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心有结菩萨敲(1 / 1)

不知不觉中,对过去的痕迹产生莫大兴趣已有一段时间了。

心情郁闷时,这痕迹就像乡土中晚来的炊烟,时而蛰伏进屋后黝黑的山坳,时而恍惚飘向落寞的夜空。假如心情不错,本是无影无踪的痕迹,就会是雨过天晴之际,由蚯蚓一耸一耸肥硕地爬过,犁出一条宛如房东女人的粗针大线,并且更像小路弯弯的五彩与七色。更多的时候,心如止水,一切如同从未没有发生。痕迹便成了秋收之后弥漫在田间地头的各种印花,有四瓣,有五瓣,有敦实,有轻盈,那是狐狸和黄鼠狼,还有狗獾、猪獾,甚至还有果子狸,总之是小兽们留下的脚印。我明白,在这些想法的背后,是自己离开乡村太久与太久,太远和太远。

在人生的旅途上忘乎所以地走了又走,最终也不会像一滴自天而降的雨水,化入江湖不见毫发,那是因为灵魂总是系着我们的痕迹之根。

在习惯里,灵魂是果实,是人的贡品;痕迹是枝蔓,能当作薪柴就不错了。其实,人是大可不必对灵魂如此充满敬畏,对灵魂的善待恰恰是对它的严酷拷问。唯有这些充满力量的拷问,才有可能确保生命意义与生命进程息息相关。

很多时候,一个看上去毫无异相的人,会用其生命爆发出一种异常强大的力量,无论从什么角度去看,得到的解释都与奇迹有关。与之相反的是那惯于登高振臂呼风唤雨的一类:他们的伟岸是不真实的,是别人的匍匐衬托出来的。他们的强悍也不真实,因为与之对应的人并不是真的无法把握自己,是他们自己缴了自己的枪械,自己废了自己的功夫。在时光的长河里,只要有人敢于苏醒过来,哪怕只是对曾经的作为,画上半个问号,那些自傲的巨人就会半身不遂,筋骨酥散。弄一辆奔驰宝马当座驾,就算能日行千里,那本领也是虚伪的。打着“波音的”来去如飞,并不表示生命的质量也随之蹿上九霄云外。问题的实质是,我们愿意还是不愿意将拷问的鞭子对准自己的胸脯。事关历史的过去不会开玩笑,也不会闹误会,刻在它们身上的那些错误从来就不属于它们。过去的光荣与耻辱,甚至连创造这些过去的人都不属于!他们已经逝去,烟飞烟灭了!不管接受还是不接受,它已经属于后来者。于是,过去是一堆包袱,过去也是一笔财富,过去更是一种深刻。对于肉体,这样的深刻毫无用处,它只能面对后继者的灵魂而存在。

怀想过去是实在的,无论它所带来的内容是憎恨、愤懑,还是懊恼与醒悟。站在生活雄关上的人,离未来只有一步之遥。真要走到那边去,仍然很难。有过去在身后适时提出警醒,就是憧憬太多,也不会迷失方向。所有能够被称为过去的东西,都会有它的用处。

小时候,在一本书中读到一句让人终生不忘的话:若知朝中事,去问乡下人。放在过去,这样的话是不用多作解释的。可惜再提起这话时已是现在了。大批大批的人被现代化迷雾麻木了自己的思维,忘了乡土的遥远,足以使人的目光变得更加深邃和高眺;也忘了乡土的平淡,可以排遣阻碍自己认知与批判的滥欲。在一个人的写作中,我舞着锐利的笔尖放肆地问过别人。时间上虽然是过去,要问的道理却是现今的。同样,也一遍遍地用诘问为难自己。即便是蜗居在整日喧嚣的都市里,我还是想听到有鞭子闪击而来,在头顶阵阵作响。

这是生活所决定。在过去,生活就是如此神秘地向我诉说着,能不能听懂完全在于自身造化。现在和将来,生活继续是这样。

还有一句话,也是我常常听到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从我最初学习文学时算起,生活的表象看上去有了天壤之别,生活的精髓变化并不大,而新的轮回眼看又要开始了。一想到还要经历一次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东,就觉得人的一生也太可怕了。

一个人如果毕生呆在炼狱里,不知道世上还有天堂,他一定会认为炼狱是最好的去处。值得高兴的是,不仅仅是我,很多很多的人都已经知道天堂是一种真实的存在。这一点正是过去了的东西不再在我们生活中轮回的力量之源。

———上面这段话,是为二〇〇二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弥天》所写下的。写下这些文字所花费的时间很短,当时并没有觉得有多少特别之处。二十几万字的一部作品写完后,再另写一些文字,纪念、感怀、概括、阐释等等意思,尽在其中,也算是写作这一行的潜规则,还有预防被这一行中的蹭饭角色的胡乱解读的意味。待到从作品完成后的疲劳中恢复过来,重新读过后,霍然发现这是我所写过的文字中,最让自己内心感动的。

在更早的时候,算起来有十年了,我第一次以乡土名义写过如下一段话:

有时候真是想不通自己在写作中怎么会迷上乡土。关于乡土最早是从鲁迅先生那里听来的,不过这个概念一直是一个关于别人的有意味的东西。只是近两年才发生了变化,这个变化到来时,自己禁不住吃了一惊,头一回听见有人这么概括我的小说之际几乎以为是他们弄错了。事情过后,再细细想,特别是大都市里蜗居一阵、漂泊一阵、行走一阵以后,才确确实实认识到乡土之属于自己和自己之属于乡土已是一种血肉之间的关系。因此,我急于想搞清楚乡土是一种怎样的东西。它属于一个人时,那价值到底有多大。

我让灵魂在鲁迅先生的思想火焰中作了一番洗礼,又拎着良知在茅盾先生的字里行间中怀想许久,然后再来到废名的黄梅乡村作了一番朝觐,最后又跋涉到沈从文的湘西十万大山,验证天下乡土是否存在着共鸣。我的思绪尚未踏上归途就抑制不住地高声诉说着它的发现:乡土并不真正属于乡土中人,它的真正主人是那些远离乡土的城里的读书人。乡土是一杯酿制多年的陈酒,舍不得一口饮了它,唯恐难再,便用鼻子嗅,越嗅越觉得难以忘怀,难以开怀。于是乡土就成了离乡人的难解情结。隐着乡情的苦难也好,隐着苦难的乡情也好,那份眷恋,那份不舍,那份痛也揪心、爱也揪心的感觉与感慨,总是如醍醐灌顶,让人酣畅淋漓之后,视乡土为迷离中的又一家园。倾听前辈先生在乡土中那份深情的诉说,我一次次激烈地感受到乡土的无可替代,乡土永远是学问的灵感源头。乡土是灵魂的栖息地,失去乡土,我等将是精神分裂之人。

