以社会条件不具备,技术的发展,而不依着一定的顺序,发明是不会凭空出现的。即使出现了,也只等于昙花一现。以为只要消费自由,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工艺自然会不断地进步,只是一个浅见。
工官制度破坏后,中国工业的情形,大概是这样的:根于运输的情形,寻常日用的器具,往往合若干地方,自成一个供求的区域。各区域之间,制造的方法,和其所用的原料等,不必相同。所以各地方的物品,各有其特色。(一)此等工人,其知识,本来是蹈常习故的。(二)加以交换制度之下,商品的生产,实受销场的支配,而专司销售的商人,其见解,往往是陈旧的。因为旧的东西,销路若干,略有一定,新的就没有把握了。因此,商人不欢迎新的东西,工人亦愈无改良的机会。(三)社会上的风气,也是蹈常习故的人居其多数,所以其进步是比较迟滞的。至于特别著名的工业品,行销全国的,亦非没有。则或因(一)天产的特殊,而制造不能不限于其地。(二)或因运输的方便,别地方的出品,不能与之竞争。(三)抑或因历史上技术的流传,限于一地,如湖笔、徽墨、湘绣等,即其一例。
近代的新式工业,是以机制品为主的。自非旧式的手工业所能与之竞争。经营新式工业,既须人才,又须资本,中外初通时的工商家,自不足以语此,自非赖官力提倡不可。然官家的提倡,亦殊不得法。同治初年,制造局、造船厂等的设立,全是为军事起见,不足以语于实业。光绪以后所办的开平煤矿、甘肃羊毛厂、湖北铁厂、纱厂等,亦因办理不得其法,成效甚少。
外货既滔滔输入,外人又欲在通商口岸设厂制造,利用我低廉的劳力,且省去运输之费。自咸丰戊午、庚申两约定后,各国次第与我订约,多提出此项要求。中国始终坚持未许。到光绪甲午和日本战败,订立《马关条约》,才不得已而许之。我国工业所受的压迫,遂更深一层,想挣扎更难了。然中国的民智,却于甲午之后渐开,经营的能力,自亦随之而俱进。
近数十年来,新兴的工业,亦非少数,惜乎兴起之初,未有通盘计划,而任企业之家人自为战,大多数都偏于沿江沿海。公元1937年战事起后,被破坏的,竟达70%。这亦是一个很大的创伤。然因此而(一)内地的宝藏,获得开发,交通逐渐便利。(二)全盘的企业,可获得一整个的计划,非复枝枝节节而为之。(三)而政治上对于实业的保障,如关税壁垒等,亦将于战后获得一条出路。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就要看我们怎样尽力奋斗了。
商业当兴起时,和后来的情形,大不相同。《老子》说:“郅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来。”这是古代各部族最初孤立的情形。到后来,文化逐渐进步,这种孤立状况,也就逐渐打破了。
然此时的商人,并非各自将本求利,乃系为其部族做交易。部族是主人,商人只是伙友,盈亏都由部族担负,商人只是替公众服务而已。此时的生意,是很难做的。(一)我们所要的东西,哪一方面有?哪一方面价格低廉?(二)与人交换的东西,哪一方面要?哪一方面价格高昂?都非如后世的易于知道。(三)而重载往来,道途上且须负担危险。商人竭其智力,为公众服务,实在是很可敬佩的。而商人的才智,也特别高。如郑国的弦高,能却秦师,即其一证(《左传》僖公三十三年)。此等情形,直到东西周之世,还有留遗。
《左传》昭公十六年,郑国的子产,对晋国的韩宣子说:“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藿而共处之。”开国之初,所以要带着一个商人走,乃是因为草创之际,必要的物品,难免阙乏,庚财(见第五章)、乞籴,都是不可必得的。在这时候,就非有商人以济其穷不可了。卫为狄灭,文公立国之后,要注意于通商(《左传》闵公二年),亦同此理。
此等商人,真正是消费者和生产者的朋友。然因社会组织的变迁,无形之中,却逐渐变作他们的敌人而不自知了。因为交换的日渐繁盛,各部族旧有的经济组织,遂不复合理,逐渐遭遇破坏。旧组织既破坏,而无新组织起而代之。人遂不复能更受社会的保障,其作业,亦非为社会而作,于是私产制度兴起了。
在私产制度之下,各个人的生活,是要自己设法的。然必不能物物皆自为而后用之。要用他人所生产的东西,只有(一)掠夺和(二)交换两种方法。掠夺之法,是不可以久的。于是交易大盛。然此时的交易,非复如从前行之于团体与团体之间,而是行之于团体之内的。人人直接交易,未免不便,乃渐次产生居间的人。一方面买进,一方面卖出,遂成为现在的所谓商业。非交易不能生活,非借居间的人不能交易,而商业遂稳操社会经济的机键。
在私产制度之下,人人的损益都是要自己打算的,各人尽量寻求自己的利益。而生产者要找消费者、消费者要找生产者极难,商人却处于可进可退的地位,得以最低价(只要生产者肯忍痛卖)买进,最高价(只要消费者能够忍痛买)卖出,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无如之何。所以在近代工业资本兴起以前,商人在社会上,始终是一个优胜的阶级。
