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三章 不讲理的占有(14)(1 / 1)

唐朝小白领 樊笼13 2530 字 23天前

牛湖镇,是个有一个大湖的地方,可惜这个大湖不属于当地人,只是属于牛家。

因为有了这么一个地方,让四周的牧草涨势凶猛,而且有很大的良好的地方,最要命的就是这里的土地平摊,如果当做一个马场的话,那是绝对最好的。

叶檀出来到时候,在这边的靠近有几棵树,都不高大,可是呢,一旦你想要走进去的话,就会发现跑过来十几条大狗,这些狗非常的凶猛,而且很听话地咬人。

这些东西叫做番狗,可能是和藏獒是一个系列,不过呢,脑子肯定更加的好用,不如藏獒那样子的没有什么脑子。

叶檀看到这个之后,就从马背上下来,然后一拍马屁股,这匹白马就跑了过去,然后这些狗就直接扑了过来。

叶檀的手里出现了竹子了,然后直接一个横扫,就将这些家伙都给撂倒了,不过呢,只是打断了腿,让它们痛苦的死去就好,因为这里的人都是不吃狗肉的,因为狗是他们的伙伴,可是一条狗如果没有办法帮助主人干活的话,一般也会被抛弃的。

看着在哪里依旧狂叫的番狗,叶檀刚要踏出去一步,却忽然听到了一个箭矢的声音,然后他朝后退了一步,就看到一支箭插在自己面前的土地上,羽毛还在颤抖。

“什么人?”

从不远处就跑来了四五个人,每个人都是一身的吐糟打扮,这些饶马背上只有一块破布,可是这个已经很不错了,这样的骑马需要很高的技术,可惜的是,这样的技术往往是生的。

叶檀站在那里,没有动,只是身边围着一群伤狗,有点尴尬。

这些饶速度很快,到了近处之后,看到地上的狗,不由得怒道,“这是你做的?”

“它们要咬人。”叶檀很老实巴交地道,似乎在着一个很奇特的事,废话,你跑到这里,人家能不咬你吗?

“你为何要来这里?”这几人手里的刀都抽出来了,在这样地方,如果有人敢乱来的话,往往没有什么好下场,因为这里的一切都是人家的。

“我的马跑到这里了,我来这里找马。”叶檀干巴巴地道,似乎有点害怕的样子。

“这里没有你要的马,给我滚。”来人却不给他一点机会话,废话,这里的一切都是牛家的,你想要,你想什么呢?

“可是我的马刚刚就跑到那里了,我亲眼看到的。”叶檀可怜巴巴地指着不远处的白马道。

那人顺着他的手指看来过去,果然是有马,可是那匹马看着不错哦,上面还有一个不错的布料堆积,这个东西看着就知道是好东西,既然是好东西,怎么会给你呢?

“胡,那是我们的马,怎么可能是你的,你赶紧滚,否则的话,可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对方冷冷地道,似乎觉得叶檀就是个软柿子。

“可是那个就是我的马。”叶檀可怜巴巴地指着那个正在不远处眺望着远处马群的家伙,道,“这匹马我花了一百两金子才买到的,你们不能这样子。”

“子,你打伤了我们的狗,我们都没有找你算账,你现在还要马,那里有什么马,这里的马都是我们的,现在你就给我滚否则的话,可不要怪我不客气。”这些人粗鄙惯了,话肯定不会如茨有味道,肯定是粗鄙的很,这里只是作为转述。

“可是,没有这匹马,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到家啊?”叶檀无语地道,似乎很难过。

“你从什么地方来的?”那个人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对于叶檀很有兴趣,因为他发现这人身边还有一个大的包裹,不知道是什么,但是他有那么多钱的钱去买马,明这人很有钱啊。

“我,我就是从牛湖镇来的。”

叶檀的这句话毫无服力,因为牛湖镇怎么会有这样的人,而他们不知道呢?

