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我是一直树妖,生于漫天飞雪的十二月,浮珑山巅,已婚。
眼前这个有花有草有院落的地方,是我在人世中赖以为生的小店,店名很怪,叫“不停”。
它藏在—个清净的巷尾里,往外走个几分钟,就是喧嚣热闹的大街,我一眼相中这里的原因,是爱上了那片闹中取静的恬淡。于是,一只树妖的生活也可以变得动静相宜,兼而有之。如果天气好,从我的窗户看出去,能看到漫天云霞或者星光璀璨,还有来来去去的人,或者别的生物,多姿多彩,我喜欢一边喝茶一边看他们,因为每张脸孔下,都藏了有趣或不有趣的故事。
曾经,不停是一家甜品店。但,有些客人来我的店里却不是为那些可爱的甜品,他们只是来跟我喝一杯茶,一杯做“浮生”的茶。
这杯茶入口极苦,鲜少有人能忍受,喝过这杯茶的人,几乎都会皱眉头,但他们喜欢这杯茶,因为最后的最后,他们从这杯茶里,解了自已的结。
我的不停,做了一年的生意,然后,我在那个冬天结束了它,郑重宣布,不停甜品店永久歇业,因为我要结婚了,跟一条东海龙族里窜出来的叛逆的龙。我要洗手做羹汤,我要蜜月全世界,我不再听别人的故事,我要去完成属于我自己的故事。
时间总是又快又慢的,蜜月一年,有惊喜甜蜜,有惊心动魄,只是我没有想到,我会想家。
不停,是我的家,红尘人世中,我身不由己挂念的地方。
所以,我回来了。
太长的天长日久,太多的是非恩怨,让我的小店变得沧桑破旧,我足足花了数天时间,才把不停打理干净,修缮完毕。当然,是在抓了几个免费苦力来帮忙的情况下。
那只叫玄的黑猫替我吓跑了所有的老鼠蟑螂;狐狸阿透替我整理了了满院的花草树木,还好心地给我开了一块菜地(种的大葱);身为骨妖的顾无名力气最大,填坑补漏修房顶这些粗活不在话下。至于我那位著名的老不死的死党,所谓的天界酿酒仙官的九厥,则兴致勃勃地为我布置空间,摆放家具。他不但把文艺气息浓郁的纱帐挂得到处都是,还把我大厅里的柜台布置得像个一流的吧台,并为此沾沾自喜得意万分。如果不是看在免费服务的份上,我真的会用那些纱帐把他做成木乃伊,跨省包邮,一去不回。
我说过,不停甜品店永远歇业,所以,现在的不停,不会再做甜品生意了。
现在是下午五点十七分,我站在店门口,拿着鸡毛掸子,轻轻扫了扫那盏挂在屋檐下的灯笼。冬天里的最后一束阳光,从它身上穿过,远看,是青青亮亮却又蒙蒙昽昽的一片,像袅袅轻烟在空气里晕开;近观,薄薄一层青纱覆在细细的竹蔑上,仿若从雨后初亮的天空里裁下来的一块,温柔地围拢,便成了这线条玲珑,简朴轻灵的一盏尤物。
这种青纱我认识,叫做“软烟罗‘,是极珍贵的织物,古时的富贵人家会拿来做衣做帐,但从未听说有人拿它来做灯笼。原因很简单,太容易被烧坏了。
可我偏偏就收到了这样的一份礼物,一个软烟罗做成的灯笼,除了那一身缥缈灵巧,精美上乘的做工之外,它上头还被人用淡墨题了字,字迹隽美潇洒,一面是“不停”两个大字,另一面,还有四行小字——
留步饮君茶,一夕浮生梦。但去莫复问,白云无尽时。
我至今也猜不出谁会有这雅兴,改了王维的诗,连这灯笼的出现也很蹊跷一一在收拾好不停的当天,我去门外扔垃圾,它就躺在大门口,连个包装盒都没有,只有一张简陋的易事贴在上头,寥寥几字曰“贺不停重开之喜”,无落款。白白送上门的礼物,岂有拒收之理,何况,我喜欢上头那几句题字,读第一遍的时候就喜欢。
其实,在这灯笼出现之前,我还没想好新的不停要做哪门生意,在我喜滋滋地把灯笼挂到屋檐下时,我忽然决定,不停甜品店从今天起,正式转型为不停旅店。
曾经,我说我一直在不停地跑,一直在找一个最想停下的地方,现在我找到了,停下了,但世上还有太多跟我相似的人,仍然在奔跑,在寻找,可能焦急,可能疲倦,可能受伤,可能在以上所有可能都发生时,无处容身。
所以,在他们愿意停下之前,或许能在我的旅店里,休息片刻,然后,再出发。
不过话说回来,住店的钱是一分都不能少的,而且,老规矩,我只收金子,千足金!
于是,树妖老板娘的不停旅店,就这样,在安静的巷尾,冬天的暮霭里,悄悄开业了……
我很生气!很生很生气!握在手里的鸡毛掸子,无数次想扫射那只蹲坐在自动扫地机上的,一身紫鳞,连尾巴在内身长不超过两尺的,肥硕圆润的……龙!
这厮又乱用我的钱去网购!还一口气买了四台飞碟一样炫的,其实连瓜子壳都对付不了的狗屁自动扫地机,仅仅因为哦警告他,想在我店里待下去,就得勤奋工作,最起码每天都要扫地!但,结果是,坐在这些旋转移动的扫地机上满屋乱窜成了他这两天最热衷的娱乐项目。
虽然我很气,虽然不太想多提他,但我是个诚实的妖怪——目前处于幼年形态的龙,就是我如假包换的丈夫,敖炽。
虽然他以前不是这个傻样子,东海龙族成年之后,多数时间都会化身为俊男美\_女,而敖炽身为东海龙王的嫡孙,自然又是这一群里的佼佼者,曾经的玉树临风,骄横跋扈,以及跟我的恩怨情仇,足以写成长篇小说。不过,不久前我们遇到了一场意外事故,为了救我,他体-内的龙珠出了点问题,导致他法力全消,身\_体也被连累至幼年形态。据说,这种情况起码要维持一年,所以,如今他存在的意义,就是赖在我身边,赖在不停里,每天游手好闲,惹我生气,并且赖得理直气壮。
不过,生气归生气,我现在仍然要笑颜如花,家务事绝不能影响生意,这是原则。客人面前,老板娘永远要春风拂面,气定神闲,这才叫专业。所以,放下鸡毛掸子,也能立地成佛。
我站在柜台里,微笑着给眼前这个从头黑到脚的年轻男人做登记,边登记,边时不时打量几眼。
一月的天气,这座城市已经冷了,他却穿得如此单薄,黑衬衫,黑裤子,黑鞋黑袜,白净的脸上还架着黑色的墨镜,真怕是灯一关,就看不见他了。
他是在夜幕刚降的时候进来不停的,缭绕了一身寒气,许久才散,随手拎着的一个破破旧旧的小皮箱,让他看起来孤独又落魄。这样的人,有金子给我吗……
果然,做完入住登记,到了收取押金的环节时,沉默寡言的男人突然说:“我听说过你,是要裟楞。”
“哦,是吧。可那不能成为减免房费的理由。”我笑眯眯地把开好的押金收据递给他,“我只收金子,数额已经写清楚了,谢谢。”
“门口的灯笼很别致,尤其在夜里,像一片温暖的天空。”他没接收据,慢慢地说着,“不停,是个很好的地方。”
“扮文艺腔也不能打折!”我继续笑眯眯,“金子,谢谢。”
“我能离开的时候再给吗?”他终于变得直白了,“或者,我先用别的东西充作押金。”
“你的皮箱看起来可不太值钱。”我瞟了他的箱子一眼,上头各种陈旧的颜色混杂在它的主任还沧桑。
“不是它。”男人浅浅一笑,把箱子抓得更紧-了些,“等你不忙的时候,来我的房间吧。”
我赶紧朝旁边瞄了一眼,先前敖炽玩扫地机玩得太投入,此刻已在柜台下的取暖器前呼呼大睡着,我这才松了口气。如果被这个醋坛子发现一个不太难看的年轻男人对我讲这样的话,他可能会把扫地机砸到对方脸上吧……
“对不起,我为人质朴刚健,不会跟客人有任何不法关系。”我清清嗓子,“如果你不遵照我的规矩那,不停就补时你能留下的地方。”
他笑出了声:“我的意思是,听说你很喜欢听故事,我用一个故事来做押金。当然,如果你觉得到我的房里不方便,我们也可以另选地方。”
尴尬之余,我一挑眉,不置可否,把登记单朝他面前一推:“签字按手印!”这是我的规矩,登记单的最末,由客人亲自签名按手印,这样,万一他们趁我没起床跑路了,我有办法从他们的指纹里追到他们的去向,天涯海角,欠钱者死!这是树妖的执着跟倔强!