身为乡土,没有什么能比她承载更多的明丽与阴暗、痛苦与欢乐,也没有什么比它更能表现历史的软弱无能,还有文化的暴力倾向。乡土对于一个时期的人文贡献是城市永远也无法与之相比的,哪怕有人存心用时尚文明的符号来排斥乡土、消减乡土,甚至在潜意识里试图用这类时尚来取代乡土。乡土在他们那里已成了一种丑陋、落后和愚昧的符号。仿佛**、私欲和暴力可以凭着他们的想象力在乡土中自由发挥。处在伪写作状态中的乡土,无奈地变成了他们演习胸中大军的校场,乡土的真实已是次要的,关键是自己的主观抽象和形而上是否已具备一种伟大人物的气派,那种瞄准哲学和历史的话语,以及作为乡土的批判者的口气与手势,还有故事情节的奇观性,是否被时尚文明所乐于消费,以及被洋人们所嗜好并赐以大奖。

真实的乡土深情依旧、厚朴依旧。曾经由城市来到乡土中的人与被乡土乳养大后进入城市的人,不知为何一下子生出那古怪的念头,以为乡土是一种应该无条件接受批判、无条件接受愤怒、无条件享受向现代文明投降待遇的唾弃之物。

乡土的庞大、复杂和深厚,自有它的永不衰竭的活力。乡土是一种肥沃,乡土是一种富饶。乡土永远不是虚拟的情感,更不是一些人出于某些需要而合谋出来的代名词。乡土是实实在在的,是有血有肉的,是用一根漫长的经络将天下万物联结在一起的疼痛与喜悦。甚至还是生死之间那将生命放飞了,或者是收了回来的风筝之线。

家里亲戚中的一位兄长,如今在南京一所军队医院里当总工程师。少年时代,因为贪玩,小学六年级开学不久,他就辍学回家,牵着一头牛上山放牧。秋天一来,到处闻得着粮食的酽香,躺在草地上,舌头一伸,就能尝到那些长在山野间红彤彤的、金灿灿的野生果实的甜酸滋味。本以为日子会过得无忧无虑,快活如天上神仙,没想到赶上了那场后来说是七分天灾三分人祸,实际上全是人祸,与老天爷毫不相干的大饥荒生命中无法承受的饥饿像只魔鬼,从早到晚一刻不停地咀嚼着浸泡在焦黄苦水中的肠胃。某一天,他听说,县里有政策,在校学生每天供应一碗米饭。他将牛绳一丢,拿上一只碗就往学校走去。回到学校他还不想上课,只在外面看着食堂的炊烟一点点地变成米饭的喷香。第一次,他没有吃上想吃的米饭,因为有决定权的小学校长到县里开会去了。第二天他又去,并且如愿以偿。瘦骨嶙峋的小学校长问时,他用没有城府的心灵如实相告。小学校长长叹一声后,拉着他的手去了食堂,让炊事员打了一碗米饭给他吃,又要他每天按时到学校上课。为了一碗米饭,他重新回到课堂上。小学校长到县里开的是初中招生的会议。听说考试那一天,进考场的学生还能多吃一碗米饭,那位兄长也报了名。只要进入初中,一日三餐都由政府负担,虽然还是吃不饱,却饿不着。他没有那样的奢望,六年级上学期的课程他只上了几天,下学期课程也只上了一半,所以,他只想有机会多吃一碗饭。那一年,饥饿大流行,县教育局唯恐负担太重,会招致考生在考场上出事,小学升初中时只考作文一项,题目是歌颂中苏两国之间的伟大友谊。那时候,一般乡村的孩子哪会去想国际大事,偏偏就他喜欢看《参考消息》,记得其中关于两国的一些事例。于是,他的作文得到了全校最高的九十九分,因而顺利地升入初中。到县城的路有七十里,他一动步就成了离弦之箭一发不可收。多少年后,定居南京的他接待了小学校长的一位至亲,并且按照小学校长在亲笔信中所请求的,倾尽全力为这位晚期尿毒症患者做了肾脏移植手术。

提起这些往事,兄长的脸上始终挂着微笑,一再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之后不久,他去苏南一带出差,遇上重大车祸,后来诊断,全身仅骨折就有一百多处。在当时最危急的情形是肺部出血形成的气胸。他很幸运,报急电话叫来离现场最近的乡村医院的那位大夫,曾经在一九四九年之前的国民政府军中做过战地医生。乡村医院的大夫果断地拿出一把手术刀,握在手里,留下一指半宽的一截刀尖,就像当年在战场上抢救那些胸部中枪的士兵那样,照着肋间扎下去,一股血雾应声冲上半米高。本院紧急派出的外科大夫赶到后,高度评价只有战地医生才敢下手的这一刀。过了起死回生的第一关,回到本医院,一位在国内脑外科界赫赫有名的大夫亲自替他做了开颅手术。兄长最终活过来,并且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那位从医六十年的大夫感叹说,脑部受伤到如此程度的手术,这辈子一共做了九十几个,奇迹只出现在这仅有的一次上。

伤愈之后,兄长回老家过年,见面后说起濒死的感觉,让人觉得不可思议。那一阵,身在虚妄中的他,不停地在一处山坡上嬉戏,或者是不紧不慢地追着野兔,或者是上树掏那晃悠悠的鸟窝,再不就是捡柴和捡松菇。一切都很熟悉,几乎就是老家屋后,小时候天天要去的地方。兄长苏醒过来,回忆起这些,也觉得十分奇怪。在近两年的康复期,他查阅了大量国内外相关文献,终于了解到,在美国,一位知名心理学家,经过对一些受到脑外伤后死而复生者的调查,得出两个结论:其一,在命若丝弦的那一刻,记忆中出现的都是宛如仙境的山水天籁花草自然,而且无一例外;其二,活下来的那些人,绝大多数童年是在乡村度过的。心理学家因此得出唯一的结论,同为严重的脑外伤,乡村中人或者早年有过乡村经历的人,其生存力要远远大于从小就生活在城市里的人。

