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13、吃晚餐(1 / 1)

十点太阳高照,一片勃勃生机。

孙魁靠在吸烟室的墙壁上,眯着干涩的眼睛,默默的抽烟。

凌晨,他把元柔送回家后,先回家洗了个澡。

然后从衣柜里翻出了两条新内裤。

拿着内裤呆看了几秒,才塞进了斜挂包的最里面。

用手机看了眼时间,距离上班还有几个小时。

他本来想眯一会,结果一想到晚上要去元柔家,孙魁立马就精神了,比涂风油精还精神……

他穿什么衣服去?

秋冬天他最常穿的就是套头衫和卫衣,因为他头发剃的比较短,一到这种天气就冻头皮。

不穿带帽子的衣服,就得带个帽子。

但今晚不一样,他要去元柔家吃饭,说不定还要留宿。

孙魁想了想,拿出了衣柜里最正式的一套。

硬材质衬衫搭配利落的西装。

孙魁的身材非常标准,肩宽腿长有腹肌,背部肌肉明显,侧腰线条流畅。

这样的身材穿西装,可以完美的展现出身材的优点……就是脸凶了点。

见孙魁穿得这么正式,吃包子的张琦好奇道:“孙队,今天真帅!下午请假去参加婚礼啊?”

孙魁打开电脑,头也不抬道:“晚上去女朋友家吃饭。”

张琦反应了几秒,才反应过来孙魁说的是“女朋友”。

“……嫂、嫂子?孙队您有女朋友了?!”张琦一嗓子嚎出去,办公室里的人们一顿,纷纷停下了手头的动作。

孙魁这才抬头道:“很奇怪吗?”

张琦连忙摆手道:“没,没有,就是没听说过。”

怎么是很奇怪!简直是太奇怪了!

他昨天还跟杨风胡侃,说孙队肯定没有老婆!结果今天就蹦出来了一个女朋友!

孙魁瞥了他一眼:“别那么八卦,吃完饭去干活。”

张琦咬着包子点头,还是忍不住问道:“孙队,等忙完案子,带嫂子出来吃顿饭啊!让我们都认认人。”

能看上他们孙队的女人,是何等的彪悍,张琦着实好奇……

重案组其他人一听,纷纷附和:“对,孙队,您问问嫂子,我们请她吃饭!”

孙魁从进了警察局,这些年一直都是单身,如今终于有了女朋友,重案组的大家更多是为他高兴。

孙魁拿着烟起身,冲众人道:“我回去问问她。”

扪心自问,孙魁当然想把元柔介绍给他的警员们认识。

但两人刚处还没到二十四小时,一切都不算一落一稳。

孙魁不是有了什么东西都喜欢炫耀的人。

刚才张琦问他,他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自己也有些意外。

深呼吸两口气,心里告诉自己要沉得住气。

十点左右,随着炙热的暖阳,一阵阵困意涌了上来。

今天没有案子需要在外跑,孙魁只能来回去吸烟室抽烟提神。

中午,趁休息时间,他在车后座上补了个眠,整个人才算醒了过来。

下班时间一到,也没有案子搞突然袭击,孙魁终于准时准点下班。

张琦贱兮兮的带头鼓掌:“祝孙队百年好合!”

其他人跟着起哄:“和嫂子甜甜蜜蜜!”

张琦继续口无遮拦:“百子千孙,金枪不倒!”

正好办公室里现在没女生,几个男人笑得东倒西歪。

孙魁:“……”

他原来还没注意到,组里人还挺关心他个人感情问题……

想着不能空手去,孙魁今天中午就用手机软件订了一束花。

在孙魁的概念里,花就那几种,最能表现爱意的,就只有玫瑰了。

九朵玫瑰再加点小点缀,裹成的小花束非常精致漂亮。

店员贴心的问:“要写卡片吗?”

孙魁不懂这些,说道:“女生收到会开心?”

店员笑道:“会的。”

孙魁想了想:“要一张。”

“现在写吗?”

孙魁:“……一会写。”

拿着花束走出店门,路过的行人们都会打量两眼。

可能是一束花朵柔化了孙魁坚硬的外表,让他整个人的气质看起来更加温和,还有女高中生指着花,跟旁边的朋友说笑。

孙魁有点不习惯,他拿着花钻进车里,思考卡片上写什么。

我爱你?

太俗了。

脑海中灵光一现,孙魁拿出车里备着的圆珠笔,一笔一划的写了一句话。

将卡片叠好,插进了花束中。

车子刚到停车场,元柔的短信就发了过来:“到了的话按门铃,1202。”

孙魁:“到了,我买点喝的上去?”

元柔:“酒和茶家里都有。”

孙魁在车里静坐了三十秒,拿着花束走下了车。

按下楼外面的呼叫装置,元柔给他打开了大门。

坐进电梯,孙魁的眼睛盯着楼层上升的数字盘,直到升至十二层。

电梯门打开,外面站着一个人。

“这是给我的?”

