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清
等到我七十岁的时候,我不知道我是否还会记得我十七岁时候的事。
我现在就是十七岁。
我十七岁的时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是一个学生,是一个高中二年级的学生,是一个在兴华中学读书的高中二年级的学生。兴华中学是一所普通中学,在这样的学校里念书的没有几个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这里一大部分是和我一样的既不听话学习也不行的学生,还有一大部分是虽然听话但学习也同样不行的学生。我们学校的名字很响亮,我们开校会时我们的校长总爱说“兴华兴华,记住我们学校的名字,祖国的希望就寄托在你们身上!”他一这样说的时候我们在底下就“吃吃”笑,我们心里知道,凭我们这样的学生是寄托不了祖国的希望的。
等到我七十岁的时候我想我肯定不会再记得我十七岁时候的事了,因为我现在看到所有七十岁的人都已经不再记得他自己十七岁时候做过的事。否则为什么七十岁的人看到我们十七岁的人干一件什么事情总会气得不行呢?
并且还不单是七十岁的人,还有许多人还没有到七十岁,才六十岁,才五十岁,才四十岁,才三十岁,却也已经能够做到看不惯十七岁的人了。这些人都已经忘记了他们自己十七岁的时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
我倒还没有发现二十岁的人也看不惯十七岁,这说明这世界还不是一无是处。
人到了七十岁的时候肯定跟十七岁时候的想法不一样。比如我要是到了七十岁我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喜欢跟一个漂亮女孩子套瓷。
我这里所说的“一个漂亮女孩子”是指姜燕,我们邻班的一个女生。她二班,我三班。姜燕的漂亮是举世公认的,条儿好盘儿靓,尤其是一双眼睛出奇地漂亮,放电时更加不得了。因此我特别想跟姜燕套瓷。
但是这么优秀的女孩子不是谁想跟她套瓷就能够跟她套瓷,她多半会给人家一个白眼儿,或者两个白眼儿,或者三个白眼儿,或者若干个白眼儿。这也是这种女孩的可爱之处,这表明这个女孩不是个轻佻之辈。
因此我能够跟姜燕套瓷也说明了我不是个一无是处的人,虽然在老师和家长的眼里我百分之一百地一无是处。
在老师和家长眼里,我从来不是个好学生。他们认为我的最大的缺点是不诚实,而在学生守则和好孩子守则中,“诚实”是排在最前面的条款。
我的老师对我的第一个评价就是“这孩子从来没说过实话”,糟糕的是我的家长对我也是这样的评价。
其实他们这样评价我是不公正的,说我“从来”没有说过实话,这是偏见,我小时候可能就说过实话。
记得我小时候,上小学的时候,学过一篇课文讲的就是诚实的故事。说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列宁小时候打碎了家里的花瓶,当大人问起是谁打碎了花瓶时,小列宁承认了是自己打碎的,于是大人便表扬了小列宁,说他是勇于承认错误的诚实的好孩子。
这篇课文我记忆十分深刻,就是那时我下决心要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你看诚实是多么好啊,既不用费心思扯谎,又可以得到大人的表扬。于是有一天我就打碎了家里的一件类似于花瓶的物件,我爸问起来是谁打碎的,我就勇敢地承认说是我。
可怕的是我爸没说我是个“诚实的好孩子”,而是说我是个“短揍的兔崽子”,并且话音未落大巴掌就猛扇过来!
教训是深刻的。以后我再打碎家里的什么东西或是干了什么坏事我就从来没有承认过。可是尽管我不承认却仍然逃脱不了挨打,因为我既然已成了一个不诚实的坏孩子,那所有的坏人坏事当然要记到我的账上了。
说实话,做一个诚实的人是太难了。有时候不涉及挨打,你也无法诚实。比如有一次老木压堂,我却正憋了一泡尿,因此坐卧不安。老木看在眼里,便喝叫一声:“箫笠,站起来!”
我就站起来。
老木问:“你在做什么把戏?”
我说我没做什么把戏。
老木说你没做什么把戏为什么坐卧不安?
接下来老木就一定要追问我为什么要坐卧不安,一定要我回答出坐卧不安的理由。
这种时候我就没法做一个诚实的人。因为我要说我憋了一泡尿因而坐卧不安,全班顷刻间就得笑得人仰马翻,女生们会娇滴滴地笑得更厉害,那样的话老木则会气得当场吃了我!
