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非苦不是灵魂(1 / 1)

一滴水有多深 刘醒龙 10285 字 24天前

作为城市的武汉越来越大了,即便对久居此地的人来说,因为越来越摸不着边际,也还是认为太大了。就像巨人也有最小的童年,哪怕城市大得都要超越我们的理智了,唯一不能改变的是它的缘起。对于在绝大多数时间里只能靠着感情维系人,这样的缘起更是一刻也少不得。也正是如此,只要有一点点理由,不管事隔多少年,也不管这些年的记忆中平添了多少事情,依然清晰地记起自己移居城市后第一个早晨的情形。

那一天我醒得特别早,除了对新环境不适应和身处新环境后免不了会出现的小小兴奋,关键在于我后来才发现的,人在城中,永远也不可能比城市醒得更早。不比乡村,只要愿意,随便哪一天,都可以自由自在地抢在前头,仿佛不久后渐渐有了动静的乡村是被自己所唤醒的。从永远比人醒得更早的城市中醒来后,突然发现自己像是被置于街头。这种感觉让我情不自禁地生出一丝恐慌。那些从小到大一直陪伴着的清晨之清和自然之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满屋浮尘气味。这样的气味当然不可能让一个突然闯入的陌生人心生踏实。

城市总在自以为是,哪怕一时一刻也不肯将先行醒来的机会让出去。从这种浮尘满天的时节中醒来后,出了门。路灯大约是见惯了这些,不将城市醒来当回事,还在街道旁昏昏欲睡。也不是有过预设,但也绝不是没有任何预设,我沿着很不习惯的空气与道路,走向自己一心想在清晨进去走一走的那个地方时,心里应该早就积淀了许多城市生活的法则:譬如早晨要去的公园,譬如傍晚要去的公园,譬如假日要去的公园,还有其他一些譬如相爱了、譬如忧伤了等等都要去一去的公园。就像必须会搭乘公共汽车,必须会站在街边大口大口地吃热干面,身居城市不会逛公园的生活同样是不可想象的。

独自走进解放公园的那天早上,草地的平铺虽然是人意而非天意,树林也是按匠心而非天才栽种得整齐划一,包括那些假的山水,还是让我动心了。虽然无法体察每一棵树,更不可能去认识每一株草,我却相信多年之后自己一定还会记得这里的每一棵树和每一株草。事实上一点也没错,多年之后,我已走过太多的地方,天山上的莲,塔克拉玛干沙漠中的红柳,查果拉山口上的苔藓,棒槌岛海底的海草,记录的事物越多,值得记忆的事物便更加突出。那时候,我一点也不晓得解放公园的背景。直到现在我也仍然不在乎它在哪种地理范围内是为最大的城中森林公园。我只在乎一片树叶和半根草茎在自己心中的地位。我看重的是这叶片托起的清风,以及这草茎找到的水土。我看重的是如此清风能够洗礼人生际遇,以及如此水土能够护佑命运沉浮。

在以后的日子,我总在这座公园里开始自己的新一天生活。

我必须摘下轻轻一踮脚就能接触到的某棵树上的一片叶子,或者是随意弯一下腰就可以掐在指间中的某一根小草,放在鼻尖上嗅一嗅后,阳光才能从心中升起来。我曾经将此作为一个藏得很深不曾示人的细小秘密。事实上,在这个细小秘密的背后,还有一个更加细小的秘密。早晨的我来到早晨的公园,是想冲着那只细小的松鼠轻轻一笑。公园出现在我生活里最初的那个早上,是那些长在陌生地方的山水草木,帮我找回了心灵中最不能失散的熟悉。之后,便是那只最让我意料不到的小松鼠了。

因为是冬季,那天的草丛十分荒芜,小松鼠突然钻出来时,我倒是没有意外,也没有将它想成别的鼠类。因而那一声格外清脆的“叮当”,还使我望见了那只大概是头天夜里被谁弃下的易拉罐。大约是被小松鼠碰了一下,易拉罐还在草丛中轻轻地晃动,至于小松鼠,则是将那可爱的尾巴,像捉迷藏的孩子一样突然从草丛中竖起来,不待多想便轻盈地跃上一棵大树,再跃到另一棵大树上,这才回头将小黑豆一样的眼睛转两转,就像是抛了媚眼过来。就在那一瞬间,我在心里笑了。很清楚,这是我来到这座城市后,头一次向着天籁而笑。笑过了,我才发现,相邻的另一棵树上,还有一只小松鼠。刚刚被我发现的小松鼠,正在用着相同的神情,朝着早一点出现的小松鼠妩媚地笑过去。这时候的我,孤单地笑得更加开心了。

几年后,我在华盛顿排着长队,等候进入美国国会大厦参观,旁边的公园里大约有几十只小松鼠在上蹿下跳。身在异国比之当年初涉异乡感觉又不一样,却有一样的松鼠在活跃着。

我忍不住蹲下来,朝着离我最近的那只松鼠伸出手去,想不到的是,那只松鼠猛在蹿过来,在我的手腕上轻轻咬下一些齿印。疼痛之中,同行的作家们看到我手上的牙印,提醒我一定要注射狂犬疫苗。望着仍在咫尺之处独自嬉闹不止的松鼠,我说,有那个必要吗?说话时,我一直在笑,脑子里还浮现出在城市的第一个早晨里所见到的那些会妩媚地微笑的小松鼠。

在公园的草木间行走得多了,对城市的心情也开始豁然开朗了。别人信不信,是不是如我所想,一点也不要紧,只要自己想出其中道理就行。于是在后来的日子,我一直在不断地对自己说,也对别人说,特别是那些执著于城市与乡村二元对立者:对于城市来说,公园其实是一处被微缩了的乡村,而乡村则是被过于放大的公园。无论一个人来自何处,在共同面对山水草木,或者如小松鼠一样的小动物时,只要是为着共同的原因而欣慰,我们的心灵深处就不会有太多的区别。公园是城市心灵的栖息地,乡村则是这类公园命定中的过去与未来。

在武汉安身立命数年后,某一天,在东湖旁一家新闻媒体的办公大楼内,第一次见到一个叫老包的男人。那是我们之间仅有的一面之交,我敢肯定,在记忆里,关于他的容颜,早已被遗失得一干二净,无论今后的哪个时刻,哪怕与他站成了面对面,如果不作介绍,也是绝无可能认出他的。现在,我只记得老包坐在办公室后,面对我的那两颗总也滴不下来的泪珠。

而我,亦如此。

老包的老家离武汉中心城区不远,现在叫新洲区。那地方叫新洲县时,我曾去挂职当了一阵子县长助理,因为与我祖籍所在的团风县相邻,乡风乡情熟到不用另作解释。

资深记者老包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是没有好好地写过牛,最大的禁忌是哪怕饿死也不会吃牛肉。

老包是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这家报社工作的,他之所以能够上大学,全靠家里养的那头母牛。从上高中开始,读书所需的全部花销,都是将母牛每年生育的小牛卖出后得来的。父母在世时就曾说过,将来家里人要为这头母牛养老送终。母牛真的老了时,老包已经大学毕业了。皈依佛门的哥哥,将母牛当成家人,不再用牛栏,而是放在家里好生喂养。那些当牛贩子的,不时地来找,按一般规矩,牛一旦老了,不能耕种了,就会被卖到牲畜屠宰市场,用作他人的盘中餐。老包的哥哥不理睬那些牛贩子,充其量对着他们念一声阿弥陀佛。有天早晨,老包的哥哥发现母牛被人偷走,便寻着路上的蹄印,追了十几里,硬是从屠宰市场上将母牛找了回来。

这之后,哥哥在寺庙旁专门为母牛修了一间小屋,就近喂养。那一天,哥哥外出做法事回来,又不见了母牛。再去屠宰市场,也找不着,便搭车进城来找。哥哥的想法没错,既然不在乡下,当然是被牛贩子运进城里了。可城市那么大,哥哥能去哪儿找哩?

