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后。
桐城天气晴朗,正值暖春,马路上莹白的车身在太阳底下闪闪发亮。
被撵出家门,刚搬到北京的扶桑前段时间碰巧遇上了以前大院里的几个兄弟。
正好今天周五,人人有空,没空也要抽着空出来晚上酒吧嗨一番,庆祝当年的大院小魔王再次回归。
扶桑开着车从公寓赶过去,刚好撞上了下班高峰期,冗长的高速公路,堵满了一辆辆车型旗鼓相当的私家车。
“哔哔”声不绝于耳。
扶桑滑下车窗,灌了些暖风进来,吹散了她捋在耳后的齐耳短发,露出莹白精致的小脸,薄唇自然泛粉,鼻子挺翘,杏眼微弯,像是天生含着笑,漆黑的瞳仁,明亮又清澈。
颇有一种从漫画书里走出来的女主人公的既视感,盯上几眼,也就挪不开了。
扶桑纤细的指尖在方向盘边沿打转,高速路塞车,小车像乌龟那样移动。
她随手打开手机,开着免提,给自己的发小江眠月拨了个电话。
两人瞎扯一通,谈天谈北,说到头发这件事情的时候
江眠月惊呼“什么他居然把你头发给剪了那怎么办,你回家外婆还不得疯了啊老人家有老年痴呆症,就靠这头发认着自己的孙女呢。”
扶桑的外婆是一个纯纯正正的江南美人,从小生活在水乡,处事温柔轻缓,爱穿旗袍,年轻时留着一头秀发。
老了,便也希望自己唯一的亲孙女也有如瀑的青丝。
前几年,扶桑觉得头发太长,不方便,剪了。
可一回家乡,得了病的外婆见她的秀发不在,死活不认她,还呜呜咽咽地躲在房间里哭诉自己的亲孙女不要她了,老是不爱回家。
扶桑愁啊,从此不敢再剪。
“所以,我根本就进不了家门,被我妈撵出来啦,刚搬来北京,人生地不熟的,很多东西都没收拾呢。”
江眠月侃道“得了吧,你本来就是北京人,哪有什么熟不熟的。”
“嗳,那个救你的男人,你后来找过他没”江眠月想起这茬,八卦道。
扶桑见道路上车辆疏松了不少,踩下油门,边开车边细细地听着,“找过啊,到当地的公安局打听,说是附近碰巧路过的特警精英队伍,请求协助来端犯罪窝点的,办完事就走了,连人影都没见着。”
对方叹“可惜啊”
扶桑轻笑了声,没反驳,隐隐默认了她那句话。
西边赤霞弥漫,晕染了整个天际。
扶桑开着导航,慢慢向军区大院靠拢。
突然有电话进来,她伸手滑过,接听“喂喂姐,你什么时候能到啊还记得路不就是大院后门往前走几米,再拐个弯进去”
扶桑边听边仔细地回忆了一下,说实在的,还真不怎么记得。
扶桑爸爸扶志国是军人,妈妈宁琬余是水乡长大的江南女子。
扶桑从小就生活在大院,跟着大院的那群小屁孩无忧无虑地玩耍。
如果不是十年前的那一场变故,估计她这辈子都不会出大院。
十年过去。
扶桑离开那会儿,她才十四岁,爸爸不在了,妈妈整日以泪洗面,全家都沉浸在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
后来,妈妈含着泪,捧着小扶桑的脸,问她“扶桑,我们回江南吧,妈妈带你去水乡,我们永远离开这里。”
小扶桑抹了抹眼角,盯着妈妈眼眶都哭红的脸,认真地点了点头。
说不舍,肯定是有的。
所有的童年都摆在了那儿,当下离开,总觉得有人把手伸进她的心脏狠狠地挖了一块,缺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怎么找都找不回来。
痛得她久久回不过神。
临走的那天,妈妈没有通知任何人,扶桑走得悄无声息,那是她二十四年来哭得最凶最狠的一次。
不仅仅是因为家离破碎,每天抱着她喊她“桑桑”的爸爸不在了,更是因为背叛。
对,她背叛了。
当时大院里住的都是军人,每户人家生的都是儿子,皮得不行,唯独宁琬余生了个女儿。
扶桑呱呱坠地那天,她成了院里大人们的心尖宠。
扶桑会走路会跑的那一天,她成了大院里的孩子王。
所有人都叫她姐,表面称兄道弟,背地里依旧把她当主子一样宠。
为啥啊
因为一旦闯祸,回家被爸妈训,一说出扶桑也有参与,扶桑也闯祸了,爸妈的怒气就会消上几分。
能不供着吗
可曾经说好了要一起长大,谁也不许掉队离开的话,才过了没多久,扶桑就走了。
一走就是十年
