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节 狩猎惊魂(2)(1 / 1)

唐朝小白领 樊笼13 2468 字 23天前

外面的天除非是真的塌了,否则的话,这么冷的天气里,李元昌是不会这么早起来的。

躺在一大块乳白色的皮毛做成的毯子里,他就窝在里面,漏出一个脑袋,屋子里也很暖和,可是他还是不想动,而在他身边,躺着两个几乎不穿衣服的女子,都很丰满,紧紧地贴着他,看样子如果不是床足够的话的,这三人肯定是躺不下去的。

此时已经是下午了,可是李元昌还是躺在床上不想动,而王府里的人早就习惯了,也就没有准备什么早饭之类的,因为他从来都不吃,别看在外面的时候,整个人看着人五人六的,打扮的很时尚和注意当时的样子,可是如果你来到他的房间里的话,你就会现,真的太恶心了,到处都是垃圾,不只是果皮和各种果子壳之外,还有一些酒肉垃圾等等,而他还有个毛病,不喜欢别人触碰,上一个想要给他打扫卫生的人,早就被他打死了。

这个有点什么感觉呢,就像是现在的红女神一样。

所以,他醒来之后,就开始对着身边的女人没有什么兴趣了,一个人如果真的可以很容易就获得这些东西的时候,是很难说自己真的喜欢什么东西的,因为太容易了。

所以当感觉到膀胱上面有一种压抑的感觉的时候,李元昌还是没有动,只是呢,身体在颤抖,让两个靠着他的女人都觉得不对劲,赶紧起来,光着身体给他整理被子的时候,一股子憋了一晚上的老尿就直接浇在了那个女人的头上,而她却不敢动,只能跪在那里,虽然屋子里已经很温暖了,而且早上的这种液体也很温暖,可是落在身上很快就冷了,而从昨晚喝酒到半夜,一直到第二天的下午才起来,可以想象他积攒了多少水。

等到他舒服的时候,两个女人都成了落汤鸡了,可惜,却不敢乱动。

“呵呵,不错,不错,这样子才有意思嘛。”李元昌笑呵呵地说道,然后对着门口喊道,“给我准备热水,我要沐浴更衣。”

两个女人只能跪在那里,一直等到他去了另外一个房间的时候,才敢慢慢站起来,然后想办法收拾自己的身上的东西,在过去,真的会反抗的人不是没有,但是绝对不包括她们,因为几千年的这种教育,让她们忘记了反抗的本能了。

沐浴在巨大的木桶里,舒服的温度让李元昌的精神稍微好点,用里面的水揉了揉脸,让自己脸上的乱七糟的东西全部都掉下来之后,才开始看着窗户外面的雪地,虽然已经是下午了,可是依旧很强烈,这种感觉就像是泡温泉一样地舒服。

突然,从不远处飞过来一支非常漂亮的小鸟,脑袋上是艳红色的,身体是一阵的青ns,而尾巴却是灰色的,正在那里枝头不停地寻找什么,而他看着这只突然闯进来的小家伙,竟然心中有了感觉了,这样的感觉平时是没有了,可是此时却不知道为什么,让他想到了那个刚刚被送到太常寺的乐童,这个小家伙,可真的可人啊。

想着想着,自己的家伙竟然起来了,让他忍不住就在里面玩耍了一番。

等到他瘫在水里的时候,立马就有两个俊秀的小厮过来给他换衣服,他伸手在他们的胸口把玩了几下,引得两个小厮忍不住嘿嘿的笑,就像是一个女人一样。

桌子上摆满了各种吃食,有酒有肉,可是他却很期待之前在皇宫里吃的那些东西,只是呢,他也知道,自己的面子是不够的,所以只能随便地吃了一点点。

酒足饭饱之后,天色已经微微有点黑了,长安是有宵禁的,可惜这个世界上有个词汇叫做特权,所以,到底是对谁有用的话,那就不知道了。

上了马车,就朝外面去了。

太常寺在皇宫附近,但是呢,因为只是管一些看似高大上,其实没有多少油水的地方,所以地理位置相对来说比较偏僻,虽然官职不可是呢,真的想要来这里当官的人却不多。

到了门口,一个三十多岁,一脸笑容的男子站在那里,正在迎接他。

这人姓郑,是太常寺的少卿二人之一,正四品上。掌礼乐、郊庙、社稷之事。看似很高大上,其实都是在扯淡,他也就是运气不好,才来这里的,因为他是郑家的旁系之中的旁系,否则的话,朝廷那么多有油水的部门,他为什么不去呢?