那天老包从外面采访刚回,听到有同事叫,说是有个和尚找他。身披袈裟的哥哥,生平第一次进了老包的办公室。哥哥说,我来找牛,家里的牛又不见了。老包说当时他还有些生气,说牛不见了怎么跑到城里来找呢?哥哥说,乡下找不着,一定是让牛贩子贩进城里杀了卖肉。听着这话,老包的心突然感到一阵疼痛。哥哥稍坐片刻,就要回去。他明白,家里的牛永远也找不回来了。在车站送别,望着哥哥的背影,老包说他分明看到了自己家的牛。

这是老包头一回向家人之外的人讲叙自己家的牛。因为心疼,他一向不肯将这件事讲出来,但是一见到我,他突然有一种想讲的冲动,然后觉得在心头上压了十几年来的重负突然减轻许多。那如亲人一样的母牛,在一个被乡村情愫渗透到每一根早生白发的人那里,容不得丁点怠慢和轻视。然而在城市,这样的怠慢与轻视,铺开来比所有的马路相加还宽高,堆积起来比所有的高楼大厦相加还要高。为什么要无事找事地自取其辱哩!我相信老包也有着相同的想法。

小时候,生我养我的乡村到处都是鸟窝。我的弟弟,有一次上到区公所院内的一棵高大的木梓树上掏鸟窝。我记得很清楚,那天区公所的礼堂里正在召开一个极为肃穆的会议。后来,姐姐告诉我,从县里来的一位军人在会上,宣读了中共中央关于林彪如何背叛毛主席的文件。一般时候,区里开大会,总是如同过节,孩子们肯定是要去凑热闹的。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去区公所礼堂外面玩。那是秋季,不是杜鹃啼血的春天。这种喜欢在木梓树上做窝的鸟儿,不会像人那样刻意对试图来犯者设下陷阱,大人们在礼堂里召开连半点热闹影子都见不到的会议,失望的孩子们便在外面自己找乐。弟弟不是第一个爬树掏鸟窝的,在他前面的孩子都失败了,轮到弟弟上树时,他当然更加渴望因为成功而成为此时此刻的英雄。弟弟几乎做到了,他爬上高高的木梓树,正当他将手伸向杜鹃鸟窝时,脚上踩着的那只树结巴突然断了,弟弟从几丈高的空中大叫着跌下来,无声无息地趴在地上。就在我们不知所措时,区公所的一位干部闻讯跑过来,抓起弟弟的双腿,倒过来,抖了几把,在一声大哭中弟弟复活了。复活过来的弟弟还冲着对方骂,直到明白事理后才停歇下来。包括母亲在内,所有的大人后来都会问上一句,为什么要上树?为什么要掏鸟窝?

老包家的牛,足以让置身这牛之外的人,问上一千个为什么。在乡村,这样的问题是不存在的,如同弟弟从树上摔下来。在城市里,肯定是要经过种种环节,送到去医院急救。但在乡村,人的灵魂在哪里丢掉,就会长久地守在哪里,譬如那棵大树下,别人帮忙及时将弟弟的身体倒过来抖两下,舍不得远走的灵魂便赶紧回到温暖的肉身上。

人当然是有灵魂的,然而人的灵魂在哪里呢?

老包家的牛让我多出一重疑虑:如果真有灵魂,它一定也在苦苦寻找属于自己的肉身!更让人困惑,当一种灵感显现或者一种事物暴露之后,我们却无法认定其是灵魂还是肉身。

当一个人懂得灵魂时,那种为寻找灵魂的遥遥无期的命运也就开始了。穷尽一生所做的各种事情,哪怕它们彼此之间毫不相干,本质上还是为着那据说只有七点几毫克的丁点灵魂。

小时候住在山里,每当黄昏来临,如果没有别的事情吸引,我就会出神地望着远处山腰上的那棵大樟树。传说中这是一天当中灵魂开始出没的时候,月光落地,清风入夜,这些都是它的背景。在我的小说中,曾经有过这样的描写,一棵独立山中的大樟树,是这片大山的灵魂的旗帜。大约是在十三四岁时,我终于如愿,同一群上山砍柴的伙伴们一道,走了约十几里路,到达这棵长在高山之上的大樟树下,很奇怪,出发时自己还曾激动过,真的用手搂抱着醇香醉人的树干时,心里平静得如同刚刚在路边用手掬起来喝得痛快的泉水。

女儿尚小的那几年,家里前后请过几位小保姆。之所以做不长,大部分是因为思家心太切。但也有两位例外。早来的那位女孩,初中毕业。朋友们特地介绍说,她家离大樟树只有两里路。大樟树本是一棵有名的树,那地方原本叫满溪坪,小的时候,母亲就在那棵树下的供销社里当过售货员。也就二三十年的时间,作为地名的满溪坪就没有人叫了,而换成了大樟树。女孩来之前正在山上采茶。一见面我就问她,那棵大樟树还在不在。女孩回答说,在,已被列为县里重点保护的古树了。

女孩一来就明白地表示自己最多只做半年。开始还不太在意,以为是想家的另一种说法。后来才发现女孩是当真的。她之所以愿意出来,是想挣钱给父亲治病。从中介绍的朋友先就说过,女孩的父亲患了食道癌。所以,女孩拿到第一份工资后就委托我们替她存起来,连一分钱都舍不得花。女孩只要有空就看报纸,而且特别喜欢看各类广告。开始我们还以为是各种招工和招聘信息,直到有一回清理床铺时,发现她的枕头下面压着许多从报纸上剪下来的各类治疗食道癌的信息,我们才有所明白。

正好半年的那天晚上,女孩突然对我们说,她要去汉口中山大道的某个地方买能治食道癌的药。这之前我们带女孩到过江北几次,每次都是乘出租车。这时候的女孩却连乘几路公共汽车、哪一站上哪一站下,甚至中途如何换车都能倒背如流。女孩要买的那种灵芝做成的药,媒体上已不止一次披露,其治癌的功效是假的。女孩言之切切的样子,让我们不好直接提出告诫,只好答应说,我先去看看情况,然后再带她去。同时费尽心机地将披露相关情况的文章找出来,放到她的房间里,希望她看过后,能有所转变。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女孩反而更加迫切地反复催问我们,何时让她去汉口买药。

我是真的去过,去过后就更不想让女孩去了。这种尽乎天价的所谓灵芝提取物,分明是被一些人当作汉正街上的小商品在卖。在女孩用最后通牒的方式表示要自己去之后,我不得不陪着她去了那个卖药的地方。那一天,买到药的女孩还不是最激动的。最激动的是一位由中年男人陪着去的老人,付出去的钱款还没点清,便急着打开包装盒,用店里提供的饮水,咕咕哝哝吞了下去。女孩的激动在于,从汉口回来后,她一分钟都不肯等待,从床底下拖出早已悄然整理好的全部行李,包括她亲手制作的那些相关食道癌的报纸剪贴,当即就要去车站。她说:“我要给我父送药回去!”