元柔今天穿了一件香槟色吊带长裙,露出白皙的前胸与后背,一头大波浪随意的盘在头顶,看起来温柔又居家。

就是长裙的领口有点大,让孙魁晃了一下眼。

“是。”

孙魁走出电梯,姿势有些僵硬的递出玫瑰。他显然不善言辞,连句“希望你喜欢”都不会说。

元柔双手接了过去,将脸埋在花朵里吸了一口气,能看出来,她很喜欢。

“还有卡片?”元柔惊喜的挑了挑眉。

孙魁:“……花店给准备的……我的字体不太好看。”

元柔不急于现在打开。

手写的卡片,要在更加私密的地方阅读。

眼神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孙魁,元柔右手牵住他的大手,笑道:“你穿西装很性感。”

性感?他?

虽然不是很明白男人的性感,但孙魁还是礼貌的点了点头,并轻轻的反握住了元柔的小手。

之所以不用力,是因为元柔的手太软,他怕握疼她。

“走,先进屋。”

孙魁送元柔回过几次家,但一次都没进过屋。

等走进元柔的房间,才发现里面的装修风格与她本人的打扮着实不符,更倾向于她车里的简约设计。

厚重的窗帘,黑色的布料,亮度调暗的灯光,让整个房间的氛围看起来很容易入睡。

元柔脱下凉拖,光着洁白的脚丫走在深棕色的地板上:“你可以穿拖鞋,也可以光脚。”

孙魁:“我脚底有汗,穿拖鞋吧。”

元柔:“在你右手鞋柜里,有一双新的大号拖鞋,我搬来之后,除了搬家工人和保洁,你是一个人客人。”

孙魁换鞋的功夫,元柔找来了一个容器装玫瑰花。

装花的容器材质类似于银器,外面镀了湛蓝色的珐琅,不规则的凹凸设计让整个容器看起来风格独特。

放好了花,元柔才用手指将卡片夹了出来。

孙魁这个写卡片的当事人有些不好意思,拿着斜挎包走进客厅。

他下意识的环顾了一下四周,一个客厅,一个餐厅加厨房,一个浴室,还有两个卧室。

元柔看到卡片上的内容,不由得露出了笑意,她像猫一样优雅的走到孙魁的身前,将卡片内容冲向他道:“你亲口念给我听。”

孙魁轻咳了两下,还好他够黑,看不出来不好意思。

他缓缓念道:“我是你的终身换水员。”

他的声音低沉,配上一脸严肃的表情,就像在念什么演讲稿。

仿佛这句话不是他写的一样。

元柔笑了起来,右手轻点孙魁的胸口:“孙警官,你的梦想真别致,别人都想当骑士,只有你想当换水员。万一我家换自动净水装置,不喝桶装水了呢?”

孙魁一本正经道:“……我会修电器,净水装置有了问题,应该也可以。”

元柔:“现在的电器都保修。”

孙魁:“保修服务都有工作时间限制,我二十四小时上门。”

元柔:“谁家会需要半夜修电器?”

孙魁低头,握住元柔在他胸前轻点的手,认真道:“你家,因为你开夜间诊所。”

元柔“哈哈”的笑了起来,扯过孙魁的大手,在他手背上咬了一口,又亲了亲牙印。

“没想到我们的孙警官,还挺能诡辩。”

孙魁锐利的眼神盯着自己手背的牙印,说道:“审犯人审多了。”

元柔小脚踩了踩他:“你说我是犯人?”

孙魁想起自己很久之前的胡思乱想,说道:“嗯,偷心贼。”

元柔吐了吐舌头,笑道:“真土!”

孙魁点头:“我不时髦。”

孙魁弯腰,环抱住元柔的腰肢。

元柔非常舒服的靠在他的臂弯里,双臂环上他的肩膀,抬头望他,带着点撒娇的意味道:“你今天怎么背包了?”

平时只揣两个手机一个钱包和一包烟。

孙魁:“……因为要装换洗内裤,塑料袋会被别人看见。”

元柔又笑了,她右脚顺着孙魁的西装裤上滑,问道:“知道我为什么让你带换洗衣物来吗?”

孙魁想了想:“……知道,但不太确认。”

元柔直视他的双眼问道:“你觉得太快了?”

孙魁诚实道:“如果可以,我不介意现在就开始。”

假使能时光倒流,甚至可以提前到几个月之前。

元柔凑近,轻吹他的喉结:“那你觉得我们现在应该干什么?”

正确的回答是,吃饭。

因为孙魁已经看到了餐厅里丰盛的晚餐,可是他的大脑显然不太理智。

他双臂用力,轻松将元柔托起,他抬头看着她,目光灼灼道:“我觉得我现在应该吻你。”

元柔笑着低头:“警官大人,勇敢点。”

勇敢的孙警官就像头出笼的狮子,在元柔的一声令下,迅猛的脱笼而出。

凶猛的亲吻她,温柔的拥抱她,热烈的表达他的爱意。

作者有话要说: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