商业初兴之时,只有现在所谓定期贸易。《易经·系辞传》说:神农氏“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就指示这一事实的。此等定期贸易,大约行之于农隙之时,收成之后。所以《书经·酒诰》说:农功既毕,“肇牵车牛远服贾”。《礼记·郊特牲》说:“四方年不顺成,八蜡不通”“顺成之方,其蜡乃通”(蜡祭是行于十二月的。因此,举行定期贸易)。
然不久,经济愈形进步,交易益见频繁,就有常年设肆的必要了。此等商肆,大者设于国中,即《考工记》所说“匠人营国,面朝后市”。小者则在野田墟落之间,随意陈列货物求售,此即《公羊传》何《注》所谓“因井田而为市”(宣公十五年)。《孟子》所谓“有贱丈夫焉,必求龙断而登之”,亦即此类,其说已见第八章了。《管子·乘马篇》说:“聚者有市,无市则民乏。”可见商业和人民的关系,已密接而不可分离了。
古代的大商人,国家管理之颇严,《管子·揆度篇》说:“百乘之国,中而立市,东西南北,度五十里。”千乘之国,万乘之国,也是如此。这是规定设市的地点的。《礼记·王制》列举许多不鬻于市的东西。如(一)圭璧金璋,(二)命服命车,(三)宗庙之器,(四)牺牲,(五)锦文珠玉成器,是所以维持等级制度的。(六)奸色乱正色,(七)衣服饮食,是所以矫正人民的生活轨范的。(八)布帛精粗不中度,幅广狭不中量,(九)五谷不时,(十)果实未熟,(十一)木不中伐,(十二)禽兽鱼鳖不中杀,是所以维持社会的经济制度,并保障消费人的利益的。总之,商人的交易,受着干涉的地方很多。《周官》司市以下各官,则是所以维持市面上的秩序的。
我们可想见,在封建制度之下,商人并不十分自由。封建政体破坏了,此等规则,虽然不能维持,但市总还有一定的区域。像现在通衢僻巷,到处可以自由设肆的事是没有的。北魏胡灵后时,税入市者人一钱,即其明证。《唐书·百官志》说:“市皆建标筑土为候。凡市日,击鼓三百以会众,日入前七刻,击钲三百而散。”则市之聚集,仍有定期,更无论非市区了。现在设肆并无定地,交易亦无定时,这种情形,大约是唐中叶以后,逐渐兴起的。看宋朝人所著的《东京梦华录》(孟元老著)、《武林旧事》(周密著)等书可见。到这地步,零售商逐渐增多,商业和人民生活的关系,亦就更形密切了。
商业初兴时,所运销的,还多数是奢侈品,所以专与王公贵人为缘。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史记·货殖列传》)。晁错说汉朝的商人,“交通王侯,力过吏势”(《汉书·食货志》),即由于此。此等商人,看似势力雄厚,其实和社会的关系是比较浅的。其厕身民众之间,做囤积和贩卖的工作的,则看似低微,而其和社会的关系,反较密切。因为这才真正是社会经济的机键。
至于古代的贱视商人,则(一)因封建时代的人,重视掠夺,而贱视平和的生产事业。(二)因当时的商业,多使贱人为之。如刁间收取桀黠奴,使之逐渔盐商贾之利(《史记·货殖列传》)。此等风气,以两汉时代为最甚。后世社会阶级,渐渐平夷,轻视商人,亦就不如此之甚了。抑商则另是一事。轻商是贱视其人,抑商则敌视其业。因为古人视商业为末业,以为不能生利。又因其在社会上是剥削阶级,然抑商的政令,在事实上,并不能减削商人的势力。
国际间的贸易,自古即极兴盛。因为两国或两民族,地理不同、生产技术不同,其需要交易,实较同国同族人为尤甚。试观《史记·货殖列传》所载,凡和异国异族接境之处,商务无不兴盛(如天水、陇西、北地、上郡、巴、蜀、上谷至辽东等),便可知道。汉朝尚绝未知西域为何地,而邛竹杖、蜀布,即已远至其地,商人的辗转贩运,其能力亦可惊异了。《史记·货殖列传》又说:番禺为珠玑、玳瑁、果、布之凑。这许多,都是后来和外洋互市的商品(布当即棉布),可知海路的商业,发达亦极早。
中国和西域的交通,当分海、陆两路。以陆路论:《汉书·西域传》载杜钦谏止遣使报送罽宾使者的话,说得西域的路阻碍危险,不可胜言,而其商人竟能冒险而来。以海路论:《汉书·地理志》载中国人当时的海外航线,系自广东的徐闻出发;所经历的地方,虽难悉考,其终点黄支国,据近人所考证,即系印度的建志补罗(冯承钧《中国南洋交通史》上编第一章)。其后大秦王安敦,自日南徼外,遣使通中国,为中欧正式交通之始。
两晋南北朝之世,中国虽然丧乱,然河西、交、广,都使用金银。当时的中国,是并不以金银为货币的,独此两地,金银获有货币的资格,即由于与外国通商之故。可见当中国丧乱时,中外的贸易,依然维持着。承平之世,特别如唐朝、元朝等,疆域扩张,声威远播之时,更不必说了。但此时所贩运的总带有奢侈品性质(如香药、宝货便是,参看第八章),对于普通人民的生活,关系并不深切。到近代产业革命以后,情形就全不相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