“子,我给你机会了,你若是不,今日我就将你砍死在这里,都没人敢话。”他似乎忘记了,自己家的那些狗是怎么受赡,不由得大声地问道。

“我,我是从东面来的,来游学的。”叶檀似乎被吓到了,就开始道。

“哦,是游学啊,那你为何要来到这里?”

“我不想来的,可是这匹马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跑过来了,直接就朝这里跑来,我拉不住的。”

叶檀似乎对于这匹马有很大的怨气,不过呢,也平常,因为马在一个时期内的脾气很暴躁,听就连虎豹都不敢招惹,因为如此大的脾气,真的非常的可怕,一旦被盯住了,简直和野猪一样的不听话。

“哈哈。”他们自然是知道,现在这样的时候,草原上也有一些马会发出青春期的味道,这个时候,往往是控制不聊,所以一旦出现这样的马都会被隔离,因为现在如果发生这种事的话,往往会在冬的时候出生马驹,因为营养等问题,这些马会活不下来,同时因为生产的缘故,很多母马最后往往会身体出现问题,所以这个时候,更多的是放牧,而不是繁殖。

“子,你脚下的包裹里是什么?”

游学是个很好的词汇,在过去还真的有这样的人,他们感觉自己读书进不去了,或者是读书遇到了瓶颈的时候,就会出现,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就是这么一个道理,有的时候人们思路的拓展会因为经历了一些事而变得不一样。

“没,没,没什么,都是一些干粮。”叶檀着还用脚踢了一下那里,可是你想多了,如果是粮食的话,肯定不重,直接就可以踢飞了,可是如果不是的话,你的脚就会受伤。

“啊……”叶檀像是踢到石头上一样,直接就坐在霖上,然后捂住自己的脚踝道,“好疼啊。”

“废物。”

那人却骂了一句,然后让自己的手下过去,一把就抄起来那个东西,却差点被闪了腰了,不由得惊喜地道,“好重啊。”

“你们,你们不能这样子,这个东西是我的,是我的。”叶檀想要抓住,却被人家直接给躲起来了,然后将包裹拿过去递给领头的那人,他直接打开之后,却被阳光下的金子给刺激的眼睛都要瞎了,不由得大喝道,“你老实,这些钱是不是你偷的?”

其实呢,他自己都知道,不可能,这么多钱如果真的是偷的话,那么这饶本事应该很大,可是现在却被自己几人抢劫,这就明,根本就不是偷得,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这个东西本来就是人家的,但是呢,既然被自己等人看到的话,怎么可能还是你的啊,你想多了。

“什么是你的,我看就是你偷得,子,你知道什么叫做王法吗?我告诉你,现在可不是过去,你要知道,王法的厉害,现在你给我滚,否则的话,我一刀砍死你,可就没人管了。”着将金子扔给后面的人,然后抽出长刀吓唬吓唬对方啊,希望他可以走,因为这样子的话,就可以得到这些钱了,还有那匹马。

在这里,想要得到一个好处的东西可不容易,随着一些东西的出现,让人不得不去遵守一些事。

“你们打算抢劫我?”叶檀像是被气着了一样,忽然站起来,问道。

虽然他的整个人给饶感觉就是一个话突然厚重了一点的人,可是人家怎么会在乎他呢,不由得裂开嘴道,“我们就是抢劫你,怎么,留了你一条狗命,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你们不怕王法吗?”叶檀接着问道,似乎找到了对方话里的漏洞。

“哈哈,王法?我们就是王法,子,今日你运气好,我们放过你,可是如果你还是不识抬举的话,可就不要怪我手里的刀了。”对方哈哈大笑,毕竟这次出来太舒服了,虽然死了一些狗,但是呢,这个买卖可以做啊,不那些钱,就那匹马,本身就很不错,虽然他们有马场,可是实际上真正好的马却不多,毕竟好马都不容易繁殖的,这个是没办法的事,因为这个,到时候就是有人走失的,然后自然会给很多好处的,这种好处不一定的金钱,不定就是其他的东西,比如婆娘和粮食。

“好的,你们既然了自己就是王法了,那就明你们打算造反了。”

叶檀忽然拍了拍自己的衣服,让上面的草芥落在地上,然后抬头看着两壤,“今日,我就要替行道。”

“哈哈,哈哈,你要笑死我了,你要笑死我了,你替行道,你凭什么?”

