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魁坐在驾驶位,楚某坐在副驾驶,两人看似轻松的在闲聊。
孙魁掏出烟,冲向楚某:“抽烟吗?”
楚某笑着抽出一根道:“谢谢孙队,”
孙魁单手拿烟盒,叼出来了一根,先把火给楚某,随后点燃自己的。
吐出一口烟,孙魁接着道:“小楚你上一份工作是什么?”
楚某:“产品销售。”
孙魁:“销售不好干吧。”
楚某左手弹了弹烟灰,道:“是,挺受气的,压力也大,每天都很焦躁。”
孙魁:“下份工作想干什么?”
楚某:“暂时不想干销售了,想干些松快的。”
孙魁眼神滑过他的手腕小臂,干干净净,没有任何新添的抓伤或是伤痕。
楚某摸了把头发,道:“警察更辛苦吧,无论几点都得出现场。”
孙魁:“就没有不辛苦的工作,习惯了就好。当警察有一点好,其他职业比不了。”
楚某:“维护社会秩序?”
孙魁摇头:“能光明正大的上班开小差,想抽烟抽烟,想喝茶喝茶。”
楚某笑了笑,抬手去摸自己的后脑。
他好像很喜欢摸自己的头发,光是今天,他就摸了不下五次。
注意到孙魁的视线,楚某顿了一下,放下手道:“我有点脱发。”
孙魁点点头,眼睛看向前方,一个身影吸引住了他的视线。
在前方几米远的阴凉处,站着一个女人。
她穿着水绿色的碎花长裙,裙摆垂在脚面上。
头发披散在肩头,头顶打了一把巨大的伞,将她整个人的面容都遮挡在伞下。
要是在白天,这幅景象并不奇怪,毕竟o市的阳光对于爱美的女性来说,有些太过于充足。
可现在是下午5点多,太阳即将下山时分。
就算只看到下半张脸,孙魁也认出来了这个人。
元柔。
想了想,孙魁对楚某道:“我看到一个朋友,打声招呼,不耽误太多时间。”
楚某连忙道:“没事。”
孙魁打右转灯,顺嘴问道:“对了,小楚,你刚才说,在二楼拐角看到了一个男的,要是给你几张照片,你能认出来吗?”
楚某停了一下道:“长得太像的话,估计认不出来。”
孙魁:“你说他戴副眼镜,斯斯文文,比你矮一点是吧。”
楚某:“不是,他比我高一点,一米七五左右。”
孙魁点点头,车子减速,停靠在路边,他掏出工作手机道:“我刚收到条信息,你稍等。”
楚某:“好,不着急。”
孙魁打开相册,里面基本上都是与案件有关的照片,他找出一个极其符合楚某所说“戴眼镜,斯斯文文”的男性半身照片。
孙魁装作刚收到照片的模样,把屏幕冲向楚某:“正好,小楚你看看,是不是这个人?”
楚某看了不到三秒就道:“不是他。”
孙魁:“真不是?你再看看。”
楚某又看了看,肯定道:“不是。”
孙魁面露遗憾的收回手机,返回桌面。
楚某眼睛扫过孙魁的手机,问道:“这是嫌疑人?”
孙魁摇摇手:“没事。”
他收好手机,刚要下车窗跟元柔打招呼,一回头,发现元柔举着大伞,已经走到了他的车窗旁。
浅灰色的指尖轻轻的点了点车窗,她戴着一副墨镜,含笑道:“孙警官。”
上次见面,还是在她的诊所,一晃已经过去了许多天。
孙魁摇下车窗,元柔的黑伞实在太大,遮挡住了上方的光线,将两人笼罩在了昏暗的小空间内。
孙魁问道:“你去哪?”
元柔眼神瞥过孙魁后方的楚某,眸光微闪,收回视线笑着道:“想打车回诊所,现在是出租车交班高峰期,好几辆都不载我。”
孙魁道:“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送你一程,但我得先去一趟莲花路。”
元柔开心道:“真的吗?好啊,我不着急。”
孙魁:“上后座。”
他转头对楚某道:“小楚,我先送你,再送我朋友。”
楚某道:“没关系,孙队您怎么方便怎么来。”
元柔在车边迅速收伞,钻进了车内,仿佛外面正在下大雨一般。
钻进车里以后,孙魁才发现她头顶上还有一顶遮阳帽。
这得是有多怕晒?
元柔摘掉墨镜,露出一张漂亮的美人面。
楚某从后视镜里往后看了一眼,刚好与元柔对视,她轻轻的冲他笑了笑。
楚某点头,有些腼腆的微笑了一下。
孙魁看到后视镜中两人的互动,对元柔道:“那群人最近有来诊所吗?”
指的是上次两个烧烤店的老板。
元柔从随身携带的羊皮腋下包中拿出手帕,按压了几下额头上的薄汗,道:“没有,他们若是来了,我早就有借口给孙警官打电话了。”
孙魁:“给我?”
元柔笑道:“领奖状啊。”
孙魁眼含笑意道:“我备好奖状等着元医生。”
元柔身上带着柔和的花香,她皮肤白皙,就像一块散发着浓郁香气羊脂玉。
元柔看向副驾驶的楚某,笑着道:“孙警官,这位是?”
还没等孙魁说话,楚某自己说道:“您好,我姓楚,叫楚贺龙。”
元柔:“您好,我姓元,您也是警察?”