一般的人通常不会闯进浩瀚书海,执拗地寻觅这类太过专业的知识。能够从别人的叙述中找出一些关键点,长久地记在心里不使忘记的都是这些化繁为简的内容。虽然不可思议,我还是相信。在我不断地转述这近乎神迹的过程里,相信与不相信的人大致相当。这是可以理解的。如果自己不是太了解兄长为人厚道,凡事严谨,自己也会自然而然地怀疑和不相信。

天主教罗马教皇约翰.保罗二世,于二〇〇五年四月二日去世,不到一个星期,就有关于他神迹的传闻。最早披露的人是教皇的私人秘书戴维斯大主教。一九九八年,大主教的一位友人曾询问,他有一个美国朋友因为脑瘤即将去世,是否能见教皇一面。除此以外,那位美国人还有一个愿望,到耶路撒冷朝圣,待前两个愿望实现后,便回到美国等死,这也是他的最后愿望。约翰.保罗二世当时正在罗马城外的夏宫,主持一场不公开的弥撒。患病的这位美国人就此领了圣体。这也是天主教仪式最神圣的一部分。教皇做完弥撒后不久,远在大西洋彼岸的那个美国人突然发现脑瘤消退了,去医院复查,大夫都不敢相信,如此健康的一个人竟然曾经被确诊为不治之症。戴维斯大主教披露这些,是为了让刚刚去世的教皇,能被未来新选出来的教皇,运用其独有的权限封为圣人。按照教规,必须有两件神迹获得证实,才有此可能。所以,很快就有一名墨西哥少年站出来宣称,约翰.保罗二世治好了他的白血病,而哥伦比亚也有一名修女说,约翰.保罗二世治好影响她平衡的疾病。

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诸如此类的神迹在流传。这大概也是人对不可知之事物的一种崇拜,并试图以这类崇拜的心情来接近那些不可知的事物。在苏南遇险的兄长所经历的看上去确实有近似神迹的一面。在越来越唯物的世界里,让一个人平白无故地去相信只存在另一个人的意识里的东西是很困难的。

在这种不一样的认识中,关于童年的记忆并无二致。我问过几位从母亲十月怀胎起就将其固定在城市里的男人,在他们行将五十岁之际,说起童年的事,脱口而出的竟然是夏天光着屁股在长江或者汉水里游泳。想想自己,何尝不是如此。从只需三天就能熟悉的小城黄州搬来武汉,花上三年也没摸清这座城市的大门开在哪里。第四年,长江流域暴发了一场罕见的大洪水。天天见面,天天都是陌生的城市突然变得熟悉了:因为大街成了大河,因为小巷变为小溪。当时我居住的解放公园路一带,河流一样的大街上突然出现一群晕头晕脑的鲢鳙和生猛刚烈的鲫鲤,各种各样的鱼儿从公园里作为风景欣赏的水面随波逐流而来,惹出来的惊喜比仍在倾泻不停的暴雨还激昂。事情过去多年,曾经有过参与的同事与街坊,还在津津乐道,说起在大街上亲手逮住的那些活鱼,远比这些年城市里新出现的各种事物兴奋。譬如新建的轻型轨道客运线,接二连三架起来的长江二桥、三桥和即将建成的四桥、五桥,用新型沥青刷黑的马路与街面再也用不着三天两头就得修补一通,诸如此类的事情,仿佛只需要报纸电视替大家说说就够了,街头巷尾茶余饭后偶尔谈起来,只要有上两个人,就必定免不了引发各种因素导致的争吵,总没有鱼群游上大街那样空前一致的亢奋。我宁肯将这些认作是藏在人心底的乡村情结的一次爆发,大街小巷里突如其来的洪水与鱼群,不过是诱因。特别是那些孩子,如果不相信他们将来会在生命濒临绝境时同样牢记这些,并顺理成章地变成可以救苦救难的神迹,就会是对其有生以来最快乐时光的轻蔑。

城市在一天天快速膨胀,城市的排水系统一年比一年发达,用不了多久,喜欢肆意横流的大水就只能与乡村为伴了。不管大水是不是真想给城市一点天籁、一份自然、一份纯真,用钢铁、塑料和水泥砌成的城市都不再有容留它们的度量。白天有车水马龙,夜里又会流光溢彩。那些拿来为己所用的水,被限制在一根根或粗或细的管道里。那些用过后变成污秽的水,被抛弃在暗无天日的阴沟里。那些有意留在高楼大厦旁边的池塘湖泊,虽然照旧活着各种色彩斑斓的鱼儿,却绝无蹿上大街的可能。

我们正在变成老人,那些在大街上捉过鱼儿的少年也会跟着变成老人。后来的人偶尔想起那些口口相传的古老故事时,多半会将其理解为神迹。没有故事的水,在被称之为甘泉时是神迹,在被称之为甘露时是神迹,水之成为甘泉是因为它出现在戈壁大漠中,水之成为甘露是因为它能使人免除火焰之灾。

还有一种水,它流淌在乡间,一汪污浊免不了会在它的上游注入,譬如洗衣少妇,将那沾满婴儿粪便的衣物放在水中汰了又汰;譬如农耕壮汉,将那为各种禾苗施肥的粪桶按在河里反复洗净,脏了半里长的一段河流,而更长的河流则依着山不转路转、河不弯水弯之规,几经漂流,又会清洁如玉液。这普通的乡土之河又何尝不是人间每日相逢相会与相识的莫大神迹。

一般的时候,绝大多数人会是那种广义上的泛神主义者,对人世间一切不可知的事物,从来不乏敬畏之心。作为满怀乡土的我,在亲戚身上发生的神迹和与教皇约翰.保罗二世相关的神迹,二者之间,我更敬畏前者。甚至,我还会将鱼儿游上大街的故事排序在教皇之前,因为,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肉身和萦绕这肉体三尺空间范围内灵魂所经历过的,她不是缥缈的说教所教导的,也不是怀着世俗功利之心断章取义地拿来为己所用。

记忆中,一岁那年,父亲请了两个挑夫,挑着我和姐姐,还有家中简单的行李,离开依依相伴的长江,将古城黄州故里黄冈抛入梦乡,来到大别山腹地名叫石头嘴的一座小镇,从此就将他乡作为故乡。小时候,听大人们说这些还不觉得。那时候,大人们很喜欢指着拖儿带女外出逃水荒的河南人,说当年我在箩筐里哭哭闹闹,很像那些饿得不得了的河南孩子。这类戏言,让我难过了很长时间。后来长大了,开始感觉到人生的短暂与急促。每每回想这些凭借别人竭力口述才能重新属于自己的亲身经历,一次比一次明晰地认为,这也是一种只会属于特定个人的神迹。这样的事并非普通人众都能遇上的。才几年时间,山区就通公路了。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期一家人离开石头嘴,顺着西河流水,来到一处叫贺家桥的小镇,就是坐在一辆解放牌卡车上。

