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孕期预防接种(1 / 1)

孕期免疫的目的是通过预防暴发性疾病或通过被动地将保护性抗体从母体传递给胎儿,从而预防新生儿和母体并发症。孕期,性激素的改变会导致许多免疫反应的变化,雌激素水平的增加会使孕期Th2-Th1转化增加;孕激素水平升高则会抑制免疫反应,调节Th1-Th2平衡。吞噬作用、α防御素表达、中性粒细胞、单核细胞和树突细胞的数量在孕中期和孕晚期保持不变或者可能有所增加。

对于那些可以孕期接种的疫苗,孕妇可以通过胎盘将接种疫苗而产生的保护性抗体传递给胎儿,使母亲和新生儿均获得相应的免疫保护。

一、流感疫苗

孕妇是流感的易感人群,其发病率和死亡率都高于普通人群。流感可导致自然流产、早产、低出生体重儿、胎死宫内、新生儿死亡等并发症。

建议所有孕妇接种一次灭活流感疫苗。可以在妊娠各个阶段(妊娠早期、中期、晚期均可)、流感季前和流感季中接种。该疫苗具有良好的安全性,没有研究表明,接种该疫苗与不良妊娠结局相关。

二、乙肝疫苗

我国是乙型肝炎高发地区,育龄期女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率约为8%。乙肝病毒感染可导致爆发性肝炎、慢性乙型肝炎、肝癌甚至死亡。乙肝病毒可通过母婴垂直传播感染胎儿。《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中明确建议,计划怀孕的夫妇在怀孕前接种乙肝疫苗预防乙肝。乙肝疫苗分三剂注射,注射第一针1个月以后注射第二针,6个月以后注射第三针。乙肝疫苗注射后的有效免疫期为5~9年,免疫率为95%。少数人注射完三剂乙肝疫苗后,体内仍然没有产生抗体,需进行加强注射。

建议计划怀孕的女性在怀孕前9个月左右进行乙肝五项(包含两种乙肝抗原及三种乙肝抗体)检测。如果乙肝表面抗体滴度大于100IU/L,则无须再注射乙肝疫苗;如果乙肝表面抗体阴性或滴度小于100IU/L(乙肝病毒慢性感染患者除外),建议患者孕前计划乙肝病毒免疫,按照0—1—6的程序注射。

三、HPV疫苗

HPV(人**瘤病毒)疫苗可以有效降低HPV相关发病率、预防癌前病变。HPV疫苗属于基因工程疫苗,孕期不建议接种。接种过程需要半年,分别在第1、3、6个月的时候各注射一针,建议注射完半年以后再正常怀孕。如果在接种期间发现怀孕,目前并没有证据表明疫苗会对胎儿产生影响,无须终止妊娠,但应该终止HPV疫苗的接种,并待哺乳期结束后继续未完的接种剂量。

四、风疹疫苗

风疹是一种已知可能导致先天畸形的常见病毒感染性疾病。孕妇感染风疹病毒后,症状轻微甚至无明显症状,并发症也少。但早孕期(尤其是孕16周内)母亲感染风疹病毒,则可能发生垂直传播,导致流产、死胎以及以新生儿耳聋、白内障、心脏畸形等为特征的先天性风疹综合征(CRS)。《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中明确建议,计划怀孕的夫妇在孕前接种风疹疫苗进行预防。建议至少在孕前3个月进行TORCH检查。如果抗风疹病毒IgG为阴性,则建议女性孕前3个月注射风疹疫苗。风疹疫苗是一种可终身免疫的疫苗,其有效率可达到98%。

五、甲肝疫苗

甲肝产妇在孕中期和孕晚期的妊娠结果显示,围生儿死亡率明显升高(死亡率分别为42.3‰和125‰)。接种甲肝疫苗是预防甲肝的有效措施,包括甲肝灭活疫苗和甲肝减毒活疫苗两种。WHO认为,对减毒活疫苗成分过敏者、孕妇和免疫系统受损者不应接种减毒活疫苗;确认有感染甲肝危险性的孕妇,可以使用灭活甲肝疫苗进行接种。

建议最晚应该在怀孕前3个月完成甲肝疫苗注射,疫苗分两次注射:0个月和6个月。注射完成后8周可产生抗体,3年后需加强免疫。

六、Tdap疫苗(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疫苗,简称百白破疫苗)

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感染可能危及生命。由于儿童疫苗的广泛应用,破伤风和白喉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很好的控制。百日咳是由百日咳杆菌引起的急性呼吸道疾病,通过空气中的飞沫传播,症状范围可从典型的百日咳(特征是严重的阵发性咳嗽,然后是咳嗽后呕吐)到呼吸暂停、多器官衰竭和死亡。我国常规是婴儿在3月龄接种第1剂百白破疫苗,但婴儿至少6个月大时才能获得足够的百日咳疫苗诱导保护。目前最有效的预防方法是母体疫苗接种,为胎儿提供被动免疫。