何况我还害怕女生笑我,更害怕一大堆女生笑我,况且这一大堆女生里面总有那么一两个漂亮女生。
事情就是这样让人无奈,我无论如何不能说实话,我要一说憋尿,老木肯定认为我是在捣蛋,他不光会发火,还会继续追问我,直至我说出一个他能够认可的理由为止才肯罢休。老木就是这样干什么都有一股穷追不舍的劲儿。而如此一来我们双方连同全班同学都得耗费不少的时间和精力,而从小老师就教育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怎么能跟老木耗费时间呢?我倒不如随便扯个谎来得痛快。
我脑子虽然不大聪明,但因为熟能生巧,如今编个谎还是能够做到信手拈来。你得承认一个人总做什么事容易形成习惯,我后来就变得在能够轻而易举做个诚实的人的时候也做不成了。
比如有一次有一个外地人问我往体育场怎么走,我就告诉他“由此往东再往南再往东”。
其实体育场是在西北边,我当然知道得很清楚。
老师对我的第二个评价是“这孩子从来没听过话”。我爸爸当然也是这种看法。
这同样不公正。我小时候肯定可能也听过话,渐渐不听话起来是后来的事。
说这话的是我们的班主任,他同时也教我们语文,他虽然教语文,但他没有发现他说了几百次的这句话其实是一个病句。
“从来没有听过话”这句话没有指明我“从来”没有听过“谁”的话。首先是难道我从来没听过任何人的话吗?这显然不符合事实,比如姜燕说让我给她去做什么事时我也没听过吗?事实上我每次都听得很哪!
其次是难道无论谁的话我都得听吗?难道街头巷尾的小痞子小流氓的话我也得听吗?否则我“不听话”又算是什么过错呢?
这种情形我们经常遇到。不只是班主任,更多的是其他的老师和家长,还有更多的经常想教育我们的人,他们经常自相矛盾经常不能自圆其说,尤其他们在训诫我们的时候更是如此,我要想就此举例说明那真是不胜枚举,但我现在懒得费这功夫。
老师对我的评价还有很多很多,若是认真罗列起来大约要有那么几十条,每一条都是于我的品行不利的内容,就是这些言论使我不能成其为好学生而成为了坏学生,你看言论的作用是多么大呀,所以我们有时候不给别人以言论自由还是很有必要的。
我十七岁的时候就是这样一个一无是处的人。
我到了七十岁的时候肯定不会再记得我十七岁时候的事。
我十七岁的时候老想找姜燕套瓷。
这纯粹是让七十岁的人满不高兴的行为,因为七十岁的人已经忘记了他们十七岁时也曾经喜欢找女孩子套瓷,或者至少是在内心深处有过很强烈的渴望。如今他们七十岁已经没有了与女孩子套瓷的渴望,或者还有一点渴望但他们现在已经能够做到管住自己。因此他们以为自己有资格对十七岁的男孩子找女孩子套瓷之举表示愤慨,有时候还有资格出面加以干预。他们自己竟没有觉得他们如此的严于律己其实并没有什么值得标榜,要是我到了七十岁我也能管得住自己不找女孩子套瓷。
比如我到了七十岁,那时姜燕大约已经六十九岁,我要让自己不找她套瓷还不容易吗?
当然容易得很哪。试想如果我到了七十岁还是老想找一个六十九岁的老太太套瓷,那么无须舆论监督也无须组织上来干预,只周围旁不相干的人肯定早就一拥而上把我掐死了。这是完全有可能的,我们活在这世界上,被旁不相干的人掐死的概率并不是微不足道,而是要想“道”起来颇有点举不胜举。因此在这世界上,活着本身就有点冒险,所以我到了七十岁的时候,我一定会变得小心谨慎,决不肯做与女孩子套瓷的蠢事的。
可是现在不一样,现在我才十七岁。
我十七岁的时候要想管住自己不找女孩子套瓷就比较困难了。因为十七岁的时候与七十岁时候的想法肯定不一样。
等到我七十岁的时候,我不知道我是否还会记得我十七岁时候的事。
我十七岁的时候也基本上不会预知我七十岁以后的事,但现象一下还是可以的。我七十岁以后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那时候我已经从工作岗位上退了下来,一生的劳动锻炼也使我虽然年岁大了却也没病没灾,没有病魔缠身不用跟疾病做斗争,所以我会整天无所事事。那时候我就会想法找点事干,人没有一点事干是不行的,那跟上了绑绳无异。