有近十年的时间,每到冬天,我们这些孩子就到位于贺家桥的居所后面的山坡上,用竹筢扒那从松树上落下来的针叶。日常生活中都叫它松毛。经过许多被竹筢反复扒过的山坡上,真正的松毛已经少之又少,多数时候,是将竹筢伸到茅草丛中,使劲地扒那枯萎后的茅草叶,然后放在一只竹篓里,背回家当柴烧。有一年冬天,山里下过,紧接着又融化了。家里的几个孩子扛着竹筢和竹篓上山不久,就从茅草丛中扒出一只圆滚滚湿漉漉的草球。草球的模样很奇怪,大家围在一起,用棍子拨开裹在上面的乱草,才发现里面躲着一只刺猬。一阵惊呼过后,我们连松毛也不扒了,用那竹篓装回刺猬,在门口的竹林旁挖了一座土洞,将刺猬放进去。随后大家就开始争论应该给刺猬准备哪些食物。直到如今,我也不晓得刺猬是食草动物,还是食肉动物。那时候,我们也是按照各自的想法,有人用弹弓打来麻雀,有人钻进茂密的荆棘丛中采摘一种名叫刺梨儿的野果,放进土洞里任由刺猬自己进食。哪曾料到,刺猬不领我们的美意,相隔一夜,迫不及待等来天亮再来察看,用石块垒得十分严实的洞门完好无损,洞口的新鲜黄土上有一串细小的脚印,而刺猬已经不见了。我们无论如何也想不通,刺猬是如何逃走的。最有可能的是,小刺猬能够像人一样,将垒得严严实实的洞门拆卸开来,脱身之后重新将其复原。这个念头让我们立刻想到了在乡村无时无刻不在流传的鬼怪妖精的故事。这些都不是神迹,而是普普通通的神话。时至今日还能记得,一只斑鸠投入竹林发出的巨大声响吓得我们几个孩子乱成一团的模样。

那时候,没有一个孩子能够充分预见,也许是哪个大人蓄意放走了小刺猬,同时又童心未泯,将洞门复又垒好,引出孩子们的加倍好奇。我们没有如这个隐藏在暗处的大人所愿,在这件事情上久久追究下去。山间的小动物很多,新出现的野趣足够娱乐每一颗童心。大人们想必也将灵光闪现般的童趣深埋在繁重的乡村生活中,连自己都不记得了。剩下来的这一串留在心中的刺猬脚印,经年累月,变得比在城市里所见到的各种人的痕迹还清晰。

这乡土的小小自由哟!

每一次,只要想起来,就会在心中如此感慨。

乡土的自由从来就大不了,乡土也不想有太大的自由,太大的自由对乡土来说毫无用处,如同这只小小刺猬,能在一堆新鲜的土壤上留下一行不再受人干扰的脚印,就是一种莫大的满足。乡土的山水无法自由地搬迁,乡土的气韵不可能与都市同在,如果说,真实的乡土就如那只刺猬,别将它关在土洞里,只要走得实在,走的时候,身前身后没有粗暴的斥责与鞭笞就行了。

那年冬天,特别多。春天来得晚不说,被称作倒春寒的日子也过得没完没了。冷几天又热几天,好不容易盼来春天,大家便上山去采细米蒿,拿回来做蒿子粑吃。我们往山顶上爬,一只硕大的野兔从麻骨石岸上的草丛中蹿出来,跑到可望而不可即的距离处就不跑了。在乡村传说中,兔子也会占山为王,一面山坡上只会有一只兔子,如果有第二只,一定是临时路过。我们早就晓得后山上有这样一只当了山大王的野兔,下的时候,曾经专门上山寻找过它。地理上属于南方的大别山区,再大的也不会将一面山铺得如同一床棉絮。虽然那是我们最盼望的,盼望它能像大兴安岭的林海原,盼望它能像北极圈边缘白茫茫的冻土带。那样,一只小动物躲在积深处,地的表面上就会出现一对热气腾腾的小窟窿。我们都到了迷恋小说的时期,因为身边一直落不下将一切物体遮掩得无影无踪的大,经过反复讨论,我们最终一致认定,比较大小兴安岭、天山、昆仑山和喜马拉雅山,大别山的名字最难听。我们就用这种评价,来对大别山的冬天落得太小的懒惰,进行重大报复。

之前,后山上的野兔,只要一被我们发现,便一溜烟地翻过山脊,聪明地绕上老大一个弯,这才悄无声息的回到自己的属地。春天的这只野兔一反常态的样子,很容易让人想起传说中的女妖,就是这样一程接一程地为追捕它的猎人设下圈套。大孩子们还在揣测野兔的心机,小一点的弟弟妹妹不管这一套,只顾往麻骨石岸上爬。在野兔的藏身处,长着大片鲜嫩的细米蒿。就这样,我们发现了一只极为可爱的小野兔。或是双手捧着、或是撩起衣襟兜着小野兔的当然是女孩子们。她们将它抱回家,将那只曾经装过刺猬的竹篓倒过来罩住小野兔,然后上自己家的菜园,抠出一把刚刚长出第三片叶子的苋菜,撒在小野兔的鼻子前面。没想到仍然是枉费心机,甚至最惨。傍晚时,一家人在外屋吃饭,掇起饭碗之前,小野兔还活着。孩子当中动作快的先放下碗筷,一到里屋便惊叫,小野兔死了。

几根鲜嫩得才长出三片叶子的苋菜,还在小野兔嘴边摆着,小野兔一口没吃就死了。没有人相信,小野兔就这样死去,都以为它是装死,等到没有人时就会重新活过来,女孩子用自己攒下来的花布头为小野兔铺了一张小床,让它独自睡在上面。

