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是按市场规则办事。这种规则并非一律薄利多销,有时搞“暴利少销”反而生意兴隆。
1997年,某市一家国际照相馆的著名摄影师退休后,和爱好照相的儿子一起开办了一家民营照相馆。由于平时收入颇丰,所以这家照相馆走的是一条与众多婚纱摄影店不同的道路——大众化照相——他们不求暴利,但求快乐。
可是没想到的是,他们追求快乐,可是快乐并不追求他们——除了熟客以外,生意寥寥,门可罗雀。
无奈之下,他们后来只好被迫走市场化道路。和其他婚纱摄影店一样,获取被人们称之为的“暴利”,利润高达100倍。
首先,他们重新在繁华闹市区另择场地,开了一家豪华、气派的婚纱摄影店,然后在报纸上大做广告。由于挂帅的老摄影师本来就是国家特级摄影师,在当地久负盛名,所以生意一下子就兴隆起来。
结婚,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第一次,是难以重复的大事、喜事;他们也相信这是“唯一的一次”,因为决心厮守到老,至少在拍摄婚纱照时不会想“重复”这样的大事、喜事。所以,对婚纱摄影的质量、服务要求很高,而价格则放在其次,甚至根本不予考虑。
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对婚纱摄影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好坏很难进行鉴定。因为每个人的审美观不同、心理感受不同,进行这种鉴定的标准也不同。
通常的操作程序是,当事人向婚纱摄影店交纳定金600元,然后按照约定的时间拍摄照片。到了约定日期的上午10点,在当事人交清所有费用(共计3600元)后,婚纱摄影就开始进入规定的运作程序。
首先是化妆。根据新娘、新郎的脸蛋皮肤性质,确定是否要上定型水。这里的重点放在新娘身上,当然一般都是要上定型水的。一方面,这样有利于保证化妆效果的持久性,从而间接保证拍摄效果;另一方面,可以借机收费,有钱不赚白不赚。
接下来就是给当事人换穿各种不同服装、摆上各种造型、变换各种场景,同时进行拍摄。一边拍摄,一边对当事人布置要求、进行解释、廉价夸奖,当然必不可少的还有自吹自擂。这些都非常有利于双方融洽感情、进行沟通,以便更好地完成拍摄任务。
镜头换了一个又一个,胶卷拍了一卷又一卷,一般要到晚上8点钟,这种喜气洋洋、高高兴兴的气氛才会宣告结束。这时候,无论是摄影师还是当事人,都会沉浸在无限的喜悦之中。
一般来说,当事人在这种气氛中对于由于增加某些摄影项目和用品需要额外支出几百元费用,都是非常心甘情愿的。当然,当事人不会料到的是,摄影师越是认真、热情,拍的照片越好、越多,他们将来所要付出的钱也就越多!
最后是请当事人几天后来店里看照片小样,以便定做相册。当新人们看到自己的倩影定格在照片上,阵阵甜蜜之情必然会油然而生。
就在新人们一旁翻阅照片之时,服务小姐要做的工作有两项:一是不停地夸耀新人们如何般配、婚纱照如何完美,让他们沉浸在无限的喜悦之中;二是决不能忘记在他们越看越欢喜的同时告诉他们,在这将近100张小样中,他们有权选择其中20张最好的装入相册或放大,其他的小样如果想要,可以带走,但每张必须付款50元;也可以让店方设计后装入相册,但每张必须分别付款200元(10张以内)、150元(30张内)、100元(30张以上)。
平心而论,这些照片都拍得非常精美,这时候要他们取舍和割爱是非常困难和痛苦的。通常的情形是,他们会照单全收,把它们通通纳入相册之中。
由于这些照片的版权是婚纱摄影店的,所以上述价格根本就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再加上这种特殊消费的费用支出往往不是当事人本人,而是其父母,所以当事人通常会花钱买开心。
就这样,这对摄影师父子与“市场接轨”后很快发了大财。由于本来没想发财,所以他们发财后又把这笔丰厚利润全部用在郊区老家的修桥、铺路上,为家乡百姓造福。
面授机宜
1.婚纱摄影的这种“暴利”行为,被许多媒体称之为明目张胆的“抢劫式要挟”。其实不然。因为这里的“成本”不仅包括材料耗费,还有摄影师的艺术成本在内。艺术是无价的,所以成本很难确定。
2.单从材料耗费来看,这些照片的所有成本和费用都已经包含在这3600元中。后来增加的冲印成本,充其量不过每张1元左右,收费却高达一两百元。这一行为是否构成“消费陷阱”,关键在拍摄之前消费者是否知道自己所付的费用中究竟包括哪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