可是干什么呢?种花养鸟?我不知道我到了七十岁的时候会不会喜欢干这样的事,反正现在是不喜欢。要不我就整天扛了根鱼竿去钓鱼?可我又没有什么耐性,要是一屁股坐在河边等半天不上来一条鱼那得急死我。与其被急死,还不如让我到战场上去战死,可是那时我七十岁了想上战场也没人要我了,何况到那时候也不一定就有战争。
那么我能干点什么呢?人要是在十七岁的时候设想自己七十岁以后的事还真是不那么容易,我想来想去也没有想明确我能干点什么,还是不想它了。
但有一点,我倒是想到了我不能干什么,那就是我不能去干干涉年轻人的事,我什么都可以干,就是不能干这样的事,这一点我是想明确了。等到我七十岁的时候,我什么都可以干,就是不能去干干涉十七岁人的事,我不能去干涉他们的快乐,也不能去干涉他们的自由,更重要的是到了那个时候我不能自以为是,我不能以自己老迈的头脑去要求他们这样那样。
我外公就是一个自以为是的人,他今年七十岁了,他就比较喜欢要求我这样那样,我只要一去外公家,外公就会搬一把椅子坐到我面前,然后以一种十分缓慢的吐字不清的语言告诫我要怎么样不要怎么样,这时候我就微笑着看着他,外公以为我是在微笑着在听他的教导,其实我的微笑是真的,“在听”却不是真的,我是“在想”,我在想:“外公这老头儿还挺好玩儿啊。”
我外公是一个很善良很不厉害的老人,所以他对我还只限于用语言来说教。姜燕的外公就不同了,那个老人很厉害。有一次姜燕的外公看见姜燕跟一个男孩子走在一起而且还拉着手,他就从背后摸上去,大喝一声:“不要脸的丫头,我打断你的腿!”手中的拐杖就向姜燕的腿上猛扫过去!姜燕莫名其妙就吃了一打,而且是重击,差点被击倒在地,她还以为是遭遇了歹徒的袭击,她在惊恐中抬起头看见却是自己的外公在恶狠狠地瞪着自己,她立刻明白一定是自己“做错了什么事”,顾不得体会被打的疼痛她马上检点自己,可是那天姜燕很规矩的没干什么,穿着也挺朴素,所以她不得不问了一句:“外公,我又做错什么啦?”
事情很快弄清楚了,姜燕没做错什么,是外公错了。在外公眼里的那个拉姜燕手的男孩子其实是一个女孩子,只不过是头发短了点,身上的衣服也不鲜艳而已,因此上被姜燕的外公看成是个男孩子了。倒霉的姜燕挨了一场冤枉打,这事不知是应该怪外公的眼睛还是应该怪女伴的服装,那天女伴穿的是一身牛仔服,而牛仔服这东西很难分出男女。
姜燕的外公就是这样厉害的一个人,因此你就明白姜燕为什么会这样怕她的外公了。老外公那天是真的一门心思要打断姜燕的腿的,之所以没有打断是因为老人的力气不够,要是老人再年轻几年,那姜燕的这条腿老早断了。姜燕于是明白了她的妈妈长得那么漂亮却为什么年轻时连一点稍稍浪漫点的故事都没有了,要知道那时候的外公的力气可是足够打断一个人的腿的。
姜燕后来跟我讲起这件事,有些报怨外公:这老外公也真是太鲁莽了,既然眼睛很花,分不大清楚衣服上的男女,那就应该好好用脑子想一想嘛,她的外孙女怎么会敢于在有自己的亲属出没的地方公然与一个男孩子来手拉手呢?
我叹口气说,唉,人老了都这样,头脑不会转个儿了,因此人一到老年就容易固执不化。
姜燕说我们到老了可别这样啊。
我说这确实是我们应该提起警惕的事。
等到我七十岁的时候,我不知道我是否还会记得我十七岁时候的事。
我十七岁的时候从不会讨大人的喜欢,在大人眼里不可救药。
我十七岁的时候我爸四十五岁,四十五岁的我爸喜欢瞪着眼给我训话,并随时准备抄一件什么东西打在我的身上。我在我爸面前就像没有主权的殖民地的公民。我从没想到过我会有翻身解放的那一天。
但我从没放弃过有效和无效的抵抗。
我小时候要是因为打架或是干了坏事而挨了我爸的打,走出家门后我肯定会更其凶猛地去打架或是更加热情地去干坏事。我长大一些了,对打架和干坏事没有多大兴趣了,但我仍是从不肯听我爸的话。
我十七岁的时候有一天我问我爸。当时我们全家正在围着桌子吃饭。我问:
“爸,您小时候打过老师吗?”
我爸的脸“腾”地红了,嗫嗫嚅嚅地说:“你,你问这干什么?”