过了一夜,孩子们全都醒过来了,小野兔不仅不醒,那副软软的身子变硬了,侧躺在花布头铺成的小**,很薄很薄的野兔僵尸,唯有那只仍然闪亮的眼睛,仿佛是在照耀有阳光的窗口。在乡村,泛神主义者通常被视为胆小。在我提起野兔一只耳朵的刹那间,手指接触到的小耳朵是柔柔的,一点力量也没有,感觉上却有一股坚硬的东西直接插入心底,并从那里出发,快速抵达全身各个敏感之处。在我们长大成人后,一次难得的团聚日子,不晓得如何说到这件事,我忍不住问大家是否记得小野兔当时的模样。出乎意料,大部分人都同我一样,刻骨铭心地记着当时的情景。那些不记得的,马上被我们认定为,当时一定是背对着窗口。当年居所中睡房的窗户正朝着远处山坳,刚出山的太阳总是将它塞得满满的。被拎起来的野兔僵尸实在是太薄了,很浓很浓的阳光轻松地穿透过来,将小野兔体内的肠肚心肺和骨骼,隐隐约约地投影在我们眼前。

按道理,那时候乡村里宰杀牲畜的情境我们早已见惯了,杀鸡杀猪杀羊杀牛非但不怕,还站在附近挪不动脚,非要将整个过程看完了,最终嗅到开膛时浓酽的血肉芬芳才肯离开。小小的野兔僵尸让我怕了,一连多天,如果无人做伴,自己绝对不敢独自呆在睡房里。再上山捡柴时,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遇上野兔,身上就会无法遏制地冒出一堆鸡皮疙瘩。

多年之后,儿子长到我当孩子时那么大,有一次,带他去爬大别山主峰天堂寨,因为汽车出了故障,只上到山腰,天就黑了。在汽车的前大灯照射下,一只果子狸趴在山间公路上不敢动弹。儿子连忙下车将果子狸抓住,又从汽车的后备箱中拿出一只纸箱,将其关起来。在山上的几天,一群孩子天天趴在纸箱旁,逗那只难得一见的小兽。临下山时,爱不释手的孩子们却一致决定,将果子狸放归自然。我无意在同为孩子的两代人之间,以文明的名义作比较。

童年的乡土,只要有所决定必然都是天赐。

因为小野兔之死,那一阵,最怕的反而是租住地所在生产队记工员的女儿。她比我们中最大的孩子略大。早几年她就高小肄业不再读书了。大家都说她很快会接替父亲,因为她的文化程度已经超过父亲。记工员的女儿大概患有鼻窦炎,长年累月鼻孔底下若是没有乡间所说的鼻脓,就会现出两股鲜红渍印。在小野兔之前,附近所有的孩子也都怕她,原因是这位记工员的女儿,从会吃东西开始,只要一沾所谓有眼睛的食物就肚子疼。吃斋饭、念黄经的和尚尼姑们还能吃鸡蛋,记工员的女儿连鸡蛋都不吃。大人们所说的佛缘当然难以被孩子们理解,害怕的原因是大人们更为通俗地说,她是受天上菩萨差派下凡的。平时孩子们就有些躲避她,这时候便更明显了。关于记工员女儿最后的印象是在小镇的供销社门前,同我姐姐一起互相教对方打毛线。也只有打毛线时,我们才不怕她。之后不久她就嫁人了,似乎不到十六岁。婆家离开只有十几里远,我们却觉得足够安全,不用怕她了。

乡土的童年,那些大树上,一年四季都会吊着一只只硕大的“葫芦包”。如果要用文字来规范,应该叫马蜂窝。男孩子几乎人手一只的弹弓,最大的用途,同时也是最惊心动魄的用途,就是埋伏在各种各样的地形后面,对着高挂在树梢上的“葫芦包”射去。只要被射中,就会有大群的马蜂沿着弹丸的无形轨迹俯冲而来。此时此刻,孩子们便会齐声喊着:日本鬼子来了!一边将各自的身子一动不动地藏起来。这样的日子每年都有许多,最盼望的就是将那“葫芦包”一举击落。真的击落了,又马上变成我们的最怕。无数失去巢的马蜂,会在头顶上盘旋许久。最长的一次,我们曾趴在一条地沟里整个下午都不敢抬头,眼看天都要黑了,因为怕回家晚了挨骂,大家便学电影中的土八路,一步步地倒着往远处爬。在乡土的童年中,这样的马蜂并不可怕,马蜂个头很大,看得见不说,真的飞近时还能听到嗡嗡声。最令我们不寒而栗的是那种在地下深处做窝的土蜜蜂。土蜜蜂很小,哪怕是一大群飞到头上了,仍看不见。在乡土,能让孩子们害怕到不敢下手的,从来就不是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反而是那些没根没底无影无形虚妄的事物。

关于土蜜蜂的传说深深吸引着每一个孩子。土蜜蜂没有马蜂多,其中适合孩子们攻击的更少。那些将巢筑在石缝里的土蜜蜂,孩子们看见了也会熟视无睹,唯有那种在土里安身立命的土蜜蜂才能得到我们的青睐。传说中,土蜜蜂的巢里有大块的蜂蜡,甜得不得了,又说附近的某某人曾经挖开一处土蜜蜂的巢,取出蜂蜡,最大的一块有十几斤重。这样的传说,没有哪个孩子不相信。所以,一旦发现合适的土蜜蜂巢,常常会同时吸引几群孩子上前发动攻击。所用的方法大同小异,都是在锄头柄上系一根绳,由力气大的孩子上前去,挥起锄头对准蜂巢进出口,猛地挖下去,然后扭头跑回预先选好的藏身之处。其余的孩子则抓住绳索,用力猛地一拉,蜂巢上面的一堆火顿时飞扬起来。有一窝土蜜蜂正好在生产队记工员家后面的红芋地边。附近的孩子几乎都来攻击过它们。受到攻击的土蜜蜂,很快就会从被锄头挖得稀烂的土堆中掘出新的出口,疯狂地蹿出来。有一次,正在家门口打毛线的记工员女儿,被愤怒的土蜜蜂当成了报复对象。女儿挨蜇肿成了四大天王模样,记工员一怒之下,拿起生产队的喷雾器,拧掉上面的喷嘴,将长长的喷管直接插入土蜜蜂进出的土门,灌进许多可湿性六六六粉。本以为那些土蜜蜂必死无疑,哪想到时隔一夜,土蜜蜂们又顽强地从土里钻出来,翱翔在仿佛比我们更熟悉的乡土之上。