他拿笔的过程里,有个不起眼的摸索的动作,我是个眼尖的树妖,细节里往往藏着整个世界。
“你看不见?”我看着他脸上那副漆黑的镜片,镜片里是我微微惊讶的脸。
“我以为我一进来你已经发现。”他一笑,把搞定的登记单退给我,“是,我看不见。”我没回话,抬头朝天花板上喊了一声:“纸片儿!还不下来带客人去房间!”
一个三寸不到的白色纸人儿从天花板上跳下来,落在柜台上,尖声尖气地对他说:“跟我来!”说罢,腾空飞起,边飞边回头对男人说:“帅哥,要热水的话找老板娘哦!厕所堵了的话找老板娘哦!上不了网的话找老板娘哦!一定是她没交网费!还有,我带路收小费哦!”
一枚大头针从手里闪电飞出,直击纸片儿的-屁-股,它“哎呀”一声,一边拔针头一边对我吼:“你再虐待帮工我就去劳动局告你!”
我拿起一个打火机,抛了几下,什么都没说。
纸片儿一见,马上老实了,谄媚地跟男人说:“帅哥您小心,我帮您把灯打开,小心台阶,不收小费的哦!”
纸片儿爱小费,但怕火,口头禅之一是“打火机神马的最讨厌了!”
一只树妖开的店,里头注定不会有普通的帮工。从前,我的帮工是胖子跟瘦子,现在他们不在了,在没有找到更好的帮工之前,纸片儿勉强成了我的帮工之一,它除了爱八卦爱偷窥爱腹黑之外,没有别的本事。遇到它不听话的时候,我喜欢拿打火机威胁它,或者把它当成书签,夹到最后的康熙字典里。至于它的来历,我在一份绝密的不停人事档案里有详细描述,既然是绝密,现在就不多提了。总之,这个纸片是一个需要在威胁中成长的小妖怪。
对于纸片儿这种非人玩意儿,他没有丝毫惊讶,沉默地跟着它去了后院的客房。
我一直有这样的预感,来道不停的客人,都不是正常人。
他签字的登记单还铺在我面前,上面工工整整签着他的名字——乌衣。
把熟睡的敖炽扔回他自己的床-上,自己仍回到柜台。不停跟别的旅店不同,非24小时营业,午夜零点准时收工,开门时间不定,我什么时候睡醒什么时候开门。
差五分钟零点,我出去关大门。就像乌衣说的那样,屋檐下我的灯笼,是这个冬夜里唯一让人温暖的光线了。其实,这个灯笼里没有灯泡,也没有蜡烛,什么都没有,但它就是这样亮着,青天淡云一样的光晕,衬着大大的“不停”二字,距离在它面前变得没什么意义,再远的地方,仿佛都能看到。
我搓着手往回走。发现乌衣站在柜台前,手里还是捏着他的破皮箱。
本来我打算关了门就去找他,押金不重要,只是太久没有听别人的故事,何况,他还是不停旅店的第一个客人。
“睡不着,有点渴。”他不见,却能转却看向我的位置。
我把他领到柜台对面,窗下的桌前,说:“不怕更加睡不着的话,我可以请你喝茶。”头顶的灯,我只留了一盏,灯光刚刚照到我们的桌子,还有桌上那杯热气袅袅的茶。
他喝了一口,意料之中,皱眉道:“苦。”
“没一口喷出来,你已经不错了。”我笑道,捧起我的杯子。里头当然不是茶,是热牛奶,我是一只懂得爱惜自己的妖怪,深夜里的茶,留给有心事的人。
他又喝了一口,问:“这茶叫什么?我从未在别处喝到过。”
“浮生。”我答,“只有不停,才有这种茶。”
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放下茶杯,把那寸步不离,宝贝似的破箱子放到桌上,然后侧过脸,将耳朵贴在上头,仔细地听。
我默默喝着牛奶,注视着他怪异的行为。
“春天快到了吧?”他突然抬起头,问了我一个更怪的问题。
窗外,北风呼啸。
我用最俗气的一句话来回应他:“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
这句俗话,竟让他十分高兴,仿佛看到了某个近在眼前的希望。
外头的气温直线下降,窗下的我们,因为热茶与热牛奶的存在,暂时遗忘了冬天的存在……
“大家都说,红花街的小裁缝只穿黑色的衣裳。为啥呀?”
“耐脏。”
“嘻嘻,你跟咱们府里一个丫头说的一样呢,她也只穿黑衣裳。”
“嗯。”
“你不是益州人,为啥要留在这里呢?”
“有人借了我一个屋檐,一盏灯笼,我们隔门而坐,聊了一夜的梅花与落雪。于是,天明时,我决定留在这里。”
他的剪刀,娴熟地在布料上滑动,嗤嗤的声音里,一个丫环打扮的蓝衣小姑娘在他对面掩口而笑,问:“就这么简单?”
“要多复杂呢?”他专注于他的双手,如何让一块平凡的布料变成美好的衣裳,是他现在唯一关注的事。再说,他本来就是个简单的人。
从一个地方流浪到另一个地方,走过一个地方就忘记一个地方,有时候也会遇到一些有意思的人,于是坐下来喝几杯酒,话几句家常,从不问对方的身家来历,连名字也无所谓。如果别人问他,他总是随口编一个名字,或者一段经历,反正天亮之后就各自散去,真话假话有什么要紧。这么多年,他都是这样过来的。
益州是很少下雪的,今年却是又一个例外,一连三日,虽不比北国飞雪,仍然白了屋顶与街道。仔细看,会发现檐下树梢挂起了纤细的冰凌。男女老少们都很高兴,“瑞雪兆丰年”,孩子们更是兴奋无比,从各处团起积雪玩耍,顽皮的,将雪球往任何一个路人身上扔;安静的,蹲在一旁细心堆砌,滑稽的雪人儿慢慢成型。
他在裁剪的间歇,会偶尔抬头看窗外这些生动的人跟景,笑笑,然后继续他的工作。
去年的这个时候,益州也在下雪。他被一场雪绊住了继续前行的念头。
流浪的人停下来。于是,雪停之后的某天,益州城里多了一个小裁缝,在一条叫红花街的小街上,租了一间窄小的屋子,用布帘子一隔,一半住宿,一半营生,再拿纸写了两个大字“制衣”,贴在大门旁的灰墙上,连个店名都没有。
一年时间,窄小偏僻的红花街从门可罗雀,渐渐变得人来人往。益州城里的人,尤其是那些年轻姑娘,不论出身官宦还是布衣平民,都说红花街上的小裁缝,手艺是一等一的好,越来越多的姑娘,最大的心愿就是让红花街的裁缝替她们做一套裙衫。
说来也怪,益州城这般繁华的地方,裁缝店随处可见,何止百家。单说西街上那家最大的锦衣绣楼,里头的裁缝技艺精湛,专为城中达官显贵制衣,据说连长安城里的皇亲国戚都会派人来此定制新衣。这里,从来都是益州城中生意最好、规模最大的制衣处,剌史大人全家的衣裳都由锦衣绣楼包办。不过,在红花街的小裁缝出现之后,锦衣绣楼一枝独秀的局面,渐渐被打破了。
客人们说,他做的衣裳,特别合身,特别好看,一穿上身去,再平庸的脸上都有了活生生的光彩似的,且收费又低廉。对任何生意人来说,客似云来自然是求之不得,偏偏他的规矩是,一个月,只做一套衣裳,哪怕外头有几十个客人拿着银两翘首以待,他也只是笑着送客。他说,规矩就是规矩,如果轻易被打破,那又何必有规矩。
他手里的,是第十二套衣裳。月初的时候,益州城里的首富,东城王府的大小姐,遣了丫环来找他,带了一块锦缎,说要做一套裙衫,务必要在上元灯节之前完成。
在这之前,他不接受任何一个向他规定交货时间的客人。一件衣裳,总得要做好才能交货,赶时间是非常坏心情也坏手艺的一件事。但,他接下了王家小姐的生意。
那天,他捧着这块月下云锦,独自在窗前坐了许久,手指在盘绕其上的美丽花纹中反复游走,小心翼翼。这块料子之所以叫月下云锦,是因为在白天跟黑夜,它的颜色是不同的。白天,它只是一块普通的锦锻,颜色甚至有点发黑,只有在夜色中,它才会显现出月光一般的白色,并且带着淡淡的光晕。传说,身着它的人不论自身姿容多么平凡,都会变得皎洁如月,似仙子神妃。但,多年来,月下云锦都只是个传说。有人说,这根本不是人间的东西,是有法力的妖怪织成的宝贝,凡人是无缘一见的。哪怕有这样的传说,无数织造者还是做梦都想领略它的风采,谁曾想,这么个天人神物般的玩意儿,如此轻易地摆在了他面前。