我故意说:“我听人家说您还打过老师呢,我不信。”
我是头天晚上听别人说我爸上学时还打过老师,要不然我也不敢问他这样的话。
我爸脸更红了,说:“那,那都是**时的事了,那时候我还小,不懂事。”
我穷追不舍地问:“那时候您多大?”
我爸灰着脸说:“十,十七岁。”
哈,“十,十七岁”,这不是跟我现在一样大吗?看来您十七岁的时候比我可坏多了,我虽然坏,但我可从来不敢打老师呀。我心里这样想,嘴上可没敢说出来,我只是让我的脸上带出了我心里要说的话。
我爸当着全家人的面那难堪的样子好笑极了,为了开脱自己,他说那时候的学生都打老师,那时候正是“**”,大家都打,所以他也就打了。
我不知道什么是“**”,但我知道就是什么时候学生打老师也是不对的。要是“大家都打”那就更不对了。我算了算现在四十五岁的人那时候都应该是十七岁,原来他们都打过老师,我想我以后凡是见了四十五岁的人至少我得冲他们撇一下嘴。
等到我七十岁的时候,我不知道我是否还会记得我十七岁时候的事。
我十七岁的时候经常想入非非,什么都想尝试。那时我虽然学习不怎么好,可是我的思维却是十分活跃。
我从一本书上读到过,一种物质在消失时能够释放出巨大的能量,科学家就是凭这个依据制造出了威力无比的原子弹,这种巨大的能量在释放时是多么地壮观多么地让人激动!有时候我就想,要是我自己消失时也能释放出巨大的能量,那我很想试试,一定试试。哪怕为此我的整个身体将会灰飞烟灭,我也在所不惜。
等到我七十岁的时候,我不知道我是否还会记得我十七岁时候的事。
我十七岁的时候渴望奔跑渴望飞翔渴望自由。因为这样的渴望我在家长和老师的眼里永远不是一个好孩子,永远不是一个好学生。
我十七岁的时候满脑子充满了奇思怪想。有时候我想,要是我能够随便地变成一种动物,那么我变成什么呢?虎狼猫狗,这些动物各有优缺点,大象熊猫也不例外。比如老虎,兽中之王,威风八面,可它太稀少,做老虎寂寞难耐。狼按说挺不错,凶猛,自由,想吃什么吃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可做狼磨难太多,不但时常要饿肚子,有时还自相残杀,更主要的危险是要受到人类的残杀。猫狗就别提了,那种东西不是人能做得了的。大象呢?这是在地球上最大的陆地动物,没有天敌,可我又看不惯大象那种笑呵呵与世无争的劲儿,它们这样子到底害了它们自己,食物在减少,栖息地在缩小,偷猎者经常袭击它们,杀死它们之后把它们的象牙扛走。
熊猫倒是比较安全,它们生长在中国,中国人比较本分,良民多,犯法的少,所以它们被偷猎的危险比大象小得多,又有许多人爱它们,每天在那么一小片山上转来转去,吃点竹子什么的,远地方它们也不想去,所以它们应该说是生活得平静幸福,可我却觉得这样活着没多大劲。
那么做鸟呢?鸟能飞翔,按说又自由又潇洒,可它也常有被人逮住关进笼子里的危险。
最后我想,我就去做非洲草原上的一匹斑马,过长途迁徙的生活,在广阔的草原上,我每天都自由自在地奔跑,我就在奔跑中过完我的一生,尽管我依然险象环生,但我是用我的双腿奔跑出我的生命。
等到我七十岁的时候,我不知道我是否还会记得我十七岁时候的事。
但我肯定会记得我十七岁的时候有着那么多的烦恼也有着那么多的快乐,肯定会记得我是怎样在大人们严厉的眼光下茁壮地成长,肯定会记得我是怎样以我自己的理解顽强争取着我自己心中的自由。尽管这“自由”也许不是真正社会意义上的自由,也许它满带着我们未成年人的幼稚和任性,但正是它使我们的少年岁月不是死水一潭。尽管在这个幸运的国度和幸运的时代(没有战争没有饥馑、科学快速发展)里我们的成长过程中从未缺少过阳光,但假如没有了我们这“自由”,那么我们的阳光将会失去多少美好与灿烂?