记工员女儿的怪癖正是趁着这个时候往我们心里打下深深的烙印。当我们一边窥探记工员的动静,一边做那重新攻击土蜜蜂的准备,隔得如此之近,一直十分了解的记工员女儿突然被人说成是有佛缘,大人们只说一句话:若是闹得土蜜蜂再次蜇伤记工员的女儿,当心菩萨会在夜里敲你。在乡土,人人都晓得菩萨会敲人。孩子们在一起讨论菩萨如何敲人,方案全部来自大人。其实大人们也不清楚所谓的敲。有人说,就像大人打孩子时最方便的动作那样,将手指弯曲起来,用那坚硬的关节狠狠叩那还没长圆的脑袋。有人说,不过是用手在头上摸一摸。有人说得厉害一些,形容敲就是往人的脑筋里放入一件如紧箍咒般的东西。最为恐怖的一种解释是,菩萨趁人睡着了做梦时,凭空一挥手,将一颗人头变换成狗头或者猪头。关于此种神秘莫测的敲到底如何,至今我也不清楚,甚至连是否应该使用敲打的敲,来约定乡土中人所共知的菩萨的敲,我也不敢说是十分正确。

那些普遍流传在田野上的诸多乡言俚语,从来就是字典与词典的天敌,能用此“敲”来形容彼“敲”,已经是一般读书人的侥幸了。

此前一年,我在一所名叫金家墩小学的学校里读三年级,学校只有一到四年级,要读五年级和六年级就得到很远的地方去读另外一所完全小学。教我们语文的王老师,女儿初中刚毕业,在家里没事,听说搞社教的工作组领着一群民兵,要去附近的乌云山,砸那山顶大庙中赫赫有名的菩萨,便跟了去。后来,在我读高中时,也曾爬上了乌云山顶。那一年,松毛虫特别凶猛,漫山遍野青翠的松树全被伤害,远远望去如同山火烧过。从省城里飞来的安二型飞机撒过农药后,当时还叫革命委员会的当地政府又下令让所有学生上山捕捉残存的松毛虫,免得它死灰复燃。刚开始大家还很认真地去捉松毛虫,特别是爱逞英雄的男孩子,大多不按老师说的用筷子夹,而是直接用手指去捉。更有将手掌摊开,让松毛虫在上面慢慢爬行。这种事总是以无趣为结局,随着被吓得往山下跑的女生,在女老师的带领下渐行渐远。留下来的清一色的男生,不知被哪根筋绊动,突然发一声呐喊后,一个个争先恐后地往顶峰爬。一九九五年秋天,有机会第一次登临武当山,站在久负盛名的金顶之上,情不自禁地想起童年的乌云山。在大人的言谈里,乌云山上的庙宇曾经是何等恢宏,不说与峨眉武当平起平坐,起码也是相去不远。在武当山金顶,我更加相信这话。没有成为名胜的乌云山一样很雄壮,能将许多的砖木石瓦运上山巅,再在岌岌可危的险峰上,建造哪怕成了废墟也还动人心魄的乡村庙宇,这样的功夫会将心灵磨出老茧。乡土的神迹,在它认为是必要时,就会表现得十分残酷。王老师的女儿从山上回来,当晚就突发癫痫,在问遍乡间各类名医之后,作为乡村知识分子的王老师也依了乡间盛行的冲喜之术,将女儿嫁给了当地一位只读过初小的农民。婚后不久,王老师的女儿就因癫痫发作,正在洗的衣服没洗完,便倒进水塘里溺死了。凡是晓得的人,全部异口同声地说,王老师的女儿让菩萨敲了。

受到可湿性六六六粉重创的土蜜蜂,复原得比先前还诱人。

只是无人再敢去惹它们,不为别的,是真的害怕记工员的女儿与神灵有某种联系,万一被她在菩萨那里进了一言,换来被敲的后果实在是太严重。

在乡土,几乎处处都能见到这类平凡的神迹。乌云山顶上的那座大庙十几年就又有了新的。仅仅只是恢复还不算,这十几年里还一次次地推倒重修。从第一次的两间简陋瓦房,一步步被当地人重建成颇具规模,既有雕梁画栋,亦有塑金佛像的恢宏庙宇。一般的来看,都会将这最高山峰上的人工建筑当成神迹。从童年、少年到青年,一直是玩伴的一位同学,在九十年代那一阵,因其呼风唤雨为所欲为,曾被称为国内证券界大鳄。那一年,在武汉见面时,他突然说,自己下一个心愿是重修乌云山大庙。原来他在上初中的时候,曾经跟随大人们到乌云山上拆过庙上的几片瓦。小时候的伙伴如今已是饱经风霜,看上去起码要比我年长二十岁。他说这些时,眼睛里闪烁着的是那种童年时明白做错事了的那样羞愧。

是真神迹从来就是化有形为无形。在乡村,如果有幸遇上一位身如枯槁、颜面苍虬的老人,或是背着一根桷子,或是掇着几片琉璃,走在通向山巅的小路,那才是真的神迹。也只有了解到无论那庙宇工程有多浩大,做工艺的当然是青壮男人,那一砖一瓦,多数是由生死两苍茫的老人送来,才能理解神迹在乡村中的真正意义。一如曾经捉到过的小野兔和刺猬,还有那个从小就不向有眼睛的食物下筷子的记工员女儿。在乡村,最神圣的事物也不会与日常生活无关。人生成长,有那么几年,最让我害怕的是上完厕所后所受的煎熬。如今,我最不能接受的观点是说,乡村愚昧无知,对现代文明有着天然的拒绝心理。那时候自己正在读小学,在乡土中普遍流传着一种经典说法,文字是孔夫子孔圣人发明的,谁用有文字的纸张揩屁股,就会瞎眼睛。这样的训诫如果不是对文明的敬畏,对文化的保护,又能是什么哩!那时候的乡土,很容易就能找到一户男女老少都不识字的人家;然而,要想找出一户神龛上没有几本枯黄得疑似古籍的人家极为艰难。乡土人家视古籍为镇宅宝物,一代代不晓得传了多少人的书籍万一遭到损毁,主要原因总是那专门吃纸的书虫,并且绝对不是出于主人的故意。