如果,这真是王家小姐的东西,恐怕她根本不知道这就是百闻不得一见的月下云锦,只当是他家万千绫罗中的一块,随意交给丫环便了事。
不识货,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遗憾。
只不过,他肯定这月下云锦的所有者,绝非王家小姐,而他当时肯接下这所谓王家小姐的活儿,完全是因为来找他的人。
那天下雨,她匆匆跑进来时,浑身都--湿--透了,鞋子上尽是泥浆,怀-里紧-紧-抱着用油纸包了一层又一层的包裹。他正在细心熨烫刚刚做好的衣裳,她却没进屋,怯怯地站在窗口,举起一只衣袖,看似擦雨水,实则是故意遮住了脸,小心地说:“裁缝师傅,我……我家小姐要做衣裳。上元灯节前务必完成。”
然后,冻得像胡萝卜的手,微微发抖地将那包裹从窗户递了进来。
“进来说话吧。”他放下熨斗,看着窗外的人。
“不用了。”她固执地举着包裹,将脸努力扭到一边,躲闪着他的目光。
“不给我讲明你家小姐的身量尺寸,如何裁衣?”他淡淡道。
她涨红了脸,说:“我家小姐身量与我相似。”
“可我连你的全貌都不曾看到。”他莞尔一笑,“窗口只有你半个身-子。”
她迟疑了半晌,虽然极不情愿,又怀着某种期望,扭捏着走了进来,把头低得不能再低。
“抬头,何必畏畏缩缩,做衣裳而已。”他说,“佝偻着身-子,我如何量衡清楚。”
其实,他做衣裳从来不用尺量,只消看一眼对方的身形,便已成竹在胸。
她只好照做。
屋子里的光线很足,他放了好几盖灯火,白天也如此,一个针眼都看得清楚。
他的衣裳之所以让客人如此满意,仅仅是因为仔细,用心,或许再加一点天分,别无诀窍。
敞亮的光线中,她的面容,无所遁形。毫不出彩的脸孔,甚至可以说难看,小眼睛,塌鼻梁,雀斑密布,关键是,她的左眼是瞎的,一只毫无生气的灰白眼眸,与右眼完全不对称。身形也矮小瘦削的,毫无少-女婀娜多姿的一面,黑色的粗布衣裙上满是污渍,那死气沉沉的颜色,像朵附在她身上的乌云。
他只端详了她片刻,收回目光,说:“可以了。”
她像得了大赦,想跑。
“等等!”他叫住她,把一把伞放到她手里。
“裁缝师傅……”她愣在门口,抱着伞,想走又不敢走似的。
“你叫什么?”他问,神情正常而坦然。
她嚅嗫着说:“小糠……”
“安康的康么?”
“不是……糟糠的糠……”她的声音比蚊子还小。
“可爱的名字。”他笑了,看看门外,说,“下雨路滑,一路小心。上元灯节前晚,来取你家小姐的衣裳吧。”
她回过神,逃似的跑了。
他回屋,看着她递来的包裹,竟然有一丝紧张。他一边打开,一边默默期许包裹里只是一块普通的衣料。
当月下云锦出现在他眼里时,他颓然靠在了椅子上,说不出的失望与无力。
来益州快一年,他第一次深深皱起了眉头。
“喂喂!裁缝师傅!”对面的蓝衣小丫环见他有些失神,提醒道:“这件衣裳,上元灯节前一定要做好哦!不然我家小姐一定会责罚我的!”
他从短暂的回忆里抽离出来,点点头:“三天之后,你来取。”
“这么快?!”小丫环高兴得了不得,拍手道,“这个我家小姐肯定高兴了!一枚想到你肯接我们小姐的活儿,二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做好。回头我家大小姐一定会加倍给你赏钱!”
他笑而不语。
“哎呀,我得赶紧回去了,小糠等着我买药回去呢。裁缝师傅你人真好呀!”这多嘴的小丫环―来到店里,就好奇地问东问西,现在一看天色,马上跳了起来,慌着就要走“留步。”他叫住她,“府上那位小糠姑娘病了么?”
“咦,你认识她?”小丫环反问。
“曾在集市有一面之缘。”他一言遮过。
“她没病,只不过被大小姐杖责一百,比生病还惨呢。”小丫环叹气。
“杖责?”他一愣,“为何?”
“好像是大小姐丢了翡翠镯子,府中到处找遍了还是没有。有人说看见小糠进过大小姐的闺房,所以大小姐当然抓她去拷问,但小糠抵死不认,说自己没有偷过东西。大小姐也没办法,打了她一百大板了事。可怜的,这么折腾下来,小糠只剩半条命了。”小丫环越说越难过,“小糠来府里好几年了,身-子单弱,模样又不讨好,一直只在后院里做杂役,很是老实本分的。”她压低声音,“偏偏我家大小姐生性骄纵,脾气古怪,府里被她无端责罚的人多不胜数。没想到这次轮到小糠遭殃。”
“哦。”他点点头,又不动声色地问,“上元灯节府上是有什么庆典么?不然你家小姐为何如此着急赶制新衣?”
“才不庆典呢。”小丫环嘴皮子极快,“听说是陈州的剌史大人跟夫人要在那天来咱们府里,我家老爷好像跟他们是亲戚呢。倒也不知来做什么,反正府里这些日子都在为他们的到来准备。忙死了,哎呀不说了,我真得走了。”
天色已经暗下来,外头玩耍的孩童早没了踪影,大家都被仍然飘个不停雪花早早送回了家。
他关上门,没有再继续他的工作,而是走到他的床边,从枕头下摸出那块包得好好地的月下云锦,至今,它还是一块布料,没有被他裁剪分毫。
―直静坐到深夜,他突然起身,吹灭了家中所有的灯火,出门而去。
雪越下越大,街道上铺起厚厚一层,他走得很快,飞一样快,踏雪而无痕。
“有人啊,里头有人!在墙壁里啊!我看到他从墙壁里飞出来啊!是神仙啊!不不,是妖怪啊!”
满身污垢,神志不清的流浪汉被几个官差拖走了,肮脏的手指惊奇而不甘心地指着离他越来越远的巷子,以及巷子里残旧的屋宅。秦淮南岸的居民们,谁会相信一个经常喝得烂醉,寄身在那条旧巷里的流浪汉。那条巷子,曾是吴国戍守石头城的军队专用的营房,之后,经年累月无人居住,当地官府曾有意改建,以作民居,却因经费不足搁置。另有传说称,有人在深夜里,见那些身着黑衣,早已亡故的士兵在巷子内游荡,玄之又玄。总之是,这巷子除了酒鬼流浪汉,以及一些在此筑巢的燕雀和老鼠之外,基本上无人光顾。
说这个地方有神仙,那真真是见了鬼!流浪汉的叫喊渐渐淹没在傍晚的寒风里,不会有谁把他的疯言疯语当一回事,大家都是正常人。
巷子里倒数第三间宅子,蛛丝儿在梁下晃悠,院落里杂草丛生,旧物凌乱,一棵老树跟一堵灰墙孤独对望了多年。
普通无比的墙,你注意什么,都不会注意到颜色斑驳,摇摇欲坠的它。
一只小老鼠从墙根溜过,运气十分不好,竟被一只从墙里迈出来的腿踩了尾巴,疼得“吱”一声叫。
“你给我站住!”墙壁里传来老迈而严厉的声音,那只脚略一迟疑,收了回去,小老鼠狂奔而逃。月夜之下的旧宅,一切如常。
他站在这扇高耸入云的大门前,定定地站着,不肯回头。顶上的艳阳,身后的鸟语花香,永不干涸的潺潺水声,是他此刻最不想再看到的东西。
这扇门的另一面,是一面墙,完全不引人注目地存在于人世。在那件事发生之前,他从没想过要去门的另一面,这个仙境一般完美的世界,是他的家。
“你在做一件毫无意义的事!”站在他身后的,是他的外公,也是这里的首领,他总是喜欢摸那两条垂到肩膀的白眉毛,慈爱和善,一身绣金黑袍永远富丽堂皇。但,生气的时候例外,比如现在,他看起来像个气急败坏又无计可施的黑衣白发老魔怪。
他半晌不做声,很久之后才挤出了几个字:“我就是去看看。”
“看看也不行!”外公用力拿他的拐杖费戳他,仿佛地上躺着他的外孙。
“她一个人在外头。”他咬牙。
“她已不是我们的一分子。”外公的拐杖停下来,“三块月下云锦,被她毁了两块,不但毁了,还令我们全族蒙-羞-,惹来一世骂名!我将她囚禁,已是最轻的处罚,你……”
他突然转身,“扑通”一声跪在外公面前:“外公,偷偷放走她是我不对。可是,自西周起你便将她囚禁,她日日忏悔,已经知错,为何不能再给她一次机会!”