送别的路上,我有些恍惚。坦率地说,这半年我们对女孩的表现不能说是十分满意。在车站里,上了车后,她回头默默看我的那一眼,突然让人心酸极了。那天晚上,女孩消失后的家里格外冷静。甚至连先前有过的习惯性总结的话,都没有人肯说。妻子只是极简单地问过,女孩买药花了多少钱。这本是不用问的,其价格都写在女孩看过千百遍的报纸的广告栏上。

妻子还说了一句,如果那药真的有效,我都愿意多买些送她。

包括我们,其实都害怕真相。一直不敢对女孩说,全世界的科学家对于癌症都还是束手无策,凡是做广告说成是癌症克星的肯定是假药。对女孩来说,重要的是不在乎这类虚假的真情,谁也承受不起其失去。

几年后的某一天,还是在东湖边的那处咖啡馆里,很静的时候,忽然听到邻座的人轻声提及一个曾经耳熟能详的名词。女孩走后不到一年,这种以灵芝为名的名噪一时的所谓特效药,便从社会信息传播途径中全面消失了。邻座的人说,父亲生病后一向认为癌症是不治之症,不肯吃药花冤枉钱,也不知为什么,大概是广告做得太**人了,突然同意试试这种药。他花了几万元买回来的药,还没吃完,父亲就走了。其实,他明白那药是假的,可是父亲都病成那个样子了,做儿子还能做什么哩!我借故站起来,看了看,我以为那人是我带女孩去买药时遇上那位中年男子,却不是。听话声十分深情,但从面容上看十分平静,就像长在几里外的大樟树,风暴来袭,也吹不动一片叶子。

乡村的大樟树是一种活生生的哲理。在远处遥望樟树的人,内心比每天都能享受樟树荫蔽的人还要丰富。明白真相的时候,倒让我们的内心变得格外无助。正像有一阵子社会舆论在竭尽全力地反对灵魂有存在,失去灵魂支撑,同一时期的社会发生了近百年来最大的动**。

之后来家带孩子的第二个女孩,心地十分善良,女儿和妻子十分满意,过年时,还专门开车送她到离家最近的小路口。

说好,过完年她就回来,并且将回程的车票钱都给了她。女孩穿着妻子送给她的那件红色呢绒大衣,在冬日的原野上一路走走停停。我们一直等她到正月底,仍没有任何音讯。难得全家都很满意的女孩不辞而别,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小小的打击,于是我们决定,不再找小保姆了,家务事早前就请了钟点工来做,孩子则由自己来带。这样过了半年之后才听说,女孩非常想再来,却没有钱搭车,连同我们给的返程车票钱,她都给了母亲,一半用作长期卧病不起的父亲的医疗费,一半用作年后弟弟上学时的报名费。得到消息的时候,女孩已再次来到武汉,跟着同村的人一起在离我们家不远的长江二桥附近的一个建筑工地上做零工。

到这一步我们才有所明白,那一次女孩在踏上小路后,不断地回头看我们,是心有纠结难以启齿。女孩来后不到一个星期就收到一封信,来家的三个月中,门房交我们转给她的有三封,还有我们不知道的。收到信时女孩先是灿烂地笑,说是弟弟写来的,然后马上躲进房间,信很薄,女孩却要看上至少半个小时才会出来,再露面时,脸上总是怀着与其年龄极不相称的忧郁。事后曾经猜想,女孩最后看我们一眼时,也许还在犹豫是否开口要我们预支两个月或者三个月的工资。那样,她就可以将家里的事情全部安顿好,包括长期卧病不起的父亲,只要余下三十八元钱,这还是过年时客运票大幅上涨的价格,她就可以在那处小路口上招招手,拦住一辆来武汉的长途客车。几年之后,妻子还在提起这个女孩,想不通长江二桥离家如此近,她到武汉后,即便不来打个招呼,怎么就不肯来个电话呢?

或许,是那张返程车票梗在中间,成了打不通的大岭关山。女孩一定是觉得自己做得不好,拿了车票钱,人却不来。

其实,真正惭愧的是我们,是我们在衣食无忧的生活中过得久了,用以体察周围的智慧锈蚀了。

灵魂出现在我们身边,并非总是伴随命运的起承转合。有时候,它宁可成为一张车票,或者干脆就是一包借灵芝之名的药。

人的素质,不能仅仅是知识,而在乎人文精神,或者换言之,是人的灵魂。

有一阵电视新闻节目中不停地报道美国一位植物人,围绕那根维持生命的导食管是继续插下去,还是拔掉它,以终结其毫无知觉的生命,产生了巨大的争议。好在有一大批人在持续抗争,如果听任某些人完全按照医学或者其他什么技术条例行事,这个世界将会变得何等狰狞!野蛮的技术,野蛮的科学,比没有技术和没有科学的野蛮更加可怕———譬如越来越先进的生化武器和核武器。希特勒的野蛮表现在狂疯强调日耳曼人种的优良。在中国的网络上,一度甚嚣尘上地要求,允许高学历的人多生育,而严格限制农民的生育。在高学历人口越来越多的时代,人性的孤儿和道德的弃子,也越来越多。

与女儿朝夕相处的那两位少女,给了我很大的提醒。让我不得相信,所谓“人文精神”可以是很专业的学问,更可以是发生在每个人身边,能给我们片刻感动和即时警醒的凡人琐事。

每个时代都有它的神话,在现代化面纱之下,对“国人素质越来越低下”多少年如一日的批判,透过其神话之**性,还应当数一数其中含有多少文化界自我炒作成分。

二〇〇五年早春时节我去浙江上虞市,在当地人的带领下,在一个叫崧厦镇小地方,见到了像大海像草原像山野一样的伞的世界。至少在一百年内,在这座名为地球的星球上,再也不可能有哪个地方能够出产如此多的伞。绵延二十公里的道路两旁,清一色是伞工厂和伞作坊。说起来,这地方的人从前普遍习惯以修伞为生计,从长江以南开始,到有海相隔的东南亚一带,凡是多雨的地方,就有给人修伞的崧厦人。也不是哪一位师傅所发明,慢慢地大家都会了,将从废旧雨伞上拆下来的伞衣、伞骨或伞柄等等还算完好的零件一样样地拼在一起,就成了一把能够遮阳挡雨的好伞,拿来用合适的价格卖给需要它的人。这样的日子过了近百年后,崧厦人干脆在家门口办起伞厂。也就是十年左右时间,过去貌不惊人,如今也貌不惊人,将来仍旧会貌不惊人的小小崧厦,居然成了世界伞都,即使是在时尚之都巴黎的香榭丽舍大街,那些飘浮在人流之上的各色伞具,也有百分之九十出自崧厦。