所谓神迹往往似是而非,真正的神迹其实看上去总是如此信手拈来。一辈子以乡土为生,依乡村做伴的爷爷,在八十八岁那年,终于走到生命尽头。目睹爷爷收拾完人生最后一丝风采,让我日后时有感悟:自认高贵的人,只有当面对生命烟消云散时才明白,一切生命,哪怕曾经被他人尊之为伟大不朽,在本质上与那只小野兔并无不同。乡土中最刻骨也最文雅的咒语是说,不再吃人粮了!属于爷爷的最后十几个日出日落,天设地造了一篇篇可以阅读、可以梦想、可以抚摸、可以拥入怀抱的神迹。是谁在使爷爷一点点地断绝人粮,从米汤到糖水,再到最后一个星期的清水?恍如夜风中一粒烛光的爷爷,平静地洗净了整个肉身,仙风道骨地躺在那里。终于等到了那一刻,早晚都要来家里为爷爷巡医的大夫,冲着我们轻轻点了一下头。

大夫没说一个字,那意思却无人不明白。父亲开始带领家人给爷爷穿上最后的新衣服。一身新衣服的爷爷在自己的**静静地躺到黄昏,突然地开始抬起自己左手瘦得不能再瘦的食指,像是有所指示。父亲贴在爷爷的耳边问了许多问题,爷爷都没有反应。最后,是母亲在一旁小声提醒,是不是要戴帽子?父亲用这话去问时,爷爷的眼皮终于眨了一下。黑黑的布帽是人生最后一道关隘,一经戴上,就会一去不回。父亲犹豫地将那顶早就预备着的帽子戴在爷爷的头上,两只手刚挪开,爷爷的眼角里便淌出一滴很大很大的泪珠。一辈子害着火眼的爷爷,平常时候的老泪从来都是浑浊的,只有最后的这一颗,非常清澈,与那时候随处可见的碧水清泉毫无二致。一直以来,无论如何我也改不了初衷。事关爷爷的最后记忆,那颗泪水总被收藏在心里,每到需要时,就会自动亮出来,成为困难与困惑时的洞明。爷爷真实地死亡了,那颗泪珠却真实地继续活着。它不是太阳,照耀不了万物的生长。也决非是月亮,穿不透千千万万的暗夜。在我看来,它只是母亲和妻子一类女子手中的针鼻,透过它,能看到细细的线,能引导细细的线,去缝补人生衣衫上种种残缺。或者连细细的线都不需要,就用那针鼻大小的视野,寻找扎在肌肤经脉之上恶毒与非恶毒的杂刺。泪珠的针鼻,还能安妥心灵,特别是当她伤痕累累时。最后的爷爷单薄到不能再单薄了,看上去完全能够随风飘**,那近乎透明的肌理,不能不让人认识到最珍贵的生命,其实薄得宛如山与山之间的一道浅水清溪。虽然薄到了极限,其中奥秘却是永远地无人能够认识彻底。爷爷生命之薄,正如此理,老来糊涂多年,却在最后一刻清楚明白地用自己的一只食指,作出此生此命的界定。

在本城,有一位被一帮后辈尊称为老爷子的智者。那年夏天,在洛杉矶交响乐团任小提琴手的儿子,即将举办首场独奏音乐会,他和作为钢琴家的夫人理所当然不能缺席。在出国前的例行体检中,大夫发现老爷子肺部有积水,进一步检查后被确诊为肺部腺样体恶性肿瘤。此类疾病,被发现的,无一不是晚期。无法例外的老爷子,就此留在医院里。记得许多次探望中的一次,他正在输着鲜血,血浆瓶上明白地写着献血者的姓名与住址。那地方离去不远,大地名叫孝感,千古不朽的七仙女从天上下来后,就在那里找到了同样千古不朽的董永。老爷子一如既往幽默地说,又有一位阶级兄弟来帮我。他一说话,眼睛里就不同寻常地亮了起来,过了一阵才又说,农村还是那么苦,不然的话也不会用献血来换几个钱。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我和妻子一道再去同济医院探望,进病房门后十五分钟,老爷子就在我们的千呼万唤中独自远行了。他夫人后来逢人就说,老爷子一直在等,非要醒龙来送,才肯放心地走。老爷子一辈子最不相信的就是神迹,果然如夫人所说,那他一定是在用毕生来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真正神迹。在殡仪馆最后送别,给老爷子听的音乐是贝多芬的《英雄交响曲》,那是他一生中的最爱。殡仪馆里提供不了这样的服务。专门带去的那套崭新音响,是我们做了市区南郊一处濒湖住宅区的业主后所中的头奖奖品。依照风俗,拿到那类去处的用品,不好再往家里拿。很久之后的一个深夜,在家中聊天提起这事时,妻子说,在当时她不是没有发现一些疑似提醒的善意目光,然而她觉得老爷子是那么好的一个人,没有什么可顾忌的!的确,关于老爷子,有一种著名的评价: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不晓得如何做坏事的男人。这话是我说的。在认识老爷子之前所写的长篇小说《威风凛凛》里,我曾经用这句话来描述一位惨遭屠杀的乡村教师。属于真理的神迹,洁净无染,本真无邪,莫不是最深情感的结晶。

不相信神迹的好人,却用生命的最后一跃完成了一种完美的神迹。站在人生大限红线上的老爷子,在病床讲过一个故事,刚开始听,故事就是故事。后来就不同了,闭着眼睛冥思,俨然是旷世神话,紧锁眉头苦想,又成了日常哲理。老爷子不是在说新闻,所以用不着时间、地点、人物三要素。这个栩栩如生的故事,理所当然不会发生在为老爷子进行临终关怀的同济医院。此类赫赫有名的大医院决不是故事中乡土人物所消受得起的。姑且这样转述吧,在那既不是同济医院,也不是与其不相上下的协和医院的某所医院病房里,住着两位患相同绝症的病人,有经验的管床护士每天都会想些办法来减轻病人的心理负担,说些荤素咸宜的趣话。管床护士曾经说,他俩一个是城里老鼠,一个是乡下老鼠。这是一个新童话,除了这两句话,故事本身并不怎么有趣。护士分管的这两个病人,一个来自闹市城区,一个家在远郊乡村。每天里,城市病人从没断过作亲朋好友上司同事的慰问,这期间家里发了一次火灾,损失不大也不小,可家人一直瞒着他,众口一词地说,一切都好,用不着他操心。从前总在一起玩的朋友,明明结伴去了他们一直计划着要去的海参崴,由于怕他心里难过,凡来探望的人,绝对不会漏一丝口风。他所承担的工作专业性很强,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替换角色,单位的人却要他放心,需要安排的全安排好了,他只负责安心养病就行,该用什么药尽管用,任何关于此病的最新治疗方案,只要见到了,就会将那份杂志拿过来与主治大夫讨论,并将近乎虚妄的所谓结果当成好消息,有意在前来探望的人群中传播,以博得城市病人短暂的欢欣。乡村病人则相反,每天用药,总要问清楚是不是还有更便宜的,还一再要求给些去痛片,只要不疼,病就好了一大半。乡村病人只有一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陪伴,他妻子丢不下家里的事,十天半月才能来一次,每次来总要说这说那,要丈夫拿主意:别处都在闹鸡瘟,要不要给鸡打预防针;该配种的母猪去找谁家的公猪合适;快浸谷种时,更得听丈夫的主意,市面假种子太多,妻子负不起万一失手的责任。其他如邻居家嫁姑娘该送多少贺礼,大女儿要同本垸的女孩子们一起外出打工,听说广东不如浙江安全,收入也低些———妻子一一弄清了,仍旧需要丈夫来作决定。时间不长,城市病人就在一场隆重的仪式中彻底死去。乡村病人却奇迹般地站起来,秋后还特地背上一袋自己种的花生来医院表示救命之恩。老爷子因此在天地的临界点上泪光依稀地重复三遍:阶级兄弟站起来了!