“她若真的知错,又怎会在你私自放走她后,又偷了第三块月下云锦,溜之大吉?!”外公的长眉毛气得直哆嗦,手指戳在外孙的额头上,“你这个蠢孩子呀,外公跟你讲过许多次,无论是怎样的脸,也只是一张脸而已。她一天不能明白这个道理,就一天不能走出囚笼。你以为你是救了她么?”他抬头看向那扇连通两个世界的大门,扶起外孙,叹息:“她不配做你的心上人。家里还有那么多女眷,不要执迷不悟了。何况,还有不少衣裳要赶制出来,送给那些应得的人,你应将心思花在正事上。”
“她偷走了月下云锦?”他不肯相信,如果他信,无疑是往心里狠狠扎下一刀。
“外公几时诬陷过他人!”面对外孙的反应,老家伙松了口气,拍拍他的肩,“这就是她对你的报答。同时,她也要接受这个行为所带来的,最终的后果。”
他的家,永远蓝天白云,没有凄风冷雨,没有黑夜漫长,没有酷热严寒,但今天,一切都有了,在他黙不作声的身\_体里。
“我一把年纪了,不能时时刻刻照管你,你也这么大了,不要动不动就想离家出走。你看,昨天你与看门人的纠缠,竟被门外的陌生人看见,幸而他们当他是疯汉不予理睬,否则,我们的行踪若被有道行的高人知道,必有无穷的麻烦。”他以为他的外孙大彻大悟了,语气也放缓了不少,“回去吧,我只得你一个外孙。”
他拉住外公放在自己肩头的手,慢慢挪开,说:“我去把月下云锦追回来。”
“不用了。”外公摆摆手,痛心疾首跟老谋深算在他脸上交织而现,“我早已在上头下了功夫,一旦有人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带走这仅剩的一块月下云锦,只要她出了家门,这块料子就死了,再不能为她所用。另外,她再无回头路可走,这个家,不要她了。而她,也不再需要与过去有关的任何记忆。”
他心下一惊,拳头暗自攥紧。
“当她从未存在过吧。以后,她在门外,你在门里,永无相交。”外公仰天叹息,她第一次穿上月下云锦时,就再也脱不下来了。”
他跟着外公往回走,一路无言。
几个身着黑色罗裙的小姑娘从廊桥上轻盈跑下,朝他门行了个礼,道了声“族长好”,又偷偷打量了一眼外公身边的他,飞红了脸,飘然而去,只留一片莺声燕语,拂动桥边垂柳,清波荡漾。
在这个家里,不论男女,都没有美丑之分,因为他们中的每一个都很漂亮,就算有一天到了外公那般的年龄,也是个端正英俊,毫无丑态可言的老头。
只不过,他们身上的衣裳,永远只有一种颜色——黑。因为,任何颜色到了他们身上,都会变成黑色。
他们最擅长的事,是做衣裳,有时候自己织,有时候从门外买回布匹,制出的各式衣裳,大都在月圆的夜里,送给门外那些没有衣裳穿的人。衣不蔽体的家伙们,以为是菩萨显灵,感激涕零。
外公是这样讲的,我们是妖怪,但我们跟神仙没有区别,一件衣裳,也是慈悲心肠。
这样的生活,不是很好么?
所以他不能理解她的行为,她的理想。
月下云锦,是他的祖辈们用秘术织造而成的神物,它是活的,一块只能用一次。
穿上月下云锦制成的衣裳,你纵是丑陋不堪,也能倾国倾城,论化腐朽为神奇,它当之无愧。它是家里的宝贝,只有三块。
她偷走第一块月下云锦的时候,殷商王朝正走在通往覆灭的路上,她与纣王如胶似漆,酒池肉林,鹿台笙歌。妲己之名,艳绝了天下,也绝了纣王的天下。武王大军破城时,纣王自焚,她逃跑,临走时还不忘将一切罪名嫁祸给一只倒霉的狐狸精。
她以为躲得很隐秘,终于还是被自己的家人找到。收回已“死”的月下云锦,她被打回原形。外公震怒,她声泪俱下,苦苦哀求,念她初犯,外公罚她带上脚链,到落花台扫了两百六十五年的落花。
所有人都以为她的心早已安分,外公仁厚,放她自由。
她偷走第二块月下云锦的时候,周幽王的江山已摇摇欲坠,为博她一笑,烽火戏诸侯。
在她跟她的王逃难去骊山的前夜,她被抓了回来。
外公将搜到她下落的家人痛骂一顿,办事不力,花这么多时间才找到这妖孽,罚禁食一月。至于她,终身囚禁,不得赦免。
他记得每次去看她时,她都在哭,缩在囚室最黑的地方,不肯相见。
你已是家里漂亮的一个,何苦还要月下云锦。他问她。
她的回答是——还不够。
怎样才是够?
要门外那手握天下的男子,为我一眼沉迷。
门外头,就真的那么好?
我腻了这里的生活,死水一片。月下冷雪,为给穷人送衣而奔忙,远不及我一个不悦的眼神,就能让人人头落地来得痛快。
他本来想说,你变了,或者是,你糟蹋了月下云锦,又或者是,你让你的脸成为了最恶毒的武器。
但,他什么都没说出口,心事重重地离开了囚室。
过了这么多年,他以为她真的安分了。她每天都在囚室里裁布制衣,看向他的眼神,又跟以前一样清澈干净了。
那天,她哀戚地说,放了我吧,求你,我们一起到门外去生活,外公永远都不会原谅我,你真的要任我在这不见天日的地方孤独终老?
他不能,当然不能。在许久之前,她的刑期就该结束了,至少在他心里是这样想的。对于喜欢的人,总是容易宽容,乃至纵容。这个特性,不分妖怪神仙凡人,哪里都一样。
然后,他冒险偷走外公的钥匙,放走了她。
她说她逃出去之后,会在城外那间茶铺里等他。确定没有追兵之后,到那里来找她。
事实是,真的没有追兵,对于这件事,外公甚至都没有发太大的脾气,说,随她去吧。只是在知道他要离开家去找她时,老头子才冒了火。
外公以为,真相会阻止他的脚步。
今天,他跟外公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知道要怎么做了。”
这个晚上,打更的人路过巷口,看到一个黑影从巷子里倒数第三间旧宅中冲出,闪电般从硕大的圆月下飞过。
一个多月后,巷子里来了个瘦骨嶙峋的道士,身后跟着那个疯疯癫癫的流浪汉。
“哪里有妖怪?”道士一甩拂尘,举手投足间都是刻意的正气凛然。
“倒数第三间旧宅,墙里!”流浪汉准确指明了方向。
当天夜里,巷子里的某间宅子起了大火,被惊醒的人们纷纷赶来,奈何火势太猛,无人能靠近,眼睁睁地看火海肆虐,只庆幸宅子里无人居住。可是,明明是空宅一座,偏偏又有人听到火海里有人惊叫哭喊,混乱不堪。
直到天明,大火才渐渐熄了,于是,所有人都看见了十分古怪的一幕——本该成灰的宅子,居然毫发无损,连梁下的蜘蛛网都完好如初。可是,气势汹汹一夜火焰,又是大家亲眼所见。众人面面相觑,莫非大家做了同一个梦,梦见宅子着火不成?