在相去不远的诸暨小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还只有一千户人家,大家都靠种地为生,耕种之余,用那种流行于十九世纪的古老工具,一把把地编织袜子,然后拿到附近的公路上叫卖。那时的政策法规不允许他们这样做,这一千户人家竟然没有一个退缩的,不管是禁令发了多少回,禁行搞了多少次,总是抵挡不住他们的勤劳与聪敏。连他们自己也没想到,如今,全世界一半以上的袜子,其出产地都是诸暨。就这样还受限于国际纺织品配额,假如没有这种不公平的贸易保护,完全开放市场自由竞争,其出产比例一定会更多更大。

妻子的外婆家离上虞不远,离诸暨更近。第一次陪妻子去时,舅舅家的两个表妹,高兴是高兴,却一点也不肯拉下手里的事。她们从附近工厂领回需要缝纫的衣物,一边说着体己话,一边飞快地工作着。感觉上她们还没说上什么,一大堆需要缝制的布料,便按照所设计的样式,从左手边飞到了右手边。几年后再去,舅舅家境大为改观,一栋五层高的大楼盖在当地最好的中学旁边,在一楼的另一半安装了一台价值几十万元的机器,表妹夫们都成了老板。让我们惊讶的是表弟和表弟媳两口子竟然去了遥远的非洲,在尼日利亚做起零售生意,如果不出意外,一年要卖三四个集装箱,在义乌当地一个集装箱的货大约要二百万,到达目的地后,至少要卖五六百万。最惊讶的却是那天在义乌城内的一家商场,我选了两款休闲衣服,一共付了四百多元,家产已比我们富有许多的表妹们当即小声诧异地表示,这么贵呀!

一直以来,我信奉钱是挣来的,不是省来的。然而,肯定要比我们富裕的舅舅家的表妹和表弟们,在用让人叹服的事实说明,人生财富是挣来的,更是省来的。正是这些在昏暗的灯光下一针一线地忙碌到深夜的女子,还有那些在辛辛苦苦地干完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后,却无法从工头那里拿到工钱的工人,才是中国近二十年来经济起飞的莫大功臣。在那些最具国际竞争力的物产面前,知识界如果还不脸红,那便是厚颜了,因为与经济奇迹伴生的这些东西几乎全是所谓素质极低的农民或者是农民工所参与创造的。如果我们还不承认,如此灵魂才是民族之魂、时代之魂,而还要坚持认为他们只是任人驱使的行尸走肉,那才是真正的“人文精神的失落”。回到基础,回到普通,才能够发现作为脊梁挺起的历史在向前进时不可缺席的道德英雄。

我一定要说说诗人叶舟亲身经历过的一件事情。这件事在他的长篇散文《花儿,青铜枝下的歌谣》已作了很深刻的表述。

但是,我想,哪怕再说上一万遍,仍不觉得多余。

在深夜的西宁街道上走过,条条道路就像厚厚的书页一样依次翻开,情节无限,旨意盎然。什么超现实主义,什么博尔赫斯的玫瑰色街角,在这里俯拾即是。某夜的西宁街道上,一个老朽的人紧随着。后来,他站在我面前,泪水涔涔,抖动不止。他说:

“你是我的前生。“你不要不承认,你真真地是我的前生。

“你在海西的草原上放羊。某天下午,你赶羊上山,羊在坡上吃草,但你在山洞里睡着了,你梦见了佛爷,你醒来以后就会开口,唱了三天三夜的《格萨尔王》。而在这之前,你连半个字母也认识不了。

“你叫仁青,或者西德尼玛,或者才让。“但你现在是个汉人。”

我说,是的。老朽的人仔细端详了我一会,泪水潸然。他说:“你现在是个满身脏污的汉人,但你确实是我的前生。”

这是我出任杂志总编后亲自约来的一部让人灵魂落泪的作品。上面这段文字,曾经让我的脊背顷刻间酥软如荒漠。为此我也欣慰地意识到,暂时放下自己的写作,编一阵子杂志,是多么幸运和幸福。在不同时间、不同背景下,仅仅是这段文字,就曾给了我许多自然的想象空间和哲学的想象力。

一个不知有灵魂的人,并不等于就没有前生前世。那个老朽的人最后所言,多像普通的众生,在对一群社会精英解析既往。多像老朽的乡土乡村,在对一座座妖娆时尚的都市如梦呢喃。

一个抛弃前生前世的人,往往会厚颜无耻。

很多年前,那时我刚刚写了几篇小说,就受邀参加一个文学笔会。一天深夜,放下笔来正要休息,同居一室的那位青年作家突然来了情绪,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他却没有丝毫顾忌,说到动情处,一边痛哭流泪,一边拎着着瓶子往嘴里大口大口地倒酒。临时室友是河南人,他娶了一个家在汉口老租界区的大学同学做妻子,两口子感情很深各方面都很和谐,可就是受不了丈母娘的欺负。家中琐事多做点还好说,最让他难以承受的是,丈母娘和小姨子的内衣**也都要他洗。那时候洗衣机正在普及中,妻子家有此购买力,只苦于无处摆放,一家老小的衣服全靠他用双手搓洗。最难受的是女人来了例假,那时候还没有卫生巾,卫生纸摆放得再好,也难免会有经血粘在**上。室友流着眼泪骂道,他曾经将额头往洗衣池上撞,也没想通那个老女人和那个小女人怎么就没有一点羞耻心?由于住在丈母娘家,就连夫妻恩爱也受到监视。老女人夜里睡得少,少夫妻这边只要一有动静,她就会在隔墙那边大声咳嗽。如果还不停歇,老女人就会起床满地跺脚不说,第二天早上见面,还要给他许多难看的脸色。笔会上,室友大醉过两场,当然不全是为着这些。临结束时,他似乎忘记自己曾经说过的,热情邀请我去喝丈母娘做的排骨藕汤。

对于生我养我的乡村小镇,我的情感终身都不会出偏差。

无论国内国外风情万种,只要是小镇,那种平静安详轻松地就能容纳其中的气质,总是让我感到如走过万水千山后,终于到达温馨之家。第一次出国旅行是一九九四年秋天,在欧洲东部城市布拉迪斯拉法附近的一座小镇临时停下来,临街的门窗或是半掩或是完全敞开,却只有一个当地人在小街上边走边看报纸。几天后,在离萨格勒布不远的一个小镇上,曾经有过短暂的迷路,迟疑之际,一位警察像清风一样赶到,看上去语言不通,却能准确地用他的摩托车送我们回到住处。过了几年,在北美离拉斯维加还有百多公里的一处小镇上夜行车停下来休息时,我和朋友到马路对面的一座超市去买点东西,在斑马线上与两位大约十三四岁的当地女孩擦肩而过,如我们童年时一样,用当地方言冲着外地来客说一句粗话,得意地取悦自己。女孩们在我们身后大声说过后,一溜小跑笑着消失在黑夜中。前不久去首尔,那天傍晚在一家韩国土菜馆里吃饭,闲来无事,整理随身携带的小包时,意外发现行前妻子放置的一枚包装精美的清凉油。一时感觉甚好,便将它送给了那位作陪同的韩国女孩。女孩因为惊喜而发出的微笑,让我突然想起少年时期曾经暗恋过的那位女同学。