美国免疫实践咨询委员会(ACIP)和美国妇产科学会(ACOG)建议孕妇在每次妊娠时都接种Tdap疫苗,不考虑既往疫苗接种史。最佳接种时间是妊娠27~36周。

Tdap疫苗在妊娠期间接种比产后更有效。妊娠期间接种疫苗的女性及其新生儿的百日咳抗体水平高于产后接种。Tdap疫苗的不良反应仅限于注射部位的疼痛、红斑和肿胀,大多数症状较轻,并在72小时内消失。

未接种过破伤风疫苗或免疫状态未知的孕妇,在分娩前至少注射两剂含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第二剂至少在分娩前2周注射,两剂间隔1个月。

七、水痘疫苗

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感染引起的。水痘疫苗的免疫效果可持续10年以上。孕早期感染水痘-带状疱疹病毒会引起孕早期综合征,严重的甚至会导致胎儿畸形、早产或流产,孕中晚期感染会导致胎儿出生后患上新生儿水痘或幼年出现带状疱疹。考虑到感染水痘病毒可能给孕妇和胎儿带来的健康威胁,ACOG建议对水痘没有免疫力(没有得过水痘和带状疱疹,也没有接种过水痘疫苗)的育龄妇女接种水痘疫苗,接种疫苗后3个月内避免妊娠。

八、肺炎疫苗

有两种肺炎疫苗可供选择:肺炎球菌联合疫苗,涵盖13种血清型(PCV13);更广泛的多糖疫苗,涵盖23种血清型(PPSV23)。既往有哮喘、孕前糖尿病、吸烟、酗酒、慢性肝病、人工耳蜗、免疫缺陷、需要免疫抑制剂治疗的疾病、镰状细胞疾病和无脾症史的孕妇应考虑接种PPSV23,但是,尽可能避免孕早期接种。

九、流脑疫苗

有两种有效疫苗可用:四价联合疫苗(MCV4)和四价多糖疫苗(MPSV4)。疫苗可在妊娠期注射,风险人群包括功能性或解剖性无脾症、补体缺陷以及群居密切接触人群。MPSV4单次皮下注射,MCV4单次肌肉注射,通常与其他疫苗联合使用。

十、新冠疫苗

我国目前接种的新冠疫苗是病毒灭活疫苗。一般来说,在临床运用的灭活疫苗仅有抗原性,但失去感染活性。在研究疫苗的动物模型上,疫苗没有表现出对妊娠动物的毒性,因新冠疫苗对人类妊娠和哺乳的临床数据十分有限,缺乏孕期疫苗安全性的相关数据。

从慎重角度考虑,是不给孕妇接种新冠疫苗或减毒活疫苗的。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的男性和女性,建议暂缓接种新冠疫苗。已接种新冠疫苗的备孕女性,可适当推迟怀孕时间,参考其他灭活疫苗,建议在接种3个月以后怀孕。对于有新冠肺炎和(或)妊娠并发症高风险的妇女,应鼓励在妊娠前接种疫苗。同样,对处于新冠病毒暴露高风险环境的女性,也鼓励接种新冠疫苗。

目前尚无法确切判断注射新冠疫苗对胎儿的影响。对于在接种之后发现怀孕的孕妇,应该在做好密切监测的同时,根据以往孕妇疫苗接种的经验,如孕妇感染风险不大,建议不打第二针,但如果是感染高风险职业者,或者感染后容易发展成重症的孕妇,可以与医生充分讨论后决定。

十一、禁忌疫苗

妊娠期禁用减毒活疫苗,包括: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和水痘疫苗。

十二、未来发展

有两种正在研发中的用于妊娠妇女接种的疫苗,一种针对B族链球菌(GBS)感染,一种针对呼吸道合胞病毒(RSV)感染,前者预防细菌感染,后者预防病毒感染。产生呼吸道合胞病毒特异性IgG抗体的母体可降低新生儿感染呼吸道合胞病毒的发病率和严重程度;母体血清型GBS特异性抗体可降低早发型和晚发型GBS发病。这两种病原体感染可导致新生儿残疾甚至死亡,孕妇对这两种疾病的认识普遍较低。产科医生,在促进母婴接种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后,应进一步研究妊娠期某些疫苗的免疫原性、致畸性和安全性,需要努力提高疫苗接种率。

专家提示

① 保护孕妇和婴幼儿从尽可能避免罹患传染病入手,最好的手段是接种疫苗。WHO对疫苗接种的建议是早接种早保护。

② 妊娠期感染是一项独特的医学挑战,因为需要考虑如何处理受感染的女性和发育中的胎儿。

③ 围产期治疗需要考虑传播的风险、可能预防宫内或产后传染的干预措施、胎儿或新生儿的感染诊断以及新生儿的产后管理。

④ 许多先天性感染在出生时是无症状的,但有些可能与明显的长期后遗症有关。

⑤ 只要采取适当的策略,一些先天性感染是可以有效预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