胆大的几个,走进宅子四下査看,哪里有一丝被火烧过的痕迹,唯一的不同,只是老树对面的那堵灰墙垮了,烂砖碎屑,支离破碎。一地灰白之间,又见点点黑影,上前细看,竟是死去的燕子,大大如小,足有几十只。有一只最大的,头顶的毛都白了,眼睛上还长出了两条眉毛,垂了很长很长。
无人能解释,为何垮墙之下有这么多燕子。有人说,这些燕子是当年戍守在此的士兵的魂魄所化,因为那些士兵总是身着黑色战衣;也有人说,这些燕子是妖怪,白天躲在这面墙里休养生息,到了晚上便化成人形,出来兴风作浪。
总之,这件事被当做一件不大不小的奇闻,不了了之。
这年月,人的事都管不过来,谁会去在意几只燕子。
听说,后来有人住进了那条巷子,还是达官显贵,名门望族。不论他们姓王还是姓谢,他们的来到,让这条巷子蓬荜生辉,名留青史。奇特的大火跟死去的燕子,在高门大户的里歌里,被风吹到时间的河中,无迹可寻。
露宿街头的人,依然来了又走,走了又来,冻死在寒夜里的,也不在少数。只是,再没人在有月亮的夜里,悄悄放一件暖和的衣裳在他们身边。
王府很大,大得足以让人迷路。而且,今夜又是不同的,府中的所有家丁仆婢都在忙碌,提灯穿梭于大小房舍之间,慌张地寻找着他们的大小姐。
王家老爷急得跺脚,眼看刺史大人就快到家中来,平日里刁蛮任性也就罢了,关键时刻,他们王家的一世荣华位极人臣,都系在她身上,这节骨眼上,女儿不见了!
他找到她却很容易。
王府里最高的一片屋顶上,灯火照不到,月亮又刚好隐入了云后,而屋顶上又如此安静,连呼吸声都听不到。于是,这里成了最安全的地方。
小糠坐在凝固成冰的雪上,瑟瑟发抖,旁边,躺着失踪的王家大小姐,眼睛大大地睁着,饱满光洁的额头上,破了一个大洞,鲜血已凝成了块,娇美的脸孔比雪还白。
他甚至都不用探她的鼻息,就知道这女-人的生死。
“不是我。”小糠的头慢慢抬起来,但始终怯于看他,“她独自来我房里,把灯油泼在我身上,说我再不交出她的翡翠镯子,就烧死我。可我真的没有偷她的镯子。”
他不答话,静静等她说下去。
“是她自己……”她的目光触在王大小姐的尸体上,马上惊恐地弹开,“是她自己不小心踩到了地上的油,滑倒了……撞到了柜角,就……就死了。我很怕,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抱着大小姐也觉得身-子很轻,像飞起来似的,轻飘飘地便上了屋顶。”语无伦次地说完,她没来由地问了一句:“你信我么……”
他蹲下来,轻抚着她冰凉的面颊,说:“你是燕子,当然会飞。”
“燕子?”她像是被什么戳中了心事,可又不明白是什么心事,抬起头看他一眼,马上又低下去,紧张地喃喃,“要怎么办……老爷一定会杀掉我……”
他在心里叹气外公从来不说假话,他的确让她忘记了过去。
可是,如果她真的什么都忘记了,为何独独忘不了这个——他从怀-里掏出那块月下云锦,它依然是漂亮的,当那层灰气,幽灵似的依附在上头,明月无光。
“我的……”她一见,一把将它抢了去,继而疑惑,“为何还是一块布?”
他看她的眼神,有一点悲哀,有一点失望。
“你如何得来这块布料?”他问。
她紧紧将月下云锦抱在怀-里,摇头:“不知道。它一直就在。不管我走到哪里,它都跟我一起,从不分离。我只有它,只有它了。”
当他看到她仅剩的一只眼睛里有泪光的时候,他觉得鼻子有些发酸。牵起袖子,他擦去她脸上的泪痕与污迹,轻声道:“为什么来找我,还把这么珍视的东西交给我?”
她哽咽着,半晌才颤颤地说:“我只是觉得……只能去找你。”
“你认识我么?”他捧起她丑陋不堪的脸,无半点嫌弃。
这次,她没有急急忙忙地躲开,愣愣地望着他的脸,点点头:“去年,下雪的晚上,我在门里,你在门外。”
他眼睛里一撮小小的火苗,熄灭了。她对他的记忆,只到去年而已。
从他离开家,到他找到她,时移世易,万里江山不知改了多少次姓氏,他知道寻找她需要很多时间,但没想到会多到一直走到李唐的天下。外公拿走了她的记忆,也切断了她身为燕妖的气味。没有任何捷径,他只有实实在在地走过一座又一座城池,翻过一片又一片山川,靠近每一个可能是她的人,一次又一次失望之后,再打起精神走下一段路,专注得忘记了时间。
没有记忆也好,面目全非也好,只要走近,他就能认出她,是本能,是天性,一如她什么都不记得,却忘不了那块月下云锦。
一个结,在解开之前,总是忘不掉的。
一年前,益州城的夜雪让他停在了一片院墙之外。
雪太大了啊,鹅毛一样,他坐在那扇紧闭的院门外,借着上头的一角屋檐,喝着葫芦里仅剩的烧酒。
清清淡淡的香味,从门缝里钻出来,他没醉,当然闻得到。他本就无事可做,于是转身从门上的缝隙里往里看,却冷不丁看到门后的一双眼睛,也正在朝外看。
他的酒葫芦从手里滑了下来,滚下了台阶。
门后的人,显然被他吓了一跳,颤声问:“外头是谁?”
他清了清嗓子,说:“过路的。雪大,走不了。”
许久之后,门后才传来她的声音:“你是从哪里来的?”
“从西城门进来的,过了三里桥,便到了这里。再往前,就不记得了。”他如是道。
“你从未来过益州?”门后的声音有一点讶异。
“从未来过。”他知道她的讶异从何而来,却不点破,“为何这样问?”
“有些面善。”她贴着门,再仔细地看他,却再看不出什么端倪,问别人那么多干什么呢,她自己不也不记得自己从哪里来的么,走过一个地方就忘记一个地方。
“姑娘贵姓?”他仰头打量这院门,虽然只是后院偏门,也毫不简陋马虎,绝非小户人家。
“府里的下人都没有姓氏。”她轻声说。
“哦。”他听到了远处传来的更鼓声,“夜已深,姑娘为何还不就寝?”
“他们都睡了,我才好出来赏雪看花呀。”说到这里,她淡淡的怅然都消失了,言语间有难得的轻松,“后院的梅花开了,又香又好看。”
“赏花不该是白天做的事么?”他换了个方向,果然从门缝里隐约看到了几枝傲雪盛放的红梅,借着远处楼宇的灯火,落雪更白,花瓣更红。刚刚的香味,是它们。
门后很久没有动静,他以为她走了。
“白天不是我的。”她的叹息从门里飘出,“他们每个人都会笑话我,这样的人,怎么有面目赏花赏雪,看一眼都是褒渎。我应好好待在杂役房里,跟污物粗活相伴,才是道理。”
“你是怎样的人?”他微微皱起了眉,“不过是赏花罢了,何来亵渎之说。”
“你也喜欢看梅花么?”她转了话锋。
“只有下雪的时候,梅花才是最漂亮的。”他答。
“外头很黑吧?”
“是。”
门后传来一点小动静,然后,小心翼翼地开了一道缝——一盏点亮的灯笼,从门缝里探了出来。
“拿去吧。但是别靠近,也别想进来,就在门外。”她在门缝后藏着。
门里门外,他们之间,总要隔着一道门。
他苦笑着接过灯笼。
院门慌忙关上了。
“天亮的时候还你。”他提着这盏灯火跳跃的灯笼,倚门而坐,享受着淡淡的暖意跟光明。
“天亮的时候你得赶紧走,千万别睡着了,不然被他们发现,不但会赶你走,还会拿棍子打你呢!”她小心叮嘱。
他一笑:“谢谢你借我一个屋檐,一盏灯笼。”
“也谢谢你陪我赏花。”她很真诚,隔着门似乎也能感觉到她嘴角的笑意,“天亮之后,你又要走了么?”
他把灯笼提得高了一些,细细打量,说:“不走了,我会留在益州城。”
“真的?留下来干嘛?”门后有莫名的欣喜。
“还没想好,或许会弄个裁衣服的小摊吧。”他望着门缝,“我只会裁衣服。”
直到天明雪停,他离开时,她也没有再开门,不肯让他见到自己的模样。这没有关系,她在这里,就足够了。
“你总是躲着,一年前躲在你的门后,一年后躲在我的窗外。”他想起她主动来见他的那一天,“你连给自己做衣裳都不敢承认。”
“我只能穿黑色的衣裳,从来都是。”她咬着嘴唇,“任何颜色的衣裳到了我的身上,都会变成黑色。我不敢跟任何人说,只能撒谎,说黑衣裳耐脏。每逢节庆之日,大家都穿着各色华服去庆祝,我却只能躲在房里,偷偷羡慕。我也不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我怕被人发现这个秘密。我只知道我已经活了很多年,走过很多地方,在每个地方都只能做别人不愿意做的粗活。”她顿了顿,眼泪滴在怀-里的月下云锦上,“它一直跟着我,只有在没人的时候我才会将它拿出来看一看,摸一摸。我常梦见它变成一件漂亮的衣裳,我穿上它照镜子,镜子里的我,漂亮得像仙子一样。可我确信这并不仅仅是个梦。你知道么,我无数次抱着它站在各个裁缝店的门口,却无论如何也不敢迈进去一步。我怕那些嘲笑的目光跟声音,像刀子一样。而你,跟他们不一样。”
这就是外公说的,她要接受的后果么?