在都市面前我却总有些不适应。二○○四年三月,一批中国作家应邀去巴黎参加法中文化年中国文学周活动。二十一日晚上,一批相关作家赴法国出版商家宴之后,几个想踏夜走走的人邀在一起,都说陌生没事,塞纳河左岸的奥塞美术馆和右岸的罗浮宫就是最好的地标。夜色下的巴黎左岸更显浪漫,只是不习惯法国式家宴的我们都没吃饱。好在藏族同胞阿来性情直爽,他一叫饿,大家便正中下怀地闯进一家咖啡馆,吃饱了便四处张望,遥想当年萨特在这一带流连,留下的那座文学史上的“萨特咖啡馆”在哪里。第二天,我的小说法文译者、里尔大学的一位副教授陪着逛巴黎,便要求她领上我专程去了一趟。离开巴黎返国的前一天,张宇、格非、戴来和来自澳门的廖子馨,抓住日程中少有的空隙,让我也带他们走一趟。刚进那咖啡馆的门,戴来就叫起来,那天晚上我们不是来过这里吗?有此经历的廖子馨等一起纷纷细看,戴来说的果然不错。于是,我便认罚,将这一行人消费的五十几欧元全掏了。破费了不说,还落下一个不大不小的笑话。

然而,对武汉江汉路一带的老租界区,我却有着因为阅读产生的仿佛是与生俱来的好感。那时,我还住在县城里,所以,室友一显真情,我也就不再去想他曾经说过的那些话。

江汉路一带的老租界区,经历百年风雨之后,那些建筑物仍在散发着哲人才有的教养。临时室友领我走进那些巴洛克风格廊柱下的历史与当下合成的尴尬之门。一百年前的地板轻轻响起来,一百年前的楼梯缓缓升起来,一百年前便大得有些夸张的窗户,也散不去起源于江汉平原的令人心醉的食物芬芳。

室友刚进门果真便挽起袖子在洗衣池边搓洗一堆彩色衣物,并在家人面前将我吹嘘成一颗正在升起的文学新星,前程会很远大。室友所言丝毫没有惹动丈母娘麻木的脸色,她只说了一句:是蛮远的乡里伢唦,是不是山蛮大?

那天,室友的丈母娘有客人从北京来。我比其人先到。后来的客人进门了,室友的丈母娘才笑容可掬地添上一碗排骨藕汤,像茶水一样递上去,并且继续不去理睬一旁如坐针毡的女婿和女婿的客人。后来,我礼节性地吃了一小碗饭便告辞,独自去附近的四季美汤包店将自己喂饱。那时候我还不晓得,老汉口一带有种传统,丈母娘相女婿,是否中意,就看她会不会亲手给对方端上一碗排骨藕汤。男孩第一次去女友家,若久不见排骨藕汤上来,就要知趣地离去。男女结婚需要一千个理由,临到离婚却只需要一个理由就行。在我成为这座城市普通一员的那一年,当初的室友终于离开了有九百九十九个理由不肯离婚的前妻。到这一步,那位曾经的丈母娘还要心安理得地说上一句:我就是不想便宜这个河南人!

身居今日武昌,遥想小乔初嫁了。历史在我们母语中留下的痕迹,至今仍在深深地影响日常生活的每时每刻。

以成语来说,溯源到今日郑州的有:馨竹难书、买犊还珠、煕煕攘攘、逐鹿中原、养虎遗患、立竿见影、程门立、克勤克俭、众怒难犯、言不由衷、穷则思变、害群之马、多行不义必自毙和燕誉安知鸿鹄之志。蕴藏于开封的有:惊弓之鸟、开卷有益、明珠暗投、阳春白、铁面无私、三人成虎、四分五裂、南辕北辙、游刃有余、围魏救赵、杞人忧天、杯酒释兵权和五十步笑百步。或大气磅礴的沧海横流、问鼎中原、运筹帷幄、众志成城,或精妙入微的七步成诗、才高八斗、乐不思蜀、洛阳纸贵、数典忘祖等则学说于洛阳。毛遂自荐、脱颖而出、因人成事、同心同德、尽忠报国、异曲同工、心有灵犀、空前绝后、名正言顺、有胆有识、孤注一掷、中流砥柱、起死回生、鸡鸣狗盗、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江郎才尽、学富五车、扑朔迷离、鹏程万里、推心置腹、周钟鼎食、民为邦本、愚公移山、紫气东来。这些钻石一样灿烂的经典,灿烂了芸芸众生;青纱帐一样生长在中原大地上的文明,文明了从前的城镇当今的都市。人生有太多忘记,人生也有太多无知。一如同样出自鹤壁的爱屋及乌与助纣为虐的灵肉区分,盘根错节与捭阖纵横之人格界别。

历史不太可能全是曹孟德在黄河边上贪婪于长江之滨的大乔、小乔之想象,然而,在面对我们母体一样的中原,面对我们生命发祥地的乡村,现实对历史的无知嘲笑,所得到的只能是中原大地上曾经发生过的那一幕唇亡齿寒!这也是国粹中的国粹,精华中的精华,经典中的经典。

人与灵魂之间不可能架设一座陡峭的阶梯,从我们的肉身到达我们的灵魂必须是舒缓的通途。室友的前丈母娘老家在黄陂,几十年前也是因为婚姻而发生的迁徙让她成为老汉口的一员,这改变只有肉身意义。在老汉口的文化弥漫中,黄陂一地甚至比河南人更容易受到讥讽与轻蔑。所以这些针对乡村的糟蹋中,受到感染的乡村亦会不可避免地产生更加极端的情绪,到头来那些受到严重挤压的乡村心理,就需要从虚拟的“河南人”那里找回可怜的自尊。

闲来遐想,那位即使做了外婆仍然不想便宜河南人的女性,也算是仪态大方,从家里出来走几步就到了江汉路,其气质雍容,只要不开口鄙薄别人是乡里伢,定能收获许多尊敬的目光。还有更多的人,找几天空闲的日子,约上三五好友到乡村去玩得昏天黑地,或者拿着钱包去城市的各个角落里品尝各式各样的农家菜,乡村的滋味似乎很受欢迎。反过来再想,就有些明白了,有些人在外面打扰别人时性格豪爽大方,当别人有事相扰时,他却变成了小肚鸡肠。总把乡村当成对立面的城市,会不会因为生存空间的狭窄,而生出这类变异的人格呢?