因为运气不好,所以,他就要自己想办法冲出去。

所以,他认识了汉王李元昌。

李元昌上次来到这里的时候,正好看到了那个乐童,其实呢,现在都算不上乐童,因为他还需要再过几年,如果想要单纯地留在宫里的话,就得被n,而这个人不是他捡回来的,而是另外一个少卿捡回来的,可惜的是,最近那个少卿因为有事回老家了,拜托给他帮忙照顾的。

结果,被李元昌看到了,现在这样的天气里,死几个人都是小事,何况是一个孩子呢?听说就连皇宫里的皇子都有死的,何况是一个不知道爹妈的孩子呢。

“汉王殿下。”郑少卿笑呵呵地躬身道,一身的衣衫虽然是官服,可是看着就知道是穷酸一个,让汉王李元昌皱纹地捂住鼻子道,“称心呢?”

“天色晚了,他睡下了。”郑少卿笑呵呵地说道,然后等到他走进去之后,就小心翼翼地将门给关上了,指着不远处的一个点着灯烛的房间说道。

“这么早睡下也好啊。”李元昌走在前面,他跟在后面,很快就到了房门口,然后轻轻地推开门,就看到一个穿着灰白小衫的男娃躺在那里,粉雕玉琢说的就是这么一个孩子,而且对方的样子里面还带着长长的睫毛,和不俗的鼻子,这样的人有点男生女相的感觉,可是呢,如果真的可以好好地教育一番的话,以后的前途是不错的,因为历史上的称心就是一个极为聪明的人,在死了之后,李承乾还能想着他,可见他的本事不一般,如果说只是男宠的话,那么就肤浅了。

李元昌坐在床边,看着他穿着一身很普通的衣服,微微皱了一下眉,虽然没有说话,可是郑少卿还是赶紧解释道,“汉王,这个是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

这句话是没错的,否则的话,你一个什么都不是的人,结果,弄的一身的锦缎衣衫,那不是找事吗?一个人如果担心被杀却又没有别的办法自保的话,让自己出名也算是一个办法。

看他一会,还伸手摸了摸,现他的皮肤上面竟然出现了一点点的类似皮肤粗糙的东西,李元昌不由得皱眉道,“你们这里的条件太差了,再放下去,这孩子可就毁了,所以,我一会要带走。”

“这个?”郑少卿似乎有点为难,因为这个孩子毕竟是自己的同僚寄养在自己身边的,结果,你要直接拿走,如何办才好呢。

“怎么,难道说,本王的话,不好使?”李元昌转头盯着他问道,似乎很生气的模样。

“不是的,汉王,您的话自然是要听的,可是这个孩子是于少卿当初离开的时候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好好地照顾的,如此这般就不见了,到时候不好说啊。”郑少卿自然是个狐狸了,不是狐狸也没有办法在官场上混哦。

你什么好处都不给,就想要将人带走,你是自己傻呢,还是认为我傻啊?

“你放心,你去户部的事,本王岂能忘记了?”李元昌不耐烦地说道,然后指着门口道,“现在去找一件避风的衣衫过来,我要带他走。”

“多谢汉王,多谢汉王,给你背着呢。”郑少卿从一边的桌子上面取出一个黑色的普通的斗篷,不是他不想给个华贵的,而是这里怎么会有啊,自己又没钱,就算是想要充大头,拿什么充啊?