曾经,绝世容颜为她换来鹿台上缠-绵的风光,烽火戏诸侯的“殊荣‘。而现在,没有记忆,没有法力,不能化回原形,只能顶着一张丑陋的脸孔辗转人世,受尽白眼与欺辱。
一年前,他在她的门外,决定留一年,用一年时间来证明,历经如此漫长的岁月,她有没有真正脱下那件“月下云锦”。如果有,他会很开心,非常开心,然后带她离开,结束一切苦难。
当裁缝的这一年,每来一位客人,他的心都会紧跳一下,发现并不是她,才会松懈下来。
他知道,如果她依然还没有脱下她的“月下云锦”,就一定会来找他。
他们之间的牵引埋在彼此身\_体里最深的地方,就算没了记忆没了法力,也会在的。他凝视了她许久,终于问了他最怕听到答案的问题:“为何要等到一年之后,才来找我做衣裳?”
“上元灯节时,陈州的剌史大人要来府中,他跟我家老爷是堂兄弟。”她抹着眼泪,慢慢道,“我听大小姐屋里的彩凤说,刺史大人是来益州认女儿的。”
“那又如何?”他不解。
“刺史大人与同安大长公主来往甚密,公主有意将刺史大人的女儿许给晋王李治为妃。可是,好事未成,这位小姐便一病归西。”她使劲揉着自己的衣角,“刺史大人不甘心失掉这门亲事,于是想到了堂弟的女儿。听说我家小姐跟刺史大人的女儿年纪相当,容貌也颇有相似,加上晋王并未见过这位小姐,所以……”
“所以刺史大人要偷龙转凤,用自己的堂侄女冒充亲女,嫁给李治。”他恍然大悟,转而又道,“如此秘密,那个彩凤如何得知?”
“彩凤是大小姐的贴身侍婢。而且,大小姐平日里娇纵跋扈,口无遮拦,而老爷又异常溺爱,父女俩无话不说,想来是知道这事之后,禁不住心中狂喜,说漏了嘴。”她的眼神有点紧张,“后来,彩凤洋洋得意地跟要好的姐妹说,她就快去长安荣华富贵了,大小姐要做王妃,她是小姐的贴身侍婢,必然要陪嫁过去。我在墙后,听得一清二楚。可那天之后,彩凤跟她这位好姐妹就不见了,府里也没人提起她们。”
他沉默许久,又看了看王家大小姐那已经僵硬的尸体,觉得身\_体里的力气,一点一点溃散了。
“你之所以要赶在上元灯节前要你的新衣裳,是为了在刺史大人到来时,以艳惊四座的方式,‘无意’出现在他面前,对不对?”
她下意识地摇头,又点头,慌乱不已,结巴着说:“我……我知道我不是做梦,这块布料一旦变成了衣裳,我就会是另一个人。我不敢奢望太多,就算将来只做一个陪嫁丫头,也比如今连赏花看雪也要偷偷摸摸的强。”
“一张脸孔,可以换你想要的一切未来。你依然这样想么?”他深深地,深深地叹息。
她永远也脱不下那件月下云锦——外公的话,说对了么?!
“我……”她又咬紧-了嘴唇,很久之后,才点点头,“你不是我,无法了解我的疼痛。我一无所有,连记忆都没有,我连自己有多大年纪都不知道,每走过一个地方,我就忘记一个地方,能记住的,除了我的脸和別人的嘲笑之外,就只有它了。”说着,她把月下云锦抱得更紧-了,眼泪又落下来,说:“可是,现在怎么办。大小姐死了……”
是的,我无法了解你,我能做的,只是一次一次相信你。
他看着她缩成了小小一团的,干枯而绝望的身\_体,说:“跟我来吧。”
飞翔,对于他来说是最容易的事,像走路一样容易。
无名的野地里,他好好安葬了王大小姐,心中向这个不走运的女-人说了声对不起。
然后,带着三魂不见六魄的她,回到了红花街,他的裁缝铺里。
他给她倒了一杯热茶,又打来热水,细心地给她擦脸,又找来梳子,把她散乱的头发一点一点梳理整齐。
她一直抗拒去看面前的铜镜,身-子仍在微微发抖。
“小糠,你听好了。”他的手指停在她的鬓间,“天亮之后,你就是王家的大小姐。”
她猛地睁开眼,转头看他:“你说什么?”
“天亮之前,我帮你做好衣裳。”他笑了笑,“这是我做的最后一件衣裳。”
“你……你要走了?”她从他的语气里听到了别离。
“是的。”他继续挪动梳子,看着铜镜里渐渐整洁的她,“我想,你很快也会走的。”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仓皇与不安反而让她僵硬的眼眸生动了起来。
他放下梳子,对着镜子里的她说:“你觉得,做人好,还是做一只可以到处飞翔,自由自在的燕子好?”
“人好。”她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为何?”他的眼里有刹那的暗淡。
“燕子轻易就会死在人的弹弓下。”她怔怔地回答,似乎有什么东西搅动了她的心底,又无从捉摸。
他苦笑。
也许她的想法是对的,外公,还有他所有的家人,他们的家,不就是在一夜之间,毁在了一个道士的手里么?仅仅因为,它们是不容于人世的妖怪。在道士的眼里,妖就是妖,必毁之而后快,为了正义。
“睡一会儿吧。天亮就好了。”他起身,怀揣着她的月下云锦,往里屋走。
外公说的是真的,这块月下云锦已经死了。但是,他知道如何能让它活过来,而且比之前更好,更神奇。
小糠疲倦地睡去,灯火照照着她不安又有所期待的脸。
天亮时,雪也停了。
一件崭新的,月白色的衣裳摆在她的面前,光彩流动,美不胜收。
她惊呆了。
“穿上吧。”他在他的布帘后说。
她迫不及待地脱去旧衣裳,转眼之间,传说里绝无仅有的月下云锦已然温柔地贴在她的身上。
然,片刻之后,美丽的衣裳却带着微微的热度,透明,消失,或者说,融化在了她的肌肤上。
铜镜里,再没有丑陋不堪的小糠,只有一个亭亭玉立,国色天香,美貌如仙子临世的王家大小姐。
她惊喜地按住了自己的脸,激动地想喊想跳,甚至忘了自己还赤身luo体。
布帘后,飞出一件普通的红色衣裙。
“穿上吧,天冷。”他的声音隔着布帘,有点闷,又有点遥远。
她兴奋地满脸通红,慌慌地套上衣裳,然后发现,红衣裳依然是红衣裳,并没有像从前那样,变成黑色。
她惊异地捂住嘴,抬脚要往布帘后来。
“停下!”他断然喝止了她的行动,“现在,你转过身,走出大门,然后,回家去吧。”
她被他吓到了,呆站在原地,望着布帘。
“你的路在门外。”他放缓了语气,“去吧。”
她愣了很久,缓缓转过身,又回头看了一眼,说:“谢谢!”