河南是乡村镜子,乡村是现代文明的镜子,或是光耀,或是耻辱,都会被照出来。

曾经在互联网上读到一个有趣的帖子,就乡村和城市做了不少日常生活的类比,大致意思是说,乡村屋前屋后桃树梨树石榴桂花可以任意种,撒播奇花异草,盆栽新枝老藤,只要自己看着顺眼就行,可以免费钓鱼,免费爬山,可以听到采茶姑娘的山歌,烦恼时大喊几声听听回声也很有趣。城里种花首先要固定在阳台上,不然来个高空坠物,后果不堪设想。不管有没有钓上鱼,有没有爬到山顶,都要收相同的门票。去剧院听真声演唱票价太贵不划算,在家开音响音量小了没效果,开大一些邻居就要投诉噪音污染,大喊几声别人可能会当你是神经病。乡村有自家菜园,吃的菜绝对不打农药,也绝对不用化肥激素,要喝酒就去酿酒的邻居家买些回来,不会有二次污染,你不醉主人就担心招待不周,真醉了主人会将家里最好的床铺让给客人睡。城里是铁门铁窗铁阳台,家家户户都像牢房,客人来先是小区门卫查一次,再是楼栋保安审一次,最后还要通过猫眼确认,进门后必须换鞋,遇上臭脚一栋楼都要遭殃,无论从哪里来往哪里去,都不喜欢别人在自己家留宿。乡村的绿色不用花纳税人的钱,流水潺潺天上来,只要有心境谁都可以脱得光溜溜地来个重生一样的天浴。清晨鸟语花香,傍晚虫鸣炊烟,白天看得到天上所有的云朵,夜里可以数银河两岸所有的星星。城里的下水道经常缺了盖,奇臭无比不说,冷不丁掉下去不死也残废,自来水泡的茶会漫出一股猫尿的味道。想听鸟叫就得自己养上一只,如果自己不动手,所见所闻的就只有铺满视野像万国旗的花花绿绿的内衣**。乡村里偶尔还能逮上一只果子狸,让孩子们高高兴兴玩上几天,再放它回去。城里的孩子看到果子狸就躲得远远的怕有“非典”,好不容易去一趟动物园,见到一头猪也会兴奋地大呼小叫。城里花几千上万元买个猫猫狗狗还要办证,每逢小东西叫春,邻居会抗议,自己也心烦。乡村人可以进城奋斗,他们天生就能吃苦,奋斗不成功,还可以全身而退,继续从前的农耕生活。城里人穷困潦倒了,哪一天不喝牛奶,就会觉得有生命危险。乡村人只要有一口水喝就能挺起腰杆,创造一般城里人想也不敢的奇迹。以上这些,当然不是戏言,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乡村本身山地与平常在日常生活上的差距同样巨大。甚至还可以认为这是上苍对世间的垂爱,是作为人的造化,如此才能这山望见那山高,才可以燕瘦环肥桃红李白,墙里开花墙外香。

情趣毕竟是情趣,能达到的深度是有限的。灵魂之事才是唯此为大。

二〇〇七年十月月十五日,新华社发出一则名为《胡锦涛强调: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闻稿,并在导语中强调,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谈到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时说,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由此胡锦涛同志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在一个相关的学习活动中,有人冲着上述这段文字中的最后一句发出疑问,不懂得这话的意思。在我解释过后,不仅他不相信,在座的人至少有三分之一用各种不同的方式表达着对我的解释的质疑。虽然自己一向信奉,搞艺术的人记忆太精确了,会在不经意间跟着别人模仿,但在这一点上,我的记忆是万分精确的,因为与之相关的问题,让我心痛多年。胡锦涛在中共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表示,需要改变的人大代表选举比例不平等之实情,已存在了近三十年。

在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修正,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正,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八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明确规定:

……

第十二条,自治州、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在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人口特少的乡、民族乡、镇,至少应有代表一人。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镇的人口特多的,或者不属于县级以下人民政府领导的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人数在全县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较大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同镇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之比可以小于四比一;直至一比一。

第十三条,直辖市、市、市辖区的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多于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第十四条,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

……

第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

用最简单的话来解释,以上这些条文借用了成语以一当十的意思,用法津的形式认定,一个城里人等于四个乡村人。这些年,就此问题不知问过多少有识之士,最权威的答案是,如此规定是出于政治的需要,也是现阶段社会文明程度的如实体现。对于前者还可以勉励接受,从人性和道德的意义上衡量,政治是十分肮脏的,如此,也就不要有太多奢望。只是提及文明时,才让人愤懑和不耻。

在潮流面前,举着白旗投降的城市是个乖孩子,所以好处占尽。

而乡土,任何外来之物都招致天然的抵制。

一个熟悉欧洲的朋友,在盛赞布拉格漂亮精致之余,曾不客气地将捷克形容为投降成全了这个国家的美丽。德国人来了它投降,苏联人来了它投降,前些时,美国人又要在捷克的领土上修建导弹基地,它二话没说就答应下来。听话的孩子自然少挨打,她说,可是,同为斯拉夫国家倔犟的南斯拉夫吃了多少苦头。

农民一词本来是指职业,如今却越来越被强化为一种政治身份。

乡村本是指的地理,如今却越来越被当成文化分野。

记忆中的人民公社时代有一种最常见的准罪恶,男人们一到冬天就被派往水利工地,留在家里的女人,被工作组和生产队的干部,明里引诱,暗地欺侮。那时候,说起对人民公社的憎恶,抛开其他,单单是情感因素,在许多的女人成了一种披着制度外衣的少数男人的牺牲品后,想要让人继续喜欢这种制度就太难了,这也叫做人性。

一个抛弃前生前世的社会,必然是政治与文化上的全面专制与独裁。

刀子杀人,一刀只能砍死一个。用文化施暴,一句话就能斩断许多人的生路。

有一阵,文化圈内盛行评说别人:你真农民!被评说者如果真是农民,那样一定会像腊月天被人兜头兜脑地泼了一桶带冰碴的粪水。这类暗藏文化暴力的幽默,从不针对真正的农民。走在写满文明时尚的大街上,真的遇上那些衣衫褴褛灰头灰脸的农民,普遍的做法是,正视前方,连斜眼都不看他们一下。今天在满世界里抛头露面的人中,只听到两个人大声地公开喊叫过,我是农民!第一个人是被许多人称为雅士的西北作家,第二个则是有美男作家之称的大学教授。二人敢这样说时,就连生他养他的父老都不相信他们是农民了,只是某个事件惹恼了他们,所以才搬出农民来,暗示自己也能像农民一样做出与所谓文明社会格格不入的行径。

曾经有记者用生花之笔写道,当年某某先生曾经语重心长地提醒我,你是农民的儿子,写作时应该如此这般,我听信了他的话,于是,就写出小说《凤凰琴》。见此文章时,我实在忍不住地笑了。是那种不怀好意的笑。在传媒时代,太多的新闻与消息让人不得不姑妄听之。那一次,在笑过之后,突然开始在心里感谢这位胡编乱造的记者,若不是他指鹿为马,这辈子我也不敢妄称自己是农民的儿子。

在我三十多岁时,因为安葬去世的爷爷,父亲领着我们回到总在传说中出现的老家。传说中的一间半屋,“文革”时还曾庇护过从客居之地逃回去的父亲,以及带着我的两个妹妹前去看望他的母亲。而我,只能面对连瓦砾都没有一片的废墟,和废墟上几畦乡亲们种下的蔬菜。为此,从前的邻居不好意思地再三说,什么时候我们要回去起新楼了,他就将蔬菜连同地上的肥土全部挖掉。听父亲大度地说,不种菜就会长草,都是一样的。站在废墟上的我,眼睛突然潮湿起来。