我永不会忘记我十七岁的时候是我的一生中最具成长意义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一下子长大了许多,我开始明白一些事,开始懂得一些东西。这时候我刚刚知道我十七岁以前的日子原来过得是那样的单纯和懵懂,仿佛我现在才刚刚对我置身其间的这广大的世界稍稍有了一点小小的认识。
我的十七岁,就像是我的一生中的一扇刚刚打开的窗,十七岁的我站在窗前,望向外面的世界。
冬天很快过去了,春天很快到来了。
在春暖花开的一个日子里,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天,在这个星期天的早晨,当我在熹微晨辉中醒来,有感于如此美好的天气和生活,我内心快乐思维轻松,忽然间就在心里有了一个十分美好的想法。
于是我快乐而爽利地起床,洗漱完毕,又吃过了早餐,然后我给姜燕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我有一个美好的想法。
姜燕一听就兴奋得尖叫起来,称我的想法绝妙无比美好无比快乐无比,她一定要跟我一起来。
我在电话的这一端笑而不答。
姜燕兴奋得难以自抑,大喊:“你一定要带我一起去,你等我,我马上就到你那里!”
但我这次想跟她来一个恶作剧了,我说:“不行,姜燕,我不想带你去,我等不及了,马上就要出发,再见!”
说着我迅速扔下话筒,我知道此时姜燕一定在对着话筒大骂,所以我对着话筒开心地笑了足有五分钟也止不住。
我知道姜燕从此一提起此事就会恨死了我,但我这次是真的想一个人去做这件事,因为这件事只有一个人去做才会有最佳的感觉。
其实我的这个绝妙的想法十分简单:我只是想骑上我的自行车来一次远行,也算不上远行,可以说是来一次出行,我想就在这样一个晴朗的好天气里,骑上我的自行车,也不确定行车路线也不确定目的地,就只是沿着公路骑下去,一直往前骑,往前骑……
我就这样一直骑到中午十二点,我要看一看那时我会在哪里,当手表的指针正正地指在十二点时,我要看一看我是在地球上的哪一个坐标点。
我看了看腕上的手表,现在是早晨七点,我还有五个小时的时间。够了,足够了。
我快快下了楼,在楼下的车棚里推出自行车一跃而上,高扬着铃铛上了路。
早晨七点,正是城市一天的开始,不懒的人已经吃过了早点,街头渐渐熙攘。我骑着车子穿过居民区穿过小街,骑上大街骑上马路,经过无数的商场大厦,穿过几个立交桥,我浑身热情洋溢,车子越骑越快,我掠过身边无数个我根本不会认识的人,这些人都向我和被我狂蹬的车子致以莫名的惊诧。
我穿过了城市边缘,冲出了城市。
骑上郊区的窄公路,顿觉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所有的景物都那么清爽,每一口空气都那么新鲜,最美妙最动人的还是这种单人独行的感受,孤单自由,无所牵绊,你的眼睛望着前方,你的车子疾驰前行,你对前方一无所知却也满怀信心,因为你没有预定的目标,所以前方的未知就是你的所得,当前方路上每一处景物涌入你的眼睛,那就是你最快乐的拥有。
没有高楼大厦挡住双眼,眼前视线所及的一切都尽收眼底,这会让你的心里感到坦**而豪迈。
我就这样在乡间的小公路上骑行着,我像一个在巨大的惯力下冲出轨道的飞船,不知疲倦地前行。太阳在我的头顶空中以它亘古不变的姿态划着它的轨迹,显得它与我相距是那么遥远也那么真实,在眼前无边的广阔里,我忽地感到作为人是那么渺小但也是那么值得庆幸,更感到能够拥有自由是多么的美好。
我没有忘记自己事先确立的规则,我将在手表的指针正正地指在十二点上时及时地停住我的车子。此时我还不知道当我停住车子时我的面前会是什么样的情景,是美丽如画还是单调平淡?是新奇还是乏味?嗨,管它呢!我看看表,现在是十点,还有两个小时才到正午,我晃了晃身子加快了速度,我现在应该什么也不要想,我现在应该做的是保持车速骑好车子。
但我仍是止不住在想:当我的车子停下来时我会在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呢?我会在地球上的哪一个坐标点呢?
我会在地球上的哪一个坐标点呢?
此时太阳高高地挂在天上,灿烂的阳光普照着大地,我的车子就在这灿烂的阳光下疾行向前。
等到我七十岁的时候,我还会记得我十七岁时候的事吗?
毫无疑问,会的!
比如今天,我的这漫无目的也毫无意义的出行,到了很久以后却肯定会是我的最珍贵的记忆,我会永远记得我十七岁的时候自己制造了这样一次奇特的出行。
我想将来,我即使到了七十岁也还会记得这一天,我即使到了七十岁也还会记得我的十七岁。
我会记得我十七岁的所有的事,所有的烦恼与快乐,所有的忧郁与热情,所有的苦闷与开心,所有的压抑与昂扬,所有的压制与抵抗,所有的,所有的!
我会记得我十七岁的每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
每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