莹白的小轿车开进大院,十年过去,街坊们似乎都不太认识她。
扶桑从包里翻出唇膏,对着后视镜补了下妆,冬天刚过,天气昼暖夜凉,她从副驾的袋子里摸出来一件薄风衣,穿上。
才不紧不慢地踩着高跟鞋,下了车。
相比以前,大院变化了不少。
家家户户,由以前的红砖墙房屋,变成了两三层的小别墅,但篮球场,田径场,操练场依旧还在。
扶桑单手插进风衣兜里,一步一步沿着小道,走过去。
摸着新兵操练场的铁栅栏,想像着里面站着一个威严肃穆的老人,他背脊挺直,双腿并拢,浑然中气地对着一群新兵蛋子大吼“立正”
十年过去,他的头发应该白了不少,手背也没那么硬朗了,皮肤有点儿松弛,但好在精神气不错。
“爸,我回来了。”
扶桑望着空无一人的操练场,目光隐隐聚焦,没人知道她在看什么,想什么。
但莫名其妙地,想着想着,眼泪就落了下来。
她咬着唇,肩膀直抽搐,手指扶着栏杆,才堪堪稳住了脚跟。
最后,扶桑是被孟括的一通电话,连环死命催过去的。
她穿着高跟鞋走在酒吧的地板上,鞋跟碰撞瓷砖,哒哒哒哒,发出空灵的脆响。
宅在家太久,总是闷头画画的扶桑有点不太适应这种环境,她望着摇摇晃晃的灯影,迷离闪动的灯光促使她微眯了眼。
可,当年的霸气小魔王怎么可能就这样屈服退缩呢。
她门都没敲,看准了包间号,推开大门。
在内里喧嚣的热闹声中快速地找回儿时的记忆,融了进去。
在大院那会儿,孟括跟她玩得最熟,他一手搭上扶桑的肩膀,侃道“姐,这么多年没见,怎么好看了那么多,真不愧是我们军区大院里最好看的妹子啊。”
“滚,那会儿大院孩子堆里,就我一个是女的,别给我戴高帽啊。”扶桑嫌弃地扒开他的手,瞥了他一眼。
孟括天生热情开朗,永远当的都是暖场的那一个。
其实,他是怕扶桑这么多年没跟他们混,会尴尬,会不自在。
没想到她自己倒主动起来,坐到了中间,吆喝着各位,向大家问好,叙旧。
疏离,不存在的。
划拳,骰子,没一样是怕的。
仿佛还是当年的那个女汉子。
扶桑输了一轮,自认倒霉,灌了满满一杯。
一个穿着牛仔衣的英俊男问她“姐,最近在哪儿高就啊干什么活呢”
扶桑眉头一皱,摆了摆手“怎么还叫我姐呢那都是小时候瞎起哄的称呼,孟括那是真比我小才叫我姐,你,我还不知道,比我足足大了两岁。以前小屁孩的称呼就改了吧”
英俊男莫名其妙地脸红了起来,他摸摸脑袋“习惯嘛,一时半会儿有点难改口。你还没回答我问题”
“哪有什么高就不高就啊,都是很普通的活。”扶桑认真地想了一下,觉得自己的职业一时半会儿很难跟他说清楚,毕竟漫画家这个职业在当时还不算很普及,就借着醉意,随口胡诌,“每天在家混吃等死待业,吃喝玩乐一条龙,咸鱼一条。偶尔也画一下画”
英俊男一时半会儿不知道该回什么了,他抬眸,上下扫视了扶桑一眼,多了些嘲意。
倒是身旁一直默默不吭声的许焰煜轻嗤一声,敬了扶桑一杯。
扶桑喝完,实在忍不住,去了趟包间内的洗手间。
水声滚动,她洗了把脸,冲掉脸上微微的酡红。
推开门,走出去的时候,脚步明显已经开始飘了。
桌前围了一大堆的人,扶桑眉心微皱,准备绕过去,返回沙发上坐一坐,缓解一下醉意。
经过包间大门时,门外骤然传来几声颇有规律的敲门声,持续不断,仿佛内里的人不开门,他便敲到地老天荒似的。
扶桑无语了一下。
什么鬼
都8102年了,谁进包间还敲门啊
要不是她碰巧经过,还不一定有人听见呢。
她脚跟晃了晃,伸手握住门把,把门从里面打开。
微凉的穿堂风过耳,从门外灌了进来,外头的亮光刺得她有些睁不开眼,她伸出五指,挡在脸上,隐隐约约瞧见一个穿着深色衣服的男人立在门口。
视线有点儿模糊,她不能看清他的五官,却也能感受到那人与生俱来的强大气场。
冷冰冰的,很利落,很硬气。
逆着光的缘故,宛如神祇一般的存在。
扶桑愣了几秒,放下手的同时,
薄唇微张,视线对上。
作者有话要说真、醉酒小白兔女孩其实是个社会姐与直男军官的对手戏马上要来了
更新时间暂时是中午12点: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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