从爷爷记事起,我们这个家族就没有一寸属于自己的土地。

我曾渴望自己是个有土地的农民。爷爷领着我们在租住的房屋附近,不停地开垦出一块块小菜地,并从两里外的小河里挖回一担担潮泥铺在上面,种上一阵,眼看这些被当成自己家的土地变肥沃了,那个永远剃着光头,并且与不少已婚女子保持着暧昧关系的生产队长,就会连招呼都不打,在某个播种季节,指挥他的社员,种上生产队的小麦、高粱、红芋、绿豆或饭豆。受打击的还不仅仅是这些。当身体上的男性特征一天比一天明显时,我无法摆脱周围的环境,开始像所有乡村中的男孩,一边想着四周哪个女子是自己的爱情,一边想着如何才能拥有一所自己的房屋。我曾经在算术本上用自己学到的几何知识计算过,盖一处前后两间的房屋需要多少口土砖,如果以每天制作十口土砖速度,一共需要多少天。同样,我也计算过,种下一株泡桐树,十年后就可以砍下来做成椼条。其余的瓦,以及铺瓦用的桷子,我也一样地有过精心筹划。然而,有一天,比我大五岁、已经有媒人领女孩来认作未婚妻的房东家大儿子,一句话就打破了我的美梦。他说我不是农民,没有资格在贫下中农的土地上盖房子。那时候,指出这样的事实,比如今痛骂某某楼盘漫天要价还要令人绝望。作为学生每学期要填几份登记表格,按照相关规定,像我这样的家庭出身只能填写:革命干部。而不能写上可以使人趾高气扬的贫下中农一词。当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身份与农民儿子有着与生俱来的区别,我开始当着爷爷的面,背叛我们用汗水和老茧打造出来的小小的、但是肥沃的田野。

爷爷固执地领着他的长孙,继续在修过水渠的山坡上开垦着处女地。在爷爷的命定里,让他极为痛苦的是乡土对他的背叛与伤害。乡土中的物质利益十分稀薄,事情的不愉快,一般都是因此连带出来的。我们居家所在的生产队队长,敢于心照不宣地给一些女子派些轻松的生产项目,就在于队长家的女人同样不仅仅属于丈夫所有,在我们这些刚刚懂得男女之事的少年听来,那个女人喜欢的男人若是排成一排,队长本人只能站在末尾。

寄居乡村的日子,让我对乡村普遍的口恶心善有了亘古的体验。

乡村生活的最后几年,房东家的儿子长大了,到了早上谈婚、夜里论嫁的年纪了。那两间租给我们住的房屋,理所当然地要收回去。一家人搬到镇上,在我的一位同学家里借住下来。

镇上没有山坡,没有草坪,更没有多余空地,爷爷舍不得那些亲手开垦出来的处女地里的青枝绿叶,依然天天走上几里路,回去打理那些菜地。直到有一天,在外面搞副业的房东回来了,毫不客气地不许爷爷再去。爷爷理直气壮地问他,地是我开的,只要我没死,还走得动,就要来兴菜。兴菜,兴麦,兴谷,兴黄豆和绿豆,是那一带的方言,我这样说了三十多年,直到离开乡土来到城市,才不得不在日常生活中放弃这些更动听、更生动的地方母语。据爷爷说,房东指着他的脸怒吼,要他回老家去,想兴么事就兴么事,在这儿只有在自己的屁眼里兴东西。爷爷嘴上回应的话一点也没让步,除非房东将路竖起来,否则他还要来兴菜。房东狠狠地说,他就是要将路竖起来。爷爷没有践诺,他没有再去自己的菜地,还对我们说,他怕房东力气小,竖不起路不说,还将腰闪了。

有一点足以说明我们与房东家的关系本质。爷爷喜欢养猫,一只猫老死了,找个地方葬下后,又会找人要一只小猫,一天天地养大。那年夏天,发生了一件大事,爷爷养的猫,十分吊诡地将房东家小女儿的头咬得稀烂。在那之前和之后,我从未听说过猫咬人的怪事。房东家的小女儿不足一岁,头上长了许多脓疱。离上三尺远就能闻到一股腥气。那天中午,屋里的女人都到外面的菜地里给苋菜发汗去了。乡土经验说,一定要趁每天中午太阳最大时,往苋菜上浇一遍淡淡的粪水,苋菜才长得好。此种做法在乡土里叫做发汗。我们都在昏昏午睡,突然听到一阵撕肝裂肺的哭叫。爷爷养的那只猫,在摇篮上趴着,像是逮着老鼠那样呜呜地叫。睡在摇篮里的小女孩已是满面脓血。房东女人闻讯跑回来,抱起女儿,说了几句抱怨的话,再无其他任何要求。我们家的人飞快拿来紫药水,抹在伤口上。

后来爷爷从家里的米箱里拿出一斤筒子面送过去时,房东女人推了好一阵才肯接受。猫的过失,说完就完,小女孩的哭声停下来,一切就过去了。

客居乡村十几年,深感偷鸡摸狗这个词,不算很大的事情。

没粮食了,没有吃的,想办法弄点东西填肚子,这哪里是了不得的错误哩!穷的时候,还有顺手牵羊一说,无非是见到别人晾在外面的衣服,而自己又正缺。无非是看到别人菜园里黄瓜南瓜成熟了,摘回去正好可以做当餐的下饭菜。无非是趁着放工时,将生产队的红芋或者别的什么果实揣了几个在怀里带回了家。那是一种普通的人和事。生产队的收获一向不是尽善尽美,分明已经从头到尾翻挖过的地里,无论是红芋还是花生,只要懂得诀窍,随手扒一扒就会见到额外的收获。其余麦地稻田,只要深入其中,必定小有收获。所有做这些事情的都是在乡村中长大的孩子,那些乡土之子,列队离开学校不久,就离开道路下到田地里,或者拾那稻穗麦穗,或者拿着藏在书包里的各种刀具,在收获之后播种之前这段时间,暂时无人看管的田地里,使劲刨那残留的红芋和花生。说到底这也是一种默契,只要家里的男人被安排做这些收获之事,女人一定不会忘记告诉家里的孩子,他们白天里在哪块田地里干活。这也是乡土的一种乳养,它能让孩子从一开始就记住自身与乡土的亲密,也让孩子们分清楚,那种强制性的集体不属于乡土,乡土的集体是人与人的息息相关,是人与土地的密不可分,是人与收获的喜悦共享。

很多年之后,我写过一部名为《大树还小》的小说,一些硬要对号入座的城市中人,最是受不了其中描写他们偷鸡摸狗的那些文字。他们用各种方式对这篇小说以及个人人身讲了许多蛮不讲理的狠话。我不怀疑他们说自己如何深恋乡村的那份情感,让我觉得惋惜的是那些将对乡村的理解深刻到了曲解。其实,只要平静下来想一想,城市中人是如何看待邻里偷水偷电,就能理解在乡村所谓偷鸡摸狗了。