楚贺龙摇头:“不是,孙队只是顺路送我回家。”
元柔“哦”了一声,微笑着结束了这个话题。
元柔长得很好看,还总是带着笑容。
楚贺龙无意识的就会通过后视镜往后看两眼。
孙魁突然间插话道:“小楚,出事那天,三点钟重播的是什么综艺来着?”
楚贺龙几乎是下意识的回答道:“《问题状元》,一档科普类栏目。”
孙魁:“我很少看综艺,讲的什么内容?”
楚贺龙想都没想,就开始复述他看过的内容。
孙魁的记忆力很不错,尤其是当他怀疑一个人的时候。
楚贺龙无论是对刘某的描述、确认,还有综艺节目的复述,都非常精确。
待楚贺龙讲完,元柔笑着道:“原来楚先生在协助孙警官查案,我还以为您跟我算半个同行,是法医。”
楚贺龙奇怪道:“哎?为什么这么说?”
元柔笑着道:“气质吧。”
孙魁将车停在楼下可随意停车区域,对楚贺龙道:“到了,今天多谢你了。”
楚贺龙解开安全带:“谢谢孙队,你不是要看现场吗,跟我一起上去?”
孙魁:“不了,刚才的信息我还没有回电话,你先上去吧。”
楚贺龙:“那我就先走了。”
他向后座的元柔摆了摆手,下车走了。
孙魁凝视着他的背影,问道:“元医生刚才为什么说他像法医?”
元柔右手握着乳白色的手帕,笑着道:“不瞒孙警官说,我当医生也是有缘由的,我从小鼻子就很灵,尤其对血腥味,比鲁米诺还灵。”
这倒是个新奇事儿。
要是别人说了这事,孙魁估计听完就扔到了脑后,因为纯属胡扯。
但元柔一说,他就有兴趣听一听。
元柔道:“我说了孙警官也不一定信,我们可以玩个游戏。”
孙魁有兴趣道:“你说。”
元柔想了想,指着街道斜对面的鸡肉铺道:“孙警官,麻烦您去买一斤鲜鸡肝。”
孙魁:“行,你等着。”
元柔:“我转给你钱。”
孙魁刚想说不用,话到嘴边又吞了下去,他掏出手机,点开聊天软件的二维码,非常自然的摆到元柔眼前:“我们还没加好友。”
元柔笑了:“对,一直都忘了。”
好友添加成功,元柔给他发了一个鸡肝红包。
元柔的头像是一扇弯月,两侧张开了一对俏皮的小翅膀。
“我去买鸡肝。”
下了车,太阳逐渐落山,夜风也变得凉爽。
孙魁右手握着手机,背对着元柔握了下右拳,就像是胜利后的庆祝手势。
轿车上,夕阳透过车窗照进车内。
元柔笑容微收,缓缓呼出一口气,被太阳晒了许久的左臂居然像烤熟的肉一样,泛起薄薄的云烟。
办理各种业务的公共机构,营业时间通常都在周一到周五,从早八点到晚六点,有的更加丧心病狂,五点半就结束。
对元柔这种夜猫子来说,只有白天营业的规定,简直是令人发指。
为什么不可以夜晚营业?
长期上夜班的人,不早起就办理不了业务了?
一点都不人性化。
她今天要不是为了办个证明,也不用这么早就出来。
斜对面的鸡肉铺,孙魁提着黑色塑料袋往回走,元柔用手帕擦了擦冒烟的胳膊,像干冰一样冒烟的双臂,瞬间就恢复如初。
孙魁开门上车,将鸡肝递给元柔:“买好了。”
元柔:“孙警官不用给我,你用纸巾沾点鸡肝上的血,随便藏在哪儿,放几块都可以,我能用鼻子闻出来。”
见她说得信誓旦旦,孙魁没说话,从遮阳板下方的凹槽里抽出一张抽纸。
元柔捂住耳朵,闭上眼睛,不去看他的动作。
孙魁将纸撕成了三条,每条沾上一点血,团成一团,分别藏在了裤子侧兜,脚底,以及车载烟灰缸。
“好了。”孙魁在她面前拍了拍手道。
直到把东西都藏好,孙魁也没指望元柔能指出来,她又不是警犬,鼻子怎么可能那么灵。
元柔松开双手,睁开眼睛,那一瞬间,孙魁觉得她的眼神变得非常缥缈,仿佛过了很长的时间。
下一秒,元柔又仰起了熟悉的笑脸,右手指着道:“左脚鞋底中间凹的部分,左手裤兜,还有烟灰缸里。”
孙魁愣住了。
元柔似乎很得意:“我厉害吧。”
岂止是厉害,这么灵的鼻子,他还是第一次看见。
元柔眼眸微垂:“如果是大量的血,过了几天我也能闻出来,因为血的味道跟其他东西不一样。”
孙魁忽然想到了什么:“你说楚贺龙像法医是因为?”
元柔舔了舔嘴唇:“他身上有血腥味,他自己的,还有别人的。”
孙魁:“他自己?”
元柔伸出手指,指了指后脑:“他后脑这片区域,有个外伤,应该是人咬的。”
孙魁掏出工作电话,立马给陆法医发信息。
元柔身子前倾,双臂搭上驾驶座的靠椅,笑着道:“孙警官,我这个情报,值不值一个奖状?”
作者有话要说:我想起了我家汪星人
骨头拿走了好几天,它也会回去闻一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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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动机,昨天有人猜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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