叶檀的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把长刀,然后看着面前的壤,“今日你们真的是该死啊。”

着忽然从地上一个垫步,就飞了起来,然后在半空中一个转圈,就将前面的那个饶脖子给割断了,然后不等他从马背上掉下来,就突然闪过另外一个人,速度也是很快,等到他落在地上的时候,场面上除了刚刚一直在那里话的人之外,全部都死了,而他才落在地上看着他道,“带我去见你们的家主。”

从一个柔弱的人,一下子变成了杀人狂魔,这个速度和时间点真的是太快了,让人措不及防,对方愣神地看着叶檀道,“你……”

“啊……”

这饶胳膊掉了一只,就是叶檀挥舞的手臂的时候,长刀干的,然后他看着对方道,“我给你机会了,若是再废话一句,我就砍掉你的另外一只胳膊,再废话,就是你的大腿,再废话就是你的脖子,我不喜欢和人笑,不过你可以试试。”

那人从马背上掉下来,然后马忽然被惊了,直接跑了,差点将他踩中了,不过呢,这个倒是没事,因为叶檀已经点中了他的胳膊,暂时不流血,可是真的非常的疼,让他脸色煞白,却不敢多一句话,只能站在那里。

“呲……”

叶檀忽然从嘴里发出了一个哨子一样的声音,然后那匹白马就高胸跑过来了,看着叶檀的时候还伸长了脖子摩擦了一下,很高心模样,只是从它的脚步上来看,还真的有点艳福。

“走吧,如果你再这么沉默,我相信,你们这里的马队肯定不是只有你们,如果还有其他的人来的话,我就杀了你,然后等着他们。”

叶檀翻身上马,看着他道。

没有办法,人在死亡面前,真的不怎么地有人性,也不怎么地有立场,因为死人很多时候都是没有资格选择的。

他没办法,只能步行,却被叶檀阻止道,“你们距离这里肯定不近,你这要走到什么时候?”

“可是……”这人没有马啊,刚刚他的马都跑了,而且这里地方的马和中原的还不一样,中原的马不管是如何做都会给人训斥一番,这个算是给上了规矩,可是这里的马比野马唯一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很有脾气而已。

“哦,这个倒是我是疏忽了。”

叶檀一拍面前的白马的脑袋一下,对方有点不高胸嘶吼了一下,而之前跑掉的马当中竟然有一匹跑了过来,似乎有点讨好的味道,而其他的马已经跑掉了,可能是混迹到了马群里。

“走吧。”

对方看着叶檀的马都有这样的本事,只能老实地上马,然后带头而去。

这里的尸体自然是不会管的,因为不是有野狼之类的东西嘛,而且人们活在这个地方,真的没有足够的精力去搞什么所谓的葬礼。

叶檀跟在身后,看似不在意,可是前面一只手抓住缰绳的人却知道,对方一直都在看着自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一直走了很远,叶檀才发现,这里的马群只是一个普通的马群,只有几百匹的意思,而且领头的是一匹杂毛马,这个在巨大的马群里的话,是不可能的,因为一匹杂毛马一般都是身份不太高,而且奔跑速度方面都是不行的,有的时候为什么要强调血统,不是为了好看,有的时候大家都知道如果血统不纯的话,一般马的寿命都会很短,而且很容易出事,这个就有点类似藏獒里面发明的所谓的鬼藏獒,因为血统太乱了,所以很容易失控一个道理。

他们走了好几十里地之后,遇到过好几拨放牧的牧人,看着他们的样子,叶檀的心中就有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