言毕,她很快地跑了出去,并没有太多留恋,身姿轻盈地像一只灵巧的燕子。
直到她的声音完全消失,他才慢慢-撩-起布帘,一块黑布蒙在他的眼睛上。布下,隐隐透着殷红的血渍。
“那晚,我去了那间茶铺,可你并不在那里。”他喃喃着。
他又开始流浪了。
依然是走过一个地方就忘记一个地方,用假姓名跟人把酒欢歌,笑谈风月。有时候运气好,会被人邀请到高床暖枕的地方休息。但更多的时候,累了,就在随便的一个屋檐下歇一歇。
有人给他扔过馒头或者铜钱,也有人拿棍棒招呼过他。
唯一跟以前不同的是,他的手里,多了一根盲杖。
嗒嗒的声音,从一座城池响到另一座城池。
他再也不裁衣服了,改成铁口直断,占卜吉凶。
一个瞎子,用古旧的卦签球与善意的谎话讨生活,总是比较容易的……
关于她的事,在任何一个地方,都能陆陆续续地地听到。
当他那个小镇里喝酒的时候,听到别人说,她已顺利地当上了晋王妃,李治那家伙的寓意新婚妻子的美貌,爱不释手,恨不得时时都相对,刻刻不分离。
他喝着酒,继续跟同桌的人谈隔壁那个杀猪匠的儿子的头有多大,哈哈大笑。
当他在那座繁华城池的河边垂柳下呼呼大睡时,李世民死了,李治了皇帝,而她晋王妃顺理成章从晋王妃变成了王皇后,母仪天下。
一个苍蝇从他脸上飞过去。他恼怒地拂了拂手,转个身,继续睡。
当他在那条不起眼的小街上,坐在自己的卜卦摊后,耐心听面前那个愤怒的寡妇述说丈夫的不是时,长安的皇城里,一个叫武媚的女-人,名声渐渐大了起来。听说,那是李治的新宠。
他微笑着听寡妇说话,认真地为她卜卦,把她失踪丈夫的下落告诉她。
当他悠悠闲闲走在乡下的稻田边时,皇宫里,武昭仪跟王皇后明争暗斗,轰轰烈烈。
他跟乡下的老农谈论今年的收成,看不见的眼睛,却是不是往长安的方向望。
当又一个冬到来时,他走进了长安城,天还没亮,天子脚下的街道上,也是人烟稀疏。
这个时候,长安城里最大的新闻,是皇上废了了王皇后,改立武昭仪为后。
今天晚上,长安城里一个铁匠的儿子,跟他父亲说,他刚才出去撒尿的时候,看到在巷子前头慢悠悠走着的那个男人,突然变成了一只燕子,朝皇宫飞去了。然后,他被他爹打了一顿-屁-股。
禁宫中最深最冷的囚室里,她打量了他许久,才认出他是谁。
冷硬的锁链磨破了她依然吹弹得破的肌肤,单薄的衣裳下,除了玲珑娇媚的身\_体,还有无数长长短短的伤口,有的新,有的旧。
“你的眼睛怎么了?”到现在,她还是不敢与他对视太久,说不出的愧疚在心里动荡,可是,她哪里又愧对了他?又或者,她做了一些事,而她早就忘记了?
他一笑:“我的眼睛在你身上。”
她以为他在展现一种幽默,苦笑:“我就知道,你不是普通人。当年我从门缝里,第一眼看到你时,就知道,你能帮我。”
“你觉得我是帮了你,还是害了你?”他蹲下来,轻轻摸索她的脸,“你瘦了许多。”
她沉默了许久,望着囚室里的冰凉凄清,想象着囚室外的歌舞升平,突然笑出了声。
“无论是怎样的脸,也仅仅只是一张脸而已。”她说着,然后转过头,笑看着他,“裁缝师傅,就像当年我那么丑陋,你也愿意给我洗脸梳头,对吧。”
他的心,像被一根刺刺中了。
无论是怎样的脸,也仅仅只是一张脸而已。
月下云锦,她是脱不下来的,因为她穿在了心上,遮住了眼睛。
但,现在呢,是不是可以试试看?
“记得那晚我问你的问题么。”他与她并排坐下,“你愿意当一个人,还是一只燕子?”
他略略有点紧张她的答案。
“都是一样的。”她还是脱口而出,然后指着自己的心口,“如果这里是好好的,当人当燕子,都是很好的。”
他垂眼一笑。
“你呢,你要当人还还是燕子?”她反问。
“随便吧,都可以。”他很少有的,调皮地耸耸肩,“想走路的时候就变成人,想飞的时候就变成燕子,自由自在的,比什么不强!”
“我羡慕你。”她由衷地笑道,“好了,你该回去了。我不想你见我人头落地模样。武媚娘不会放过我,至于皇上……”她叹了口气,“我以为美貌可以抓住他的心,可这世上的美貌,并不独我一个。走了旧的,来了新的,永无断绝。”
他不说话,两个人就这样肩并肩坐在囚室里,入神地望着对面的黑色墙壁。
“该走了。”天微明时,他拉住了她的手。
当第一缕曙光投向巍巍的大唐皇宫时,一只燕子,口里衔着一枚亮亮的小玩意儿,从宫中某处振翅飞出,在宁静的天空里,留下一个渐行渐远的黑点。
这一天,皇宫里又爆出了一件大事,囚禁已久的王皇后被人发现暴毙于囚室内,然遗容安详,仿若沉睡。更令人惊奇的是,王皇后的遗体上,身着一件月白色,众人从未见过的美丽衣裳,但,当人们刚一碰到这件衣撕,它便化成了一摊白灰,落地无踪。
武后震怒,将王皇后的遗体断了手足,装入酒瓮,以泄心头之愤,并严禁任何人张扬事实真相,直到史官被迫在记录上写下,王皇后乃是被她亲自处死,才算罢休。
那天,武后畅快地站在皇宫中最高的地方,俯瞰着属于醒她丈夫的天下,心中暗自嘲笑着那一败涂地的敌人——只靠一张脸的人,拿不到任何东西。
同时,她也用这句话,狠狠警告了自己。
我的牛奶早喝光了,但我还捧着杯子。
乌衣的茶也喝光了——他居然喝光了。
“那里,放了什么?”我放下杯子,盯着一直被他小心保护的破箱子。
“你听听看。”他把箱子推到我面前。
我看着这个脏兮兮的玩意儿,抽过一张纸巾擦了擦,才学着他的样子,把耳朵贴了上去,心想,如果他敢耍花样整蛊我,我就把敖炽放出来咬死丫的!
皮箱的质地竟然很柔软,耳多贴上去还有暖暖的温度,箱子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动来动去,还有间歇性的,仿佛翅膀扇动的声音。
“这是……”我抬起头。
“打开吧。”他笑眯眯地说,“你不是想打开它很久了么!而且,里头有你最想要的东西。”
我的眼睛顿时发出了金灿灿的光芒,迫不及待地摁下了皮箱的搭扣,满心期待,慢慢掀开了它。
三分之一秒后,我呆住了,心碎了,什么叫箱子里头有我最想要的东西!根本连一毛钱金子都没有!只有两只黑不溜秋的傻燕子,一只大点,一只小点,滴溜溜转着小眼睛,时不时懒懒地伸伸翅膀。哦,它们脚下,还有一个搭建得挺精致的燕巢。
“你个骗子!”我正要向对面的家伙讨个公道,却不料这家伙居然抖了抖身-子,像个被突然放了气的气球,眨眼间缩得只有三寸大小,一股白气从里头飞出,落进箱子里那只大燕子的身上。然后,我对面便只剩下一个三寸大小的黑色草人了。
我跟一个草人,喝了一夜的牛奶跟茶……
“不是你想的那样。”箱子里的大燕子跳到了箱子边上,仰头跟我说话,“我的力量早已经不能让我变成人形了,所以才用个草人做我的替身。你明白的,有这个假人做掩护,我们会安全不少。毕竟们只是手无寸铁的样子,随便一个小孩子都可以捏死我们。”
“好吧,这个我可以理解。我不理解的是,你能跳能飞能说话,带着你女朋友到哪里去玩儿不好,来找我干吗!”我狠狠瞪着这只转身弄鬼的样子。
乌衣扭头看了看他身边的那只,说:“你知道的,我外公让她再也不能恢复燕妖的本来身份,这意味着她就是个活生生的人,如果死了,那就是死了,没有重新再来的机会。我花了很大的力气,才将她的元神从王皇后的身\_体里带出来,千年来,我悉心照顾她,看着她从一枚燕卵化成雏燕,再长成如今的模样。虽然她依然对过去毫无记忆,也不会任何法术,但起码好好地活了下来。再假以时日,她或许可以恢复燕妖的所有能力。”
“嗯哪。”我点点头,“可我还是不知道你来找我干吗!”
乌衣干脆跳到我肩头,小声说:“我快要死了。”
“你又骗我!”我皱眉,这个家伙生龙活虎,哪里像要死的样子,肯定又是来博同情的。
“是不是每个要死的妖怪都应该垂头丧气,你才肯相信?”他叹气,歪着脑袋在我耳边道,“我用我的眼睛复活了月下云锦,又施法让她变成王大小姐的模样,再去囚室里救她的元神,再用我的力量将她‘孵化’出来,再花千年时间去照顾她……我也只是个妖怪而已,不是不死金刚啊。你也看到,我观在连个草人都无力操控了。”
我还是不能从他的语气里听出将死之人的悲伤,但我有一点点相信了。
“不过,燕妖的死去,跟别的妖怪不一样。只要我的元神还在我的本体里,所谓的死亡,就是变成一只普通的燕子,不会说话不会法术,连智商都偏低。”他跳回箱子里,继续道,“但是她不一样,她的生活才刚刚开始。所以,我希望你能收留她在你的店里,直到她能自己保护自己。”
他的意图,我已然猜中。
其实我觉得,你就算不变成普通燕子,智商也没高到哪里去。谁会拿一双眼睛去换一件衣裳,谁会一再纵容自己的所爱去犯同样的错误。
这话我吞回去了,没说出来,好歹对方是个快死的燕妖。
乌衣见我在走神,竟像听到了我的心里话似的,说:“你是不是在骂我蠢啊?”
