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法案(1 / 1)

美居新语 严行方 262 字 3个月前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日前住宅装饰装修的“规矩”正式开始实施了,你准备好了么?

家庭装饰装修业的蓬勃兴起,正在导致由此产生的质量纠纷也“水涨船高”并日益突出。不仅绝大多数业主缺乏装修方面的专业知识,就连一些装潢公司对此也是似懂非懂,这就必然导致对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莫衷一是。可见,用统一的装修验收标准来作为双方的质量判定,已是一种时代的必然。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现在好了,全国各地陆续颁发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规定》,它同《家居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家居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资格管理办法》一起,系统地构成了一道道防线,成为鼓励业主装修投资的“阳光法案”。

“阳光法案”的实施,可望是几家欢乐几家愁。对业主而言,实在是一件大好事。作为一部地方性标准,它理所当然地可以作为甲乙双方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时的基本质量依据。以后签订合同时,业主只要大胆地写上一句“以《××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规定》为质量验收依据”,既轻松又潇洒!对某些一贯粗制滥造、偷工减料的装潢公司来说,《规定》不啻对他们是当头棒喝!

可以预见,肯定有些“先天不足”的企业要被《规定》淘汰出局,果真如此,又是业主的一大福音。