乡村的情感总是那样地看似全无,一如已经站在原野之上,却不晓得宽广之缘,更不明白深厚之底。乡村大地习惯先以一派草木示人,一半是家苗,一半是野草,不因肥沃而不长野草,也不因贫瘠而失去家苗,一切皆是天籁。纵然起早摸黑丢开重病在身的丈夫而倾心种植家苗,怎么看也还是天籁,唯有到秋天才能区分,家苗还需付出收获的辛苦,对野草则是交付于风,等到最终枯黄了,任由哪个孩子划一根火柴丢上去,燃成一片火焰,将没有耕种的野地烧成漆黑。等到春风又吹,去雁重回,野草新生的速度与英姿,一点也不输给那些代表乡土精华的家苗。

神迹理当归于情感,归于乡村,除此之外,还有谁能具备这样的力量!

现在的电视台越来越偏好作秀,本来完全具备动人元素的一件事,让他们拿着机器摆弄一通,通过电子信号传到各家各户的屏幕后,就变得不忍卒读。那一年,却少有的例外。到云南的人,不用走太多路,就能在市内的翠湖,与一群群盘旋在头顶上的红嘴鸥玩到尽兴。我去云南时,昆明的朋友开着车,一下子就将我拖到更远一些的滇池,那里的鸥鸟更多,飞翔起来更让人心旷神怡。朋友的车上放了十几个大面包,到达滇池,才明白那不是我们的野餐,而是用来喂鸥鸟的。漫天飘般的白色鸥鸟将五百里滇池遮盖了一半。一只面包刚拿出来,就有鸥鸟来叼。开始时还能感觉到长翅膀的鸥鸟很有力量,剩余的面包越来越细,鸥鸟也越来越温情脉脉,等到来叼手上最后那点面包屑时,感觉里早已没有了那只坚硬的喙,而更像女子温软手指轻轻划过掌心。回到武汉后,与一位常去昆明的朋友说起这类感觉时,他对我说了一件真的新闻:在昆明,有一个老人,不似我这样的过客,去到滇池,才记得用面包喂鸥鸟,走了也就走了。老人却不同,他用自己有限的积蓄,买来面包日复一日地喂那鸥鸟,长年累月从不间断。滇池边有很多摄影写生的年轻人,自然注意到了这位可以作为模特儿的老人。老人只顾喂鸥鸟,毫不在乎那些绕着他,寻找艺术气质的年轻人。在那段时间里,这些成了滇池边又一种风景。直到有一天,年轻人们发现从来风雨无阻的老人缺席了。一天又一天,老人还是没有出现。一打听才晓得,老人已经逝去了。年轻人非常感动,他们把自己拍摄的老人照片放大到和真人一样,竖在滇池边上。首先感动的不是人,而是鸥鸟。轻如鸿毛的鸥鸟也懂得善良与情感。它们在突然出现的照片上方徘徊,还有两排鸥鸟像仪仗队一样整齐地排在熟悉的老人前面。

鸥鸟也是一种乡土,所以它能以神迹回报老人。一切的情感之源在乡土,这是不容置疑的。一切的神迹之根在乡土,同样是不容置疑的。

那是因为我们的一切皆出自乡土,抛开乡土,人能去哪里正本清源?

所以我们才无须辗转反侧地去想,为何教皇约翰.保罗二世魂归天际后,新教皇的诞生不是用电台,也不是用电视,而是让密切留意选举动静的现代化媒体,通过古老的西斯廷教堂屋顶上装置的古老烟囱里冒出来烟雾的颜色,获知新教皇是否已经选出。梵蒂冈的教士们,每天只会燃烧出两次烟雾。第一次在傍晚六点半,第二次则是午夜一点。烟囱上面若是黑烟飘飘,意味着人选尚未敲定。都说这是梵蒂冈的传统,一九七八年,当时的主教团选出约翰.保罗二世接替上任三十三天便逝世的约翰.保罗一世,烟囱飘出的烟雾既非黑色也非白色,而是灰色的,那是一次美丽的错误,本来也是要烧白烟,却成了灰色。

回到乡土,这样的情景是绝不会与神迹沾上边的。那些家家户户都有的柴灶,只要愿意,偌大的灶膛里,可以同时塞进半捆柴禾。做饭或者煮猪食的女子就能腾出手来,在灶台上准备其他事项。无论放多少柴火,烟囱里最早冒出来的烟一定是黑色的。如果柴火只来得及晒到半干,黑烟就会慢悠悠地冒许久,如此就有可能将半个垸,半个田畈和半个山坳弄得云遮雾罩。烟囱里冒黑烟是任何时候也跨越不了的过程,黑是混沌,黑是缘起,黑是在表明这事正在做哩!等到有了白烟,各种各样的期望就有了盼头。宗教之所以历经种种打压,依然深入人心不可撼动,道理就在这黑白烟雾中。我们无法不接受基本的生活,也无法屏蔽基本的情感,从乡土中诞生的人,与同样来自乡土中的炊烟,是命定中生生息息的共存。二00五年春天,梵蒂冈的烟囱在冒过两次黑烟后,第三次冒烟时,颜色改变了,袅袅白烟引来无数翘首以待的欢呼。白烟的经典是黑烟,更加经典的是黑烟深处弥漫着的乡土,那是一个人的天长地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