“是!”我撇嘴,“但我可能也会做相同的蠢事。”
我骂他蠢是真,后面这句话,也是实话。
任何的悲剧,总是分成童话跟现实上下集。两个亡国之君给了她上集,而武媚娘这个女-人则给了她完美的下集。
乌衣对她的“纵容”,无非是要她真真切切地走到“下集”。她一天不肯脱下心里的“月下云锦”,她的苦难就一天不能结束。
你我也是一样,要在这个世界上安乐稳妥地活下去,就别总想着自己那件月下云锦吧,胸腔以内,脖子以上的部分,才应当勤勉修炼,认真对待。脸,仅仅就是一张脸而已。
“你也会花那么长的时间,去帮别人脱一件衣服吗?”他吃吃一笑。
“有必要的话,我会扒了对方的皮!不要扯开话题。”我白了他一眼,看着箱子里的另一只,“收留她也不是不行,就当是她长期租住吧,既然是租住,房费不能少!”
他故作文艺,郁郁地垂下头:“我是伤残的燕子,我看不见……我有的,只是感情……”
“少跟老娘谈感情!谈金子!”我哼了一声,“文艺燕子我也不买账!”
他抬起头,用翅膀拍着自己的胸口:“我这里不是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么!金子啊!”
当一只蠢燕子一本正经地拿“金子般的心”赖账时,我不得不承认,它赢了!
“你看,收留了我们,你的不停里就不会有害虫了,我们是专吃害虫的益鸟!夏天连灭蚊药都省了!”他继续大言不惭地说。
“等等,什么叫收留了‘你们’?”我赶紧打断他。
他叹气:“就算我死了,变成了普通的燕子,也是需要一个落脚点的呀,这不,我连燕巢都准备好了,到时候你只需要把它挂在屋檐下就好了,很省事的!”他又看了身边的她一眼,“就算我再也不会记得她,我也会留在离她最近的地方。”
好吧,既然它都快死了,我还计较什么呢。
唉,可我还是很纠结啊,天下这么多好人跟好妖怪,为什么偏偏赖上我呢。
“去年我就来找过你,可是你的不停停业了。”乌衣环顾着我的新店,一只燕子是没有表情的,但我总觉得他在笑,“没有比这里更值得相信的地方了。你能再开业,实在是很好很好。”
最听不得赞扬的话了,这会让人飘飘然,继而做出错误的决定嘛!
我一拍桌子:“反正,如果以后让我在夏天的不停里发现一个蚊子,我就拔你一根燕子毛!不得申辩,不得抗议!”
成交!
·尾声·
不停的屋檐下,有一个灯笼,又有了—个燕巢。
一雌一雄两只傻燕子,每天在巢里叽叽喳喳,说着只有它们自己才懂的话。
我在燕巢旁边安了一个小水碗,每天都会亲自搭个梯子上去换水,而且那不是普通的水,因为我好心地加了我特制的某某金维他在里头,补充每日所需能量。
每次我去换水的时候,已经不再知道我是谁的乌衣都会探出脑袋来,在我的手背上轻轻啄两下,然后转过与继续给他的伴侣梳理羽毛。有时候,它们也会在没人的时候,偷偷飞进我的窗口,落在我的肩膀上,认真看我手里捧着的时尚杂志,对上头的衣裳评头论足。
懂得看杂志的燕子,智商也并不低嘛。但我很快想起,它们是燕妖,妖怪里最出色的裁缝,就算乌衣已经“死了”,本能仍在吧。真可惜,要是燕妖一族没有被多事又混账的道士灭掉,要是乌衣他们一切如常,我得有多少漂亮的衣裳可以穿呀!
好吧,我不知道这两个家伙将来会怎样,反正,他们现在很好。听说到了晚上,乌衣还会用翅膀盖着他的伴侣,两个家伙在灯笼的温柔光线里,依偶着沉沉睡去。
这是纸片儿半夜去偷窥,然后回来告诉我的。
只有偷窥这种事,纸片儿永远是自动自发。
不过,当屋檐下多了燕子的呢喃时,就觉得冬天的离开快了许多,不知道他们这—对儿,到了明年冬天的时候,是不是也会像别的燕子那样,去暖和的地方过冬呢?
如果是,我岂不是要派保镖随行?谁都知道,一些无良的捕鸟人无处不在。
但,先不说捕鸟入这一茬,单单在我的不停里,就有个热气腾腾的混蛋!
刚才,我去加水的时候,发现燕巢里居然空了,这个时候绝对不是他们觅食的时间,就算觅食,也总是只有乌衣出去。
我怀疑有猫,可我分明在燕巢周围布下了结界,除了不停里的人,任何生物都不能接近它们的家。
我跟纸片儿满屋子找它们,还是纸片儿利索,很快告诉我,它们俩在后院。
赶过去一看,玩腻了扫地机的敖炽,一只爪子捏着乌衣,另一只爪子拿一个弹弓,对面,是一叠摞起来的纸箱子。
对了,我差点忘了,这厮又乱花我的钱去买了一个Ipad2,时刻沉溺在“愤怒的小鸟”中。
我的扫把狠狠招呼到了敖炽的头上。
“喂,我只是试试看真人版愤怒的小鸟的可行性嘛!而且它们又不是普通的小鸟!”敖炽揉着肿起一个包的头顶,委屈地哼哼。
我竟然忘记了,这家伙曾是个为了洗个高兴澡,不惜水淹城池的混世魔王。这个好吃懒做的大闲人,为了自己给自己找乐子,有什么破事干不出来!
我扭过头,朝厨房方向大喊一声:“赵公子!!”
帮工之二披着一身带帽的黑色斗篷,风驰电掣地从厨房里奔到我面前。
我的帮工之二很高大,虽然他叫赵公子,但他并不是人,斗蓬下,是一副白色的盔甲。关于这副活盗甲的来历,在我的绝密人事档案里也有记录,所以也不多说。总之呢,他告诉我,他是三国猛将赵子龙的战甲,而且,他一直很想念他的主人。至于赵公子这个名字,也是我随口给他取的,他很喜欢很喜欢。我由此推断,他对赵子龙的感情非同一般……
“把这个家伙拖到厨房去,不切完十斤洋葱不许他出来!”我对赵公子淡淡说道。
“是,老板娘。”赵公子比纸片儿听话多了,也老实多了,关键是他从不跟我讨论任何跟薪水有关的事。我十分欣赏。
接下来就很简单了,力大无穷的赵公子领着敖炽的后脖子,大步流星朝厨房而去。
“喂,我是老板年的老公,也就是你的老板!”敖炽在半空里踢着脚,愤愤道。
“对不起,我只有一个老板娘,我只听她的。是她把我捡回来的。”赵公子坚定地回答。
“我很记仇的!”敖炽继续踢腿挣扎,“我非常记仇的!”
“十斤洋葱必须切完!”赵公子坚定地回答。
“等我恢复了原形我绝对要代表东海龙族摧毁你!”
“等你恢复了再说吧。
“不切洋葱行不行!”
“必须的!”
听着他们两个的亲切交流,我抱着解救下来的乌衣两口子,坏笑着朝外走,上了梯子,将他们好好地放回了巢里。
为了安抚受惊的它们,我很有感情地给它们唱了一首歌——
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
不过唱完之后,我发现它们好像更惊恐了……唉。
下了梯子,我坐在自家的屋檐下,伸了个懒腰。
想起前几天晚上,我神经质地问敖炽:“如果我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丑得像个猪头三,你还会娶我么?”
他一边在他的Ipad2上跟愤怒的小鸟较劲,一边说:“如果你变成像绿猪这么丑的猪头三,但还是敢回敬我一耳光的话,我想还是会娶你吧。”
他居然还记得当年我与他初识时,不畏强权暴力,公然反抗并教训他的往事……
我偷偷笑出了声。
头顶上,乌衣两口子又在聊天了,在冬天的尾巴上,中午的阳光里,听到这样的声音,很难不开心呀。
我一时兴起,找了一截粉笔,在最靠近燕巢的墙上奋笔疾书——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然后,我看着我丑丑的字跟我家的样子,感慨,诗歌果然来源于生活呀,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