李元昌看着他手里的东西本来想要埋怨两句的,可是却知道,不管如何都是废话,只好说道,“你前面带路。”

他现在迫不及待地就要离开这里,他感觉自己扛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块火玉啊。

内心的火就像是在一块已经沾满了火油的粘毛上面一样,让人根本就控制不住,不过呢,李元昌是因为知道这个人他现在是享用不了,因为年纪太小了,如果自己享用了,可能就会很快就不见了,所以,他反而更加的让自己内心的bn的想法蓬出来。

跟着郑少卿慢慢地走出了太常寺的院子,看着不远处的马车还停在那里,他想都没有想就直接上去了,然后说了一句,“回府。”

马车里里面有个小案子,案子上面有一盏油灯,淡ns的灯光下,破旧的披风下面包裹着一个如玉一样的男娃,如果你是这个孩子的父母,肯定会很高兴,因为有如此的孩子,会让你夜不能寐的高兴,可是也因为如此,如果你不是这个孩子的父母,而是想要独自占有他的人,那么你的内心深处就会有一种想要伸手却又不想伸手的感觉。

马车在长安的街上走的很快,只是呢,从汉王府到太常寺是有点距离的,所以,李元昌的手指时不时地会抚摸一下已经入睡的称心,却又强迫自己不能做出来更多的举动,如此这般才会让自己内心深处的一些n更加的强烈。

而就在他的手指再次触碰到小娃娃的脸蛋的时候,马车忽然抖动了一下,称心的脸差点被他的修长的指甲给划破了,然后他就忍不住怒骂道,“狗东西,怎么驾车的?”

“王爷,王快跑”

回答他的却不是完整的话,而是一句类似求救一样的话,让他的手一抖,差点将孩子摔在地板上,然后一把抱起,用另外一只手掀开了马车前面的布帘,然后就看到了自己的车夫躺在地上,身上血迹斑斑的,嘴巴里面也都是血,让有洁癖的他差点吐出来,不过呢,站在车夫身后的,却是一个黑衣人,这人手里提着一个类似铁锥一样的东西正在看着他。

“你是什么人,竟然敢行刺本王,难道不怕王法吗?”李元昌的这个话声音很大,可以说是非常的大,肯定可以说是故意的,可是那个黑衣人却伸手指着他的怀里道,“将人交给我,我只数三下,如果你不给,我就会劈了你,我知道你是在叫人,我相信,在他们来之前,你就会死掉的。”

“你。”李元昌的胳膊将怀里的称心抚摸着更加的紧了,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

“一。”黑衣人却没有那么多的心思,直接开始数数了。

“你难道不知道这里是长安的内城吗?你如果对我不利,到时候只要是派人搜索,就可以找到你的,到时候你可就死定了,今日我心情好,你走吧,我不为难你。”李元昌的话刚落,对方就来了一句话,“二。”

“你这人怎么不识好人心呢,我这么做完全都是为了就你啊,你还在这里威胁我,真的以为我没有脾气吗?”李元昌继续威胁地说道。

“三。”黑衣人说完这句话之后,李元昌还以为对方打算再说一次威胁的话,却没有想到对方手里铁锥就直接奔自己面前而来,作为皇家的人,自然是会武功的,可惜的是,不代表就有多好,因为不上战场的话,很多事是做不了那么好的。

所以,他只是朝后退了一步,那个铁锥就很准确地在他那俏丽的脸蛋上画了一个差不多巴掌大的口子,然后忍不住痛的直接将手里的孩子扔出去了,然后双手捂住脸,内心深处的想法就是,难道真的是毁容了?

可是他没有办法多想,因为他还想要的是保命,对方万一要是将他刺死的话,可就是白死了,自己两个儿子都没有,这样的死法,对于他来说,真的是窝囊啊。

可是,一直等到他觉得自己的脸上已经不是那么疼的时候,对方也没有再次对自己动手,他双手一支继续捂住脸蛋,而另外一只则是放下来,却根本就没有看到黑衣人,现场只有一个已经死去了变得硬邦邦的车夫,以及一个脸上还在流血的人,至于说他刚刚扔出去的那个孩子和那个黑衣人,已经不见了。

竟然有人敢在这个时候,动粗,他忍不住大喊了一声,“啊”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