乡土之人,是因利益越来越少,才越来越被利益左右。

从出生开始,我和我的那些不得不在一起的玩伴们,便天天过着被一九六九年才出现的下乡知识青年们竭力诅咒的日子。乡村普遍只给下乡知识青年记六到八个工分,从不肯记十分满分,从不肯教下乡知识青年们驾牛犁田,怕将乡村的看家本领学去了。最为致命的是吃住都在一起的下乡知识青年们,妨碍了乡村一到收获季节,就在黑夜里私下分配亲手收获的各种物产。某种意义上,我们的处境远不如下乡知识青年。每逢放假,生产队长就会毫不客气地上门来派工,稍有不服,生产队长就会恶狠狠地表示,要将我们的父母揪出来示众。不管我们做得好和不好,到头来也不会给我们记一个工分。每一次,我们拿着粮油供应本到粮管所去买粮食都会提心吊胆,害怕生产队长真的会派民兵将全家人赖以活命的粮油供应本没收了。因为他们说我们是寄生虫,吃的粮食都是他们种出来的。在乡村,这是一种极为普遍的说法,因为太普遍了,便成为左右其日常行为的指导思想。在可以选择的诸多对外来者进行责难、非议、诅咒和谩骂的词汇中,最发自内心,因而从语气中感到分量最重的正是这样的一句。

无论如何,这类说法都是一种事实。

即使是这中间存在着被意识形态省略掉的“货币交换”,这样的交换过程中有着太多不公平。

有一年,外地来的几个朋友约了本地一些人小聚。席间就下乡知识青年与乡村的话题,有人很有针对性地说了一番话。大意是,自己至今还同当年的乡亲保持着联系。乡亲来武汉时,总会送一大包衣物给他们。我当然明白,对方说送些衣物给乡亲们时,少了一个很重要的形容词:旧。那一天的我,不知是哪根筋被绊动了,极为罕见地当面指其虚伪,并不顾礼节中途退席扬长而去。将城市里的旧衣物送到极为贫困的乡村,这已成了严冬到来之际例行的慈善活动。我不能接受一些人将自己弃之不用的旧衣物当成与乡亲们的联系纽带,而且还郑重其事地加以炫耀。后来,我一直在自责这样做是太苛求了。我也明白只要人间有一丝温暖在,就会有人因为冻不死而感到无尚幸福。那天,出门上了出租车我才想起,应该提醒他们去看看那部将农民定位成只有四分之一城里人的法律。这种无耻于文明的法律肯定不是他们制定的,然而,只要是受益者,就是当事人,就应该忏悔,就应该为自己捐了几件旧衣物还好意思到处张扬而羞愧。

“恩赐态度不仅是虚伪而且不当,与贫困一道蹒跚而行的窘迫、悲惨、遗弃和死亡,不需要我们的微笑,而需要我们的羞愧。问题的本质是,要想消灭贫困、废除贫困才是撬杠的支点。”面对弱者时,是否认识到,真正的富裕是心灵之中与生俱来的悲天悯人,任何此类缺失便是我们永难推卸的过错。

一个从乡村来的穷亲戚,在获得城里人淘汰下来的一包包旧衣物后,就连在他们面前高声说笑,甚至是与人说起家里那只母鸡最会下蛋的权利,都会被消减到最低限度。

对于文明社会,贫困的乡村必须拥有天然的索赔权。

我信任这样的判断。正如老迈的父母之于自己的儿女。否则,靠施舍过日子的人是没有权利在施恩者面前高声说笑的。

刚刚过去的五月一日是俄罗斯当代经典作家阿斯塔菲耶夫诞辰日,一百零一年前,他生于西伯利亚偏僻的小村奥夫相卡。他虽曾在其他城市工作、生活过,但是早早地未等落叶就归根,深居故乡的木结构小屋里静静写作。该地现已改为故居博物馆。

作家于二〇〇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逝世以后,写字台、书架到处堆满了手稿,他的遗孀玛丽亚.谢苗诺夫娜需用很长时间清理。大部分手稿书信都已送给了莫斯科、圣彼得堡、彼尔姆档案馆。不久前,她偶然发现连自己都不知道的四封信和一份遗嘱:信是写给一位将军的,内容是征求将军对作家在描写战争作品中是否真实的意见,而遗嘱中的相关文字更是别有一番意味。

阿氏的遗嘱写于一九八七年三月九日。在文中,他首先请求把他安葬在他早就选好的地方并且用栅栏围上,而“不要把我埋葬在村子的墓地中,因为好奇的人们将会破坏古老的墓地,践踏我亲爱的同乡和亲属们的遗骸,我们在活着的时候互相践踏已经够多的了”。他也不愿被葬在城市的公墓。“我一向对现代化城市感到格格不入”。这跟阿氏一贯体现的乡土情怀、田园情结十分吻合。

阿氏对待自己创作成果的态度十分严肃,他不允许后人出版他生前的未刊文字,“亲朋中有人感兴趣———让他们在纸张中、书信中去翻阅吧,但是,只能是真正的亲朋好友,断然禁止那些企图借机盗窃我的文稿的败类”。

出乎意料的是,以《鱼王》等小说名世的阿斯塔菲耶夫向他的子女提出了“不要当作家”的忠告,他希望有更多一些的人投身到土地劳作中去,创造财富,陶冶身心,繁荣自己的家乡:“我希望我的孙辈之中有谁能够在大自然中,为了大自然而工作……我不希望他们之中的任何人步我的后尘———当作家或者演员。这是徒劳无益的可诅咒的职业!这是导致人们在各方面都大失所望的职业。回归‘土地’和复兴农村是必须的,否则所有的人都将死于饥饿,我真的希望有人生活在土地上并以土地为生:没有任何工作比农民的劳动更艰苦、更高尚、更必要和有益的了。”

尽管阿氏下过禁令,但是这份遗嘱仍然被公之于众,因为作家的遗孀深为所动,主动把这份遗嘱交给了《俄罗斯报》要求发表,她希望先夫恬淡、纯朴的个性和博大的情怀能让更多的人受到感动。

上面这段文字刊载于二〇〇五年初夏国内一家报纸上。

(关于维克托.彼得罗维奇.阿斯塔菲耶夫的介绍有错,他不是出生在一百零一年前,而应该是八十一年前的一九二四年。)在很短的时间里,我的心情从猛然惊愕中重回平静。这位曾经影响一批堪称精英的当代中国作家审美倾向的俄罗斯同行,其最后的肺腑之言,重要的不是对文学的抛离,而是对乡土乡村无边无际的眷恋与深爱。在面对乡土乡村的情感抒写上,不用提及更早一些的蒲宁,单单一个屠格涅夫就让一代代中国作家深感愧疚于养育自己的田野大地。后来的阿斯塔菲耶夫明明是如影相随的时代同仁,却再次成了只能望其项背的伟大前行者。必须清楚地表明,对他的热爱,是因为我也一样地最大限度地热爱着乡土乡村,同时也是为了缓解每每读到那些效颦之作所引发的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